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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林林啊,”林喻突然问他,“你是不是,喜欢白痴美人?”
“……”郑沛阳疑惑了一秒,“什么?”
“孟萧呈上次信誓旦旦说什么,郑教授就是喜欢白痴美人一类的,”林喻自己也莫名其妙,“他肯定对你有什么误会,我就说,怎么会有人喜欢白痴啊。”
这话林喻听不懂,但郑沛阳好像是懂了,几乎要藏不住嘴角的笑意。
“当然不喜欢,”他一字一句,慢慢说,“因为我只喜欢笨蛋,你这样的笨蛋。”
“……嘿嘿。”
这话听起来也不像好话,林喻有点懵。
可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屏幕上的自己,已经弯着眼睛笑了起来。
片场的早晨,林喻都是最早到的一个。因着家里有个时间观念严格的郑沛阳,近朱者赤,他在这方面被熏陶得不错,干什么事儿都不会迟到。
等其他几位演员抵达,林喻已经化好妆揣着袖子站在那儿了。任朗一行人经过的时候还在发呆,偶像的脸忽然像弹幕一样划过眼前,他慌乱地了个鞠躬,结果对方背对自己,根本没注意到背后的小粉丝。
因为两人饰演的是同一个角色的不同时期,戏份上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出了镜头周围又都是一大圈人围着,所以大半天过去,林喻也没能和自己的偶像说上一句话。
片场的冷风刮得嗖嗖响,方圆几百米就只杵了一根孤零零的冬青,叶子都蔫了,绿墨斑驳,更显环境萧索。
完成了上午的最后一场戏,林喻靠着树干坐在小板凳上休息,膝盖上披着厚实的碎花棉被褥,只在最底下露出两只脚来,整个人像只缩在棉花堆里的仓鼠。他举着手机对着自己的脚拍了张照片,然后发给了郑沛阳:“冷嗖嗖的/哭。”
正握着手机乐呵呵地傻笑,有人走到了他的板凳面前停下来。
任朗俯下腰,看了一眼他脚边的牛奶:“这个能喝么?”
“啊,当然可以!”他把一整盆牛奶都拉到两人中间,问任朗,“你要什么口味的?”
“草莓吧,谢谢。”
林喻不爱喝茶也不能喝咖啡,全靠奶度日,这一整箱牛奶都是方衿刚从车上搬来的,用温水泡在盆子里,散出袅袅的热汽。
影帝也搬了个板凳坐到对面喝牛奶,林喻看着他插吸管的小动作,心想——偶像也和郑沛阳一样喜欢喝草莓味的,太可爱啦!
任朗道:“你刚才的戏我在旁边看了,挺好的,挑不出毛病。听路思齐说你以前还不是学表演的,是么?”
“嗯是的,”林喻答,“但我从小就爱演舞台剧,还偷偷演过你的角色呢。”
“你还看过我的戏?”
