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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当了个假炮灰[快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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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喜欢。”林冉哼一声,“天天早起,天天听朝堂群臣说些我根本听不懂的话,天天要看奏折……”
闻人打断他,“是我看,你只在旁边坐着。”
林冉瞪他一眼,“天天看你批奏折!行了吧?”
闻人连忙做告饶状,“好好好,我错,我的错。夫君继续。”
林冉就继续抱怨了,“天天有人叫我翻什么妃子的牌子,翻什么牌子?你又不叫我去。”
“等等等等!”闻人打断他,“你还想去不成?我不比她们好看?!还是我伺候的不够?!”
林冉怒:“你闭嘴!”
闻人连忙用手指沿着唇缝划了一条线,作缝合状。
“天天说话做事要看人脸色。面要有威仪,行要正,坐要端。吃个饭一群人看着,走个路一群人护着,说个话一群人跪着。别人也就罢了,外人面前,你和我说句话总是弯腰低头,甚至连看我都不行,总是顾什么君臣礼,我才不管是很么君臣礼。”
“我不否认,手握大权是很爽,但我不喜欢。”他握紧闻人双手,“我一点也不喜欢那些,我们成了亲的,我就想和你两个人。”说完这句,耳朵都泛起了红。
其实他说那么多,只有最后一句才是真的。这一句声音很低,但还是一字不落的听到闻人耳朵里。
在这宫里头,什么都要隐藏起来。
可林冉不想隐藏起来。
他这人感情洁癖不错,不喜欢的人看一眼都嫌多。可他却是足够专一。他要试着真喜欢什么人,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对他好。
从前他感情失败许多次,总是他一个人单方面付出。
可这回不一样。
闻人对他好,好到骨子里。这种感觉是以往所不曾体会的,所以他也想对他好。
可是在这宫里,他哪怕多看闻人一眼都不行,因为他扮的是君,而闻人不管如何厉害,旁人面前,他是臣。君臣之礼不可废,所以他们外人面前只能客套而生疏。
这一点,林冉真的,不喜欢。
他每说一句,闻人眼神便软上一分,说到最后,闻人看他发红的耳廓,忽然将他抱在怀了,“我知晓了。”
林冉听这话,声音软下来,“我是不是,太过分了,好像有些无理取闹。”
闻人摇头,握紧林冉的手,“不过分不过分,如果这都算过分,我宁愿你天天过分下去。”
他看着这张脸,这张他曾经痛恨非常的脸。其实他刚才说了轻的,实际情况远比他轻描淡写一句来的厉害的多。
这个皇子从不把他当人,只把他当做发泄怒火的的奴才。丞相又不管他,无人撑腰,他在宫里孤立无援,能活下来几乎是奇迹。
可林冉没必要知道这些。
闻人伸手,抚上林冉的脸。
他的眼在这张讨人厌的脸上,竟叫这张脸也不那么讨厌了。但既然林冉不喜欢,那就不要了。
他用帕子沾了洗颜水,一点一点擦拭林冉面上的颜料。不一会儿,他真正的面容就渐渐显现出来。
是他最喜欢的模样。
上一世时,他和对方共用一具身体,只有在他那个不知怎么出现的小空间里,他可以用拥抱他,亲吻他,他本来觉得那样已经足够幸福,可他不知道,原来他还可以更幸福。
像现在,他每天可以看到他,每天可以碰到他,每天可以亲吻他。
他在这世界这么久,吃了许多苦,从来以为权利最重要。加上只想给林冉最好的,便让他体味无上权力,可却忘了问林冉自己是否愿意。
他果真是该死。
林冉不知道闻人想的什么,只是看着闻人那双倒映着他的双眼。
那双眼里,他脸上那层伪装渐渐淡去,露出他真实的模样来。
那双眼里,他的身影越来越大——闻人吻了上来。
最后,那双眼里,他的脸通红着,闭上了眼。
一吻过后,闻人下巴搭在他肩上,“我娶你吧,把你迎进府内。反正你林家产业远在洛京,皇城内的人也只在你上贡品的日子能见到你,一年也不过一次。料也是不记得的。”
“记得又怎样?”
