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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着,却感觉和死没什么差别。
可人总是这样,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生命本身就是如此令人着迷。
而活着,本身就是一个信念。
后来几天,我拖着伤势去乞讨,得到的钱比以往都多,才勉勉强强买了点药,自己又去采了些药草,才大概治好伤势。
那几天,那个男孩总会过来,他穿着干净的衣服,全身干干净净,头发不再是乱蓬蓬的,在一旁看着,我弄好了药,他就跑过来一脚踹开。
我冷冷地看着,捡起药继续动作,男孩也继续踹开,以此往复。
最后,他觉得无趣,才摆手离开,我端着破烂的药碗,余光中是老婆婆离开的背影。
果然没几天,男孩就灰头土脸地回到了我们这些小乞丐一起住的小破庙里。
他的日子开始变得很困难,因为他被老婆婆收养的那段时间,没少来嘲笑其他小乞丐,现在没一个人容得下他。
我对他还算好,他便以为我是个好人,对我没什么戒备,所以第二天无声无息地被一块大石头砸死。
我看着他的身体,冷笑。
对,我是个好人,所以提前结束你的生命不好吗?
遇见教主的时候,阳光出乎意料的好。
那一天,我靠在街角吃着客栈剩下的半个窝窝头,看见从客栈里,走出一个漂亮的小女孩。
她穿着白色的裙子,衣摆下方繁复地结着墨色的线,织成墨色的云雀,女孩的面孔如粉雕玉琢,嘴角带着稚气,眼底却是绯色的冷漠。
我出神的想,好特别的女孩子啊,和原来看到的都不一样。
我看了看自己,满是污泥油渍的衣裙,这还是我最干净的一件衣服,心里突然很难受。
漂亮的女孩看见了我,朝我这边走来,她身后跟着一个黑衣服的大哥哥,面无表情,好像没有灵魂。
我突然很紧张,不明所以地扔掉没吃完的窝窝头,这是我平常几天能吃到的最好的东西。
我迅速站起来,手紧张地握在一起,不知所措地低着头,看着自己光着的黑色脚丫。
视线里突然出现一双雪白的靴子,干净无暇,不染尘埃,对比之下,我心里陡然生出一种羞涩无措和恐慌。
女孩说,和我走。
我愣住,傻傻地点头。
这是我一生尽欢的开始。
黑衣的大哥哥抱起了我,我将头埋地更低,偷偷去看女孩的脸颊。
我听见大哥哥叫女孩为少主。
女孩的脸真的很漂亮,但永远的面无表情,冰冰冷冷。
天华山,魔教,我一步一步心甘情愿地走向我的一生。
我开始被训练,和许多和我一样大的男孩女孩一起。
我不知道自己是走入了天堂,还是进入了地狱,每一天,是无尽的悲鸣。
每一次快要放弃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女孩衣摆处墨色的云雀,像嬉戏,更像杀戮。
直到训练结束,我才知道女孩是个男孩子,是魔教的少主,是我的教主。
他冰冷,仿佛眸子都是冰雪,看人的时候,目光就像结霜之时。
我从来没看到他笑过。
老教主在教主十岁的时候,被上官海下了毒,不久便离开人世。
那个时候,我看见教主的房间亮了一夜,我也在他窗边静静地站了一夜。
第二天,教主开始笑了,笑的时候比不笑更可怕。
我看着他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改变,脱离那个冰冷又纯粹的自己,他的身上有一层枷锁,一点点束缚然后强大。
我刻意地忘记了很多,只记得在教主稳固地位的那几天,杀与被杀的鲜血,还有教主嘴角非常稚气残忍的笑容。
后来,教主给我取了名字,水宿,取自诗词,我不认字,更不会写这两个字,于是便疯狂地开始学认字。
时间过得很快,我总是站在教主身后,看着他白色或黑色的背影,我并不奢求什么。
因为这样,其实就已经很够很够了。
教主的再一次变化是在突然消失半年后的回归。
他会突然看着一样东西然后不明所以地愣住,会突然看着一个方向出神,字迹会发生一些小小的改变。
可这些变化,连教主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便是更不知道原因了。
后来教主去了乐城。
又过了几个月,我在盟主府找到了教主,我发现,他的眉眼里,多了一丝人情味。
这是白洛溪和景玉也做不到的。
回到魔教,他的改变越来越大,其实只是细微,只不过于我而言,他是我的整个世界,一丝一毫都是惊天动地。
我知道,他已经动心了,不是为我。
但没关系,我知道我爱他就好。
我甘之如饴。
天华山一战,我看到了教主喜欢的那个人,白衣墨发,仿如神谪。
教主一定不知道,他看那个人的目光就如同我看他一样。
在死亡的最后一刻,我苦苦哀求那人救教主一命,我不知道那人是谁,但可以让教主心动的人,一定不是一个普通人吧。
直到那人同意,我才放了心。
最后一个瞬间,朦胧之中,我仿佛看见了客栈里走出的那个小女孩。
他穿着白色的衣裙,衣摆上修着墨色的云雀。
阳光落下来,一片恍惚。
原来生——
念水行云宿,静观天地乐。
愿来生沈二公子能斗鸡走狗一辈子
第55章 民国卷
——一个人的归宿,不是他的命运。
“宿主感觉累吗?”
