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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兽世:将军宠夫种田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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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连亓笑眯眯的看着他,扬了下手里的金票,“我有钱了,咱们去买被子吧?别管他。”

    南宫晔还处于兴奋状态,“赫连公子,借点银子好么?我保证会还!”

    “好啊,一天一两的利息,还借不借?”赫连亓笑得像只狡黠的狐狸。

    别说一天一两的利息,就算是一天十两的利息他也照借不误。“好!我借一百两!”

    “可以,阿忆负责作证。”赫连亓痛快的拿了一百两给他,这高利贷放的不要太顺手。“在没还钱的时候,你还得做我小弟哈,就是出门的时候给壮点气势什么的。”这么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威慑力也挺大的。

    南宫晔接下银票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现在对他而言,借钱给他的赫连亓就是再生父母,当小弟算什么?只要让他做笔,赴汤蹈火又有何关系?

    “等你买完东西就先回去,我跟阿忆逛街。”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不秀点恩爱怎么能行?赫连亓在心里打着小算盘,这么帅气又战斗力高的老攻是他的了,哇哈哈哈!

    其实赫连亓不知道,即便他不宣示主权不会有人不开眼去跟他抢人,一不小心就是变成冰雕的下场,谁吃饱了撑的去抢人?巴不得有人收了,好不祸害城里的姑娘。

    南宫晔没多久便没了影子,轩辕忆问:“你不怕他拿着银子跑了?”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赫连亓这么相信的给陌生人银子,心里莫名不爽。

    赫连亓半靠他身上笑道:“若在其他地方,我肯定是要犹豫一下的,这可是云阳城,你的地盘,他能跑去哪里?”

    有轩辕忆随处不在的眼线,还怕人跑了?只怕刚动逃跑的心思,人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他还用操心?

    轩辕忆露出个浅淡的微笑,他喜欢赫连亓说起他时那与有荣焉的模样。

    “来。”赫连亓伸出一只爪子,轩辕忆会意的抓住,俩人腻腻歪歪在街道上晃悠,所到之处无人停留。

    渐渐的,人们发现随时随地散发冷气的将军好像正常了,有几个胆大的从旁边走过去,没事。

    这鼓励了其他人,于是乎,人又多了起来。这变化对眼里只有彼此的俩人是不存在的,黑虎已被无视惯了,迈着轻盈的步伐跟在后面。

    有了银子能做啥?当然是各种买买买!首先去银号换点碎银和银票,再然后就是扫荡。

 第一卷 第九十四章 买买买

    一个人的购买力突然大了后,会做什么?呵——

    “糖葫芦来十串!阿忆,拿一下。”

    “桂花糕、千层糕各来两斤,那个生瓜子和花生各来十斤。阿忆,拿一下哈!”

    “糖人?来——六个!”

    “哎?胭脂?不错,每种来一盒!”

    从西街到东街,轩辕忆的手里拿了不少东西,赫连亓也抱了不少,吃的居多。

    “阿忆,咱们再去粮店看看,被褥在对面可以做。”赫连亓双眼放光,那架势是想把一百金票给用光。

    轩辕忆看着开心到几乎飞起的赫连亓,觉得有些好笑,也没管周围人震惊的眼神,拿着东西紧跟在人身边。

    “大哥?”赫连舒刚从武馆出来,那喜滋滋拎着大包小包的人,可不就是她大哥么?

    旁边的轩辕忆她倒是没忽略,也习惯了赫连亓说什么,人就做什么。按照轩辕忆半年可以不出一次门的性格,逛街肯定是她大哥说的。

    “大姐?怎么了?”赫连楚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不是她大哥么?

    赫连舒眯着眼拉了赫连楚的手大步走了过去,有点银子就要全花光么?又开始败家了!

