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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替你妹的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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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和平的黑暗封印,开始隐隐地松动起来。
  在很长一段时间当中,光明神殿都肩负着驱逐黑暗的重任,各地的红衣主教们每年都要勉励注入神力维持封印稳定不说,每隔几年他们还必须派出圣子率领神圣骑士团远赴前线,把趁着封印薄弱的时候集结而出的黑暗生物们打回去。
  但在三年后,大陆将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黑暗汹潮。
  那一次虽然他们最终还是获得了胜利,但神圣骑士团损失惨重,连团长和带队的伊尔雅都身受重伤——伊尔雅心间的魔物就是那时候被不知道哪个黑暗法师悄悄种下的,那也为后来的一切埋下了祸根。
  这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那次袭击透露出一个可怕的信息——封印另一边的黑暗大陆已经彻底完成了统一,所以他们才能集结如此强大的军队对封印发起冲击,如果放任不管的话,难保封印还是否能一直□□地存在下去。
  黑暗阵营走了一步好棋,用最小的代价干掉了阿德里安这个光明阵营最大的外挂,他的死不仅将大大削弱这一边的实力,同时,对日渐折服于新教皇魅力的信徒们也是个天大的打击。苏怀瑾无疑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他这次不仅要去去精灵之森,也要造访矮人、求见巨龙,他得把这一边的力量尽量整合起来,才有能力面对即将到来的灾难。
  而且……他还有一个堪称胆大包天的计划,如果能执行顺利的话,说不定能将未来的危机轻松消弭于无形之间。
  苏怀瑾靠在车上,再次在脑子里把自己的计划过了一遍,确认没什么遗漏之后,便放松地靠在了座位上闭目养神。
  这个世界的生活还是很方便的,虽然没有现代那些形形□□的科技产品,但神奇的魔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些不足,比如说出行方面,巨大的狮鹫可以背负着马车奔跑和飞行。陆空两用,比飞机还要高级。
  就是速度慢了一点,成本贵了一点,但也已经是这里相对较快的交通工具了。
  反正教皇大人既不缺钱也不赶时间。
  这样的狮鹫马车装饰得很舒适,每四个乘客所在的隔间都被隔音效果良好的材料仔细地环绕起来,同时又有可以观赏外界风景的窗户,不至于让人感到压抑逼仄。
  为了不被人打扰,苏怀瑾在买票的时候直接包下了一个隔间——这在富人云集的狮鹫客站并不少见,卖票的工作人员司空见惯地砸了两下嘴把票递给他,连看都懒得抬头看一眼。
  他一上车就在门口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便在床上盘膝而坐,摆了个冥想的姿态,开始消化阿德里安脑中庞杂浩瀚的知识。
  西方的魔法体系可不比当年谢长风的武学,虽然他原先都没怎么接触过,但前者是他闻所未闻甚至连语言都不是那么熟悉的东西,后者却至少在各类典籍中有迹可循——比如说,通读医书的他很容易就能理解人体穴位以及经脉循行的规律,却对怎样依靠声音的韵律从空气当中调集魔法元素与体内魔核产生共鸣一头雾水。
  不过好歹是一代学霸,苏怀瑾艰难地啃着同样是学霸的阿德里安脑中的图书馆,渐渐也能摸到点窍门儿了。
  行到半夜的时候,他更是在忽然间发现了一个大惊喜。
  那时马车上还亮着灯的房间已经不多了,周围安静得很,只能听到肃肃的风声和狮鹫扇动着巨大翅膀的声音。
  夜深人静的时候很容易犯困,苏怀瑾一直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思维,尽量沉浸在冥想状态当中,却也不可避免地在一瞬间恍惚了那么一下。
  人在这种状态中很容易根据本能行动,他本来一直引导着魔法元素的路子忽然拐了一个弯儿,不知不觉就跳到长风剑法的路线上去了。
