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很担心啊,我担心他这种心软会要了他的命。只对我一个人好不就行了?我又不会害他,为什么要去在意其他东西?
跟着蓝翔找到了高大叔,虽然高大叔的外表变了,可我依旧认出了他,哈哈,高大叔有点害羞,大概是觉得这种形象不好看,没关系啊,我不会嫌弃的。可是高大叔心系他的宝贝儿子,也是了,他们之间是有血缘的,我终究不过是一个外人……
不开心……
高大叔,我不开心,你哄一哄我,像往常那样抱住我或者拍拍我的头啊,你为什么不看着我?为什么要把注意力放在蓝翎身上?你为什么对她……比对我好?
我有点怕了,我怕蓝翎把高大叔抢走,
刚才就该吐口痰把他化了!
以为练了熔铁掌就能比我厉害了?做他娘的梦!
蓝翎跳下去了,高大叔也跳下去了,我也想跳下去,可是蓝翔不让。
或者说是百里葛云。
她是个很有野心的女人,自从知道我是那什么有缘人她就对我百般讨好,甚至亲生哥哥跳下悬崖她不在意,养育自己的女人死状凄惨她也不在意,百里葛云想要整个幽冥教,这些挡在她面前的人全部死掉才是最好。
我讨厌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但却不得不和她合作。
百里葛云说高大叔死不了,现在我应该做的是去南疆拿天行剑,而不是让她哥哥抢先一步。
我其实不愿意的,我一点也不想去,但是身体不受控制,似乎有一股力量强行控制着我去做这件事,当我拿起天行剑的时候我就知道是谁了。
是天。
天行剑里掌握着超越这个世界的秘密,而我,就是唯一一个可以观看者秘密的人。
真是荣幸。
我顾阳,从出生到死亡,事无巨细竟然全被记下来了,我的一生全是被设计好的!我所做的一切,我对高大叔的喜欢都是一场笑话!
去你妈的天!
天行剑,不过就是替天行道,当我拿到剑的时候就意味着我拿到了钥匙,我接下来的一切都要被那不知道的人们观看。
可恶!
可恨!
我恨不得立刻杀光所有人,让这天看看,我是不是被它掌控在手中的傀儡!只是我忍住了,高大叔不喜欢杀戮,他不喜欢,我就不做。
我在高大叔进入南疆的时候就知道了,我看着有好多女人给他送花,简直要气炸了,那是我的高大叔,是我的!
然后是蓝翎,他竟然换了女装,竟然敢和高大叔走的这么近!以为我没有看到吗,蓝翎的眼神根本就不正常,不能等了,我本来打算把他们引导白莲谷再动手,看起来不行了。
我主动出击,我联系了那些人,我想让他们杀死蓝翎。只是我没想到高大叔竟然想保护他,这怎么可以?这绝不是可以!
我忍受着剧痛换回这具成熟的躯体,你连看都不看。却偏偏对他这么个穿女装的关怀备至,我不同意!
……不同意也没办法,高大叔很生气,他想蓝翎不死,那我只能让他不死。
我不想让他生气,我想对他好。喂,高大叔,我不动蓝翎了,咱们去漠北吧,把蓝翎扔下,就咱们两个人,在漠北定居,几个月换个住所,让他们找不到咱们好吗?
我是很忐忑的说着想和他去漠北的话,我比较笨,心里还有好多话都没有说出来,我怕他不同意,但是高大叔点头了,哈哈,他点头了!
哈哈,他还对蓝翎说后会有期,后会个屁,这辈子都不会让你见到他了!
但是下一刻,我就连哭都没地方哭。
他不见了。
突然之间,我还记得他的表情,那有点如释重负的笑容,就这么不见了?在我的眼前。
我得去找他。
我拿着他的青齐剑从南疆开始找,找完南疆我去了江南,然后去了很远很远的漠北,原来漠北不止有黄沙,还有草原,很漂亮的,我好想给高大叔看一看。
只是,你在哪?
原文:
“一碗酒,一把剑,一行斗笠,一身披风。夕阳是那样的红,红的似血,他一个人走在沙漠之中,身形越来越模糊,直至不见。”
说书的人猛一敲惊堂木,大声道:“各位,这就是那顾大侠的一生,数十年的行侠仗义被我等佩服的五体投地,入东海斗蛟龙,入皇宫斗内卫,反正啊,没他去不了的地方,他的武学已经是天下第一人,听说他是近千年来,唯一一位肉身成圣的武者!”
底下一片喝彩。
只有角落里的人微微一笑。
一碗酒,一把剑,一行斗笠,一身披风。
夕阳是那样的红。
红的似血。
第29章 诡局(一)
……
…………
………………
我叫高山南,是一名普通人,万万没想到,这一次,我穿成了一只狗。
高山南已经被这突如其来的穿越给搞成傻逼了,试问前一秒还是一代大侠下一秒就成了狗,而且狗主人似乎正在做一些不和谐的动作,电脑里的女声“亚达,优衣库,”的乱叫,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高山南唔欧欧了叫唤了两声,他现在觉得浑身都疼,尤其是后腿,简直就跟废了一样。
狗主人一听,扔下手上的纸,露着鸟就往这边跑,“黑哥,黑哥,你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高山南看了他一眼,有气无力的低下脑袋。狗主人身上带着一股很奇怪的味道,高山南知道那是什么,但是他没想到用狗鼻子来闻竟然比以前刺激百倍。
“唔……”高山南趴下头,他看到自己的爪子,真难看,狗的爪子真难看。
“哦哦我的黑哥,心肝宝贝蛋……”狗主人抱着他上下乱蹭,“乖,你今天刚打了石膏,忍耐几天吧,谁让你没事学猫爬树,从树上摔下来了吧……”
高山南黑线。
“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就不说了,你说你年龄这么大了,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啊……呜呜呜。”
高山南:“…………”
他无奈的遵从身体的意志舔了舔他的眼泪,狗主人哭的更厉害了。然后高山南蹭了蹭他的脸,嗷呜嗷呜的叫着,狗主人才抹了眼泪给他拿狗粮。
……等等,你先把鸟塞回去啊!