    俩人走过去的时候,赫连亓正在布庄挑挑拣拣,不经意看见她们后喜出望外,招了招手道:“你们来的正好,过来挑些布,给你们做新衣裳。”

    赫连楚看了眼赫连舒,其实她以为大哥在给他和将军挑衣裳来着。

    “别傻站着,来来来。”赫连亓一股脑把东西全塞给轩辕忆,拉着俩妹进来。

    布庄老板笑得和蔼可亲,他需要看她们洗洗眼睛。将军不能看,赫连亓长得又辣眼睛,偏偏这俩人还不能赶出去,幸好来了两人拯救他的眼。

    赫连舒和赫连楚有些不太适应老板的热情,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你们喜欢哪种颜色?”赫连亓一手搂一个,笑眯眯问道。

    赫连舒瞪他,压低声音道:“你哪来的银子?”

    “天上掉的,不要白不要。”赫连亓对她眨眨眼。

    赫连舒还想问些什么,人捏捏她的耳垂,轻哄道:“乖啦,来挑衣服。我也不知道娘和小蓁、小雪喜欢什么颜色,你们帮着挑几件,天气转凉,正好穿。”

    赫连舒别扭的移开视线,硬邦邦道:“你让小楚挑,我不会。家里开支什么的,都是她管的。”

    “那小楚来。”赫连亓看向赫连楚。

    “咱们能用多少银子?”赫连楚得算一下,给所有人买衣服的话花销挺大的。

    赫连亓试探性的问:“五百两够不够?”除了一百两金票,他放的十两银子翻成了一千两。

    “……够。”这还不够要怎样?一百两足矣买好一点的布料了,以往她们买衣服,二十两差不多。

    “多买几身好看的,不差钱。”赫连亓笑得像个二傻子。

    赫连楚忍不住笑了,拉着赫连舒去挑。

    布庄老板亲切的给她们介绍,“这边是上好的布料,分别是一匹三两银子、五两银子、十两银子。若是不想等,可以买成衣,新出的有十种款式。”

    赫连亓靠着轩辕忆打量四周,突然看见了几个样式还不错的……肚兜,以及不知道是什么的棉带。

    轩辕忆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默默移开目光。

    “伙计,那个怎么卖啊?”赫连亓指着肚兜问。

    正在谈价格的赫连楚俩人回过头,一脸黑线。

    伙计愣了片刻,随即笑道:“八个一两银子,要么?”放在这两个月没人敢要,能卖出去也好啊。

    赫连亓还没说话,赫连舒红着脸吼道:“我不要!”

    “为什么?挺漂亮的。”他走过去伸手摸了摸,“布料也顺滑。”

    贴身的衣物就是要好点,她们穿的就没这个舒服。别误会!上次晒衣服摸到了而已。

    “大哥!”赫连楚见其他人都看了过来,脸红了一片,“我们自己做就好了。”用不着买……

    “自己做多费劲,一两银子八个,不贵。对了,旁边的是啥?”好像比肚兜还舒服还厚实。

    伙计卖力的介绍:“这也是从南边带回来的,月事带。我媳妇很喜欢,真的!”

    跟姨妈巾是一样的功能……赫连亓点点头,“多少钱一个?”

    “公子若是要,五两银子,二十个全给你。布料是纯棉,很舒服。”伙计憋红了脸,努力给赫连亓推销。

    “那……”

    赫连舒没办法,只能怒吼道:“要穿你自己穿!”

    赫连亓抬眼看了下,周围有不少人在窃窃私语,一副看好戏的模样。他爽快的应下,“好,我穿。”

    “噗——”有不少人已经笑了出来。

    轩辕忆冷眼一扫,顿时鸦雀无声,乖的跟鹌鹑似的。

    不管俩人如何抗议,赫连亓还是把东西买了回去。衣服因此还打折了,每人两套秋衣两套冬衣,赫连亓还强烈要求每人两套中衣,料子要用的最软的那种。

    不过轩辕忆说他府里有一种更软更舒服的布,赫连亓才没买了,后来他才知道,那种布是蚕丝做的,现在市场价五百两一匹。

    出了布庄,赫连楚问:“大哥,咱们去做什么?”

