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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奕抓他到车上,他半闭着眼睛问干嘛去,韩奕说去机场,今天是你妈妈的周年祭日。
韩子夜跳起来,“你也要去?”随即被嗡嗡作响的耳膜痛得赶紧闭上眼睛撑住额头。
韩奕学他的笑容:“怎么,你怕我被你妈拉下去?你放心,你妈肯定上了天堂了,我这种恶心的同性恋,将来一定下地狱的。而你,估计到时候得跟我一起吧。”
何欢葬在翠园一处山头,何家墓地的一株山茶下面。
韩子夜扶着外公何礼笙一步步踏上阶梯。风吹着何礼笙的白色褂衫飘飘拂拂,他身姿依然挺拔,爱女离世,他生了一场病,将养了大半年总算好了起来,然而子夜的放浪让他生气又心疼,本来还很黑的头发变得花白了。
何欢的墓碑收拾得干干净净,白山茶的枝条上叶子油绿,硕大的花朵垂在墓碑上,掩映着何欢的照片。
她容色倾城,凤眼弯弯,嘴角噙着一抹淘气的笑容看向镜头,乌黑浓密的发披泄在肩头。
韩子夜心中刺痛,他抹了抹照片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印象中的母亲和这张照片,简直难以让人相信这是一个人。为什么,为什么韩奕要这么对待如此美好的妻子。
他瞥向墓碑下放着的一捧雏菊,那些花一看就很新鲜,花心里还凝着露珠,粉蓝色的花瓣整齐地簇拥在一起。
子夜站起身,哼笑出声:“妈妈对花没有偏爱,只是尤其讨厌雏菊,他是有多想跟妈妈作对?”
他想把那束花扔到远处,何礼笙拉住了他。子夜诧异地回头:
“外公!您真是好涵养,居然还肯接待他,还肯跟他说话,而且居然肯让他来探望妈妈,他害死了妈妈啊!”
何礼笙拉他起来,看着子夜的眉眼,“我一向被人认为性子和缓。你妈妈却不知哪里继承来的刚烈,如今大概全数传给了你。”
他蹲下身,将那捧雏菊整理好,插在带来的玻璃大花瓶里,供在碑前:“你妈妈从前最喜欢雏菊,翠园不能种茶的地方,她都种了雏菊。”
“铁——咳,你爷爷他,我们感情很好,所以你爸爸……”
子夜冷着脸反驳:“他不是我爸爸,我没有爸爸。”
何礼笙并不生气,依然缓缓的说:
“小奕从小就常来我这里玩儿,欢欢也常飞去他那边,两个孩子感情好得很。”
“他小时候又聪明又可爱,跟你小时候不一样,你太早熟沉默,他却皮得像个猴子,领着欢欢上山下河,几次被我打屁·股关禁闭。”何礼笙仿佛见到那时候,微微笑起来。
韩子夜皱眉:“所以你就能原谅他背叛妈妈,跟一个男人跑了?”
何礼笙将自己手抄的经书点燃,看着火苗一点点升高。
“小夜,你有没有想过,事情可能不是你看到和你听到的那样,就像镜子一样,正面你看到自己,背面却只是一个暗淡的涂层而已。”
“如果我告诉你,这件事不是他的错,也不是你妈妈的错,不是任何人的错,你能接受吗?”
韩子夜抬头看那棵大山茶,闻言回头,露出了一个讽刺的笑容:
“不是任何人的错?那我从哪里来?错的是我对吗?”
