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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沈凌,你也住这里?”淮之恒在看到手里提着超市购物袋的沈凌,忍不住笑出了声,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我怎么每次见你你都提着吃的?”
“你,今天搬到这里?”沈凌惊喜,同时心里还有一丝无法忽视的窃喜,他坚定地认为这是新认识的朋友能够住隔壁的原因。
淮之恒笑道:“是啊,片酬很不错,先前我也有一笔积蓄。原来我住的房子很偏,也破旧。这里真是不错,不论是装修还是环境都让我意动,价格也在我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我就干脆一咬牙一跺脚就买下来了,好歹能够作为一个家,而不只是一间房子了。”
沈凌闻言,凑近了一些,小心翼翼地问:“少阳,你父母呢?”
“这个么……在我小时候就因为意外去世了。”这的确是裴少阳的身世。
说起来,裴少阳简直是不幸的集合体。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一场意外的车祸,没了。原本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前景,因为周欣然的陷害,也没了。
最后什么都没了,连命都没了。
第7章
淮之恒的内心突然颤抖了一下,这是由于裴少阳的残留意念影响。
看来即使裴少阳本人的性格乐观积极,这依然是说不清的痛。
“抱歉,我……”沈凌讷讷地道歉,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
真是个有意思的男人。明明前世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性格依然像个不成熟的孩子一样。
俗话都说“三十而立”,沈凌以写文维持生活,几乎没经历过社会的洗礼,所以在淮之恒看来,对方天真稚嫩,内心情绪全都在了脸上。
难怪会被周欣然玩弄得团团转。
淮之恒背对着沈凌,仿佛没看到他的无措一般,喃喃道:
“也不是没有好事情,孤儿院的院长奶奶很和善,兄弟姐妹们也都很懂事,每天都能吃饱饭,因为有好心人,我们每天都能吃到肉。每个换季我们也都有新衣服穿,过年的时候还会有社区的人给我们送玩具和零食……你说,世界上还是好心人多一点的吧。”
在沈凌眼中,裴少阳永远是坚强乐观的,即便生活给予了他挫折磨难,他依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并不那么善良的现实。
沈凌突然有种流泪的冲动,他做不到像裴少阳那般豁达,前世便一直将自己龟缩在家里。
在淮之恒回头的时候,沈凌将头微微一低,不让人看到自己的眼里可能是盈着泪水的。
他自己都忍不住在心中自嘲:他可真是个没用又爱哭的男人。
“好啦,你也别太介意。今天是我侨居新家的第一日,刚好你成了我邻居,这也是一件喜事。我买菜亲自下厨。”淮之恒咧嘴一笑,拍了拍沈凌的肩膀,眼中有一丝深意闪过。
沈凌挠挠头发:“这会不会麻烦你了?嗯……少阳。”
他独身这么久,也不会做什么复杂的菜色,最多就是按照烹饪教程,煮一锅味道平平的红烧肉犒劳一下自己了。
“等你尝过我的厨艺就不会这么说了,包你吃了一顿还想要第二顿。”淮之恒自信一笑,原身裴少阳便是十分擅长厨艺的,而淮之恒自己的话,则会做一些不甚复杂的西餐。
如此也算是中西结合了。
秉着就近原则,两人逛到了附近的大超市。并且由于是下午,超市里的肉类和蔬菜都便宜了一些,这对现在需要节省点生活的淮之恒来说可是好事。
淮之恒循循善诱:“我建议是在前一天下午多买点,把两三天的伙食买齐了。蔬菜比肉类能够放的更久点。周末的时候米面打折,还可以存一些方便食品和罐头制品。零食的话……下周有个打折活动,可以多买点。哎对了,你喜欢吃什么?晚上我给你做。”
他毕竟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不怎么逛超市买东西,但原主裴少阳是个十分擅长过日子的男人。
——淮之恒觉得,像裴少阳这样过日子也挺不错,生活中应该多一点趣味:就比如为买到了实惠打折品这种小事而开心。
沈凌思考片刻,不好意思地说:“能少放点胡萝卜吗?”
