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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基因问题,只能靠生物手段解决。不过有灵泉水的帮忙,明显可以加速这一进程。
要想赚钱攒聘礼,还是要多做生意。像以前那样小打小闹的,意义不大。本来只打算在安阳城这边做做生意的,可是感觉安阳城市场有点饱和。
可惜棉花还是没有长成,要不然自己开个服装厂,既能给自己赚钱,也能增加就业,最重要的,就是可以改变一个时代的衣服的用料。等棉花都普及了,还有多少人会穿麻布呢?用芦花还有木槿的填充衣物的保暖方式也会被淘汰。
现在说这个还是太早了。
陆时安觉得夏天很快就到了,到时候开连锁的冷饮店就比较合适。像奶茶,冰棍,还有果汁,难度都不大,甚至连炒冰也是可以做出来的。
以前念书的时候,学校门口就有卖这些东西的,陆时安也都做过,一些简单的口味还是可以弄出来的。红茶不知道有没有,现代的资料上记载的是大约直到明朝才出现红茶。这里实在不好说,毕竟这里连番薯都有,说不定找一找,还是可以找到的红茶的。没有红茶,有绿茶也行。现在人泡的绿茶,加了不少料,居然还放姜!简直不能忍受,所以陆时安自己炒茶,自己泡茶。到时候做点绿茶,像□□绿茶的口味靠齐,大约也会受欢迎的吧!
这里的人喜欢羊奶胜过牛奶,他们似乎都坚信羊奶比牛奶要好一些,陆时安也尝过,比较一下,感觉没什么太大区别。既然都喜欢羊奶,他就用羊奶做奶茶。
现在就要做好准备。京城铺子是不好找,但是有人帮忙还是可以很快准备好的。安阳城可以先开一家试试水,等稳定了就在京城那边再开两家。
关键就是货源不好搞,自己需要向有羊奶的地方进货。这里离牧羊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在草原内部倒是有不少游牧民族。这段路不算好走,好在有空间,进个货问题不大,保存问题对于陆时安来说压根不是问题。但是量大的话会引起怀疑,最好还得想一个合适的办法。他和几个来自北方的胡商关系也是不错的,到时候通过他们的商队,进货还是有保障的。
也许这项生意做得好了,很多店都会纷纷效仿,说不定还能加深京城和北方草原部落的联系,至少会有不少人会在草原那里多进些羊来养殖。
奶制品嘛,很多做出来都是比较受欢迎的,进了货也不一定非要都用来做奶茶,像奶干、奶片,还有奶酪、酥酪都可以做出来。
解决货源与运输问题,其他就都不是事了。
因为准备开店,所以陆时安就专心在家做开店要卖的饮品了。在现代他喜欢喝红豆布丁奶茶,五分糖,布丁滑滑的,红豆糯糯的,无论是夏天冰镇还是冬天加热,都很好喝。
布丁这里还没办法做出来,但是也可以用奶羹代替,可能口感有点不太像,但是也可以放进奶茶里。
这几天程玉和陆时恒一直能喝到不同口味的奶茶,虽然奶茶很好喝,但是陆时安只许他们一天喝一杯。
这玩意喝多了发胖,虽然羊奶比牛奶含脂肪量稍微少一些,但是里面放的糖比较多。
程玉一般在这种事情上绝对不和陆时安争论,因为他知道争不过大哥,听话就对了。只有陆时恒这小子,满心满眼都是吃,偶尔会瞒着陆时安,偷偷地自己做一杯。这小子,学别的速度正常,唯有学做吃的就很快。
关于改良良种的事情,不是急就能急出来的,还需要经过至少十几年的培育。他不是生物方面的专家,只是知道一些原理,可能不会在短期内出现成果。
程玉对陆时安表明心意后,就发现,陆时安在当他大哥,和当恋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虽然亲密的举动不算多,但是仿佛每一个举动都变得不一样起来。还有,大哥吃起醋来,也是很有意思的。