  等他猛然惊觉的时候,那些活泼灿烂的光明元素早不知道撒着欢儿在熟悉的经脉里奔跑了多少圈儿了。
  最神奇的是,他居然没有感觉到一点不适。
  苏怀瑾呆了呆,连忙将脱了缰的魔法元素停下来,疑惑地望着自己的双手。
  教皇保养良好的手掌修长白皙,指尖圆润,看上去像是个搞音乐或美术的艺术家——事实上他也确实在这两个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可他却连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手上特殊部位存在的薄茧都没有,整只手掌皮肤细嫩如同婴儿,不知道他身份的话,一定很容易联想到温室中那些被精心照养的娇嫩花朵。
  可就是这样一双手,掌握着处于整块大陆顶端的权势和实力,苏怀瑾动了动手指,便有一簇柔和而美丽的金光从他指间跳跃出来,像调皮的精灵一样绕着手指欢笑跳跃,一时变作那边卷着尾巴睡得四脚朝天的安安,一时又变作一只活灵活现的漂亮小鹿。
  如果有稍懂魔法的人在这里,一定会为如此神乎其神又举重若轻的控制力而惊叹不已。
  苏怀瑾的手再一翻转,那一缕象征治愈与和平的柔光散去,却好像有空气在手掌的周围扭曲波动起来,渐渐的,也有星星点点的金色从他身体中逸出,将那本来肉眼看不见的气劲渲染上一层金光。
  与刚才不同,这一次的能量充斥着锋锐的剑意。
  果真没错——!
  这个世界所谓的斗气,竟然与他从前所熟知的真气是相通的!
  这就意味着他真的可能能够魔武双修。
  大陆上之所以有魔武不能双修的共识,无非是因为想要修炼魔法必须要有魔核,而魔核会阻止斗气在体内形成气旋,两种力量体系不兼容,所以才无法同时使用魔法和斗气。
  但他的情况却不一样。
  长风剑法的心诀——那些晦涩的古文和人体复杂的经络,是他携带在记忆中的宝贵知识,用这种方式修炼斗气,根本就不需要在体内形成所谓的气旋!
  如果……如果这个办法真的可行的话……
  苏怀瑾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几乎是瞬间就想到了在整个大陆上推行这种修炼方式的前景,那样一来,他们对抗黑暗势力无疑就更多了几分把握。
  不过,要学好这套剑诀也绝不是容易的事儿,他自己是占了几世记忆的便宜,才能在精通魔法的同时对这武学钻研颇深,可对普通人来说,他们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研究深奥的魔法就已经是很多人穷其一生都难以做好的事了,样样抓的结果最大的可能就是样样松,最后应该也无非就是给魔法师们一些基本的防身能力罢了。
  至少不至于被封魔之后连个普通健康的成年人都打不过……
  苏怀瑾的脑子还很清醒,他很快从开始的巨大兴奋当中平静了下来,然后颇为无奈地接受了双修依然是少数天才的特权这一事实。
  既然如此,他倒也不用太急着推行这套功法了,还是先顾好眼下吧。
  想到这儿,他便再次集中精神,继续跟魔法死磕起来——这才是当务之急,至于肉搏方面,反正他随身带着一条巨龙,想来怎么也不会出问题的吧?
  狮鹫飞行的速度很快,但无奈路程太过遥远,苏怀瑾在那个靠近精灵之森的西陲小镇下车的时候,已经是他离开圣城五天后的事情了。
  不管是对于他,还是阿德里安本人来说,都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儿。
  斯卡德镇位于人类领地相当靠西的地方,但这里本身物产丰饶,又紧靠着冒险者们最喜欢的精灵之森,所以虽然镇子不大,却在多年的建设下变得十分繁华。
  这里的风貌与位于大陆中央威严神圣的圣城完全不一样——粗犷、野性、淳朴却又美丽,苏怀瑾走在大街上只觉得眼花缭乱,两只眼睛根本忙不过来,颇有种乡巴佬进城的既视感。
  不过他气质高贵,虽然在这种地方还从头到脚一身纯白有些奇怪,但也能轻易看出是昂贵的好料子,再加上即使戴着兜帽都不能完全遮掩的俊美容貌,在大街上可称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了。
  对于这一点苏怀瑾也很无奈——光明神殿居然见鬼的对教皇的常服都有所规定,他这一路行来,除了自己还真没见到另一个身上一丝杂色都没有的人呢。
  可谁叫教皇大人出了名的信仰虔诚又克己禁欲呢,他连想换身衣服的理由都找不出来。
  什么,你说这次出来要隐瞒身份?
