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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的时间。
这方面由霍恩主持,而且普瑞摩领主准备投靠的消息早就传给了雷曼大公,大公自然是表示热烈欢迎,底比斯河沿岸完全不会受到任何阻拦,所以罗林放心地就出发了。
从陆地上走,从入海口到火狮城,因为许多地方不用像底比斯河那样绕远路,所以距离比水路还要近一些,大概只有一千多公里。
罗林的黑岩战马是黑曜独角兽的混血种,性格驯良坚韧,耐力充足,虽然速度在战马中不算极速,但它可以连续奔上十二个小时不休息,一天下来就能跑上五百多公里路,是真正的千里马。
当然,罗林自然不会这么压榨马力,一路上走走歇歇,但就是如此,在第三天下午的时候,火狮城就已经出现在了他视野之中。
眼前是一片开阔肥沃的平原,宽阔的底比斯河从平原中蜿蜒而过,在河流沿岸,就是火狮城所在。
火狮城,是以雷曼大公的家族血统命名的,雷曼大公家族成员头发基本是红色,非常浓密,男性基本有大胡子,而且必然是络腮大胡,沿着脸庞绕上一圈,看着就和狮子的鬃毛一样十分威武,雷曼家族以此为荣,就以火狮作为家族象征。
相比星光大陆的明珠旺多姆的繁华,火狮城给人的感觉是凌厉和威严,从远处看,就看见巍峨的类哥特式尖塔建筑,就像一柄柄灰色的利剑一样刺向天空,越是走近,越是能感到一种压迫力。
罗林跟随着进城的人流,一路往前,接近到城门口的时候,罗林发现城门的卫兵数目不仅多,而且平均武力也十分强大,他甚至看到了一个23级的精锐战士。
除了卫兵外,罗林还看见一个神殿的牧师,这牧师身前放着一盆散发着淡金色光辉的圣水,每一个进城的旅人都要经过他面前,然后这牧师就会说几句赐福,然后朝旅人洒上几滴圣水,每一个都例外,就连马车上坐着的贵族也不例外,必须下车接受赐福。
罗林稍微一想就明白了过来,旺多姆刚刚陨落,其原因肯定会引起有心人注意,想必雷曼大公必定查到了毁灭教派作祟的痕迹,认识到了严重性,大起警惕,所以才开始严查每一个入城之人。
这牧师,说是赐福,其实是甄别黑暗气息。
正想着,前方就有一个被圣水撒中的年轻人突然就惨叫起来,罗林看过去,就见这年轻人脸上开始冒起了青烟,对普通人来说完全无害的圣水,对他来说却是剧毒,开始腐蚀他的皮肤。
一般来说,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断定对方沾染了黑暗气息,却不能断定这人一定就是邪恶。
城门口的卫兵立刻走上,不由分说地将这年轻人扯向一边,稍稍问了几句,一个卫兵就开始搜身,很快就在年轻人腋下隐秘的位置看见了一个徽记,是一只眼睛。
“魔神印记,是黑暗教徒!”卫兵喊道。
那23级的精锐战士是军士长之类的人物,应该是头领,一听见这话,就做了个斩首的手势,一卫兵就上前,一剑砍下了这年轻人的脑袋。
这一幕引起了一些骚乱,但很快平息,因为只要和黑暗无关的普通人,卫兵根本没有为难。
很快,轮到了罗林,他之前还有些担心他的魂炼开天剑会引起圣水反应,不过显然娜洛莎的秘法非常不错,圣水洒他身上,一切正常。
又缴纳了一笔入城税,罗林得以顺利进城。
进城之后,走了不到两百米路,他就看见三拨巡逻卫兵匆匆跑过,其中有一拨巡逻卫兵还喊着:“快,快,别让那黑暗教徒跑了!”