只要一想到陆时安有时会有些傻气的吃莫名其妙的醋,他就觉得又甜蜜,又好笑。
陆时安自己最大的感觉,大约就是自己的火气越来越旺了。他每次做的带颜色的梦,都会有程玉哭泣的样子,让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变态。于是平时不太敢和程玉太过亲密。
年轻人的身体,惹不起惹不起。
第51章
“大哥; 我们那儿的紫藤萝花开了。好像花比往年的要多啊,这长廊都被它们爬遍了。”程玉望着自家的花廊像被一团团紫色的烟雾笼罩,不由得惊叹道。
往年的紫藤萝确实开得没有这么多; 这么密。
“因为今年的打了杀虫剂吧!去年的蜗牛还有一些害虫有点多; 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这上面来。”
陆时安说的杀虫剂就是大殷惯用的杀虫剂,虽然价格有点贵; 但是效果还是不错的。
后山那边的果树也适当撒了一点杀虫剂; 但主要还是靠家里养的鸡鸭来吃虫子。果树越长越大; 每次果子成熟的时候; 摘果子的人都够不着树的顶端。陆时安又怕麻烦; 干脆太高的果子就不摘了,留给在这里过冬的鸟雀吃。
后来冬天这里的鸟就越来越多,有的就干脆在陆时安种的树上搭窝了。陆时安也乐意它们在那住下; 不管吃不吃虫; 总之还是可以给果树施肥的。
五月的阳光还是很不错的,胡商也开始活动起来。这天来陆时安家的胡商给陆时安带来了稀罕物; 一张熊皮; 两张狐皮。熊皮不完整,狐皮品相也不算特别好。这个时候熊和狐狸还是很多的; 时常会有人被熊拍死的事情发生。
陆时安觉得这种好东西可遇不可求; 就买下来了。
那张白狐皮算是几张中最好看的了; 陆时安打算给程玉做个坎肩。熊皮给程玉做一个外套; 晚间读书觉得冷的时候可以披一下。他自己倒是无所谓; 有比没有好。
五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感觉什么吃的粮食都没有,大多数的人家都是消耗存粮,或者在粮店里买点粮食。很多人都靠着野菜或者自家种的黄瓜、豌豆伴着汤饭或者粥过活。山上的野果大多数都是夏天或者秋天成熟,野味也最好在秋冬天打来吃。春天毕竟它们还要繁衍,打来吃不太好。
不过好在一场雨过后,山里就会有不少蘑菇出现。这边有毒的蘑菇其实不算多,而且蘑菇很好摘。
这时候只需要在家里捉上一只鸡,最好是肉质嫩的那种,和蘑菇一起炖着吃,再加上一点配菜,就会很香。陆时安不知道东北的小鸡炖蘑菇怎么做的,但是他这里食材好。蘑菇吸满了鸡肉的鲜美,鸡肉也被渗入了蘑菇的清香,一口咬下去汁浓味美,让人满足不已。
陆时安后山种的紫藤花也是可以吃的,清炒也可以算一道菜。有时村里的人和他说一声,他也会慷慨的允许他们去摘。晒干了就和霉干菜差不多口感,似乎还要好吃一点。
陆时安觉得将紫藤萝腌制后,洒一点在奶茶上,吃起来味道也很特别。
看着他似乎很悠闲,其实不然。他已经找好了门路,和那些北方的胡商做好了协议,但是自己仍然需要亲自去一趟,才能放心,这也是他的诚意。
他本不打算带着程玉的,可是程玉执意要去。陆时恒自然只能留下来看家。陆时安并不担心他,因为家里还有程长郢伯父他们照看着,陆青也在自家门口做生意。
这一去来回就要两个月,还是在有商队带着的情况下。自己去的话,可能耽搁的时间会更长。
陆时安不想叫程玉吃苦,但是程玉不愿意和大哥分开这么久。他缠着陆时安一定要带上他,陆时安就答应了。
陆时安也不想一两个月都在外面见不着程玉。他家程玉很受欢迎,万一被拐走了,那他向谁哭去?