“当然啊,方秋实。”
任朗有些不好意思:“唉,几十年没听到有人说这个名字了,一眨眼感觉还是昨天似的。”
两个人又闲聊了一会儿。任朗走的时候顺了两罐牛奶,捏在手里温热:“小时候最喜欢喝这种玻璃瓶装的牛奶,很久都没有喝到了。”
林喻点头:“我小时候也最爱喝这个了,一天能喝三四罐。”
嘟嘟一声,手机上,郑沛阳发来了张图片:饼干正把头埋在狗窝里,屁股对镜头,睡得正酣。
郑沛阳:“你儿子在盖被子了。”
林喻:“嘿嘿,我儿子屁股凉嗖嗖的,我脚凉嗖嗖的,患难父子。”
郑沛阳:“脚冷就烘烘。”
林喻:“我在喝小奶牛了,热的。你想不想我呀?/期待 。”
一会儿,对面回了一个字:“想。”
景行的牛奶和别的学校都不一样,小小一个玻璃瓶,奶味特别浓。小林班长每天早晨起个大早去食堂排队,就想买一瓶泡在热水里的牛奶。
“林林,喝牛奶么?”一见到郑沛阳走进教室,林喻把桌上的玻璃瓶推到隔壁,“我拿保温杯装回来的,现在还热乎乎。”
郑沛阳一愣,说:“我不爱喝牛奶。”
“我知道啊,所以买了这个玻璃瓶的,特别好喝特别香。”
郑沛阳摇头抗拒,但林喻已经把吸管蹴一下插进了瓶子,递到他嘴边:“你尝尝看,不喜欢的话再给我喝。”
郑沛阳就着他的手吸了一口,奶味确实又香又甜,但…还是挺不好喝的。
可是林喻就坐在那儿望着自己,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期待,嘴角还沾着乳白色点点。
——这个样子看上去,好像比手里玻璃瓶装的乳白色牛奶,还要带奶味一些。
郑沛阳咽下牛奶,看着林喻点点头:“嗯,好甜。”
于是那天之后,他的桌上,早中晚准时出现三瓶小奶牛。
物理课到一半,老季老师在讲台上点名:“林喻!你桌上摆那么多东西干嘛,都给我搬下去。”
林喻不情不愿:“抽屉放不下了,老师。”
季老师粉笔一丢,走下讲台:“怎么可能放不下,你抽屉里藏宝贝了啊,就你这么点书还能放不下?让开,我给你放。”
林喻来没来得及反抗就被提溜出了座位。老季老师扫开抽屉口的几张卷子,里面满满一抽屉的,全是小奶牛。
林喻:“……”
坐他们后面的傅诞噗嗤一声笑出来,全班都笑得很大声。
在一片嘈杂的笑声里,只有林喻转头看郑沛阳。他眼神慌乱又心虚,好像一只小松鼠,被人窥见了所有藏好用来过冬的宝贝,一瞬间吓得松开手,怀里几颗松果和它蓬松的大尾巴一起,落到了地上。
就这么蠢的一件事,郑沛阳记到现在。
第二十三章
《寰宇信号》虽然早就录制结束了,但电视上才放到第六期,正好是热度最高的时候。
按顾甯原本的打算,是想让林喻和节目组互作跳板——他拿大众节目刷刷脸,节目组拿他身份提高一下节目品味。但目前收获的结果显然超过了他们预期。
林喻因为节目上诚恳又傻帽的表现圈了不少的新粉,其中大部分又和郑教授的粉丝高度重叠。粉丝一多,现在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拍戏都有人跟着。门口一大拨人里除了来看孟萧呈的,竟然也有林喻的粉丝蹲在那儿,等着拍他上下班的照片。
方衿推了一小车的水果进片场,盒子垒的比人还高。林喻捏起一盒草莓:“你留几盒,剩下那些你帮我发给其他人吧,我点了好多,还有门口那些小姑娘的。”
方衿叼了一块甜滋滋的草莓,嘴也变得甜滋滋:“老板你人也太好了吧,门口那些又不全是你的粉丝,还每天请吃的请喝的,现在还有草莓,是我我也蹲那儿不走了。”
林喻又塞了一颗进他嘴:“那你就蹲这儿吧,我自己去送,一整天坐在这儿快憋死我了。”
送趟草莓送了二十分钟,回来的时候,林喻手上多了一卷纸筒,炫耀宝贝似的给方衿展开——海报上,他和郑沛阳两个人举着话筒站在台上,靠得很近,头顶上洒着一片舞台的霓虹。
林喻盯着照片上郑沛阳的脸,自家种的瓜自家夸:“我们家郑林林太上镜了。”
方衿看他一脸痴汉样,忧心忡忡:“老板,你不要别人给你什么东西你都收啊,自己的就算了,这种两个人一起的照片要收了,别人又说你是拉着郑教授捆绑炒作了。”