闻人笑了,“是了,记得也没关系,也成了痴情的美名。”
林冉便道:“那便结吧。我娶你一回,这次由你娶我,一来一往,也算公平。”
闻人道:“好,这一次换我骑上高头大马,前去迎你。”
那之后不久,闻人第二次披上大红媳妇,迎请队伍从他府上出发,绕着京城外围街道走了整一遭,回到府上将一早等候在那里的林冉迎到马上。两人同乘一骑,他抱着林冉,又沿着之前那条路,哒哒走了起来。
林冉坐在他前面,看着马前的青石路面,笑道,“这样有意思么,把我从迎出来又迎进去,不觉得麻烦?不如直接摆酒席。”
“不烦不烦。”他搂紧他,“你瞧,大家都在看你,这一遭走下去,他们都知道你是我的人,就没人敢动歪念头了。”
林冉果真往周围看一遭,其中好奇有之,但多是不怀好意的实现,路人指指点点,看嘴型就知在说些闲话。
这才对,在这民风保守的现在,谁会看好一对男性结亲。正要继续看下去,闻人捂住了他的双眼,“不必理会这群人。”
“好,不看。”林冉说着,放松身体倒在闻人身上。
“我大概还有走许多世界。”
“嗯。”
“不问?”
“不问。”
林冉顿,在迎亲队回到闻人府,鞭炮声接连响起的时候,低声道:“我其实很怕。”
他只是随口呢喃,以为闻人冢听不到,谁知鞭炮声过后,闻人冢抱着他的腰,在他耳边道:“不要怕,只要我在,总会找到你的。”
万一你不在呢?
林冉没问,闻人却答了:“不会不在。”
“你怎么知道不会?”
“因为我太喜欢冉冉了。”
喜欢到,无论你去哪里,我都想跟着。
林冉眼睛泛酸,他仰起头,害怕眼泪可耻的流下来。
“冉冉,我不觉得你哭出来很难看。”他说,“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总陪着你。”
林冉破涕为笑,“谁要在今天哭。”
“那明天哭?”
“滚吧,谁要哭?”
“好好,咱们不哭。”他下马,想林冉伸出一只手,“冉冉,愿意把手给我么?”
高头大马上,林冉身穿艳红喜服,面容俊美无双。
他将手放到闻人手心,在闻人牵引下,第二次与他结亲。
从此携手,直至白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其实写崩了,然后就这么草草结尾了Orz。


第52章 山外有山1
林冉摸着破了个大洞的衣兜, 听着肚子不停地咕咕叫声,头回觉得,果真一分钱逼死英雄汉。
因为是英雄, 所以不屑于偷抢, 于是——只能饿死。
林冉不是英雄, 但傲骨还是有的,自然也是不屑偷得。
饿的太厉害, 他也顾不得什么剧情,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要是有人给我一个馒头,哪怕是硬的, 我也要涌泉相报。
这么想着的时候, 眼前便真的出现了而一个馒头,热乎乎的,顶上还冒着热气。托着馒头的是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 扎着一头双马尾, 脸蛋红扑扑的,俏皮又可爱。
“大叔, 这是新出炉的豆沙包, 你快趁热吃吧。”
林冉看着马尾女孩儿的眼, 并不去接热疼腾腾的馒头,顶着饿的发痛的肚子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儿好奇,“大叔你问这个做是什么?快吃吧。”她指一指林冉的肚皮, “它还一直叫着呢。”
林冉摇头, “你叫什么名字?”
“你干嘛一直问我叫什么啊大叔?难道我不告诉你,你就不吃么?”