高山南泪流满面的吃着狗粮,意外觉得味道还不错,他现在的名字叫做黑哥,因外表漆黑而得名,是一只正宗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是汪信最重要的精神寄托。
哦,汪信就是之前那个遛鸟的狗主人,同时是c市的xx街道派出所的民警。高山南穿的这本书叫做《诡局》,讲的是汪信的队长突然死亡,死状凄惨,但是上面给的定论是自杀,为了能够替队长找到真相,他决定独自一人调查,结果却被卷入诡异事件中。
惨死的队长,抛尸的司机与被淹死的女人,魑魅魍魉层出不穷,就当汪信一步步接近真相时,作者坑了。
没错,作者坑了。
他太监了。
高山南以头抢地,因为他的任务是帮助主角找到幕后boss。
卧槽,身为一只狗要如何帮助主人找到坑文boss?
高山南只吃了一半的狗粮就吃不下了,汪信在他旁边一直叹气,“黑哥,你这样不行啊,我知道你难受,多吃点就不难受了。”
高山南摇了摇头,汪信就拍了拍他的头,“黑哥,听着,我现在只有你了,咱们两个得一起活着,你要是想比我早走那是不可能的,知道吗?”
汪信说着眼泪就下来了,他捧着脸呜呜的又哭,高山南知道他心里苦,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最敬爱的队长死的那么惨他没有办法去救,自己的初恋被淹死在河中他也没有办法,他甚至连凶手都不知道。
汪信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之后能陪着他的只有这只黑狗,如今黑狗已经10岁,身体上出现衰弱,看这样子活不了几年,汪信最亲近的人已经消失的差不多,要是连黑狗也不在了,那他就真的是孤家寡人了。
高山南看着汪信哭的这么厉害,心里也难受。这种难受不是他自身的情感,而是来自附身的这只狗的感情。
他说不出话,于是勉强自己把盘子里的狗粮吃完。汪信看见这才开心起来。
他把高山南抱在怀里像客厅走去,看了一会球赛,高山南刚从古代穿过来,一时间有些恍然,他对这电视机露出了一副傻样。
只听“咔嚓”一声,汪信已经拿着手机拍了照,他把照片给高山南看了一下,里面那只狗正瞪大眼吐舌头,十足的傻逼。
“哈哈哈哈哈哈哈。”汪信笑的在沙发上打滚,“不是我说啊黑哥,你这表情实在是太*了哈哈哈哈哈,我要发微博!”
高山南:“…………”
他无语的看着他。
“别动,黑哥,你这表情也不错!”汪信眼疾手快的又拍了几张,“放在手机里观摩观摩,还能当表情用。”
他动了几下手机,球赛也不看了,突然转过头对高山南严肃说:“黑哥,爱丽丝……竟然给你评论了。”
高山南挪着前脚朝他那边爬,从汪信的脑袋边看到备注为爱丽丝的人评了一句,“黑狗血,驱邪。”他当时就浑身一抖,软趴趴的不敢动了。
“黑哥,加油!咱不怕他!”汪信摸了摸高山南的头,把他搂在怀里,“黑哥,谁也不能动你,就算是爱丽丝也不行。”
爱丽丝的真名叫艾希,是汪信的……的……好基友?他是汪信认识的唯一一个拥有正规驱妖证的人,也是多次救了汪信的人。
只是汪信虽然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却非常讨厌他的为人。
高山南舔了舔他的脸颊,汪信笑着好痒就把注意力转到球赛上了,汪信不是球迷,他之所以会看球赛还是被队长所感染的。
看完球赛已经晚上两点,汪信已经在沙发上睡死了,高山南挪动着身子关了电视,又一颠一颠的跑到了阳台。
汪信贷款买的这个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他住一间,空一间,打算回来结婚用,只是现在却住进了其他人。
高山南的狗身实在难受,他从阳台的窗户爬进那空房,空房里只有一个桌子,上面摆着他们队长的照片,照片前有个香炉插了三炷香,旁边又放了一些瓜果当做贡品。
狗的眼睛和人类的眼睛不一样,他们去除了色彩却能看到其他的东西,例如,鬼怪。
“汪汪!”(你谁?)
还在大口吃着香的鬼停住,他转过脸,脸色发青,嘴唇发紫,头发上湿漉漉的,相貌倒是周正,就是有一点阴郁。他眯着眼睛看了看高山南,见是条黑狗也就没理。
“汪汪汪汪汪!”(不回答我就叫人了!)
“哎哎,等等等等。”那鬼停下,从桌子上飘到了高山南所在的窗边,“不要叫醒人,ok?”
高山南点了点头。
那鬼道:“我就是看着这边有贡品才想着偷吃一下,你不要再叫了。”
“汪汪汪。”(我不信。)
“哪有这么聪明的狗啊!”那鬼惊讶的叫了一下,“你是不是要成精了?”
“汪汪汪汪汪!”(别废话,快说!)
“我是受人指使来探探你主人的情况。”他皱着一张脸,“结果就被这屋里的香给吸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