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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带着空间养夫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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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醪糟也是一种酒,不过味较淡,一般不会醉人。
    但若吃得太多,而又是吃那不经加水煮制的醪糟醅子,醉了时会更深沉,更难醒。
    明人李实在《蜀语》中说:〃不去滓酒日醪糟,以熟糯米为之,故不去糟,即古之醪醴、投醪。
    《庄子·盗跖》和《后汉书》中都有关于醪糟的记载,可见确实历史久远,秦汉已经有之,并非因杨贵妃而发明。
    郭沫若有《游西安·五月二日》
    称〃浆米酒即杜甫所谓‘浊醪‘。
    四川人谓之‘醪糟‘,乙醇成分甚少。
    浆米酒〃似应为〃江米酒〃。
    不只四川人,陕西人也把它叫做醪糟。又据一些书籍记载,浙江有糟烩鞭笋,上海有糟田螺,北京有糟煨茭白,福建有淡糟鲜竹蛏,陕西有糟肉,都是用醪糟类〃浊醪〃、而成。
    可见醪糟在中国,无论南北,都十分普遍,并为古今人所喜爱。
    吃时除可打鸡蛋花或荷包蛋外,还有许多独特的方法:一是泡了麻花吃;二是把柿饼撕开,投入醪糟汤,一同煮好了吃;三是将核桃仁切碎,拌猪油,与醪糟一起煮着吃;夏天吃凉水醪糟,一勺子醪糟,加些冷水,喝起来打心里感到凉快,一天的暑气都消除掉了。
    李清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醪糟蛋,那时候年纪小,家里条件差,奶奶每年都会做一些醪糟,给他煮一个蛋,吃起来回味无穷。
    记得有次自己偷偷的喝醪糟水,结果喝的晕晕乎乎的,睡着了,爸爸妈妈找不到他,差点没被吓死,后来自己还吃了一顿“竹鞭炒肉”呢,至今也记忆尤新。
    可是长大了之后奶奶走了,妈妈也做不出奶奶的那种味道了,自己也很少吃醪糟了。李清把醪糟做好,加入了一些空间水,虽然是第一次做,但是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
    李清不禁有些得意。
    把醪糟放入陶罐里,用原主以前的棉被盖好,放在了厨房的柜子下面,过两天就可以吃了。
    早早的吃过晚饭,李清就上床窝着了,毕竟现在已经很冷了。小金则是被扔进了空间里面,毕竟他还小,又这么冷,冻出个好歹就不好了。
    
    第13章 无商不奸
    
    李清躺在床上,格外的无聊,这个世界没有游戏,没有电脑,没有小说,没有电视……饭后娱乐的也没有,哎李清有些想念原来的世界了,想念朋友,家人,一草一木,可是他自己已经回不去了,不免有些伤感。
    空间里的鱼虾蟹长势很好,和吃了膨化剂一样,而且野性十足。
    各类蘑菇野菜也在空间里安了家,长势喜人。
    瓜果蔬菜什么的也都不错,果实累累,青翠欲滴。
    ……
    ……李清巡视完空间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李清起的早早的,照例打了一会拳,洗漱完毕,草草的吃过早饭,李清把门关好,背着背篓就出门了。
    李清今天准备去赶集,家里的米面也没有多少了,各类东西也得添置一点,想想今天还真得买不少东西,还好有空间,不然自己得累死,李清感到庆幸。
    李清到集市上已经快九点了,冬天的九点还是很冷,太阳公公也没有出来,要是冬天,九点的太阳都能热中暑。
    先去买布,因为李清发现床单被套什么的已经很旧了,洗的发白了,所以准备买一些布回去重新做,衣服也要买几件粗布的干活穿,还要做两个窗帘。
    买了一匹下等粗布(四十尺)
    准备做几件衣服用来干活的时候穿,一尺布也就可以做五件衣服,也不算多,下等粗布八文钱一尺,一匹算300文。
    买了两匹上等棉布,用来做床单被套,两匹布可以做两套,一套一个床单,一个被套,两个枕头。刚好可以用来换洗。
    上等棉布三十文一尺,两匹布2400文。
    床单被套是贴身用的东西,李清现在不缺钱,不想委屈了自己。
    又买了一匹下等棉布,用来做窗帘,窗户关着不透风,开着有人过路就能看见家里的情况,用窗帘挡一下比较好,毕竟李清可没有暴露癖。
    下等棉布15文一尺,一匹下等棉布600文。
    老板对于这个大清早送上门来的大主顾很是高兴,送了不少针线什么的当添头,结账时又主动少收了一百文。
    李清对于这个老板印象挺好的,上次他也是在这儿买的衣服。
    布店老板长的比较魁梧,五大三粗的,看起来不像是商人,而是军人,眼神锐利。
    李清还注意到布店老板右手有厚厚的茧,长期握刀的人手里都有这样的茧。
    可是布店老板瞬间又恢复成很憨厚的样子,不时眼里闪过道道精光,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十足十的奸商,如果不是李清经常饮用灵泉水,视力大大提升,还会以为自己看错了。
    无商不奸,这句话说得并不无道理。
    对于布店老板眼里不断闪过的精光,李清没有其他看法,商人若是不奸诈就不是吃这碗饭的。
    而且刚刚布店老板主动少了一百文,卖了李清一个好,只不过是为了让李清下次再照顾他的生意罢了,又不是什么坏心。
    总得来说李清对布店老板的看法挺不错的,商人嘛,奸诈是正常的,布店老板为人应该还是可靠。
    而老板是否只是一个普通的店老板,李清表示,不管他的事。
    以后有机会,或许可以合作,李清在心里想到,脸上表情却是没有什么变化,应着布店老板的话。
    要是布店老板知道李清心里的想法的话,肯定也得诧异。
    虽然小孩子都懂事比较早,可是李清这么大点却想着和他合作,不一般。
    可是布店老板不会读心术,自然也不知道李清心里在想着什么,只是觉得这孩子比较沉稳而已。
    李清出了布店又去买了不少种子,各种各样的都有。
    又去买了一百斤大米,十斤白面,还买了一些大豆,红豆,绿豆。
    大米10文一斤,相当于以前时代10块钱一斤,和猪肉都差不了多少,这儿的白米格外的精贵,所以大多数人家都是吃糙米。
    李清现在不缺钱,不想虐爱自己的胃,所以才买了那么多白米。
    算账的时候掌柜的把李清买的那些豆子免费送了,没有算钱,毕竟100斤大米赚的不少了。委婉的表示李清下次买东西还到他这儿来。
    李清则是表示,做生意的没有一个简单的,古人诚不欺我啊。
    李清还去药铺买了不少生姜。
    百辣云、勾装指、
    生姜别名有姜根、
    因地辛、炎凉小子、鲜生姜、姜的根茎(干姜)、栓皮(姜皮)、叶(姜叶)均可入药。
    生姜性味辛温,有散寒发汗、化痰止咳、和胃、止呕,治口臭,防呕吐,加速血液循环,预防感冒,暖身驱寒等多种作用。
    生姜对创伤愈合有明显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癌细胞扩散。
    喝生姜红糖水治感冒;生姜有“呕家圣药”之称;生姜还可用于治疗肠炎、痢疾等;生姜外擦对白癜风、癣也有一定治疗效果。
    民间有“早上三片姜,赛过喝参汤”及“十月生姜小人参”之说。还有“每天三片姜,不劳医生开处方”的谚语。
    生姜还是调味品,可以去腥增香,做海鲜和肉类根本离不开他。
    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知道生姜可以当调味剂,只是把他当做一种药材在使用。
    李清这次买了不少的生姜,不仅可以自己吃,还可以留下种子明年播种。
    药店的伙计见李清买这么多的生姜,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没有说什么,帮李清装了起来。
    估计在这个伙计心中,骂李清傻缺呢。
    李清没有理会伙计的疑惑,他只是来买东西的,没必要向他解释些什么东西。
    中午饭在混沌摊子吃了一个饱。
    下午去拿上午买的东西,李清上午买的东西全都没有拿走,放在了各个店里。
    背着那么多东西到处逛?他可没那么傻。
    至于掌柜的贪图自己东西?
    怎么可能,人家那么大个店,最在乎的不就是名誉了么。
    要是他们贪图自己的东西而毁坏了名誉,完全是得不偿失,所以李清表示对寄放这件事,毫不担心。
    谢绝了各位掌柜的送货上门的好意。
    把东西搬到一个没有人的小巷子里,趁没有人看见,全部扔到了空间里。
    然后放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在背篼里(毕竟样子还是要做全的)。
    李清坐着牛车回到了村里。
    