“可这不是我收的诶。”林喻抬头认真解释,“是我问他们要的。”
方衿:“……”
林喻对娱乐圈所谓CP没什么概念,方衿搬了个板凳坐对面给他科普。绕了半天,终于讲明白一个道理:粉丝怎么想象都可以,但本人要亲自下场营业,就是万万不可以。
“要你们两都是这个圈子里的也就算了,这年头娱乐圈的人谁还没有几个cp。可郑教授毕竟不是明星,就算再低调也有蛛丝马迹可以挖到,万一真的扒出你们两的关系了呢?而且郑教授前几天刚被提名了进步学者,这时候要爆出些乱七八糟的新闻,多不好看啊。”
林喻委屈地擤鼻子,自己好歹也是个没有绯闻的正经演员,怎么就是乱七八糟了。
他把怀里那张海报小心地卷成桶,用胳膊圈起来:“好吧,那这张收都收了,我带回去藏起来。”
晚上的那场戏拍到了深夜接近十一点。
林喻在寒风里缩着脑袋朝酒店走,脚冻得发僵之时,身侧掠过一辆喷着烘烘暖气的小巴士,是隔壁团队给影帝包的代步车。林喻之前嫌弃它速度还没两条腿快,没要,现在只能哼哧哼哧,哈着暖气在冰天雪地里羡慕。
银色小车滑过身边,停在了前方不远处,有人朝他挥了挥手。
林喻一撅屁股,蹭上了影帝的专车。
任朗这次友情参演,路思齐邀请了三次。外界纷纷传言,路导演都得三顾茅庐,这位影帝这架子得多大。
但在剧组相处了一个多月,林喻倒没看出任朗的什么大架子,只是脾气大了点。在片场有一点儿不满意,他就拉长了个脸在边上生气,像个倔脾气的老头,闷闷不乐。
林喻合作过不少德高望重的老艺术家,有些前瞧着平易近人,私下正好相反,可任朗倒是开诚布公地把“难伺候”三个字写在了脸上。
“林喻,今天辛苦了,为了配合我,耽误了你不少时间。”任朗坐在林喻对面,主动和他道歉。
林喻直摇头,偶像的道歉哪担得起。
“我一到拍戏就忍不住指指点点,被人骂好多次了。既然改不掉,不让我管那么多,我就不愿意演了。”任朗说,“这次要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接这个角色。”
林喻惊讶:“为了我?”
“是啊。”任朗凑近了林喻看他,“我们这两个角色毕竟是同一个人,用两张不一样的脸讲一个故事,演不好就很突兀,对细节分寸要求太高。我好久没进剧组了,路思齐前两次来我一直不愿意,结果第三次来的时候,他给我看了你的资料。正好,有人和我提过你,我也看过你前年得奖的那部艺术片,很喜欢,所以就来找你了。”
“来,来找我?”林喻的眼睛瞪得圆圆的。
任朗的意思是,这次复出,是为了和自己合作么?眼前唰唰划过金色流星,林喻差点激动地扑上去:“那我这几天的表现您看了么!怎么样!满意么!”
任朗笑了:“你这个问题,和我问的一摸一样。那年拍《红山坡》,每结束一场戏我都去问导演这个问题,吴大霖就反问我:你自己满意么?。我也问你,你觉得呢。”
林喻乖巧地答:“我觉得还不够好。”
“哈哈哈,林喻,我们这个职业和其它人不一样,它不是一套考卷,一道题目,不会有一百分的答案。每一个角色都不是在给演员固化标准。同样的角色,你让十年后的我再去演一遍,也绝不会是第一遍的样子。所以不用问别人满意不满意,你才是自己的第一个观众。我们只需要合理化不同人各不相同的人生,只要他合乎情理,流露自然,就可以了。”
一段话里知识点好多,林喻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偶像就是偶像,一下说得好深奥,他在自己虚构的笔记本上划了好多重点。
任朗又说:“对了,我再问你个问题。”
小林同学以为影帝的表演讲堂还没下课,把两之手放在膝盖上,乖巧地听课。
任朗探过身子问:“小林,你会贴膜么?”
林喻:“……”
就着车顶上微弱的黄光,林喻给影帝的新手机换了张高清膜,严丝合缝。没一个气泡。
任朗拿回手机看了半天,满意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