只能说陆时安的危机意识太过强烈了。
来接他们的是常和陆时安做生意的公皙泰,他家算是北方一个大族了。本来影响不算特别大,但是他们敢闯,渐渐势力范围就扩大了。北方那么多游牧起家后来从商的家族,几乎没有能像他们这样,汉语说得很标准。虽然带一点口音,但是不影响交流。
公皙泰长得粗犷,看起来就是不太好惹的样子,其实居然是个有点胆小的男人,用陆时安的话来说就是,白瞎了这么高的个子。说他胆小,不是指别的,而是指他不敢和女性说话,哪怕那是一个老妪。陆时安怀疑是不是中原的女□□砍价,把他给吓坏了。
公皙泰带来的那些人,几乎都听说过陆时安。陆时安和程玉看起来瘦弱,力气也似乎不大。有人就对陆时安亲自去北方看货这件事很不满。
“小白脸一样的人,怎么吃得了苦?别耽误我们的行程。”
“是啊,看起来,连我们那里的娘们都不如的样子。”
陆时安倒是没有在意他们的想法,但是公皙泰听到了,就立马把他们从马上揪了下来,罚他们步行跟在后面。
还是陆时安给他们求的情。
陆时安知道他们没有恶意,大约北方人,心眼就是少一些,想什么就说出来了。受到惩罚就行了,这一路还要靠他们照顾呢!
路上其实不算枯燥。因为公皙泰他们来到这里不单单是为了来接陆时安,也是为了将他们那里得特产卖掉。比如鹿角还有狼牙,甚至是虎骨之类的东西。还有就是他们那边特有的药材,据说有的可以将半只脚都进阎罗殿的人给拉回来。
陆时安想买,可惜公皙泰那边的货都被人给订下来了。不过他知道公皙泰那边有门路,所以就预付了定金,想叫公皙泰给他留意一下。
药材嘛,怎样都是不可或缺的东西,收集起来放在空间里总是没有错的。
一路上也见识了不少风景,不过美丽之余也会有风险。
比如狼群。
陆时安发誓,看过真正的狼群之后,你就再也不想遇见它们第二次。走在最荒凉的地方,一片草地,连棵树都没有。面前那些狼,一个个眼睛冒着悠悠的绿光。
这是饿得久了。
公皙泰觉得能不正面交锋就不正面交锋,就把带着的鲜肉扔出去,然后开始向狼群射箭。
狼群一边躲着射过来的箭,一边衔起地上的肉,凶悍的依然会继续打陆时安它们的主意,但是弱一点的就立马逃开了。
那只最大的狼,也是最不容易满足的头狼,向陆时安这边扑来,身边的人一时不查,竟然让它窜进人群中。
程玉就在离这匹狼不远的地方,他想跑远一点,免得这狼会咬到陆时安,但是不小心被地上的草给绊住了,那匹狼瞅准了时机,就准备扑上去,结果没想到陆时安右手从空间里抽出一个铁棍,一下子塞到那匹狼的嘴里。
陆时安又用左手狠狠重击了那匹狼的腹部,那匹狼受到重击,嘴里也没办法撕咬,就被余下的人活捉了。
程玉后怕不已,连忙爬起来走到陆时安边上,上上下下都查看个遍。陆时安说他没事,程玉才呼出一口气。
公皙泰很是愧疚,“说好要把你们平安带到我们那儿的,现在却差点让你们受伤。时安兄弟,程玉兄弟,是我的不是。”心里觉得不给点补偿,真的过意不去。
那头狼,速度太快了。自家兄弟们手里还拿着弓箭,身上负重又多,实在没有反应过来。还好他们都没事,不然,这荒郊野岭的,被咬伤了,发了热,怎么也救不回来了。
陆时安安慰了他,表示自己没发生意外。他自己也没有料到那匹狼胆子这么大,连人群中间都敢闯。
这些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