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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爷又瞎说!说得我好像是那种专爱打听是非的长舌妇一样!”碧笙笑着嗔了一句,随即压低了声音,对二人神神秘秘道,“三小姐病重,今日凌晨已经身亡了!”
玉黎早已料到,并不吃惊,倒是温欲雪,吃了一惊,面上也露出嘲讽的笑来:
“都说好人不长命,我看是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
碧笙压低了声音笑道:“可不正是呢!听说秦府的人要把她的尸体送回来,可老夫人和夫人哪里肯?当初他们秦府非要把她弄去,如今人死了,却非要送还,在自家停灵,一个没嫁出去的姑娘夭折了,死在别人家,这本就让咱们府上脸上无光,如今还要死乞白赖让她葬进玉府祖坟,这不是做梦呢么?”
按理来说,未出阁的女子去世了,这是晦气,是不得葬进自家祖坟的,只能另寻坟墓安葬。更何况如今玉绾是死在别人家,还想葬进祖坟?这不是白日做梦呢?
玉黎闻言嗤笑了一声:“他们秦府向来蛮横不讲理,当初护短,当宝贝一样带回去的,如今人死了觉得晦气,可不是非要送回来吗?”
不过李氏和萧文鸾也不是吃素的,更何况最重要的是现在萧文鸾还怀了身孕,这么晦气的事她们怎么肯答应?
“那现在呢?灵柩送进来了吗?”温欲雪问道。
“没呢!”碧笙挥挥手,“这不还在大门口么?秦府人死活要进来,咱们管家带着人堵在门口,不让他们进来,棺材又重,就只能放在大门口,围观的人可多了,哎呦,真是脸都丢光了!我刚碰到红珠,她说老夫人气得要命呢!”
温欲雪闻言点了点头,嫌恶道:“本来就是,她早不死晚不死的,如今阿黎就快出嫁了,她死了,没得晦气!”
“对呀!现今少爷出嫁,夫人还怀了身子,这是双喜临门,老夫人不知多高兴,结果她死了,还弄出这一出来,老夫人自然气得要呕血了!”碧笙跟着附和道。
玉黎闻言,微微扬了扬唇角,道:“我倒不在乎晦不晦气的,不过他们这么闹实在有失体统,我去竹寿堂劝劝祖母。”说着,把正在试穿的新嫁衣脱下来。
温欲雪忙拉住他:“你不是吧阿黎?你还要去劝老夫人迎那个恶毒女人的尸体进来?”
玉黎朝他看了一眼,意味深长道:“我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吗?”
温欲雪见他眼中别有深意,立刻会意,豁然开朗道:“你又有什么好主意了对吧?那你快去,快去。”
玉黎忍俊不禁,摆了摆手:“你别走,一会儿咱们吃油炸肉,我去去就回。”
温欲雪在房里等了一会儿,就听碧笙过来禀告道:“郡爷,秦府的人真走了,他们一走,咱们府里的人就把灵柩往另一边送出去了,还一边放鞭炮一边送去的,说是去晦气的。”
温欲雪闻言,哈哈大笑,道:“我说人不能做坏事吧,你瞧,做了坏事,死了,还要被人家放炮仗庆祝呢!”
碧笙一边笑一边啐道:“她活该,活着的时候不知道多恶毒,也不知道老天怎么开了一下眼,把她收了去!”
刚一只脚迈进房里的玉黎听了,唇角缓缓扬了起来。
窝里斗狗咬狗,让姐姐亲手杀妹妹,这种缺德主意自然只有元珩才想得出来,不过……他怎么就这么想奖赏他呢?