“累。”
“那为什么……”
“如果已经无法回去了,那我永远都不会选择停留,在一个世界停留过久,会被世界同化,会被安宁诱惑,会被自我迷失。既然已经失去了过去,我还不想失去自己。”
“而且,累不代表不享受,不累不代表真幸运。”
“以及,系统,任务。”
【任务:在这乱世,总有些人生而不凡,撑着最后一丝亮光,直到黎明破晓。】
民国十九年,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南北混战,一片乱象,唯有大上海繁华如初,歌舞升平,纸醉金迷。
秋风叶落入水,轮船靠岸,云长风才提着行李,下了码头,走过栈桥。
他一身卡其色风衣,五官雅致如画,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沉潜气质。
云长风抬起头看天空,一片碧蓝如洗,耳边是人声鼎沸,听起来似近似远,恍如隔世。
身体内部对家国深深的眷恋与依恋产生的疲惫,让云长风的眉眼微微放松,那是这个身体的记忆。
码头人来人往,各阶级身份的都有,那里都分三六九等。
江家。
“二少爷回来了!”
陆管家接过云长风手中的黑箱子,惊喜地开口,眉眼笑纹深深,慈爱和蔼,他继续开口道:“老爷知道少爷回来了一定很开心!阿蛮,还不快去告诉老爷!”
旁边站着的阿蛮小少年一听,立刻回过神来,站直身体,“是,陆管家我现在就去。”他一边应着,一边偷偷摸摸看了云长风一眼,便跑出房子急急忙忙出了江宅。
阿蛮本是个孤儿,在云长风出国期间被陆管家收养,虽然一直知道江家二少的存在,却从入江宅开始就没见过这传说中的二少爷,自然多了几分好奇心。
云长风揉揉额心,轻轻勾起唇角,江家是书香世家,世代扎根于上海的风糜沉浮之中。
而江家二少爷江原之是江家嫡出,少时被送到英国留学,却在时局动荡的多事之秋毅然决然选择回国,心中一颗赤子爱国之心预报之于家国。
也是叹畏。
当晚,父子俩秉烛夜谈,二日,江父发间多了白发。
“明天是你盛伯伯的五十大寿。”这是江哲对云长风说的最后一句话。
盛淮柏,这个跺跺脚上海都为之一颤的人物,年过半百,几乎垄断了上海的整个经济脉络。
江父的话,云长风懂。
云长风站在衣橱前,漫不经心地打理着自己,他穿了一身裁剪得体的白色西装,更衬的俊美高贵,眉目典雅,宛如生在西欧艺术家手中的画笔里。
递了请柬,云长风同江父一道被侍应带着入了大堂,进入眼帘的是满眼的富丽堂皇与觥筹交错。
富甲名流,政界高官,估计上海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了。
“江老弟可算来了,让我们好等啊!罚酒罚酒!”盛淮柏看见江哲,拿起酒杯走过来,笑眯眯地说道,周围自有人轻声抬哄。
“是是是。”江哲爽快应道,便是罚酒三杯。
江哲年轻那会儿,不依靠家族势力在商界斩露峥嵘时,便是以狡猾狐狸闻名商界的,平常生活中却是个极为爽利的人,这也让他在生意和生活上左右逢源。
而盛淮柏涉猎极广,基本什么都参上一脚,做的每件事却不马虎,事事必精,眼光准,做事狠,便是那时就看上了江哲的能力,加之家族之上本有联系,是一路一来极为合拍的商业伙伴。
“就喜欢江老弟这种性格,爽快!”盛淮柏说道,将目光移至云长风身上,恰当地露出疑惑询问:“这是……”
江哲道:“这是犬子。”
云长风微微勾起唇角,温雅如玉,朝着盛淮柏微微点头,声音润泽养耳:“盛伯伯。”
盛淮柏像是忽然想起似得,惊道:“是原之啊,无怪乎我觉得眼熟,都长这么大了,真是越发俊俏了,到底是留过洋出过国门的人,比我那小子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明眼人都知道他不过说的是场面话,大半个上海滩都知道,盛家那小子……不过,盛淮柏这意思……
“别家的总是最好的,父亲也总嫌我不如盛少来着,不过总归都是极好的。”云长风抬眼看了江哲一眼,微笑着应道。
盛淮柏不知道是被那句话逗笑了,心情看起来极好,“哈!你这小子的性格我倒是喜欢,真是明里暗里夸自己来着。”
云长风抿唇,淡淡地笑了一下。
忘记了是谁说过,只要云长风想,就没有他讨好不了的人和进不了的圈子,只是他身段高,不必俯身也所想皆来。
盛淮柏这个圈子云长风从没肖想过,毕竟江哲已经在这个圈子里了。
云长风端着酒杯站在一旁,他刚回国,上海没什么熟人,曾经年少时的狐朋狗友也因他的半途离去闹了个不欢而散。
突然感到一道目光轻轻落在他身上,云长风摇了摇手中红酒,轻抿一口,抬眼看去——
白色大理石的二楼楼梯上,男人半靠在扶手上,白皙修长的手指握住高脚杯,红色的液体被反衬的犹如鲜血。
男人一身昂贵的黑色西服,背脊笔挺如即将出鞘的剑,里搭纯白衬衫,神色淡淡,气质沉冷,有一种自内而外流露出来的禁。欲。冷感,即使收敛了锋芒而显得张弛有度,但偶尔抬眸间,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摄人气势仿佛能让人窒息。
名震上海滩的盛家大少——盛荣生!
盛荣生见云长风抬头与他对视,唇角勾起一丝凉薄的弧度,他伸出舌。头。舔。了舔。酒杯杯口,他那张脸本就生的俊美如斯,做出这样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竟比云长风见过的所有风尘女子还要诱惑,又色。情又禁欲。
盛荣生朝着云长风遥遥一举酒杯,方才一饮而尽。
云长风哑然,仰头喝了一口红酒,算是回了盛大少的礼,液体丝丝凉凉地滑入喉咙,本该醉的,云长风的神智却越发清晰了。
盛荣生……
如果他没出国,或许自然而然地会融入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