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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之南给酒取名明月酒,意思是洁白清澈,还有一个意思是,酒酿成那天刚好是月圆之夜,银霜照满大地,十分美丽。
刘掌柜看到郑之南自带酒,还觉得这人真是会算计,这酒楼的生意,酒水最贵,为了省钱,连吃饭都自带酒过来,刘掌柜心里摇了摇头,便觉得这人有些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
郑之南看到刘掌柜的神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轻轻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打开封泥,一一给大家满上。
刘掌柜自己就是开酒楼的,对于吃喝方面自然比普通人精通,这酒一倒出来,光看颜色,清透度,他就有些移不开眼。
如此透彻的酒,他见过,但那都是京城最好的酒楼才提供的,重若千金也是有的,平常人喝的酒,大多数是米酒,谁喝得起这种酒?
这酒不仅澄澈,味道光闻起来就让人沉醉,刘掌柜眼睛一下就发起了光,精亮精亮的。
他刚刚还觉得郑之南小家子气,现在看到酒,只觉得也太豪气了,这酒绝对不便宜。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想到郑之南要和他做什么生意,竟值得用这样好的酒来请客。
他平时精明,但也不敢想是要和他做酒水生意,因为这酒他觉得太贵了,看郑之南和他那位同性的友人,两人衣着都普通,应该是小本买卖,比如说送菜啊,送柴啊,提供半加工品。
因为这酒值得放在京城最好的酒楼,而不是他这个镇上开的酒楼,虽然说去京城,必经他们这小镇做中转,临近科举,不少学子嫌京城内的酒楼太贵,也会在这里租住歇脚,其实生意并不冷清,反倒蒸蒸日上,已是京城外的四大镇之一。
虽然他想不通,这样衣着普通的两人,怎么舍得为了这点生意,拿这么好的酒来招待他?
这酒实在是让他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想快点端起来尝一尝。
着急之下,根本细想不了其他东西。
郑之南看差不多了,伸出手,端起酒杯对刘掌柜说:“刘掌柜请。”
刘掌柜闻言,立即撩起袖子,端起酒杯浅浅尝了一口。
这下眼睛更亮了,因为这酒不光看色泽是上品,连滋味都是上上品。
实在是好,好的没话说。
这酒比他酒楼里的所有酒水都要好。
果然没看走眼,好酒啊,这般想着,刘掌柜直接一饮而尽,喝了个爽。
喝完这一杯,便迫不及待的想要让郑之南倒第二杯。
郑之南看刘掌柜喝完了这杯酒,慢慢给他满上,才开始说合作的事情。
“刘掌柜觉得这酒如何?”
“好酒,没想到此生有幸喝道这般佳酿。”眼神里都是笑意。
然后郑之南便说出了此次合作的项目。
听到合作的正是他现在喝的酒,刘掌柜一愣,问道:“这酒竟是郑兄酿出来的?”语气里是不敢置信。
郑之南点头说:“不瞒刘掌柜,我祖辈就是酿酒的,在我爹这里断了,我分家出来过后,照着爷爷的方子经过改良,酿出来的新品。”
刘掌柜有些激动地说:“郑兄实在是高人!这酒就算是进宫到皇宫内,成为御酒都够标准。”
郑之南觉得刘掌柜这话有些夸张了,但夸张的言词也是在夸他的酒好,所以也没有说什么,谦虚了几句。
这才开始聊合作的事情,之前没说,是想让酒把刘掌柜给征服了,这样接下来的合作才会更加顺利。
事实上也的确如郑之南想的那样,喝了酒,知道了东西是好东西,合作自然就很顺畅。
凌崇陪在郑之南身边,虽然没说什么,但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郑之南,心里越发觉得郑之南比想象中还要好。
同时也慢慢感觉到了,郑之南没有再像最初那样遮遮掩掩掩盖自己的真性情,像现在长袖善舞,什么事情都运筹帷幄,就很自然的表现了出来。
这大概是因为开始信任他了?
所以面孔慢慢的开始融合。
这让凌崇宽心不少。
能被防备心理很重的人信任,是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
而他宽心是因为郑之南已经可以不用两张面孔来保护自己,也不再害怕郑家的那三口人对他施加迫害。
郑之南的确在慢慢恢复自己的本心,因为他在思索了很多可能后,想到了一个问题。
会不会是因为自己在与郑家人对抗的时候,凌崇看到过他做的事情?
比如说在郑裕面前是一副面容,在郑娘子和郑北面前又是一副娘子。
没准对他所做的事情也有所了解。
这让郑之南想起来有一次他在山里烤鱼吃,碰到过一次凌崇。
虽然他们没有接触,但凌崇应该知道就算郑家人要虐待他,他自己也可以跑到山上来自己叉鱼捉兔子吃,饿不着自己。
为了刺激好感度,郑之南这才慢慢的表露出自己真正的举止和性格。
想要凌崇认识真正的自己。
同时他决定在谈成这笔生意后,和凌崇完成那件事。
其实他们在一起这么久,虽然同床共枕,但凌崇从来没有主动碰过他,总和他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最开始他觉得这个距离挺好的,但时间久了,他难免开始着急好感度事情。
晚上,两人谈完合作的事情,踏着月色往郑家村赶。
凌崇赶着牛车,郑之南坐在后座。
这牛车是顾家的。
他们原本也想买一辆牛车,只是现在为了酿酒,投进去了很多家底,要想买牛车,有些不合时宜。
想到凌崇的许多家底都快被自己给挥霍光了,郑之南就有些唏嘘,唏嘘钱真不经花,唏嘘一个男人对你这么好,钱给你随便花,对你细致入微,可竟然对你一点好感都没有?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弄得郑之南心里都越来越发虚。
好在今日这笔生意谈的很顺利,付了定金,明日刘掌柜会亲自过来实地参观,检查剩下的几坛酒没问题,就会当天把酒带走,并且付剩下的尾款。
与此同时,刘掌柜生怕其他人跟他抢生意,抢先把下次的预付款给付了。
这两笔生意让郑之南把之前投进去的家底全部赚回来了。
回到家后,两人洗完澡躺在床上,郑之南把钱箱子打开,让凌崇看着他把手上的银子放进钱箱子,然后对他说:“满了,以后要换大箱子了,不然装不下。”说完,他自己先笑了。
因为他的语气听上去很膨胀,不仅膨胀,还很得意,像是在炫耀。
凌崇说:“是该换个箱子了”他这个箱子以前都是放碎银和铜钱的,现在郑之南只是收了一笔定金,但这定金很可观,放进去自然就有些放不下。
等到明日刘掌柜带着活计赶着牛车过来搬酒,付了剩下的尾款,以及预付款,肯定得换个箱子了。
就在这时,郑之南推倒了凌崇,凑过去,坐在他的身上,手撑着他的肩头,看了看凌崇,就准备亲手解开他的衣服。
郑之南想,你不主动,还我主动总可以吧?
