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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湘点头,沉吟道:“三皇子是有野心的,可是,要跟太子相争却还欠些火候,”
“可要我们的人暗中帮忙?”
“关键时机出手即可,他是把好用的刀。”南湘浅笑着。
汤国三皇子是老皇帝最宠爱的曹贵妃生下的皇子,为人却只有些小聪明,整日围着老皇帝打转,撒娇痴缠,不事生产,不掌军权。太子却正好相反,他妈是皇后,可惜死了,不能替他谋划,他外公家确是赫赫有名的唐国公府,掌着边关十万大军,太子本人又是饱读诗书,礼节下士的,按道理说太子的位子做的很稳,可是,他好色。
好色到未娶妻就已有了后宫三十多个侍妾。
不过未曾听到他好男色,否则可是不好办了。
朗珠暗暗想到,自家王子生的好看,做的又是楼里的生意,难保不被占便宜啊。
南湘拿眼一扫,就知道自家属下心里在想什么,脸黑了一层,手里的茶杯嘭地炸开,朗珠吓了一跳,
他阴笑道:“朗珠,你最近很闲啊。”
“哈,哈哈,王子说的哪里话,整个风雅轩哪里不需要属下操心呢?”
“哦,”上调的声调,“我来时可是有不长眼的撞上来呢。”
“什么?!”朗珠急道:“您有没有受伤?哪个不要命的!”
南湘淡定摆手:“楼里的小厮而已,抢劫一个唱戏的小子,运气背碰到我而已。”
“这楼里的小人物我是疏忽了,王子,属下保证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
朗珠惭愧的低头道。他身为风雅轩的轩主,本该保护好王子的容身之处,却让宵小惊扰到王子,实在是罪过。
南湘站起身,压在朗珠的肩膀,真诚道:“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万事难保万全,你又不是神明,放宽心吧。”
他低头抚着桌上,紫檀制,雕刻着精致梅花的古琴,嘴角带着浅淡的笑纹:“今日前来,还有一事,将它收起来吧。”
“王子?”这不是陪伴您长大的梅花琴吗,为何今日舍下?
“我要去做的事,不适合带着它。待我……”南湘却说不下去了,未来的事谁又能说得清呢?若他大事能成,自会带它荣归故里,若是不成,便是白灰一捧,随风而逝。
朗珠凛然,一月后的明珠日,王子将正式走入人们的视野,搅弄风云,拨乱天下,是吉是凶,却不是他们能掌握得了了。
叹一口气,朗珠上前接过梅花琴,道:“王子,我属下会把它放在二层密室,您放心吧。以后,可要小心,属下不能全然庇护了啊。”
南湘笑了,好似大雨过后云开雾散般明朗,“朗珠,纵使风云变色,又能奈我何呢?”
朗珠一怔,是啊,王子自小聪绝顶,武功才学无不登峰造极,他习惯用微笑掩饰真实的自己,竟让他也迷惑了,王子,怎么会像他表现出的那么弱呢。
“那就好,属下,多虑了。”
南湘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夜色迷蒙,将风雅轩的纸醉金迷抛却身后,南湘在昏暗的河边小道慢慢的走着,享受着习习的凉风,被吹动的柳枝温柔的轻抚他的脸颊。
然后,他停住了脚步,
昏暗的道路旁,一个小小的黑影站起身来,他的脸五颜六色像开了染坊,可南湘却不怕,这小子不是他刚才顺手救下的小孩儿吗?
“是你,”南湘淡淡的笑着,“为何还不离去?”
郑晓在他的目光下,憋红了脸,半响说不出话。
南湘无聊的歪着头打量他,一身灰扑扑的青色袍子,衣领处的两颗口子被扯断,露出精致的锁骨,他微微的颤抖着,貌似很冷的样子。
看看自己的衣服,也只有一件袍子,给了他自己可要裸着了,还是走吧。
抬起的脚步一动,那孩子突然冲上来,跪在他的脚下,
克制住踹出去的脚,南湘嘴角微抽,无奈的道:“你想做什么?”