“原来你还挑食啊!行,少放胡萝卜……切丝没问题不?”
“那样的话应该还好。”沈凌看着淮之恒在胡萝卜的区域挑选了起来,一下便捡出了外形漂亮,水嫩新鲜的胡萝卜往购物袋里塞,不一会儿便塞了小半袋。
沈凌的心随着淮之恒的动作颤了颤,甚至小跑上前夺过对方手中的胡萝卜放回去:“够了够了!太多了!……喂,说好的少放点胡萝卜呢?”
“放心,这么点不多的。”淮之恒笑得阳光,但在沈凌看上去,却像是个摇着尾巴说谎的大尾巴狼。
好歹对方亲自给自己做饭,不能要求这么多,冷静冷静……
沈凌扶额,任由淮之恒将青椒、苦瓜、西兰花等蔬菜塞满了购物车。
他禁不住暗自腹诽:这狗男人难道能够分辨自己不喜欢吃什么,然后故意将这些蔬菜多拿点?
淮之恒一眼就能看出沈凌在想什么,惊讶道:“咦,看你的眼神,不喜欢胡萝卜也就算了,难道也不喜欢这些吗?”
“是啊。”
“啧啧,都是成年男人了,这么挑食可不好。”淮之恒咂咂嘴,继续斩获各种蔬菜水果,最后稍微买了点肉。
美名其曰:绿色生活,从我做起。
当回到淮之恒家后,沈凌坐在餐桌前,看着对方将一盘盘清炒萝卜丝,青椒炒肉丝,清炒苦瓜和清炒西蓝花放到面前时,终于忍不住咆哮了:“你当我是兔子不成!你不是说厨艺很好嘛,就做这些清炒的?”
“这不是有肉嘛!”淮之恒大咧咧地将为数不多的肉丝塞到嘴里,“你看多么健康啊!荤素搭配。”
吃完这一顿后,沈凌觉得自己的脸色都要范青了。
“老子发誓,以后再也不吃清炒的东西!尤其是蔬菜!”沈凌狠狠地说。
淮之恒打开冰箱,丢了一罐啤酒过去:“谢谢你的厨房了,你这厨房可真干净。该不会总吃外卖什么的吧?吃我做的才就当做解毒了。”
“去你的。”沈凌嘟囔了一句,打开啤酒咕嘟咕嘟往嘴里灌,三两下一罐啤酒便被他喝完了。
随后,他转身,看着身材高大结实的男人穿着一条粉色围裙洗碗的画面,脑袋里蹦出一个词:反差萌。
这么宽阔的肩膀,这么结实的肌肉,还会做饭收拾家务……以后不知道会便宜什么样的姑娘。
一想到这件事,沈凌心里突然有些不舒服,像被猫爪子抓着挠似的。
——自己竟然像个孩子一样,因为朋友和别人一起就吃醋?
沈凌自嘲地笑了。
“我来帮忙吗?”除了电视的声音和洗碗声外,太安静了,让沈凌坐不住。
淮之恒没有回头,手上的动作不停:“就快好了,待会儿我来看看你写的小说啊,大作家。”
沈凌自然是透露出自己正在写小说的事情,淮之恒自然知道沈凌只是在抄抄抄而已。不过说真的,沈凌也是厉害了,能够将那么长篇的作品记下来,写出来貌似还挺原汁原味的,也是佩服。
如果他能将自己这份天赋放在创作上,而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上,他早就能获得不少成就了。
“没有啦,离大作家还算不上。”沈凌心虚地说,他写的都不是自己原创……不过在这个世界,也可以说是自己原创。
“很谦虚嘛。”
淮之恒将碗筷放好后,就坐在了沈凌身侧,自然地递过去一支烟:“抽不?”