但让他没意料到的是,凌崇把他推开了,推开后还给他拉上了单子,单子就是夏天用来搭肚子的被单,薄薄的盖在身上不热。
郑之南躺在床上,看着房梁,眨了眨眼睛,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只听旁边的凌崇说:“睡觉吧,我去院中的竹床睡。”睡在外面,一是凉快,二是可以看门,免得酒被偷了,村子里有人养得活鸭活鸡都有人偷,何况放在院子里这一坛坛酒了。
避免节外生枝,有个人睡在院中看着,最好不过。
凌崇说完,拿着枕头去了外面,留下屋里一脸茫然的郑之南。
他们不是“结婚”了吗?
之前没有做那事儿,一是他没提,凌崇也没有强迫他。
但现在他准备主动了,凌崇竟然直接拒绝了?
虽然嘴上没说拒绝的话,但身体很诚实,就是拒绝啊。
第239章
凌崇到了外面后; 用井水冲了个澡才躺在竹床上。
在郑之南的眼里,凌崇是他要攻略的对象; 所以做什么他都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好矫情的。
但在凌崇的眼里……
他其实一直把郑之南当成儿子似的养着,最初他没想那么多,只是想将他从深火热中救出来,后来看他瘦削的身形; 求知若渴的神情,这种心情才开始渐渐具体化。
凌崇教他读书写字,看他将歪歪扭扭的字写得越来越规整,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就像是在玩一个通关游戏一样,变成了一件有趣的事情,看他拨高; 看他的脸色终于变得红润健康; 眼神也越来越自信,支持他大刀阔斧地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当他的靠山,帮他教训郑家的人。
之前睡一起是方便照顾骨折的郑之南; 现在他腿脚好了,加上今晚的事情,凌崇准备把东次间收拾出来; 以后他睡东次间; 郑之南睡在西次间。
之前凌崇没去想过这个问题; 他一个人的时候,生活过的比较糙,属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有去想那么细致的问题。
今晚上,郑之南主动靠近他,让他彻底的把“养儿子”的心思给具体细致化了。
除了他变得更好了以外,凌崇还觉得自己年纪比他大太多,看到他在弄郑裕时露出的小兽一般的神情,就有种想要给他顺毛的感觉。
凌崇的心思类似于,把郑之南当成了一个小辈,看着他从懵懂变得成熟,有种成就感。
凌崇没往情爱上想,郑之南的好感度是绝对无法无法增加一分一毫的,因为本身就长歪了。
郑之南心里急,但也得表面上先稳住。
他到现在怎么也没想到凌崇把他“娶”回家,竟然养“媳妇”养着养着,养成了“儿子”。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寻思来寻思去,怎么都没寻思到这个死角里去。
第二天,眼窝发青起来做饭,发现凌崇起的更早,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凌崇做饭。
他们俩类似于分工合作,今天你做饭,明天我做饭,做饭的人那天不用刷碗,轮换着来。
凌崇做饭的时候,郑之南没有去帮忙,而是围着房子跑步,锻炼身体。
等跑完步,打了一套凌崇教他的拳,洗完澡换好衣服才进厨房帮忙端东西。
餐桌上有早上现摘的西红柿,还有茄子,加了牛肉烩在一起,又鲜又爽口,一点也不油腻,除了西红柿和茄子还有其他村里人没见过的,也就认识这些的郑之南敢吃,其他人见都没见过,见过的人也只说这是观赏用的,不是用来吃的番果。
这些东西都是郑之南每次和凌崇去镇上的时候在集市里收集来的,有些种出来不是能吃的,就扒掉种别的,种出来是认识的,那简直是大丰收。
现在物资太匮乏了,能吃的东西也很少。
有些种子他认识,比如说玉米,种了一小半,别人看到,还以为种了小树苗,后来才知道是吃的谷物。
有些人觉得稀罕,晚上会来偷,但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是成熟期,偷回去,发现不能吃,不论是煮的还是炒的,都怪怪的,后来有人就说,这是郑之南不会种地,糟蹋好田,把良田当成花园来种花种草了。
这些闲言碎语也碍不着郑之南什么事儿,他该吃吃该喝喝。
郑之南夹了一块番茄烩牛腩,尝了一口对凌崇说:“炒得越来越好了。”第一次是郑之南做给凌崇吃的,然后凌崇知道郑之南喜欢吃这个后,就试着自己做,他第一次做的自然没郑之南做的好吃,但学了两次就掌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