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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玉家唯一的血脉,其他人的字灵基本上在那场火中湮灭,留下来的只有这副字,但也是缺了一部分……
接下来便是各种漂泊和黑暗,终于有一天,赫连亓“看”到他“爹”把字拿了出来,以秘法修补。但那部分东西毕竟不是字灵本身,即便修补好了,也是残的。
看完这些残缺的片段后,赫连亓听到字灵道:他~可~能~在~我~身~上~加~了~药~晕~
赫连亓嘴角微抽,这字灵真呆萌。大致情况了解了,他看向玄璜,发现人和玄岚一起盯着他,那眼神很是复杂。
“呃,我没事。”他干笑两声,主要是记忆来的太突然,他也没想到。
玄璜颌首,“它说什么?”
“它给我看了它的记忆,宝藏什么的,其实就是字灵。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哈哈。”
玄岚懵懂的看他,“真的?”
“对啊,万物皆有灵性,一花一草,哪怕是个字,所以多读书读好书,修身养性,切莫辜负这大好年华。”赫连亓神神叨叨的说了这些,临走时还说:“对了,每天摸一摸,通下风,不要再让它孤零零的,唠唠嗑也好。”
玄璜微愣,随即浅笑着应下,“好。”
踏出房门,赫连亓看了看湛蓝的天空,松了一口气,再看向守在门口的人,阳光洒下,他便踩着这一地的阳光,扬起唇角大步走了过去。
字灵的生命很漫长,可也有终点,它们因为爱它们的主人而存在,有自己的使命,承载着希望。即便一个消亡,还有无数个,它们永远存在。或在心里,或在纸上,也可能在你身旁,不离不弃。
嘘,你听见字灵的声音了吗?
玄璜轻抚着有些泛黄的画卷,耳旁似乎响起了阿爹的声音:小璜,字灵不是特殊的,它们跟我们一样普通,是我们永远的朋友。你要记住,每个字都要用心去写,灵的能力高低和好坏,由执笔之人决定。
字,对你来说是什么,它便是什么。
玄璜缓缓闭上眼,有什么东西正在从纸上逐渐消散,他看到了很多,阿爹、阿娘、姐姐、伯伯和堂哥,为什么他们都有字灵,而他没有?
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字灵,只是你不愿相信罢了。
睁开眼,玄璜可以确定,这已经是一副普通的字了。他铺开纸张,研墨,提笔,一个字跃然于纸——岚。
他勾唇浅笑,原来姐姐说的用最普通的纸笔墨,写最平凡的字,是这个意思。
玄璜抬眼看去,只见玄岚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然后问:“你……成功了?”
玄璜笑了笑没说话,凝神过后,伸出食指,一个金灿灿的岚欢快的跳动,“我~叫~岚~请~多~指~教~”
什么鬼!玄岚整个人都不好了,然后院子里传出他暴跳如雷的声音:“为什么要写我的名字!!!”
第一卷 第二百五十五章 怡兰城(一)
大漠里有什么?仙人掌、绿洲、沙子和土城?不,还有美人、黄金和马贼。
怡兰城是浩瀚沙漠里的古城,占地宽广。异域美人多,女子基本上都是肤白貌美,男子则是高大威猛。它是被外人公认的沙漠明珠,黄金钻石遍地。
火红色的凤凰从天空略过,上面身着青色长衫的男子悠哉游哉的练习用意念写字,面前摆着一个本子,一支铅笔随意而动。
没错,这个精神力多到没地方用的家伙就是赫连亓,很难想象,他已经保持这个动作三个时辰了。
一旁的轩辕忆周身萦绕着一层浅淡的绿光,绿光的来源是赫连亓,只见光从右手进,绕体一周变成更为浅淡的颜色后左手出。
负责看孩子的玄岚盯了他们许久,快吓傻了好么。控物本就需要很强的精神力,一次控制三个时辰不带动的,这是得有多恐怖的精神力?
