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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异世之风南部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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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他不喜欢人家还那么关心别人,甚至说出‘我养你’这种话,依照兽人的思维怎么都不一般。不喜欢别人你还对人这么好,怎么看都是献殷勤,追求人的招术。若风邵知道其他人是这么想的,他一定大叫一声‘冤啊’。
  风邵的心思吧,其实简单的很。他就是觉得季雨是他第一个发现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负责到底。当然,他平时不是这么热心的人,能让他伤心的都是自己的东西。换句话说,他有点把季雨当成自己的所有物了,不过表现的不明显就是了,这个不明显是说他自己都没发觉,遑论其他人了。
  风邵这人,看着挺亲和,实际上冷漠的很,对什么东西都不太在意,不然他也不会那么轻易就接受自己穿越的事。不过是换个地方生活罢了。
  养成这样的性格也不怪风邵。小时候的风邵那是真的乖巧懂事,嘴巴甜,惹人爱。后来他爸爸妈妈不和,天天吵架,他不在家的时候吵,他在家就当着他的面吵,吵到最后两人离了。俩人离婚了,各自组建新的家庭,他就成了一个拖油瓶,谁也不愿意要。怎么办呢?最后将他们的那间房子给了他,让他自己生活,每个月给打生活费。对这个安排风邵也乐意接受就是了。
  那个时候风邵的性格也没有变化太多。之后,等他爸妈有了各自新的小孩,他就不太愿意见俩人了,虽然以前见面也不多就是,刚开始只是不愿意见面,发展到后来他连人都不愿意喊。私心里他总觉得他们已经不是自己的爸爸妈妈了。
  变化的不止是这一点,比如他的性格。与人交往时,他心中定下一个度,过了这个度稍微亲密一点都不可能;比如他喜欢的某样东西,绝不容许他人染指,护得严严实实,谁碰一下都会一副拼命的架势,说他有洁癖也不是,平时拿了他什么东西他也不会说什么。
  当然,风邵只是某些方面的想法比较极端而已,三观还是正的。
  现在嘛,季雨是他捡到的,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跟他一样,很好;不讨厌他,甚至还有点喜欢他,很好;性格好,乖巧懂事,他不讨厌,很好。
  越看季雨,风邵就越满意。自己把他拉回来的决定真是再正确不过了。
  领着人到了自己石屋,屋子挺大,是原身的父母留下的。
  “这是厨房,不过好久没用了。”嗷嗷,有了季雨,他的伙食也可以改善了,一只狼想要煮东西吃太他妈艰难了。
  “这是睡觉的地方。”
  忘记了,家里只有一张石床,这样,两个人一起睡应该可以吧,“我们俩睡一起可以吗?”
  季雨点点头,满满的都是感动。刚跟家人失散,他还以为以后都要一个人了,结果这人说要养他,原来真的喜欢自己吗!他好像也也有点喜欢这个人了。虽然有点羞涩啦,不过既然风邵喜欢的话就可以吧。再说,他现在还是只狼来的,睡一起的话应该很暖和。
  ……
  带季雨熟悉了一下环境,天差不多快黑了。季雨做了晚饭,俩人吃罢就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
  长夜漫漫,辗转难眠。


第6章 我们的家
  风邵醒来的时候,季雨还在睡。
  可能一开始都不太习惯,昨晚俩人大半夜了才睡着。风邵习惯了早起,一到点就醒了。
  放轻动作,悄悄地下床。自己在外面活动了不大会儿,季雨也起来了。
  俩人吃过早饭,风震找了过来,一开口就是,“小风邵,你就算喜欢季雨也太着急了些。你可别忘记,你现在就还没成年呢!喜欢人家的话把人定下不就行了,现在就把人拐回家了,这可不好。”
  “他是我捡回来的。”
  “小风邵,我不跟你开玩笑。昨天你跑的快,我没拦你,但你还没成年,虽说你差不多可以养活自己了,但再加上一个季雨可就不一定了。”风震收了逗弄的心态,认真道,“季雨先住在我家,等你什么时候成年了再将人领走。嗯?”
  “我的人,我自己养。”
  前面说过,风邵对自己认定的东西有一种别样的执着,容不得他人染指。所以风震的话不多不少,足够激起他那点执着了。
  表情够冷,语气也足够冷,风震一看他这般姿态便知道劝不动风邵,只有从季雨下手。但是,别以为转换目标就成了。
  季雨虽因风震所说的话而有些犹豫,但终究没敌过内心的渴望,加上被风邵的态度感染,想着自己可以少吃一点,“我,对不起,族长,我和风邵一起住。”风邵狼满意了,看来,偶尔的卖萌还是有效的嘛!难怪云那家伙老是拿双湿漉漉的眼睛盯着人看。当然,他看上的人果然是不会抛弃他跟别人跑掉的。自己要更努力才行,不能辜负阿雨,要把他养的更好。
  “阿雨,我以后这样叫你好不好?”继续盯。
  季雨弯腰,伸手抚顺风邵头上的毛,“好。那我叫你阿邵。”
  “嗯。”真舒服,他看上的人果然是最好的。“噫!你怎么还在!”一个不小心瞥见旁边站着的风震,风邵很不爽。
  他怎么就不应该在了。要不是身为族长,他绝对绝对不愿再管这小子的事。
  “事情都说好了,你快点走。”边说便将风震往外面挤。
  风震不满,“事情什么时候说好的,我还没同意。”定住身形,叹了口气,“风邵,我知道你一向自立,平时遇到什么事情喜欢自己解决。你喜欢季雨,想跟他待在一起,但这不意味着一定是现在,以后的日子还长,何必急于一时。你现在这样给自己那么大的负担能承受的起吗?”