“我,我想跟着公子您!”郑晓闭着眼,猛然叩倒,孤注一掷的喊道:“请让我当您的小厮吧!”
南湘微微睁大眼,然后,他笑了起来,
“你这孩子,很有意思啊。”
郑晓不敢睁开眼,浑身紧绷的等待他的答案,
良久,试探着挣开一条缝,郑晓大睁着眼睛爬起来,四处看了看,眼前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他竟然走了,自己都没听道他的脚步声。
郑晓呆呆的坐在地面,情绪低落的捂住双肩,果然,是他痴心妄想了吧,南湘公子怎会愿意收一个弱者当小厮呢,
捏紧衣角,万分后悔为了靠近南湘公子扮演了弱者。
眼角的泪珠迸出,郑晓一遍遍的回想南湘公子与他说的话,
他是多么温柔的人啊,喜欢他,太喜欢了,喜欢的心脏都疼了。
第二天,郑晓跟阁主蔡胜出去唱戏,这回是回京述职京城的通州知府徐大凯,在京里刚搬了新宅子,庆祝乔迁之喜。
郑晓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听剧团里的人闲聊。
“这徐知府买了城东一所四进的大宅子呢,看来当了三年知府,捞了不少钱呢。”这是团里专门演净角的中年人,别看他在台上义正词严,声音洪亮,现下眯着眼,声若蚊蝇,一副丑角的样子。
“你可不知道啊,这通州原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后来你猜怎么着,他旁边就是后来新发现的雪国,咱们皇帝特不要脸,看人家富庶,就派兵去抢了个干净,这通州知府这几年在这来往上随便扣一点,可不就够他一辈子用的了。”这是团里专门演丑角的,一双眼睛灵活的转动着,一看便是机灵极了。
说完,他就被抽了一巴掌,
“小声点!敢骂皇帝老儿是不要脸的,被人听到了,我看你还要不要脑袋了。”
这是团里真正的角儿,小潘安,他长得好,戏也唱得好,一般是演小生的,(俗称男主角)他为人谨慎,对团里的人却很好,大家心里也服他。
丑角男子瘪瘪嘴,老实的不做声了。
郑晓暗想,“这雪国可真倒霉,老老实实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哪想天降横祸,他要是雪国人,一定恨死老皇帝了。”
很快,马车到了徐知府的府邸。
台上,因《闹天宫》是个喜庆热闹的戏,不出意外被点了,郑晓小猴儿在台上跳来跃去,不时拿眼扫一圈看戏的宾客。
正中间一身宝蓝丝绸的肥胖男子便是徐知府了,只见他手指戴了猫眼大的宝石戒指,手中一柄青玉烟筒,不时得抽上一口,快活似神仙。
周围的宾客无不衣裳华丽,透着一股养尊处优的安逸,郑晓记忆力好,扫了两眼就将人脸记住了,然后便失去了好奇心,专心翻着跟头。
不说这徐知府贪不贪,他确实有钱,给剧团的资费也丰厚,郑晓得了三两银子。
回到风雅轩已是旁晚,郑晓饿的饥肠辘辘,正好赶上钟鸣,便随大流一起去吃饭了。
狠狠扒了两碗饭,吃饱了,郑晓回到了自己的小屋。
进门第一件事,打开窗户,没带多少希冀的看一眼窗外,谁知,就看到了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郑晓喜得眼睛都亮了,他坐在床边的小凳子上,双手交叉,趴在窗台上,下巴垫在手臂上,目不转睛的看着南湘。
天已黑了,他在花园里做什么呢?往日里,他可是从不出来的。
看了一会儿,郑晓才发现,原来竟是在饮酒。
风雅轩的公子们都会饮酒的,陪客人若不会饮酒,两三下就会被灌倒,然后便会倒霉的被人狠狠占了便宜。
南湘公子也会这样吗?