这一幕看的罗林有些欣慰,看来雷曼大公清理自己境内黑暗教徒的力度很大,就和前世一模一样。
正因为如此,在前世,虽然兽人大军、亡灵军团、恶魔军团接踵而至,最终将雷曼公国覆灭。但至始至终,公国内部都没有动乱,之所以覆灭,那实在是因为对手太强大,公国的军力被彻底消耗,真的是打不过了。
这一世,因为兽人大军提前受挫,大陆上各国不仅得到了预警,而且还有了几年的缓冲时间,情况应该会好上许多。
不过就算如此,也不可掉以轻心,在未来,一场浩劫还是免不了的,所以罗林才决定选择菲克斯岛,潜心发展力量。
这一趟,罗林要找的最佳目标不是别人,正是雷曼公国的镇国柱石—红月剑圣帕拉森,如果能提前博取他的好印象,哪怕得其一句欣赏之语,那他在雷曼大公眼中的地位就会大幅上升,获取菲克斯岛就非常稳妥了。
不过像红月剑圣这样的人物可不是想见就见的,尤其是近几十年,已经近两百岁的剑圣已经基本不怎么露面,除非隆重的节日庆典,否则其他事务基本由其大弟子,雷曼公国的大骑士狄辛斯代劳。
这些消息都是罗林事先打听好的,相见红月剑圣,那自然要先拜访狄辛斯,罗林想了想,却不急着拜访。
他这几天连续赶路,风尘仆仆,形象不佳,就这么前去十分失礼,自然要先将自己弄干净整洁才行。
牵着马儿找了一家叫‘蓝色恋人’的上等旅店,花了三枚金币交代旅店侍从照顾好他的战马,又开一个房间,沐浴,更换一套质地普通的黑色武士服后,罗林到一楼地大厅用餐。
这家旅店挺上档次,所以大厅里环境不错,在这里用餐的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绅士,不是富商就是外地赶来都城游玩交际的贵族,交谈起来轻声细语,不过这当然瞒不过罗林的耳朵。
角落里有两个商人在谈话,说的是最近的传闻。
其中一个商人抱怨:“听说旺多姆被兽人给毁了,我的一艘商场还被征用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回来。”
“你这算什么?我在旺多姆还有一处海边别墅,当初花了我五千金币才建成,现在直接就被那群天杀的兽人给烧了,根本就没处说理去。”
两个商人齐声叹口气,然后又开始说话。
“听说最近鱼人大迁徙,菲克斯岛就受了灾,希望我的商船不要碰上那些脏不拉几的恶心鱼人。”
“哎,大陆多难啊。这些日子大公清理黑暗教徒,结果真是触目惊心,据说连名满天下的菲奥拉伯爵都遭了殃,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大好人暗地里竟然会如此龌蹉呢?”
“哼,说不定菲奥拉伯爵是遭人陷害呢?借着这次清剿,很多人在趁机打击政敌呢。”
“嘘,别乱说。”
“唔,知道了。”
接下来这两商人又说了些各地传闻,罗林随意听着,又过了一会儿,他又从这两商人口中得到了一条消息。
城中的塞隆男爵查出和黑暗有染,追查至其府邸,在搜查的当口,这男爵竟然反抗,且力量竟然强大的出乎意料,不仅当场击杀了两个军士长,还被他从秘道逃出了城外,因为这事,大公震怒,派兵一路追杀,结果就在城外罗斯特荒山找到了一处古堡。
在古堡,双方又是一场大战,两败俱伤,大公这边竟战死了一个强大的骑兵队长,受伤的塞隆男爵躲到了罗斯林荒山深处。
骑兵队长可是至少26级,不仅领悟愤怒之力,还掌控了元素战技的人物,这种战士一般出身名门,现在竟然战死,这一回事情真的严重了,也真正引起了大公的重视。
这事原先的负责人就被解职问罪,此事转而由大骑士扎克罗直接负责。
扎克罗是也是红月剑圣的一个弟子,他行事另辟蹊径,并没有急着进剿荒山,而是公开向城中招募勇士。