    “花钱啊,还有一千五百两要花光,任务艰巨。”赫连亓略惆怅。

    这种欠扁的语气,真是够了!

    “存着不好么?”赫连楚不太能理解为什么要花光。

    赫连亓微笑,“因为意外之财不花光,会影响运气的。”

    “钱到底哪来的?”赫连舒想揍他,看见轩辕忆在,又勉强把手放了下去,不能在外人面前落自家大哥的面子么。

    赫连亓想了想,用简洁的话语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赫连舒这才放过了他。“对了,你们俩刚刚是出来做什么的?”

    “剪头发。”赫连楚答道,她们的头发很长了,留着费劲。

    “这么好的头发干嘛剪了?”黑长直,除了干枯点,没啥毛病。

    赫连舒白了他一眼,“太长不好洗,剪下来还能卖些银子。”

    赫连亓不赞同的皱了皱眉,“别剪了,咱们去买点首饰、绢花什么的。”他之前看过,这里的款式一点也不比现代少,而且很精美。

    “这……”

    俩人还没拒绝,赫连亓拉着人进了首饰店,轩辕忆跟在后面,黑虎朝天翻了个白眼——这日子何时才是个头?

 第一卷 第九十五章 回来了

    九月的第一场雨落下,淅淅沥沥,单调的催眠曲。

    赫连亓躺在床上睡觉,总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锲而不舍的盯着。

    他皱了下眉,缓缓睁开眼,一张满是络腮胡子的脸闯入眼中,吓得他打了个激灵,抱着被子靠墙上一脸戒备。

    “南宫晔?”赫连亓好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他望了眼窗外,灰蒙蒙的,应该还早。

    南宫晔温柔的看着他,粗犷的嗓音刻意的柔和下来:“你醒了?”

    啧!赫连亓抖了一身鸡皮疙瘩,“你、你有话好好说,再这样,我让阿忆揍你哈。”

    好不容易练出来的温柔瞬间破功,他拿出自己这两天做出来的铅笔,“你看看是不是长这样?”

    赫连亓歪着头盯了一会,试探性问道:“铅笔?”

    “对!像不像?”南宫晔兴奋道。

    赫连亓伸手拿过铅笔,总的有大拇指粗,他不说什么,里面的笔芯有小拇指粗那就不得了了啊。他皮笑肉不笑的问:“你准备怎么写?”

    “你看着。”南宫晔拿了铅笔,毛笔握姿……

    赫连亓看完简直想一头撞死,劈手夺过笔,“谁告诉你是这么握笔的?”

    “那怎么握?”

    “你看着。”赫连亓做了个标准的握姿,问:“纸在哪?”

    南宫晔连忙掏出一张稍厚的纸。

    赫连亓把纸放在被子上,嫌弃的看了眼削得极丑的笔头,落笔的那一刻他挑了下眉,写了三个利落的大字——赫连亓。

    南宫晔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回想起人写的毛笔字,完全不是一个样。原来换一支笔还能换一种字……

    “笔芯硬度还不错,跟纸的厚度很融洽,你这里还有几个不足的地方,太大了。这笔杆有我小拇指大小差不多了,笔芯也要细些,然后拉长。否则削铅笔很困难,还会浪费很多笔芯,笔头尖些才好写。”

    光凭他描述就能做出来,还选择了正确的硬度,的确是可造之材,将来有笔写小说不是梦想。

    南宫晔虚心接受意见,“不知赫连公子是从哪知道的这种笔?”

    “呃,以前家父从很远的地方带回来过,从小用这笔写惯了,所以家父……便不会写字了。”赫连亓轻叹道,眼神哀伤,演技一流。

    南宫晔知道自己戳到了人的伤疤,略带歉意道:“抱歉,我这就去改进。”

    “等等!”赫连亓喊住人,“你下次别突然出现在我床边,挺吓人的,一会顺便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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