何礼笙赶紧伸手要他来扶,他挣扎了下,最终还是低头扶住了外公的手臂。
何礼笙给他理了理头发:
“你怎么能这么想,你是我和铁毅哥的宝贝,也是欢欢的宝贝,小奕他——他在这儿每天受你的冷言冷语,为什么不走,也是这个原因啊。”
他将烧完的灰烬用手绢收起来埋在墓碑前面,
“其实,小奕他才是真正可怜的孩子。他不喜欢造导弹这生意,喜欢翠园比喜欢精密多。”
“他学化学,写的论文居然是茶多酚而不是推进器燃料。稍微长大点之后,他就宁可每天长在茶园里,不肯回去那边,气得铁毅哥跳脚。”
他站起身,带着子夜往山下慢慢走。
“欢欢跟他一直感情很好,但我看着似乎是兄妹之情,也没太在意,我想着两个小孩子许是还没开窍。”
“后来小奕出国去上学,遇上了一个人,他终于开窍了,他们才是相爱的。”
子夜停住了脚步:“他——不是先跟妈妈结婚,有了我才跟那个人走掉的吗?”
何礼笙摇摇头,示意他继续走。
“可是那个时候,欢欢也开窍了,她之所以喜欢雏菊,还是因为小奕第一次送花,就送的雏菊。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无论如何也要嫁给她的棋子哥哥——她管小奕叫棋子哥哥,因为小时候两个人下棋,打赌输了的吞棋子,谁知小奕遵守诺言竟真的吞了,还开了一刀。”
“我和你爷爷实在太想要一个你了,所以明知道小奕他不爱欢欢,还是逼迫他们结了婚——当时欢欢也很有信心,觉得小奕只是一时被蒙蔽了双眼——她,也做了一些错事,最终也吞了苦果。其实如果真要揪错处的话,小奕是没什么错的。”
何礼笙停住脚步,轻轻地问:“小夜,你有没有喜欢过人?”
韩子夜站在山腰处,转身看着上面的小小墓碑,温暖的风携带着茶树的芳香隐隐飘来,这个问题让他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他小时候唯一的娱乐就是坐在母亲怀里听她絮絮地问,今天乖不乖?学习了什么?难不难,会不会。
他为了让母亲问到的时候听到满意的回答,努力地学习,努力地训练,把那耀眼的成果捧在母亲床前换她一个淡淡的笑容简直是他人生中第一重要的事情。
长大了之后要学的东西更多,他变得沉默,母亲也变得更不爱笑,所以常常是两人在床头对坐,母亲淡然地看着他,对他重复,不准喜欢男人,这世上的同性恋都是病人,都是变态。
他不但对人,单纯对喜欢这种心情都产生了深深的厌恶。他的眼中只有被规划好的一门门课程和以后的人生。
喜欢?爱情?那不过是制造悲剧的东西而已。他人生中最后一点温情也随着何欢的死被埋葬在了地表深处。
“后来回到北宫时他看我依然没有走,来客房找我说:
‘我的假期结束了,你也可以走了,最后告诉你一次,我没有父亲,未来也不准备有。我也不恨你,但是以后除了在大宅,我想我们也不必见面了。’第二天他果然洗心革面,乖乖回校去上课,再也没去过酒吧。于是我就回来了。”
韩奕讲完这句话,声音都哑了,外面早就星辰满天,屋子里没开灯,看不见清晨的表情。两个人静默了一阵,清晨轻轻地问:“为什么是我?”
韩奕想了想回答:“那孩子满心都是伤口,他没有爱,也不会爱,如果这样下去,他就会孤独地走完一生,永远不会知道什么是爱。也许是我的自私吧,无法眼看着他这样下去,我要找到一个人,能够永远陪伴在他身边,我看了你的画,觉得你应该有强大的力量去教会他。”
他起身去开灯,看到清晨被灯光刺到而眯起双眼。他走回清晨面前,扶住他的双肩:“但也许我错了,也许没人能教会他,而爱上他就会是最痛苦的事情。”
清晨勇敢地看着韩奕的眼睛:“我什么都没有,我也会孤独地走完一生,我也想有一个人能够永远在身边,痛也可以,我不怕痛,只要别再让我一个人就行了。”
韩奕叹了口气,不知道自己这个决定是救了两个孩子,还是害了他们。
这场谈话当然并没有奏效,第二天韩奕就发现他在画素描,那素描赫然是子夜回眸的样子,他把那无情的眼神画得如此传神,以至于韩奕生生打了一个寒战。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你不怕妈妈半夜来索你的命吗?