第103章 大婚之喜(上)
八月初一,便是九皇子元珩与玉府三少爷玉黎的大婚之日了。
是日整个皇宫内外都一派喜气,因着元珩还未有自己的府邸,因此便是在宫中自己的寝殿中成婚,直接由章武帝主婚,宴席也摆在了宫中,把这九皇子的成亲之喜,当做了一个节日来过。故而,皇宫里到处张灯结彩,满眼红色,宫婢内侍都穿着喜庆的吉服,脸上都荡漾着喜气。
泰玺宫。
“我早上来的,原本想来看他手忙脚乱更衣的,谁知道他早就更衣坐在这里了。”元珩的二舅父霍臣之子霍璋坐在一边佯作惊奇,说着说着,也忍不住笑了。
宁王元瑛忍俊不禁:“成亲嘛,迫不及待也是可以理解的,等你娶妻时就明白了。”
元珩的大舅父霍登的儿子霍钦亦笑道:“说不定你半夜就换了衣服等成亲呢!”
众人哈哈大笑,霍璋红了脸,忙将话题转回到元珩身上去:“你们别看九皇子一脸镇定,他已经向内侍问了五次时间了!”说着,夸张地伸手比了个五。
众人又哈哈大笑,元珩一边笑,一边朝霍璋比了个拳头,意思是再乱说话就要吃拳头了。
霍璋立刻跳起来,更加耿直地嘲笑他:“你这叫‘恼羞成怒’,别急,玉三公子总归是你的,哪怕晚一会儿,他也不会逃走的!”
元珩见他还不住嘴,立刻起身作势要打他,霍璋连忙躲开,两人你追我往,跟两个长不大的男孩子似的。
元瑛在一旁一边笑一边劝道:“九弟,他嘴贱,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你还要去接亲呢,喜服跑乱了可不好。”
元珩闻言,立刻停了下来,整理了一下大红的衣裳,又瞪了霍璋一眼,意思是,差点被你误了大事!
霍璋又要取笑他:“哈哈哈,他现在得憋着,你们可以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了!”
其他人又哄笑不已。
元珩和这些人都是从小玩到大的,情谊深厚,私底下相处就和寻常人家的表兄弟没什么区别。他们也都知道元珩这个人不肯吃亏,心眼小,平常没少吃他的亏,所以趁这个时候抓紧时间给嘲笑回来。
不过元珩可没理睬他们,他是真的得憋着……他得保持一个最好的形象去见玉黎,做一个最俊美最好看的新郎官。
另一边的玉府。
玉黎换上了大红的嫁衣,正坐在窗前任由齐妈妈给他束发,他不用盖盖头,所以宫里为他打造了一个纯金的发冠,那发冠由金锻造而成,呈展翅欲飞的凤鸟形状,镂空雕成繁复的纹路,再镶以大红宝石,簪子亦是纯金,一端是一朵金累丝的兰花,镶以和田暖玉,象征君子如兰、如玉。那发冠由匠人精心打造,价值连城,华丽而珍贵。
玉黎本就生的阴柔俊俏,微微妆扮之后,愈发美得雌雄莫辩,哪怕乌发尽数披散在肩头,也显得整个人柔弱清澈,半束起乌发,戴上发冠之后,愈发显得整个人如同天上的神君一般,俊美出尘,高贵而不食人间烟火。
温欲雪来送他出嫁,一直在边上看着他,等他全数装扮完毕,啧啧惊叹:“阿黎,你好美啊,跟天上的谪仙似的,全京城的姑娘怕是没一个比得上你的……”
玉黎往镜中看了一眼,美目华光流转,红唇微扬:“九皇子生得俊美,若是我粗头乱服,站在他边上,就要被比下去了。”
也不知,元珩如今会是个什么样子?
温欲雪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说得也是!”
两人正说,碧笙一脸激动地小跑进来了:“少爷,九皇子带着接亲队伍已经到门口了!”看着玉黎的模样,不禁又呆了一呆,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觉得他实在是太好看了!
玉黎走过去,笑着捏了捏她的脸颊:“发什么呆?还不快去准备,陪嫁娘?”
