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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碗的大小有限,所以路鹿只在碗里泡了几块饼干。
所以很快,阿伊莎就把碗里的糊糊一扫而净,并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见状,路鹿又泡了几块饼干,再次把碗端了过去。
“咦?还有吗?”
阿伊莎不敢置信,得到路鹿吃完还有的承诺后,她开始有些忐忑起来。
头一次得到这种承诺还是今天早上,然后没等她消受完,就知道老妈要把她送到庙里当庙妓。
不过她想,她一个首陀罗女孩,没有什么是值得婆罗门老爷贪图的。
而且刚才那种好吃的食物,估计比把她卖给庙妓的价还贵,想到这儿,阿伊莎就有些释然,然后在本能的驱动下继续端起碗来吃。
阿伊莎是经常做农活的孩子,更别提刚哭了一晚上,正是最饥饿的时候。
于是,她吃了好几碗,直到撑得不行,才将将放下碗,不敢再多吃。
阿伊莎吃完后,有些恋恋不舍地看着路鹿把剩余的饼干收起来。
但很快,她就把注意转移到了自己的肚皮上,还情不自禁地打了几个饱嗝。
有生以来,她第一次体验到饱是什么感觉。
也难怪村里的所有人都想到地主老爷家里当仆人,为这事打破了头。
地主老爷家里的东西好吃,从指缝里露出来一点都够他们饱餐一顿,如果现在她回去,让她到老爷家里当女仆,她也铁定是愿意的。
只是,她一个又脏又瘦的首陀罗女孩,是不会有这种幸运的机会的。
吃饱后,阿伊莎开始胡思乱想。
直到看着路鹿端起空碗要走,她才惊慌地站起来道:“大人,让我来吧,怎么能让您做这种事?”
让一个男人干家务,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像她所在的首陀罗家庭,家里的男人宁可让盘碟招蛆,也不会干这种事。
而好心救了她的大人是婆罗门,怎么能做这种只有女人和仆人才做的事呢?
阿伊莎深感自己做了错事,冒犯了婆罗门大人,于是她紧忙上前想接过碗。
女孩的态度坚决,怕伤到她的自尊心,路鹿就没坚持,教给她怎么用水龙头洗碗,比他自己洗还麻烦。
在阿伊莎洗碗的过程中,路鹿为了纠正她的观念,一直在强调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道理。
为了让阿伊莎深刻地了解到两个世界的不同,路鹿就不断用‘现在不会做饭的男人会被女孩子嫌弃’,‘他之所以现在还单身就是因为不会做饭’等观点给女孩洗脑。
但可能是他举得例子太过极端,阿伊莎根本没有相信他的鬼扯,反而把这当成了他的玩笑。
其实,他说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真的啊……
刷完碗后,路鹿等阿伊莎消了消食,就把她带到了浴室,教她怎样用淋浴。
好说歹说,他才教会了她怎样调水温。
把洗浴用品都给女孩准备好后,他关上了浴室的门,在外面闲等。
其中他数次担心阿伊莎会不会洗着洗着晕倒,或者会烫到自己,好在,阿伊莎是个不笨的女孩,她顺顺当当的洗完澡,就被路鹿赶到床上休息了。
只有一张床,如果阿伊莎再小几岁,说不定两个人还能将就挤一张床。
但是印度8岁的女孩就能做新娘,路鹿保不准阿伊莎怎么想,就不敢这样做。
而且普通的女孩11岁也知道事了,有条件最好男女隔开,所以路鹿就另找了一床被褥铺在地上搭了个地铺,将就了一个晚上,直到清晨才被闹钟声唤起。
然后,他一睁眼就对上了阿伊莎愧疚的眼神。
“对不起,大人,对不起,阿伊莎给您添麻烦了。”
感谢神奇的便利店,即使到了白天,仍让他能听懂印度语,否则和这个异国女孩的交谈都成了问题。
很明显,这个女孩是因为‘她睡在床上,路鹿却睡在地上’这件事愧疚。
但路鹿这时候却没心思体谅阿伊莎的心情,而是对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地对她道:“这里不是你的世界,也不是印度,更没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样的种姓,总之,就是和你以前认识的世界不一样,这点你明白吗?”
