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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小说改良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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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话音一落,旁边就响起了一阵乱哄哄的起哄声,有的男孩大力地拍起掌来,拿着话筒就塞到宋亚泽手里,搂着他的肩,像和他很亲近似的;女孩们则更多是看热闹。
  宋亚泽瞥了他们一眼,淡定地说:“公司有规定,不准服务生……”
  “客人让你干,你就得干!”
  男孩很是嚣张,他高昂着脖子,似乎在用下巴指着宋亚泽:“不然叫来你们主管,看他让你唱是不唱。”
  宋亚泽沉默几秒,也痛快答应了:“好。”
  说完,他走过桌子,拿起了被搁置在点歌台旁边作装饰品的吉他,拨了一下试音,稍作调整,便对着竖起的话筒说:
  “清唱的话我容易走音,还是弹吉他当个伴奏吧!”
  下面像是被点燃一般,一下子像爆炸一样,口哨声、起哄声猛地涌了上来,他们都在看着好戏,等着这淡定的少年能有什么做派。
  宋亚泽拨着吉他,调整好话筒,便开口唱歌了。
  “rdaedsofaraway……”
  他唱的是甲壳虫乐队的《rday》,这是他大学时为了联谊晚会的演出,花了五天时间夜以继日硬是给学会的曲子。当然,天赋不高的他也就只会弹这一首曲子,是被当时身为外联部部长的室友以一个礼拜的早饭为代价换来的。
  他想念他的大学生活。那时的他,虽负兼职,却仍未尝人生的艰辛和无奈,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大学时光,是宋亚泽最爱细细品尝的一段时光,因为大学,因为身边的一帮好兄弟,因为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他爱上了重庆这座城市。
  “ly;i'be……”
  他的歌声的确比一般人出众,绝不是五音不全、破音嘶吼的,否则也不会被室友生拉硬拽地上了台充个数;可也绝不是绕梁三日、余音袅袅的。他的歌声,是普通的,一如他这个人,就像万千宇宙中的一粒尘埃,是那么渺小。
  这首《rday》,是真的成了昨日。但他每次去唱k,或是应酬,或是假日玩乐,或是自我放松,他的最后一首歌一定是这首经典曲目。和他亲近的朋友开玩笑说这首是不是记录了他的初恋,他也是笑着回应:
  “当然!我的初恋就是我的大学!”
  “rday……”
  他真的很劳累,或许外表上看不出来,但他心里对生活的担忧让他的大脑像个永动机一样停不下来。这种累是无形的,会逐渐让人窒息、把人压死;他从来没有抱怨过累,可嘴上不说,不代表心里不这么想。
  他真的太需要安定和休息了。也许这首《rday》是他在被多次刁难后发出的吼声,这吼声却是这么柔和,充满了怀旧的味道,像镀金一般,永垂不朽。
  哼完最后一个调子,宋亚泽拨了拨吉他弦,就结束了全曲。
  演唱时,他仿佛看到周围的一群杀马特都消失了,代之的是衣着朴素干爽的大学同学,他们都快乐地笑着,手里拍着节拍,还有不大不小的欢呼声。
  那一刻,他甚至感觉鼻子有些酸了。他真的想念他们,想念那帮好同学。
  唱完的那一刻,好同学又被闹哄哄的杀马特代替了。他对着话筒用低沉干净的声音对着嬉笑怒骂着的黑压压一片说了句“谢谢”,就轻轻地放好吉他,准备离开。
  “慢着!”
  为首的男孩发话了,他翘着二郎腿,搂着身边的女孩,直直地看着宋亚泽说,语气有些急促。
  宋亚泽停下离开的动作,淡定地回视着他。
  男孩看到宋亚泽的目光,眼神有些躲闪,说的话也吞吞吐吐:
  “那个……你……给我拿瓶冰啤……你唱得难听死了,我听着都上火!”