郑晓揪紧衣角,一想到南湘会被除他以外的人触碰,他真想杀人。
痴痴的看着那个人,直到月上中天,南湘公子还在喝着,脚下堆了几个空坛子。
南湘公子是没有小厮的,当初据说是公子自己推辞,不习惯有人伺候自己,所以当日郑晓才会求公子当他的小厮,因为,公子身边只有那个位置空着。
分明其他的公子恨不能小厮越多越好,只有他是不一样的呢。
郑晓甜蜜的想着。
夜深了,南湘终于不胜酒力,倒在了凉亭的石桌上。
夜里露重,郑晓担心他受凉,偏偏南湘公子身边没有人伺候,没有人提醒他回屋里睡。
郑晓急的在原地打转,狠狠心,将自己最新的一件冬衣包好,找了条绳子,顺着窗户滑了下来,蹑手蹑脚的靠近南湘公子。
越来越近,心跳也越来越快。
郑晓脸红红的为南湘披上冬衣,坐在旁边的石凳上,趴在石桌上跟他脸对脸的看了许久。
他的鼻息带着淡淡的酒味,郑晓却不讨厌,恨不能离他再近一点。
细细描绘他的脸,郑晓红着脸,视线直直钉在南湘的唇上。
他的唇是粉红色的呢,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也许,他可以轻轻的,感受一下。
然后,他的唇便触碰到了南湘的唇。
软软的,热热的,舔一口,甜甜的,有酒味。
郑晓的脸轰得更红了,他以极大的毅力抬起头来,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呆呆的愣了半响,他重新趴下来,贪婪的看着他。
很久了,天也变得更冷了,担心南湘感冒,郑晓轻轻的摇晃他,
“公子,公子,回去睡吧。”
南湘仿佛真的醉大了,没有丝毫醒转的迹象,郑晓的胆子大了起来。
他的力气也不小,扶起了南湘,将他背在背上,他的手感受着公子柔韧的大腿,没忍住,悄悄的滑向肉最多的地方。
郑晓激动的脖子都红了。
没等感受更多,卧室到了,小心的将南湘放在床上,细细的替他掖好被子,坐在床伴痴痴的看了许久,
天将明,郑晓回过神来,拿过自己的冬衣,向屋外走去,结果,没忍住,又折回来偷了个香,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去了。
屋内,南湘被子里的手伸了出来,缓缓摩挲自己的唇瓣,半响,轻笑一声:“小东西。”
第103章
第二天,郑晓整个人都是恍惚的,吃饭的时候,抱着饭碗双眼放空面带微笑,生生吓走了好几个人。
趣闻阁团里唱丑角的男子叫小路,这小子一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到团里一向老实的郑晓突然变得这么精分,不由得好奇的瞅了好几眼,用胳膊肘捅了捅旁边面容严肃的中年人:“这小子怎么傻啦?”
中年人瞥了眼郑晓,摇头道,“不知道,昨天还好好的。”
中年人叫阿正,因为他天生一副包青天的正义脸,唱功也不错,是团里专门唱净角的,有什么断案的清官,客串的皇帝啦都是他演。
咬着筷子,小路子琢磨着:“这小子乐的不正常啊,准是遇上好事了,这能有啥好事让那小子拣着?”
阿正不理他,自顾自的大口吃饭,筷子一出手,就是满满的好菜,
可怜小路回过神来,一桌子菜已经没了七八分,
“哎呀!你个饭桶子,给我留点啊!”
说罢,急忙去抢菜,郑晓这事儿就扔到天边了。
郑晓脸上一副春心萌动的样子,黑色的桃花眼泛着水光,随众人练习基本功,耍着把子功,四射的春光连厚厚的栗米粉都遮不住了,引得好几人偷偷看他,众人私下讨论,仔细一看,郑晓除了皮肤黑了点,人还挺好看的。
别人的议论打量郑晓全然不曾注意,他满脑子都是南湘粉嫩的唇瓣,背起他时,手心软软的触感。
脸红的状况在晚上就寝也没有丝毫缓解,躺在床上的郑晓害羞的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