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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纵受宠若惊,仿佛那普通的木椅子是什么皇位似的,站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吞吞的坐下来。
纵使林厌有再大的脾气,也被对方的举动消磨的差不多了,这会儿认命的靠在椅背上,放松身体。
迟纵轻柔的扯开对方浴袍的后领,只见那在泡澡后略显发红的皮肤上,印着一个青紫发红的牙印,因为被水泡过的关系,伤口边缘处微微发白,更显狰狞。
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重重敲了一下,震的眼睛都有点儿花,为了掩饰这份心痛,迟纵低头打开医药箱的盖子,翻找起需要用到的东西……
林厌光坐着也是无趣,干脆自顾自玩起了手机,恰好编辑有事找他,正聊着呢,便觉得后颈一凉……迟纵用沾着碘酒的棉签碰了下伤口,发现对方脊背僵硬((了一下,连忙问:“疼吗?”
“……不疼,”林厌的手指划过屏幕,声音没什么起伏:“你继续。”
大少爷嗯了一声,听话的安静下来,专心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伤口上。他从小就爱打架,没少磕碰,小时候皮的厉害了,怕被家里人骂,就藏着伤回来躲在房间里自己处理……久而久之,便有了经验。
只是林厌这伤口特殊,上面还带着Alpha未完全散去的信息素,Beta的腺体无法保存,所以最终都会随着时间一点点消散……这么想着,迟纵有点庆幸,又有点悲哀。
曾几何时,他也……他也阴差阳错的,在同样的位置留下一样的伤,也差不多这样深……只是结局,似乎与林溪月并无差别。
仅仅凭靠这个,也只能锁住那个人短暂的几分钟,当沾血的尖牙离开破损的皮肉,当信息素不再注入腺体的那一刻开始,那属于自己的味道就会开始散去,如同指间漏出的细沙。
到了最后,什么也留不住。
碘酒轻柔的消毒完毕后,迟纵又伸手去拿药和绷带。
他不想看见这刺眼的伤痕,所以带着点儿私心的——在林厌脖子上缠了几圈,过程中伸长手臂环过对方肩膀的那一刻,让迟纵有种仿佛在拥抱着那人的错觉。
他悄然品味着这辛酸的甜蜜,直到林厌动了动脑袋,发梢撩过Alpha的鼻尖……有点痒。
于是很毁气氛的,迟纵打了个喷嚏……
专注于和编辑聊天的林厌仿佛被人在耳边炸了个二踢脚,耳鸣了那么几秒,缓缓转头看向罪魁祸首……
然后就瞅见着大少爷因为喷嚏扯疼了脸上的伤,正嘶嘶抽着气,疼得泪都快掉出来了。
林厌心想,现在笑会不会太缺德了?
但嘴上却什么也没说,抬手摸了摸已经被包扎好的后颈。
别的不提,迟纵在这方面的手艺怎么也比干家务强多了……
好不容易调整好了表情,迟纵捂着眼睛上快要掉下来的纱布:“你、你这几天洗澡什么的注意一下,要是被弄湿了……呃,就、就再来找我。”
这话中的期待之意过于明显,林厌有些失笑,他瞥了眼大少爷五彩斑斓的脸蛋:“……你倒是先处理好你自己吧。”
“我回去就弄……还有就是,”迟纵眨巴着半只眼睛,小狗似的望着他。“我如果要去种牙的话……你能陪我去一趟医院吗?”
林厌挑起眉:“你今年三岁?”
迟纵皱了下眉,有点儿不服:“……你都陪林溪月去了。”
“他那是因为救我手废了,跟你打架斗殴有什么关系?”
大少爷一听来劲了:“我也是为你打的架啊!不然谁理他!”