  “好。”
  宋亚泽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便从容地去二楼的超市拿了瓶冰镇啤酒上来。
  可刚一推开门,还没看清里面的状况,他就被两个人嘻嘻哈哈地架着胳膊连拖带拉地带进包间中间,然后扔在地上。被半跪着拖拉时,他手里的冰啤已经掉在地上,所幸地上铺着厚实的毯子,瓶子没碎。
  宋亚泽惊诧无比,他知道这群人今天是故意来找麻烦的,得逞之前是绝不会放过自己。
  他收起惊讶的心思,也懒得和一群孩子计较,便平静地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眼睛微微下垂,看着所谓的“孩子王”,像哄小孩似的问:
  “请问您有何贵干?”
  杀马特孩子王眼睛盯着宋亚泽,慢慢说道:“记住我的名字,我叫仇英。”
  他那傲慢的语气夹杂着他稚嫩的声音,听起来滑稽无比。
  ——仇英?
  宋亚泽忍俊不禁,嘴角上扬起好看的弧度,卧蚕像睡醒一样充盈起来,眼睛弯着,很是温柔的样子。
  孩子王愣了愣,脸色似有点红了,他气恼着说:“你……你笑什么?!”
  说完,还瞪大眼睛,一脸期待地等待答案。
  “没什么,只是您的名字和明代一个和唐寅齐名的人重了。”宋亚泽笑着解释说。
  “唐寅?唐寅是谁?”孩子王不解地问道。
  “……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唐伯虎。”宋亚泽无奈地说。
  ——这哥们,连唐寅都不知道!这是多无知啊!
  “噢!我知道!就是那个娶了八个老婆的嘛!切!”
  孩子王大声叫着,似乎在证明自己很博学多闻。
  宋亚泽也懒得跟他纠正什么了,便应酬般地笑笑,就准备转身离开。
  “等一下!”孩子王又叫了一声,面色通红。
  ——果然!
  宋亚泽停下脚步,等着他的吩咐。
  孩子王搂着美女的胳膊收了回来,他抓耳挠腮一番,才支吾道:
  “那个……你……记住我名字了吗?”
  “记住了,您叫仇英。”
  宋亚泽点点头说。此刻的他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很想笑,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面对一个中二少年的中二举止,是不会真的生气的。
  “嗯……”
  男孩挠挠头,脸色更红了。他虽然强装霸道,可脸上要滴出来的红色却出卖了他,也让旁人尴尬得很。
  “那个……我……不是法盲……也不是老年痴呆……”
  男孩害羞地说着,目光躲躲闪闪,声音越来越小。
  宋亚泽先是愣住了,接着他就感到似有一声雷在耳边炸开,轰得他大脑一片空白,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个杀马特孩子王,居然是担保公司的老板?!
  那一刻,他的第一反应不是麻烦来了,而是奇怪担保公司落到这个打扮像妖怪似的孩子手里,居然还没倒闭,真是奇闻!
  正当他因为震惊而愣住时,旁边的一群人却炸开了锅:“老大!他骂你,你怎么不骂回去啊?!”、“老大!给他点颜色看看!”、“老大!弄死他!”、“老大!让他跪下喊爹!”……
  仇英似是觉得自己在一众小弟面前失了面子,便尴尬地轻咳一声,故作气愤地说:
  “所以!你骂我,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台下又是炸开锅一样一阵喧哗,附和的、调笑的、看热闹的、添油加醋的……
  他们在期待宋亚泽被整的样子。人性中那市侩、幸灾乐祸的一面,此时,被这群懵懂少年演绎地淋漓尽致。
  宋亚泽看到对方是个孩子,震惊之余更多是宽心,因为眼前这个仇英实在是像个无脑少年,意志薄弱,又冲动易变,比那些老谋深算、油腔滑调的老狐狸要好对付得多。
  “父债子还已经没有法律依据,你找我还账,是因为你根本不懂法律。”
  宋亚泽抬着下巴,面色冷峻地说,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温柔耐心。
  “我……我当然懂法律!”