  光凭白衣服能泄漏什么呢,再说说一千道一万,哪有东西会比遵守上神定下的规矩更重要,你说是吧?
  至少感谢他们没给常服也绣上金边儿吧。
  苏怀瑾对着自己叹了口气,把兴致勃勃想要对旁边一个漂亮姑娘吹口哨的安安脖子掰回来对着自己,看看天色也不早了,便准备先找个地方住一宿,再在小镇上补充一下装备,明天再到森林里去。
  本来在他的计划里,这次出行还得在佣兵工会找个靠谱的小队加入——作为柔弱的光明魔法师,他就是再厉害也是需要战士保护的——不过现在有安安在,这一步倒是可以省了。
  对用英语跟人交流始终有点儿怵的探花郎表示喜闻乐见。
  他很快找到一家装修颇华丽的旅店,在漂亮的前台女招待令人招架不住的热情下开了最好的房间,对方在他付款签字的过程中一直致力于隔着窄窄的吧台靠到他身上来,苏怀瑾用一种扭曲的躲避姿势飞快地完成了手续,然后落荒而逃去了楼上。
  身后隐约传来几个女人欢快的笑声。
  “真是可爱……”
  “哎哟,这种骄傲又漂亮的小模样,啧啧……,希望他晚上别随便出门儿。”
  “你们注意到了吗,他的眼睛简直好像天使一样……”
  “干活儿了,姑娘们,别老盯着少爷们的钱包和脸。”
  “……”
  安安在他怀里嘿嘿嘿地笑起来,那模样颇为神似某个幸灾乐祸的神,苏怀瑾无可奈何地瞪了她一眼,决定待会儿不要带她出去一起吃夜宵了。
  对于小吃货来说,这大概也算是个超级严酷的惩罚吧。
  刚才在来这里的路上经过一家热闹的酒馆,他一下子就被那种气氛吸引了。
  俗话说诗酒不分家,又有千古笑谈一杯中的说法,别看苏探花瞧着儒雅,在饮酒一道上可是造诣颇深。
  琴剑江湖的那一世自不必说了,有习武之人的好酒量傍身,他甚至会随身携带一只精致的酒囊,里面装着徒弟孝敬的青梅酒,没事儿就打开来喝一口,还从没感觉过喝醉是什么样儿。
  偏偏到了宁安那里,文艺的大明星在他过去之前竟然是滴酒不沾——不然也没那么容易在晚宴上轻易被叶离派的人给喝断片儿了,苏怀瑾后来极力想要改善对方的酒量,却悲痛地意识到这东西似乎是天生的,困在那具身体里,喝酒甚至都感觉不出来香。
  这就像是每天都吃红烧人的人突然顿顿白菜豆腐地被喂了好些年,好不容易熬到这个世界,他肚子里的酒虫早就不安分起来了。
  而且从阿德里安的记忆来看,这位教皇虽然对饮酒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但等闲也不容易喝醉。
  在圣殿里的时候,他不好忽然跑到酒窖去发疯,现在出来了遇到这么好的机会,再不好好珍惜那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在房间里把一些行李和眼巴巴的安安都安顿好之后(那个地方小孩子可不能去),蓄谋已久的教皇就高高兴兴地出了门,并且为了避免招惹到什么不必要的麻烦还专门穿上了新买的斗篷。
  当然,白色的。
  夜□□临,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爽朗的佣兵们三五成群地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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