碧笙一个激灵,立刻想了起来,去把玉黎的大红喜鞋去找来捧在怀里:“等下下了马,让九皇子殿下给您穿鞋子。”
一旁的齐妈妈拿了个银制的十二生肖八卦挂坠让他别在腰间,因为这一日他出嫁,是大喜之日,怕玉府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也来看热闹,尤其是前些天闹得那一出,让老夫人很是不放心,还特意请相国寺的法师为这挂坠开了光。
刚别好,就见元珩急匆匆进来了。
两队人见面,俱是一愣。
元珩身穿大红描金绣龙的喜服,大氅上两根金穗垂下来,与乌发混杂其间,外罩一件大红披风,乌发半绾,以简单的金冠束发,不过他长相实在是俊美无匹,一双丹凤眼熠熠生辉,剑眉如飞,直挺的鼻子下是一张红润的薄唇,眼波流转间,掩盖不住的贵气与英气,真真是个天下无双的美男子。
对面的玉黎矮他一头,但身材修长,穿着一身大红喜衣,袖口绣有牡丹花纹,外罩一件大红褂子,胸口身前都绣了祥云和飞凤,白皙的脸上星眸修眉,皓齿红唇,那顶华丽的金冠更是衬得他高贵而纯澈,恍若天上谪仙一般令人不敢亵渎。
元珩灼热的视线令玉黎不敢与之对视,但又想仔细看他,只好眼神躲闪地与之对视,被元珩看在眼里,心都化作了一团春水。
他家黎儿太美、太可爱了!
周围人见二人旁若无人地相互凝视,纷纷嬉笑起来,还是温欲雪轻轻咳了一声,道:
“还看呢?时辰快到了,你们快去拜别玉公和老夫人吧!”
这一声提醒了元珩,忙走过去拉住玉黎的手……等他俩拜了堂,入了洞房,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可以好好看,细细看,爱看多久看多久!
玉黎有些害羞地低下头,被他牵着手往外走,一起去正厅拜别父母长辈。
玉黎都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知道元珩的手热热的,紧紧地握着他,唇角还带着一直未敛起的笑意。
两人来到大厅,众宾客早已翘首以盼,玉章辞和玉老夫人坐在一边,上首桌上供的则是玉家祖宗牌位,玉黎嫁给元珩后,就是宫中的人,他的名字将被写入皇族氏谱中,便不再是玉府的人了,因此要来拜别。
其实厅堂里乱哄哄的,玉黎都听不清周围人在讲什么,也不知道玉章辞和老夫人说了什么,他只跟着元珩,拜了祖宗,又拜了玉章辞和老夫人,当然,他如今已经贵为皇子妃,是不用下跪了,不过便是作揖罢了。
拜完了,他当然不能自己走出去,得由他的兄弟背他出去……
原本玉章辞打算让玉玄来的,但是如今的玉玄形容枯槁,跟个得肺痨的人没什么两样,因此便罢了这个念想。人选是玉黎自己挑的,西府玉家的小儿子,玉澈。
玉澈第一眼见玉黎也是吃了一惊,他不知道,自己的堂弟,居然生得这么好看了!
“玉澈你当心点,千万别摔了黎儿!”
玉澈心中激动,不过到底是长期习武的,稳稳当当地把玉黎背出了玉府大门,让他坐在了元珩的马上。
玉黎一出门便不能再说话了,只好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不过都还没跟玉澈对上视线呢,元珩已经火急火燎地跟着上了马,一把从后面抱住他……他是个哑巴,都不用跟玉章辞打招呼告辞,点了点头,便打马跑了。
陪他来的霍璋又在后面笑着叫他:“九皇子!皇子妃娘家人还没跟你说完话呢,你真当自己是来抢亲的啊!快等等我们!”
说着,一群接亲的、送亲的人连忙追上去,都弄得手忙脚乱。
第104章 大婚之喜(中)
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行进在京都城的主干街道上。城中所有的百姓都出来了,列队两旁喜滋滋地看着热闹,一方面是因为皇子成婚,规定迎亲队伍遇到六十岁以上老人就要给枣子,遇到八岁以下孩童就要发喜饼,遇到乞丐就要给一文钱的喜钱,因此但凡皇子大婚,百姓们都很愿意来围观,让自家老人小孩沾沾喜气。自然,另一方面是很难得一睹皇子夫妇的风采,尤其百姓们听说这哑巴九皇子娶的是个男子之后,就愈加感兴趣了,都想看一看这传说中的玉府三少爷是何等的倾城之姿,得以嫁给九皇子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