“我,我明白。”路鹿的态度让阿伊莎有些不安,她怯生生地看着路鹿,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所以,我们这里拐卖幼女是要判死刑的!像你这样好像受了什么残忍虐待的更是罪加一等!你一看就不是我的亲戚,更不是我的女儿,所以,请你尽量不要在房间里弄出声音,一旦被发现,我就要玩完了,你知道吗?”
阿伊莎有些目瞪口呆。
路鹿不等阿伊莎反应过来,接着道:“而且你的外貌一看就是印度人,又不会说中文,要是被当成偷渡的,被遣送回国就麻烦了。你又不能离开便利店,一旦出门就会被送回原来的地方。以你原先要被送到寺庙的样子,一旦回去,就又会回到原先的轨道上。”
作者有话要说: 《生活大爆炸》里的raj说过:在印度 我们从不犯让穷人有理想的错误
其实印度的上层人士都很'精明',底层民众最好认为自己是卑贱之人,认了命,不去努力改变命运,这样他们才能永永远远地是上等人,让底层的泥腿子争先恐后的当自己的仆人,狗,一辈子不能翻身。
第八十六章
“我不想回去。”想到回去就会被父母送去当庙妓; 阿伊莎一个劲地点头:“我不会弄出声音的。”
得到阿伊莎的保证,路鹿才放心出门。
因为阿伊莎的缘故,这天他起得很早。
在出门买饭前,他先泡了杯麦片让阿伊莎先喝; 然后他去经常光顾的那家包子店买了一些小笼包,带回来给阿伊莎吃。
“吃吧; 这是鸡肉馅的包子; 不是牛肉和猪肉。”路鹿道。
印度人认为牛是神圣的动物,所以不吃牛肉; 这点他是知道的。
而阿伊莎告诉他,她是首陀罗种姓。
虽然这个种姓是所有种姓中最低的,但在首陀罗之下; 还有一个被所有种姓唾弃的等级存在——贱民。
贱民是不可接触之人,是和粪便一样招人讨厌的存在。
即使首陀罗这种‘卑贱’的人碰见贱民; 也要用井水洗刷自己,免得被他们玷污。
而猪这种与粪便为伍的肮脏东西,据说只有贱民会吃。
阿伊莎是首陀罗,为了洁净; 她可能也讨厌猪肉,所以保险起见,路鹿干脆只买了最安全的鸡肉; 免得女孩心里不舒服。
经路鹿指导,用肥皂洗干净手后,阿伊莎拿起小笼包; 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夹了肉的包子,这对女孩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
可能婆罗门老爷们不屑于吃这种妨碍修行之物,但肉这种东西,向来都是穷人朝思暮想的对象。
至少阿伊莎,她从小到大只见过几回肉,而且这些肉全部都进了父亲和弟弟的肚子里,从来没有她和母亲的份。
因此,一见到带肉的包子,她就丢掉了矜持,抓起包子就开始下嘴。
阿伊莎人小食量却不小,只两口,她就能吃完一个包子。
在解决完一笼包子之后,她喝了点水,就开始问路鹿有没有她能干的家务。
天可怜见,女孩从有记忆起,就没有一天是不干活的。
因此一旦闲下来,她就浑身都不对劲,仿佛身上有一万只蚂蚁在啃噬。
“大人,真的没有需要我做的事吗?我能干很多农活,家务也是。”
“没有,你先呆在这里别出声。还有叫我哥就行,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度,不兴大人这套。”
路鹿不指望阿伊莎能改,只是不停的重复,慢慢地潜移默化,好让她习惯。
而被路鹿拒绝之后,阿伊莎也明白了自己不添麻烦就是帮助。
于是她乖乖地不再要求,回到床上继续躺下睡了。
尽管昨天晚上,她已经好好睡了一觉。
但是她从小到大都忙着干活,家里的条件又差,所以能像这样舒适的睡眠一年到头都没有几回。
所以,难得有了不用做事的机会,阿伊莎只想躺着。哪怕睡不着,干躺着也是不错的消遣。
托路鹿平时就很宅的福,所以他在房间里呆一天,白天值班的安闲也不会感到奇怪。
光在房间里盯着阿伊莎很无聊,路鹿就开始日常的作图。
路鹿画图画了很久,而阿伊莎在躺了两个小时后终于躺不下去了。
于是她轻手轻脚的爬下床,凑到路鹿身边,一声不响地看他画图。
“阿伊莎,你什么时候来的?”