林厌被这歪理说得头疼:“……首先我没让你动手,其次只是种个牙而已又不是接骨——”
迟纵放出杀手锏:“还不是因为你突然自愿就——”话没说完被对方瞪了一眼,顿时怂了:“我就是……很嫉妒他。”
他咬着字,像是连尾巴也耷拉了下来:“非常、非常……嫉妒。”
林厌沉默了很久,直到迟纵身上的热血都有点冷了,才听到那人叹息一声。
“仅此一次,”他开口:“在这之后我立马会搬出去……就这样。”
第六十九章
迟纵本还想耍一下心眼,把看牙这事拖个一两天,结果一看林厌又开始收拾东西;他本来也没带几件行李,非日常的都已经事先打包好了,余下的都是些一直在用的画具之类的,也花不了太长的时间。
眼看着再拖下去,对方连搬家的车都约好了,迟纵没办法,只好在傍晚的时候拉着整理画具的林厌出了门,特地要求司机走最堵的路,去离家最远、最难拿号的大医院……
今天又不是周末,正是下班高峰期,车子很快被堵在了路上。迟纵一边暗喜,一边佯装不耐烦的骂了几句,从自带的小冰柜里提了一瓶酒出来,冲林厌晃了晃:“喝么?”
后者没睡午觉,这会儿整个人都有点犯困,正懒洋洋靠在车窗边上,迟纵叫了三声才反应过来,看了他一眼:“……好。”
迟纵先给他倒了一杯,再准备给自己倒的时候,却听对方提醒:“你待会还要种牙,先别喝了。”
林厌的声音又冷又轻,可大少爷却偏偏从里头品出了一丝关心的味道,一下子醉了个彻底;他老老实实的把酒放回原处,冲着那人傻笑:“都听你的。”
……我是怕你去了又说补不了浪费我时间,林厌心里想着,目光落在杯中晃动的酒液上,十分仁慈的没说出口。
他见识过迟纵对一个人动心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仿佛戴上了千万重滤镜,只要那个人态度稍微客气一点儿,这小子就能傻不拉几的掰开每一个字,只为了找出“他还是挺在乎我”的证明,然后自己嘿嘿乐上半天,真的是……无药可救。
但当时也正是这份乐天的单纯,吸引了那个在泥沼中挣扎的自己……林厌抿了口酒,度数似乎要比想象中的高上一些,酸涩的酒液包裹着他的舌尖,等到咽下去了,才能从那悠长的回味中品出丝丝回甘。
迟纵右眼上的纱布在出门前又换了一次,崭新而苍白,带着几分罕见的病气……如果不是这张脸肿的有点变形,稍稍损失了那么几分帅气,变得有些喜感。
但哪怕破了相,大少爷也依然不放过每一个放电的机会,这会儿正努力眨巴着单边的眼睛,问:“好喝吗?”
林厌是个俗人,虽然曾经在林家学过装B的技巧,但在眼下这种场合里他不想白费口舌,敷衍的回了个还行。
迟纵也不气馁,又翻箱倒柜的提出好几瓶酒,白的黄的红的一应俱全,十分阔气的往小桌上一摆……
林厌似笑非笑的眯起了眼睛:“你是想把我灌醉吗?”
“我不是,我就……给你看看!”大少爷被他这难得生动的表情怔住了,结巴了下,又很快找回了底气:“你看我有这么多酒,如果你以后想喝……可以不用再去那什么破地方,就在家……我可以陪你。”
他示好的方式很蠢,很幼稚,让林厌想笑,却又不怎么讨厌。
他只是觉得这么多年过去了,怎么有的人就是长不大呢?
“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了,”抱着让这位过载的恋爱脑降温的心态,林厌十分不解风情的开口:“你公司今天都没事吗?”
提起这个,迟纵倒不是很在意:“要是一天没了我就得倒闭,我要他们做什么?”说完觉得自己这语气有点帅,还补充了一句:“我今天就想陪着你。”
“……”林厌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土味情话油腻到了,又喝了口酒:“谁陪谁?”