林冉点头, 有些东西,他是不能丢的。如果他毫无缘由的接受了这个馒头, 他就成了乞丐,因为只有乞丐才会心安理得的伸手讨食。
女孩儿挠头,“算我怕了你啦大叔。”她笑眯眯的,“听好了哦?我叫乔可可,乔木的乔,可乐的可。”她指一指前方路上的大学校门,“喏,我就在那里上学。”也只有不谙世事的天真孩子,才会认真回答一个流浪汉的问题,而不去考虑这人有可能意图害他的可能性。
她说完,不由分说将馒头递给林冉,便转身蹬蹬蹬跑远了。
长长的双马尾在空中甩来甩去,可爱极了。
林冉念一遍那个名字,“可可,乔可可。”
馒头犹在冒着热气,林冉咬一口,甜的,里面有红红的豆沙。原来是豆沙包。莫约是饿的,普通的豆沙包此刻变得意外的好吃。
一个包子下肚,缓解了阵痛的胃。林冉长舒一口气,这才开始留意起周围的环境。
他现在坐一条笔直马路边的墙根处。左手边通到尽头处,便是女孩儿所在的学校。右手边约三百米出去,是一条十字路口。路口车辆来来往往,却很少有往这条路上拐的,所以现在应该是上学时间。
他身上穿着脏乱破旧,手往脸上一摸,胡子拉碴。
但摸索眼角额头,却没有明显纹路,那他大概还是年轻的。
大致了解一番后,他问白七,“这回是LEVEL A?怎么感觉不像?”
“是的冉哥,这就是LEVEL A。怎么不像?”
林冉道:“太|安逸了。”
他向白七大致解释一通。因为他料想中的A 级世界,应当是类似于武侠仙侠类的高危世界,随随便便就会死的那种。
白七了解他的想法,道:“冉哥,你,你先看剧情,再说吧。”
白七语气有些奇怪,林冉忽然有不好的预感。
他接过剧情过了一遍,有些不可置信。
再过一遍,便有杀人的冲动了。
因为他即将扮演一个变态。
一个真正的变态。
此前他以为他第一个世界的无上尊尊主已经算个变态,竟然觊觎他一手养大的儿子,但没想到,他还可以更变态。
这回世界和他原本的世界科技水平大致相同。
主角便是方才的小‘女’孩儿。
之所以在‘女’字上加引号,是因为,那是个男孩儿。
他昨天和孪生的妹妹约定互换身份一天,他去妹妹的女校偷窥,哦不,是近距离膜拜他心仪已久的女神。而他妹妹则扮作他,去他所在男校花痴,并不,观赏她神往已久的男神。
两人一拍即合,谁知半路出了林冉这么个变态。
是的,变态。
变态原主在主角来临之前饿死了,于是林冉接替,替他变态。
因为一个豆沙包,林冉从此要做一个跟踪狂,时时尾随男主。
男主,真名乔可煜,在亲身接触女神后,彻底爱上了她,从起过上了与妹妹互换身份的日子。他不想着如何正大光明的追求,反而也选择了跟踪狂这条路。
至于本文女主?
对不起,没有女主。
因为那个所谓女神,也是个女装大佬。
这个女装大佬好可怜么?毕竟尾随他的跟踪狂背后还有一个跟踪狂。
并不。
因为女装大佬也是个变态。
他的变态倒不同于林冉和乔可煜喜好跟踪喜欢的人,他是杀人狂。
尤其以喜爱杀戮林冉如今扮演一类,年轻力壮却不思进取,整日混迹街头的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流浪汉。
美名其曰,处理垃圾,美化市容。
所以,这个世界的起源,那本小说的名字起得也是应景——《两个跟踪狂和一个杀人狂》。
然而杀人狂段数更高一些。
他明知男主跟踪他,却也是不点破,在男主跟踪期间没有漏出一点杀人犯的痕迹,行为举止完美的无可挑剔。
他也知林冉这个跟踪男主的跟踪狂,但同样没有点破,而是不着痕迹的指引乔可煜发现林冉,意图引导他杀掉林冉。
然而林冉所扮演人物也是个段数高的。男主没能发现的,那些杀人狂杀人的蛛丝马迹,他一一捕捉到了,也发现了杀人狂想借刀杀人的意图。
然而,作为一个变态,林冉不能报官,也不能自卫。他的选择和杀人狂一样,引导男主发现并杀掉他自己。
原主的逻辑很简单——有什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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