玄璜在他嘴里塞了一根胡萝卜,嗯,是赫连亓从空间拿出来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胡萝卜能治头晕,但口感还不错,吃了莫名觉得很舒服。一路上,他们已经啃了十多根了。
双胞胎和赫连希在一块睡着了,完全没了一开始的兴奋,只想快些下去找个地方好好睡。
玄岚咬了一口胡萝卜,“乖乖,夫人不觉得头疼?”
玄璜斜了他一眼,淡道:“一个人自然做不到坚持这么久,两个人就不一定了。”
“你的意思是将军和夫人一起控制笔?”玄岚恍然大悟,他还以为将军在练功,原来是在练习写字?
玄璜没说话,算是默认。
“可不对啊,两个人的精神力勉强融合在一起,怎么可能配合那么默契?”
玄璜叹了一口气,在他额上弹了一下,换来玄岚的瞪视,不等人说话,他道:“将军是鱼人族,结契分裂的魂魄能将他俩联系在一块,况且,精神力融合也是好处的其中之一。若练到一定境界,不管相隔多远,默念一声,对方便能听到。”
玄岚微微颌首,好像是这么回事。“这技能真好用。”
闻言,玄璜微顿,眯着眼看他,“你想的话,我们也可以。”
“真的?”玄岚震惊的看着他,“你以前怎么不说?”
“以前不行,现在……”玄璜伸出手,一个金灿灿的岚字出现,害羞的扭动着,慢悠悠道:“主~人~”
玄岚:“……”怎么办,好想揍它。
玄璜脸上的笑意浓了几分,“我们可以试试一起操控它,如何?”
“可是……”玄岚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不敢轻易答应。
“不想就算了。”玄璜说着便要把字灵收回去,玄岚立马抓住他的手,斩钉截铁道:“想!”
玄璜勾了勾唇角,眼底闪过一抹狡黠。“等下去后,咱们再好好练。”
“行,练好了就能控制字灵了对吧?还能用你的战技杀敌?”想想很兴奋呐。
“嗯。”
听到肯定的回答后,玄岚更开心了,至于玄璜笑起来像个老狐狸神马的,果断抛之脑后。
字灵则是疑惑脸(别问我字的脸在哪里以及怎么看出来的),主人和这个人要双修嘛?
把脑海里的设想全部勾画出来,赫连亓与轩辕忆同时睁开眼,长舒了一口气。
终于写完了呐。赫连亓起身伸了个懒腰,往底下看了一眼,嗬!“好大的城!”
怡兰城的房子不似南方那般精致,而是走的粗犷大气风,建筑多为石头和土建成。底下的人看见火凤后愣了愣,随即一个劲的对他们招手。
“哇塞,异域人就是热情。”赫连亓也欢快的对他们摆摆手,“大家好~”
轩辕忆看他们的表情似乎有些不对,正要说些什么,火凤短暂的叫了一声,突然垂直掉落。
赫连亓呆了一秒,瞬间变成一只超级大金猫,接住了下坠的几人,捞住火凤的一边翅膀,轰的一声,掉在了沙漠里。
双胞胎迷迷糊糊的揉着眼睛,赫连蓁看着身下一片软绵绵的金毛,笑弯了眼睛,“黄金云云~”
赫连亓回过头哀怨的看她,老哥都认不出来了么?好桑心。
赫连雪扑倒在软毛里,蹭了蹭,“哥哥~”
“小雪喵。”赫连亓抖了抖,赶紧下去呐。
玄璜和玄岚很有眼力见的抱着双胞胎和赫连希跳了下去,轩辕忆落在金猫的头顶,盯了一会动了几下的耳朵尖,突然发现以前在赫连亓脑海中看见的一个女孩扮相。
把那女孩变成赫连亓的话……一对金色猫耳,尾巴轻摇,声音软软的喊他夫君……
这么一想,眼睛差点变成竖瞳。轩辕忆面上依旧淡淡的,摸了下大猫的耳朵尖,得到一声软糯的“喵”~
赫连亓感觉老攻好像被自己带坏了,体型缩小,衣服没了,他也懒得变成人。缩小后直接跳到轩辕忆怀里,用力一蹭,撒娇的喵了几声。
轩辕忆抱着猫,神色温和的轻抚着他的背,“疼不疼?”