她要索命尽管来索呀!要臣妾放你不管,臣妾做不到啊~~~
去张北参加音乐节,苏打绿唱完了,帐篷也搭完了。第二天一早开始下雨,什么也没听到。
第11章 公主
法蜜儿公主只携带了一个秘书和一个保镖从美国乘坐直达飞机入境。子夜带着一干人在大门内的花园等待。法蜜儿从车上下来,她穿一袭惹火的红色贴身连衣短裙,后腰缀着红色拖尾轻纱,走起路来棕色大波浪卷发和红色轻纱飘飘洒洒,身材傲人,一双长腿惹人遐思,五官十分具有中东人特色,浓眉大眼,蜜色肌肤,本就不矮的身高加上一双超高的高跟鞋,Peter盯得眼睛都直了。
韩子夜带领一众人向她行礼:“欢迎来到北宫,法蜜儿殿下。”
公主笑着走上前,向直起腰来的子夜伸出手,用英语说:“我很小就去了美国,我的情报说你是MIT的毕业生,那么我们是校友。”
子夜饶有兴味地与她握手,“原来如此,本以为公主为了避嫌,会稍作遮掩,”他上下看了一眼面前女人的衣着,“想来公主殿下已经得到消息,哈吉王子已经离境。”
法蜜儿公主盯住韩子夜的双眼:“你比照片上还要英俊,你的中文名字太拗口,我可以叫你的英文名字Mars吗?你可以叫我Farmiah就好。”
她放开手说:“就算我站在他面前叫他哥哥,他也不会记得我,父亲的子女太多,除了同一位母亲的孩子,大家彼此都不相熟,何况我很早就被送到美国接受现代教育。”
她环视了一下旁边的众人:“不向我介绍一下吗?”
子夜说:“请不要拘束,这些都是我的家人,这里的人全部可以信任。”
她盯住金梅,金梅穿一身宝蓝色扎染的斜襟盘扣褂子,阔脚裤上还带着镶滚,刘海虚虚地蓬着,脑后一条油黑的大辫子,此时正抱着托盘,不知所措地往忠叔身后躲。
子夜忍不住笑,叫金梅:“怕什么,过来跟公主问个好。”
金梅畏畏缩缩站出来,仰望着前面这个高出她一个头还多的外国女人,话都不会讲了,半天才结结巴巴挤出几个字:“公……公主大人好!”
大家看她的样子都忍不住笑出来。子夜解释道:“这是我的侍女,是外公送给我的,她来自南方的茶园,没见过什么世面,请不要见笑。”
他从金梅手中的托盘里拿起一盏茶:“Farmiah小姐长途劳顿,想必累了,请移驾室内。”
法蜜儿从他手中接过那盏茶,歪着头,用眼尾睨着他,轻轻留下一个眼风走进了客厅。
她们主仆三人被安排在主屋左侧的小楼,那里相对独立,有自己的花园,晚宴过后,当即在大书房开始商量合作的事宜。
法蜜儿换了装,一袭黑色沙质长袍,身边的保镖面无表情跟在他身后,女秘书倒是正装。
大书房的圆桌升起,法蜜儿将带来的资料投影到幕布上。
“这是我所得到的情报,哈吉的备弹库就连父亲也不知道在哪里,他也不只你们这一个卖家,所以我得到的很可能只是一小部分。”
子夜看着屏幕上列出的武器型号和数量,皱起了眉毛。子溪在身后倒吸了一口凉气。
韩子容真是胆大,除了内阁下了批文的一部分老型号,居然连最新型在研的青鸟无人机都在内,青鸟还未定型,连军方都尚未配备,更别提其他地地、地空、岸舰,居然还有巡航弹。
韩子夜回头看着脸色铁青,已经目瞪口呆的几个人:“看看吧,咱们的容少,不知道黑市交易他参与了多久了,再这样下去,整个精密都要被他玩儿死了,这次要不是机缘巧合被清晨发现,我们怕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子溪满手的冷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