身边突然多出一个脑袋,路鹿被吓了一跳。
好在他记得不能被别人发现,中途压低了声音,这才没有引起安闲的注意。
“大人,我,是我打扰你了吗?”
阿伊莎绞着手指,心里十分不安。
她刚才看到一堆单调的线条,染上色,然后慢慢变成漂亮的图画,一时间看痴了,竟没有注意,这不是她该看的东西。
“没有,你别多想,只是我不习惯身边有个人。”路鹿道:“你想看就搬个凳子坐在旁边,站着做什么?”
看到阿伊莎通红的脸蛋,路鹿意识到他还是不细心。
让一个小女孩在房间里闷一天,什么也不干,确实太出格了。
于是他赶紧翻出一沓绘本,挑出里面字少图多的几本,把它们给了阿伊莎,道:“无聊的话,你就看这几本图画书吧。这种绘本即使不看字,也能明白里面的故事。”
“如果你看完了这些,我那里还有。只是那些绘本字比较多,你要是看不懂,就过来问过,我给你翻译。”路鹿小声道。
也不知道便利店是什么机制,总之他和阿伊莎之间的对话没有问题,但阿伊莎却看不懂文字。
把绘本交给阿伊莎,路鹿继续回去画图,而女孩小心翼翼地接过绘本,珍重地把它们带上了床,自己也做到床上,小心的翻开一本,一点一点的看了起来。
和一般孩子不一样,阿伊莎看绘本的速度很慢。
路鹿原本以为没多久她就会翻完所有图画,所以早就做好了给她念故事的准备。
结果直到中午,阿伊莎才将将翻完一本。
路鹿一问,才知道女孩每一页画都看的很仔细。
每一朵花、每一棵草、每一缕风的轨迹,直到把所有的画面都尽收眼底,她才会翻页,看的十分精细,难怪速度如此之慢。
中午,路鹿告诉安闲自己帮她顶班,于是安闲就自己出去觅食。
趁安闲出去的时候,路鹿拿了两个拼图和几个娃娃回去,打算让阿伊莎下午玩这个。
把东西藏到房间,路鹿又订了外卖。
等安闲回来,正好外卖也来了。
于是他带着外卖回房间吃,表现的相当自然。
他订的这份外卖是羊肉汤,老板还送了一些酥脆的烧饼。
阿伊莎的食量不小,路鹿怕两个人吃不够,就加钱多要了一些烧饼。
本来考虑到女孩的肠胃,他打算订一些清淡的。
但想到阿伊莎吃小笼包时发亮的眼睛,他就还是订了羊汤。
汤水比较好消化,烧饼泡在汤里也容易下口。
最关键的是古印度人也吃羊,对羊肉没有忌讳,所以千挑万选之下,他没有订黄焖鸡,而是选了羊肉汤。
阿伊莎生活的地方处于热带,一年四季都很暖和。
所以一下子接触到寒冷的天气,她相当不适应,即使开了暖气也没用。
但是,当温暖的羊汤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