“不疼。”变大虽然很耗体力,但毛厚实,几个人砸下来完全没问题。眼下该解决的是为何火凤刚靠近怡兰城,便像被人拽下来一般,跟那件事有关?
怡兰城居民急忙跑过来看他们,为首的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番,上前一步问:“你们也是来寻宝的?”
赫连亓仰头看轩辕忆,那意思——不是吧?这都能猜的到?
“有很多人过来?”玄岚不解道。
男人神情凝重的点头,“半个月以来,过来了好几批人,进来后便再也出不去,然后,一个个消失在那边的祭台上。”
赫连亓顿了顿,“所以你们方才对我们挥手是让我们不要进来?”
男人眼神复杂,微微颌首,“没错。可不管我们怎么大声喊,外面的人是听不到的。”
难怪……他就说有哪里不对,“可是,你们为什么出不去?”这不对吧?
男人没说话,弯腰捡了个石头丢过去,神奇的是石头居然到了一定的距离自己又反弹了回来。“我们被结界困死了。”
此话一出,赫连亓几人沉默了,他心里的小人儿流着面条宽的眼泪——苍天呐,这就是他的蜜月之旅啊?
第一卷 第二百五十六章 怡兰城(二)
赫连亓以为进来出不去就是很倒霉了,没想到更倒霉的是连人形都变不回,只能变大变小。
晚上他们住在怡兰城的美食城里,这里的美食城管事是个糙汉子,身份却是个玉人。他的夫君反倒是楚楚可怜,但一双狭长的凤眸透着精明,不太好惹。
美食城楼主于宁哈哈大笑的拍着赫连亓的脑袋,蒲扇大的手掌,拍得人头晕,他却不自知,爽朗的声音也让人恨不起来。“赫连兄弟,你是第二个有伴侣的美食城楼主,以前他们都笑我傻,现在终于有人同我一样傻了。”
赫连亓眼冒金星,也听不太清他说啥,只得干笑。最后还是轩辕忆看不下去的从于宁手里把猫抱走了,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于宁拍了个空,愣了一会,尴尬的摸摸鼻子,“那啥,我不是故意的哈。”
要是故意的,老攻早就把你扎成筛子了。赫连亓暗道。
双胞胎和赫连希只顾吃,玄璜和玄岚出去打探情况,气氛一时很尴尬。
绿衣飘飘,凤眸微眯,牧子行放下筷箸,微笑道:“小地方的饭菜,不知各位可还吃的惯?”
有了这话开头,赫连亓很适当的顺着话说,“吃的惯,味道挺好的。不过,这是什么肉?”
牧子行笑了笑,“虫子。”
还想夸一句好吃的赫连亓:“……”
“这一桌宴席叫百虫宴,是怡兰城的特色食物,别的地方还吃不着。一般人也不会用百虫宴来招待普通客人,除非是被怡兰城百姓接受的人,才有资格享受。”
听完牧子行的解释,赫连亓也没觉得好受多少,一桌的虫子……但是,味道是真心不错的。“你别说了,我还要吃。”
虫子怕什么?好吃就行了。
听完他说的话,居然没有跑出去吐。牧子行双眉一挑,脸上的笑容真诚许多,问:“几位过来也是找宝藏的吧?”
赫连亓边吃边点点头,“对,但你确定他们跟我们找的宝藏是同一个?”
牧子行拿酒杯的手微顿,还没说话,于宁便道:“他们找的是啥陵墓,好像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