  风邵明白风震说的没错,他也只是为自己担心,没什么恶意,但他心意已决,即便以后会很辛苦,他也不会改变主意的。
  “我会努力养阿雨的。”
  看着风邵无比坚定的眼,风震几乎以为站着他面前不是一个未成年的兽人,而是已经可以承担家庭的责任的成年兽人,面对这样认真的风邵,他规劝的话说不下去了,喉咙干巴巴地,“就依你的意思。”以后他多照料一下就是了。
  风震走了,留下两个如愿以偿的人。
  风邵与季雨对视,认真许诺,“阿雨,我以后会努力打猎,不会让你受苦的。”谢谢你愿意相信我,谢谢你没有抛下我。风邵清楚,季雨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而不是一件物品,喜欢的东西他可以藏起来不让人看见,而人他却没办法。别看他在反驳风震的时候那么坚定,实际上心里忐忑的不行,万一季雨被说动了呢?万一季雨真的要跟着风震离开呢?他心里清楚,如果当时季雨真的要离开,他也不会阻拦,但今后这个人别想再走近他的心里。幸好季雨没有离开。从以前到现在,也只有这么一个让他感觉到亲近的人,若真的失去了,应该就不会再有了。
  “我也会努力干活的。阿邵,以后我们一起努力。”季雨双手抱住风邵,将他的头搁在自己肩上。“阿邵,谢谢你救了我,还给了我一个新的家。”
  是的,是家,以后他们俩就是一家人了。阿爹,阿嫲,还有小弟,我会过的很好,希望你们不要为我伤心。
  “好了,阿雨,不是说春集快到了吗?我们先去看看家里有什么需要的,有什么可以用作交换的东西。得先准备好,等交换日到了可以好好看看。”轻轻使力挣出季雨环抱的手,帅帅脖颈,打破那点伤感的情绪,风邵心神振奋,果然有了努力的目标人就变得不一样了。
  “嗯,我听阿邵的。”季雨用力点头,心里止不住的开心。
  对于新生活的憧憬让俩人精神格外高涨,即使是面对一穷二白的家时,这股兴奋劲也没有降下来。
  呃,一高兴就忘了家里的情况了。对于自己的财产,风邵肯定是点过的,当时的他是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情况,而如今,咳咳,刚说要养阿雨就让人看到这种情况,他的脸哟。
  偷偷瞟一眼季雨的脸色,完全没有后悔的样子,还好还好。
  “家里的兽皮不能换,盐快没了……”认认真真地清点完集会时需要换的物品,季雨苦恼道,“阿邵,家里好像没什么可以用来交换的东西,看来集会前的这几日我们得忙一点了。也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找到足够多的用来交换的东西。”
  “没事,我一定会想到办法的。”好歹他也是穿越过来的,对比这些原住民来说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不就是原始社会嘛,他照样可以活的风生水起。


第7章 外出
  风邵和季雨俩人跟着采摘队出了部落。
  因是春末,虽没有什么成熟的野果,各种野菜却长得多了。在原始社会,人们吃东西也得小心翼翼,不认识的绝不能入口,不然一个运气不好就可能中毒,很可能因为医疗水平低下而丧命。所以啊,面对宝山而不知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了。
  去年风邵穿过来时已经是夏季,还在部落躺了一个月,后来也没怎么观察过,想他身为穿越人士中的一员也是够失败的。
  季雨跟着部落的非兽人进行采摘,风邵则在周围看看有没有什么他认得的还没有被人利用的东西。
  别说,还真被他给找着了一样。
  那个树上的东西是怎么看着那么像棉花,但棉花植株是灌木状,一般也就高一两米,而且那是白色的或者是白中带黄。谁跟眼前这个一样,十几二十米高的树上挂着一团团不同颜色柔软的棉状花朵。这个树他也见过,当时上面挂满了不同颜色的果子,果子外面包了一层硬硬的壳,风云当时跟他说这种树叫‘多彩树’,结的果子不能吃,没什么用,可他没告诉他这种树开的花是这样啊。
  棉花,棉花怎么处理来着,让他想想。明明是搞种植的却要来弄这种事,真的是在为难他啊?
  风邵兴奋了,如果他可以将棉布弄出来,交换日不就不用愁了吗!
  风邵将地上掉落的一些花朵堆成一堆,将季雨找过来用兽皮袋装起来,季雨虽不知道他要这东西有什么用,但见风邵兴致勃勃的样子,他就如了他的意,而且这堆东西根本不占多大的地方,轻飘飘的,装了跟没装的区别也没多大。
  找到棉花的风邵心情特好,虽然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但办法是人想的,他好歹是见过棉布这种东西,关于棉花的一些基本属性也了解,琢磨琢磨总能成功的。
  现在先不想这些,家里的肉不多了,不能光吃野菜不是。而靠着部落人的救济不是他的性格,几个月的捕猎技巧也不是白学的,厉害的他对付不了,一般的还不行吗?
  打了一声招呼风邵就往远处走去。
  采摘队除了几个以防万一跟着保护的兽人外,都是非兽人,来的自然不是多危险的地方。风邵走了好久都没碰上什么动物,无奈继续往前面走了一些。
  没过一会儿,他便碰上了一窝野兔。这一窝跟他上次捡到的比少了不少。上次是因为人多,那些兔子被堵的没地方跑,今天就他一个人,肯定不能再跟上次一样打草惊蛇。
  风邵埋伏在草丛里等待时机,大概半个小时过去,他瞅到了一只兔子,离他不远。风邵猛地一扑,那只兔子便被他压在身下,他还记得这东西可是有异能的,绝不能给他反击的机会,几乎在挨着地的瞬间,那只兔子的脖颈已被他咬断。
  兔子这东西胆子小,动作敏捷,对危险的感应十分敏锐,所以就风邵扑倒这个兔子的时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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