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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凌给自己倒了杯酒:“现在物价涨得快,光他们那点工资哪跟得上生活,再说了,你也知道他们挣得钱也都给我败得差不多了,我再不想办法存点钱,谁愿意跟我。”
闻言,刚子想到了自己,便低头喝闷酒,没再说话。
一旁的辉子拿起酒瓶跟刚子、郑凌俩挨个碰了碰,说:“以后好好干,努力挣钱。”
郑凌喝了一口酒,开始说笑:“我的发家致富可就指望孔少他们了。”
刚子跟着说道:“你有钱了可别忘记咱们啊!”
郑凌笑道:“那你还傻等着干什么,趁我还没发迹前,赶快来巴结我啊。”
刚子指着郑凌对辉子说:“你看他,还没成为有钱人,倒先拽上了”说完,三人齐齐笑了。
回到宿舍洗漱好,郑凌坐在床上,静静凝望着窗外的天色慢慢发白,当初晨的第一缕阳光悄悄爬上窗台时,奚卿回来了。
奚卿迷糊地想起他刚下夜班,渐渐地瞌睡袭来,他打了个哈欠,翻身躺到床上,觉得有些热,又起床拿过遥控器把空调打开,温度调的很低,接着又把窗帘拉上,然后这才沉沉睡去。
远处无人的巷子里走出来一位相貌娇丽的高挑女生,扎着高马尾,头发垂至肩头,上衣是纯白T恤,下着黑色宽松系绳短裤,露出一双细白的大长腿,脚上穿着蓝底帆布鞋,身上斜挎着包,外形整体来看十分清爽。
金凤凰咽了咽口水:“郑凌,你可真美。”
郑凌回眸一笑:“记住,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郑凌凌。”
金凤凰忙捂着鼻子,移开视线。其实之前郑凌一直在女扮男装,对吧!
虽然从扮相上来看,郑凌与女生无异,但心理上,他多少还是觉得有些别扭,走路的姿态总在调整,眼睛也总是会留意经过的女生,去观察她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殊不知,他早已成为这大街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许多人误以为他是街拍的模特,更多人则是拿出手机偷偷拍照。
到了下午一半点,郑凌来到刚子他们常去的那家餐馆,万事俱备,只等奚卿。
眼见着一碗饭快要见底了,郑凌让老板又添了一碗,心里不免嘀咕:往常这个时间,他们已经吃到一半了,怎么今天这都快将近两点了,他们还没来?
吃第二碗饭的时候,郑凌放慢速度,一粒一粒地数着饭粒吃,终于,在饭快要硬的难以下咽时,奚卿他们这才姗姗到来。
由于郑凌是面向门口方向坐着,所以刚子他们一进来,就发现了这位秀色可餐的美女。
刚子看得眼睛都直了,不禁用胳膊肘捣了捣身旁的奚卿,奚卿嘴里叼着烟,表情呆呆的,辉子则是看了几秒,就走去找老板点餐。
刚子跟奚卿走到郑凌前面一个空桌坐下,与郑凌面对面,用餐时,两人频频看向郑凌。
郑凌装作不知,让金凤凰打来电话,手机响了几声,郑凌才接通了,一并开始了接下来的表演。
“喂,芳芳,逛街啊,行啊,不过得等会,我在吃饭,我也不想吃得这么晚啊,还不是因为我男朋友,哦不对,现在该叫前男友了,是啊,我跟他分手了,我也不想,可这不是没办法嘛,当初我还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才当他女朋友的,但现在我才知道这帅不能当饭吃,就算现在这是个看脸的时代,但人家明星不也每天去工作吗,你看看他,你都不晓得,他整天窝在家打游戏也不去工作,就连充游戏装备的钱都是从父母要的,他又不是富二代,我都不知道他怎么能在家里呆得下去,你说这样的一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我不跟他分手,难道等以后结了婚,还要我来挣钱养他啊!”