当然,这是好听的说法,本质就是招一些炮灰在前面开路,免得正规军过去损失过大,要是再死上一个出身名门的强大战士,他也不好向大公交待。
听到这里,罗林心中一动,起身出了旅店。
这个塞隆男爵罗林也是知道的,前世他是作为一个副本BOSS存在的,等级是28级,还会几招诡异的魔武技,与其对阵,一个不小心就容易吃大亏。
这副本位置就在罗斯特荒山深处一个洞穴中,这男爵只是这副本的一个守门BOSS,后面还有几个可怕的家伙。如果没有一个明白的领路人,恐怕扎克罗就算招募勇士前去,也会损失惨重。
空手去拜访大骑士狄辛斯很难引起重视,不如就带些功勋吧。
第二百一十章清剿黑暗(二)
既然是去应征,罗林就不能骑着黑岩战马去了,这会暴露他的身份。因为这战马十分昂贵,一匹就要一千金币,就算是一般贵族都用不起,必须是大贵族才行。
战马不能骑着,护甲也不能买好的,铁甲钢甲什么的,随随便便就上百金币,这都不是民间的勇士能用的起的,所以罗林便花了十五枚金币买了一套普通的牛皮甲,这护甲只在心口的位置镶着一块钢片,算是保护要害了。除此之外又买了一面厚铁盾,在普通人看来这是绝对的重盾,至少有八十公斤,但罗林却嫌轻,也就勉强用用,最后的武器倒是不用换,魂炼的开天剑虽然是传奇武器,但样式普通,完全不醒目。
这么一打扮,罗林就变成了那些有些勇力,但出身平凡的冒险者。
随便找人一打听,就找到了城中的招募处,就在城东的兵营,这里很是热闹,前来应征的勇士数目非常多,数了数,总共有六十多人。
的确,扎克罗的招募虽然是为了寻找炮灰,绝对是趟危险活计,但对这些没有出身却有天赋的勇士来说,却正好是一个获取功勋的机会,指不定就成功,然后被哪个大人物看中,以后就有了前途,得了晋升之姿,不至于瞎混了。
罗林随意扫看了一眼,智脑就给他估算出了这些民间勇士的大致力量。
普遍在15级,身体素质基本都是普通,精锐的很少,六十个人中有五个是精锐。鹤立鸡群的强者有一个,是一个23级的精锐弓箭手,还是个女的。
这女人也穿着牛皮甲,比罗林身上的要轻便许多,显出婀娜的身体曲线,背上背着一箭囊,里面是装着三十支普通铁箭,还有一把钢制弓,劲道应该不小。至于她的容貌,嗯,长的还算不差,一头亚麻色的齐耳短发,湖蓝色的眼睛,大概二十五六岁年纪,皮肤上已经留下了一些沧桑痕迹,嘴唇紧抿着,使得整张脸庞的线条偏向刚硬,应该是个坚强的姑娘。
强者都是很敏锐地,这姑娘很快就注意到罗林在看她,转头过来,打量了下罗林,便走过来,自我介绍:“我叫艾米丽,弓箭手,还会些剑术。”忘了说了,她腰间还悬着一柄单手剑,大腿上还绑着一柄匕首。
在艾米丽眼中,罗林看起来有点特殊,是的,和这里所有的勇士不一样,他看着非常自信,似乎一定会被征招一般。通常,有这自信的肯定是强者,艾米丽自己也十分自信,所以她愿意认识一下这个盾战士。
罗林报出自己本名:“我是罗林,如你所见,我是盾战士。”
时至今日,罗林勋爵这个名字应该已经被有心人所知了,不过大路上重名者非常多,谁也不会将一个叫罗林的冒险者当作旺多姆的勋爵。
“希望我们能并肩战斗。”现在还不知道对方会不会被招募,所以艾米丽只是点了下头,就没准备继续交谈了。
招募继续进行,兵营门口有一个骑士队长负责选拔工作,很快轮到了艾米丽。
艾米丽摘下钢制弓,对这骑士队长示意了下,对方就指了指百米外的靶子:“朝靶子射,让我看看你的箭技。”
艾米丽便拿出三支铁箭,两支咬在嘴上,一支搭箭上弦,开弓,发箭,取箭,再次发箭,瞬息间,连发三箭。
“唔~~”兵营中传来一阵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