“你陪我。”迟纵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深情道:“那我想你一直陪着我……”
林厌:“……”这还没玩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搭着话,偶尔沉默下来那么几分钟,气氛却也还算轻松。等到终于挪出了堵车的路段,司机终于快乐的踩下油门——林厌手里的酒轻轻晃了一下。
大少爷仿佛被什么踩到了尾巴,理直气壮的冲着前座喊:“开慢点,当心酒撒了。”
司机:“……”少爷,这才四十迈。
但秉持着听命于主人的原则,他还是将车速慢了下来。
于是一辆加长的豪车跟龟爬似的在马路上行驶,后面的车看到了又不敢往上蹭,只好愤怒的按起了喇叭。
一时间仿佛锣鼓声天,就算是这么好的隔音也无法完全屏蔽,林厌头疼的按着太阳穴:“……快点去医院吧,你缺了颗牙,自己不觉得说话漏风吗?”
迟纵心里想的是如果你一直陪我,我可以一直不补……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好妥协。
这一路上花了将近两个小时,但大医院的挂号永远不让人失望,迟纵开开心心的接过单子,就算是站在人满为患的大厅,嘈杂的人声和广播声混在一起,还有各式各样的病患……他却仿佛一个拿着心上人情书的小屁孩,傻乐着跑到林厌跟前:“要等几十分钟呢。”
按迟家的身份,不可能没有私人诊所,对方绕了老大的圈子就为了拖他一会儿,林厌一早便看穿了,这会儿嘴里含着棒棒糖,只点了下头。
迟纵见他没有异议,便又说:“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吧……待会弄完了,你想不想吃点什么?我请客。”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服,虽不是西装革履,却也都是价格不菲的名牌,如今毫不在意的坐上医院的公用椅,还特幼稚的用手占着旁边的,招呼对方:“这有位置,快来!”
林厌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林溪月,相较于眼前这个,那位小少爷可娇气多了,刚被自己带回家的时候,吃个外卖都要吐……而迟纵已经开始给他数附近的宵夜摊位。
“我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就在这附近。”前面的电视机上放着几年前的老剧,声音被禁掉了,只有字幕在滚动;迟纵看着演员因画质而有些模糊的脸,陷入了回忆里:“我从小性格就皮,那会儿又刚分化,正是气焰最旺的时候,我爹怕我伤到别人家的少爷,干脆把我丢到了二中。”
“那时候他正准备把迟羽接回来……怕我跟他闹,干脆扔远了眼不见心不烦,”他说到这里,冷笑了一下:“可惜我也没叫他省心,一年下来架没少打,处分吃了一箩筐,天天翘课逃课……但我毕竟是迟家的长子,若是因为这个被开除了,给家族丢脸,于是他们捐了个教学楼……那是后话。”
“总之我那会儿在学校里可威风了,一呼百应的,人缘又好……就这医院隔壁街直走过了马路的那家麻辣烫,常年被我包场,还有隔壁的烧烤摊,对面有一家卖沙县的……我没事就带着全班过来吃饭,老板一见到我就笑开了花。”
说到最后,还有了几分炫耀的意思。
林厌用舌头拨了拨嘴里的糖,发出“咯嘣”一声响,不冷不热的捧场道:“那可真是段光辉岁月。”
“可不是嘛……待会弄完,我请你去喝砂锅粥,就是烧烤的那一家,老板有独门秘方,味道独特,再配上几串烧烤……”
一说起这个,话题似乎就可以无限延长下去,林厌左耳进右耳出的听着,同时还要过滤各种杂音……他本以为在经历了上流社会的“洗礼”之后,迟纵会慢慢变成他陌生的样子,可如今看来,这幅“成功人士”的皮囊之下,仍然裹得是一颗少年人的心。
他没有林溪月那般精致而娇贵、又称不上纨绔,唯有偶尔任性的霸道像那么回事,可仍然抵不去骨子里的傻气,像是平凡人家里最让家长老师头疼的那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