  仇英赶紧接话道,有些面红耳赤:“我只是找人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开玩笑?开玩笑能把我弟打得青紫一片吗?”宋亚泽冷冷地反问。
  “那你还骂我呢!反正扯平了!”仇英说得速度很快,似乎有些自认理亏。
  “既然扯平了,以后就不要再来找麻烦了。”宋亚泽拾起啤酒,稳稳地放在桌上,抬腿就要走。
  “等一下!”仇英有些急了,声音也大了很多。
  宋亚泽停下脚步,有些不耐烦地看着他。
  “那个……”仇英抓抓头,脸红红地吞吐道:
  “我现在允许你……做我的小弟……”
  那一刻,宋亚泽又气又想笑,他很想上去踹这自以为是的小男孩一脚。
  “不好意思,我从没做过小弟,怕做不好,还是不要给你添麻烦了。”
  他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听上去似乎真的是为了仇英考虑。
  而仇英的脸更红了,他赶紧摇摇头,解释道:“没关系!我喜欢养新人!”
  而台下却是不乐意了:“老大!他怎么能做您的小弟!”、“他打扮土死了,根本不!”、“老大!他做您小弟丢了您的脸!”、“老大!他不配和我们站一起!”……
  宋亚泽趁着乱哄哄的形势,赶紧跑到包间门边,正等他打开门时,他隐隐约约听到在喧闹的人群中传来的一声“等一下”,但是他没有理会,赶紧拉开门落荒而逃,像背后是一片地狱火海,里面拥挤着夜叉罗刹似的。


第26章 洗脚
  “哥,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啊?”
  林裕果看着表,对满身疲惫的宋亚泽说,语气充满了心疼。
  宋亚泽抬头看了一眼,已经快凌晨两点了,比平常要晚一个多小时。他看着林裕果担心的神情,心里一暖,笑着说:
  “没事,就是客人比较多。你怎么还不睡啊?”
  “我得等你回来才能睡着,反正明天就放春节假,连补习班也停了。”
  林裕果赶紧跑去给宋亚泽倒洗脚水,拿着毛巾端了过来。
  “那太好了,你正好休息几天,你也辛苦了。”
  宋亚泽把脚放进盆里,疲惫被热气驱散掉一半,他轻轻舒出一口气。
  “我才不辛苦呢……”林裕果蹲下身子,准备把手放进热水给宋亚泽按摩。
  宋亚泽赶紧制止住他的动作。
  “哥?”林裕果不解地问。
  “男子汉不要做这些婆婆妈妈的事!”
  宋亚泽温柔地摸摸林裕果的头,把他的手放回去,自己撸起袖子洗了起来。
  “记住,你是做大事的人,不要做这样的婆妈事。”
  宋亚泽认真地看着林裕果,一字一顿地说。
  “可你是我哥啊!有什么啊!”林裕果疑惑地问。
  “就算是我也不行。伺候久了,就习惯了。”宋亚泽摇摇头说,态度很是坚决。
  “哥!你就让我洗这一回又咋啦?!今天你累了,是特例!就洗一次还能决定我的人生了?!”
  林裕果皱起细长的眉毛,语气不满道。
  “一次也不行。”
  宋亚泽一边洗着,一边跟他解释道。
  “一旦开了先例,下次就是半推半就,再下次就是默许,再下次就是光明正大的享受。所有习惯都是从不习惯开始的,要想戒掉一个不良习惯,首先就是把它杀死在摇篮里。”
  “哥!洗脚能咋啦?!要是别人家孩子,爸妈都能高兴坏了,觉得孩子孝顺呢!你倒好,还不让我洗呢!”
  宋亚泽的答案明显没能说服弟弟,后者依然刨根问底。
  “那是因为我是你哥,不是你爸!我只比你大四岁,是平辈,受不了你这像个小丫鬟似的天天捏脚捶腿的;再说了,你将来是要闯出一番天地的,天天做这种丫鬟事,都把你的男子汉气概给磨没了。到时候,还闯什么天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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