“说真的,我挺羡慕你的,你看你男朋友有房有车,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起码以后他能养活你,你也别嫌弃他了,跟我男朋友,错了,是前男友,他跟我前男友相比,两人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没说你男友,我说的是我前男友,他就是地上的泥巴,还是坨烂泥巴。”
刚子跟奚卿举着筷子迟迟没动筷。
郑凌又接着说道:“哎,你说如果一个人长得帅,有房有车,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这种人一定是个抢手货,好了,不说这个了,说他我就来气,嗯好,待会老地方见。”
挂了电话,郑凌叫来老板,付完钱就走出去了,留下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之后的两天里,郑凌换了很多类型的装扮,有可爱的、清纯的、妩媚的、也有妖艳贱货型的,反正把男人可能喜欢的类型统统走了一遍,再有意无意地出现在奚卿他们可能去的地方,说着上述的那番话,当然台词改了很多,但其中心思想是不变的。
这天晚上,郑凌站在橘色的路灯下,目送奚卿三人走进今朝醉。很高兴认识你们,祝福你们,我的朋友。
“小金,开启下一个世界吧!”
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以后,就看他们各自的造化了。
第104章
校图书馆的自习室里,郑凌拿着刚领来的新书在低头翻看,但二十分钟过去了,愣是一个字也没看进去,无他,只因对面坐着的是他喜欢的人,不,严格来说是原主邹申暗恋的人。
邹申今年十九岁,是家中独子,在他刚出生那年父母为了给他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借钱开了一家小公司,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家上市企业。
邹申五岁前都是由邹母亲自教养,但渐渐地公司越做越大,需要忙的事情越来越多,不得已,邹母只好舍弃陪伴儿子的时间,把他交由爷爷奶奶照看,腾出时间来与丈夫齐心协力操持公司。为了弥补对儿子的亏欠,凡是儿子想要的,他们都会给他最好的,可以说到了十分溺爱的地步,但好在邹申并没有养成什么不良的习气,更是通过自身的刻苦努力,考取到了本地一所全国排名前五的沧禾大学,九月份刚上大二。
大一开学时,邹母本想亲自开车送儿子去学校,但邹申却摇摇头,说路途不远,他想坐公交车去,一并告知他已办理了住校手续,行李都收拾好了。
邹母苦劝许久,但终是拗不过儿子,最后还是无奈地答应了。
因为家近,邹申本以为自己会是第一个到达宿舍的,却没曾想居然有人比他来的更早。当时男生正背对着门口拿着抹布弯腰擦拭桌椅,听到有人推门进来,男生挺直腰回过头,旋即咧嘴一笑,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陈慕宇”
对上这样一抹明媚的笑容,素来性情冷淡的邹申难免也被触动,扯动嘴角浅笑道:“你好,我叫邹申”
之后的一段时间相处,他发现这个室友很爱笑,但不是那种客套的假笑,而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热爱生活的笑,见过的人都能感受到他的那股热情,而且他笑起来的样子一点也逊色于这九月的骄阳。
朝夕相处的宿舍生活,逐渐地,邹申对他产生了别样的情愫,但无法宣之于口。后来有一天陈慕宇偷偷告诉他,说他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自那后,邹申就一直尽量疏远陈慕宇,但陈慕宇像是感受不到似的,每次仍会没心没肺地主动靠近他。没人知道,邹申每天都在备受煎熬。
新学期开学,邹申本不想再住校了,但又按捺不住对陈慕宇的那份执念,最后还是选择了继续住校。
“邹申,邹申?”
低微的呼唤声惊醒了郑凌,郑凌回过神望向对面正一瞬不瞬盯着自己看的人,小声道:“什么事,慕宇?”
陈慕宇探过身子,越过半个桌子,紧盯郑凌的眼睛问道:“你刚才在想什么?”