    第14章 来自阳都的讨论
    
    李清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了,把买回来的东西放好,李清搬着凳子到了院子里。拿出了一块布料,李清拿出了一块粗布,准备学着做衣服。
    李清在原来世界一个人住校的时候,家庭条件不是很好,衣服有洞什么的都是自己缝缝补补。
    针线什么的对李清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个时代的衣服和李清原世界的衣服有一些出入,类似于原来世界古代的唐装,但是没有那么繁琐。
    而且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只是一个小村庄,没有宫廷剧里面那些衣服那么华美精致。
    简朴的样式,不需要太多的针线,李清想自己试着做一件衣服。
    毕竟自己总不能去麻烦别人做衣服吧,一次两次还好,多了自己可没有这个脸。
    李清试着做了一件衣服,只是干农活时穿的,长裤长袖,用粗布做的,看起来还算是不错,和现代的运动服样子看起来差不多。
    针脚什么的看起来也整整齐齐,没有出彩之处,不过倒也能穿出去见人了。
    李清倒是对这件衣服比较满意,毕竟这是自己第一次尝试着做衣服,能做成这样已经算是不错了。
    李清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天赋绝对算不了绝顶的好,不过勤能补拙嘛,笨鸟先飞自己还是会的。
    李清在这儿练着做衣服,却不知道,他很久以前当给当铺老板的那个高脚玻璃杯在国都阳城的南宫家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是什么东西,如此晶莹剔透,为何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这是干什么的啊?这东西哪儿来的啊?”一个穿着蓝衣的少年问到。
    只见这少年风度翩翩,气质不凡,虽然年纪看起来不大,但是身上穿着不凡,隐隐有一股贵气透出,应该不是寻常人。
    “世子,这东西是我们在一个小镇上的分号呈上来的,是死当,那掌柜的见这东西不凡,也没敢私藏,就呈了上来,据掌柜的说,这东西据当东西的人称为高脚杯,是一种喝酒用的器具。”站在蓝衣少年旁的黑子男子答到,看样子应该是仆人之类的。
    “哦,有意思,那当东西的人的样子记下来了吗?”蓝衣少年问道。
    “世子,那掌柜的说记得那人的样子,高高瘦瘦的一个少年,身材瘦弱,看样子年龄不大,应该只有十多岁的样子,只是掌柜的多次寻找无果,所以掌柜的估计可能是路过的人。”黑子奴仆恭敬的回答道。
    没错,这位蓝衣少年就是就是当今皇帝亲弟弟轩王的儿子,名南宫澈,是世子,长得俊美,却是不爱玩弄权术,而喜欢商贾之道。
    你说这世子喜欢当个铜臭满身的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可是这个世子偏偏不是做商人的这块料啊,做哪行哪行不行,总是亏钱。
    这不是,刚刚弄了一个银楼准备做金银生意,可是这明摆着赚钱的生意都能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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