“牌子是好牌子,不过,薄荷烟?你就抽这个?”沈凌诧异,他一向喜欢味道较重的。
“我们是演员,也是明星,薄荷烟不会对皮肤和声音造成太大伤害。偶尔想要放松的时候,抽抽是不错的选择。”
淮之恒熟练地掏出打火机将香烟点燃,薄荷烟清淡柔和的烟气飘散出来,朦胧的烟雾柔化了他的五官,让他多出了缥缈慵懒的气质。
第8章
平心而论,沈凌原来是不喜欢薄荷烟的,在他看来,薄荷烟这种纤细的香烟只适合女性,男人就应该大口大口地吸更烈的烟。
但是,看着淮之恒纤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纤细淡绿的烟,慵懒地半张着眸子,闲适地吞云吐雾,这画面十分赏心悦目。
薄荷烟的气味也很清新,凑近还能感受到男人张扬的硬朗之气包裹在轻柔的薄荷味中,两种完全相反的气息竟融洽地包容着。
沈凌吸了一口,以往瞧不上的味道,现在竟然觉得很是不错。
“对吧,很不错吧?”淮之恒注意到沈凌在吸了一口烟后舒展的眉目。
沈凌在想,他喜欢,以后自己倒是可以多买些这样的烟,口中夸赞道:“是很不错。”
“哎,能不能把你的小说给我看看?听说你喜欢的是武侠,好巧,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武侠,十年前那部《天剑传奇》我看了不下十遍,主角的话我倒现在还记得‘这把剑,不单单是杀人的剑,更是守护的剑’当时我就觉得主角帅呆了。”
英气勃发的男人展现出孩子气的一面是十分可爱的,尤其是他本来就有一种少年气,露出这种神态只会让人会心一笑,而不是装孩子气的做作。
沈凌自然也是喜欢武侠的,不然他怎么会将古龙金庸的作品都记住,还能够抄下来。
“你看看,我最喜欢《楚留香》里的这句台词,‘山若不肯到你面前来,你就走到山前面去’。这句话是不是很有哲理?哦对了,你就是作者来着,这不就是你写的嘛,咳。想不到你的文笔都这么老练了,你真是个武侠小说的天才!”
淮之恒看着沈凌笔记本上的《楚留香》,双眼发亮,话也多了很多,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看向沈凌也多了憧憬:“要是让你那些读者们知道,他们心心念念想要见到的作者就在我面前,该是多么惹人嫉妒的事情啊。”
在淮之恒提到“天才”两字的时候,沈凌原本升起的骄傲又熄灭了下去。
他不过是抄来的,他不是什么天才……若是让对方知道,只怕是会讨厌自己吧。
但看着淮之恒认真钻研思索的表情,沈凌觉得,他以后可以自己写写。
不是那种前世自己写的那种三流小说,而是一篇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巨作!
一时,沈凌的心中又燃起万丈豪情。
淮之恒对沈凌的情绪变化挺疑惑的,他一直在沈凌家中呆到半夜,才仿佛从小说中清醒过来,想到自己的家里还没收拾呢,便向沈凌告辞:“我还得回去收拾收拾东西,都已经在你家这么晚了,我也不好意思继续打扰。”
“没事,你住在这儿也挺好的。”沈凌脱口而出,待说完后看到淮之恒惊讶的表情,心里又复杂了几分,不知为何就慌忙解释了起来:“那啥,你看现在都这么晚了,与其选择收拾,不如等明天天亮了再做。”
“噗,拖了一天后我说不定就懒得动弹了。今天的事情就要今天做完才行。”淮之恒耸耸肩,坚硬的肌肉喀拉响,显示他这副身体的力度。
沈凌听到淮之恒的拒绝,内心生出了连自己都无法忽视的遗憾来:“那好吧,需不需要我帮忙?”
“不用啦。”淮之恒摆摆手,走到门口才突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情,“啊”地大叫了一声,吓了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沈凌一跳。
“糟糕!烤箱里还有蛋糕来着!本来想说要当饭后甜点。你记得把它吃掉哦,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