两人的距离一下子被拉近,可以说是近在咫尺,郑凌不着痕迹地低下头,翻了翻手上的书,极力克制着让自己的语气变得随意:“在想有什么东西落在家里没带来。”
陈慕宇坐回凳子,笑着说道:“你不是本地的吗?随时都可以回去。”
郑凌点点头,笑了一下:“说得也是。”
陈慕宇突然话题一转:“你应该多笑笑。”
郑凌不明所以地抬起头,睁着一双迷蒙的丹凤眼。
陈慕宇细细端量郑凌的眼睛,几秒后说:“你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郑凌收敛笑容低下头,面上不露丝毫情绪,但只有他知道,此刻他的心正怦怦乱跳,只因对方的一句话。他没想到邹申对陈慕宇的感情这么深,好几次他都快按压不了这股躁动。明明徐渊对妃雪的感情也十分深厚,可为什么他在见到妃雪时,却不曾这般狂躁?
金凤凰解疑道:“因为你在穿越到徐渊身上时,他正发着高烧,意识处于最浅薄的时候,你可以完全主导他的思想,正如唐奇、奚卿,他们或是心灰意冷,或是被人打成重伤,而这次不同,你穿来的时候,邹申正好端端地坐在图书馆看书。”
郑凌翻到书本的扉页,看着邹申刚写好的名字出神。
金凤凰又说道:“还有一点,说明你只对男的感兴趣。”
郑凌眼睑微抬,目光一滞。
对面的陈慕宇偏头打量郑凌,他老觉得今天的邹申很奇怪,总在发呆。过了一会儿,陈慕宇终是忍不住,转着笔,苦恼地说道:“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你说我该买什么礼物送给她好?”话落便见郑凌腾地一下站起身,凳子被推开,闹出不小的动静,所幸今天刚开学,图书馆人不多,但还是引来了众人不悦的目光。
郑凌合上书,把几本书拢到一起拿起来说:“回宿舍吧!”说完便转身离开。
陈慕宇也顾不上其他,忙急匆匆地收拾课本,起身追了出去。
出了图书馆,陈慕宇刚准备再次开口寻求他的帮助,想让他出谋献策,却见郑凌戴上耳机,于是只得默默走在一旁。
金凤凰不由得问道:“郑凌,你这是怎么了?”
郑凌目视前方,步伐不变,态度冷淡:“没什么。”
金凤凰不依不饶:“你说过不瞒我的。”
郑凌说道:“先让我安静一会儿,待会再告诉你。”
“那好”金凤凰知趣地没再追问。
回到宿舍,郑凌放下书走向阳台,身形微躬,手肘撑着台面,左手掌紧紧抱着右拳抵在唇前,眯着眼,目光沉沉地看向对面的宿舍楼。
宿舍里的人望着郑凌的身影,问向陈慕宇:“他怎么了?”
陈慕宇的眼睛一直注视郑凌,闻言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金凤凰耐心地等待着郑凌的回答。
许久,久到晚霞映照天边,倦鸟悉数归林,宿舍里已经亮起灯,郑凌这才转过身走进宿舍,在心里告知金凤凰自己接下来的打算:“我想搬离这里。”
“为什么?”
郑凌并未马上回答,而是与陈慕宇擦肩而过,走向自己的床铺前拉开凳子坐下,望着镜子里邹申清俊的面容,徐徐开口:“整天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想爱又不能爱,这是一种活受罪。”
金凤凰没想到郑凌是因为这个才想要搬走。
这时陈慕宇走过来,说道:“邹申,我下去买饭,需要我帮你带饭吗?”
“不用了”郑凌想也未想地回拒道。自从得知陈慕宇有喜欢的人之后,邹申的性子就越发的冷淡了,尤其是对待自己暗恋的人。但其实,只要陈慕宇靠近自己一点点,他就会心跳加速,他想躲着他,可又忍不住偷偷靠近他。
第105章
郑凌说干就干,第二天就办理了退宿手续。下午放学,宿舍里其他人坐在凳子上好奇地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