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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食狂潮料理时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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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空瑶原本想要将大米炒香之后加入到青团之中,烘炒过的大米带有稻田的香气和令人着迷的口感,必定能够为青团增色不少,不料巴蒂斯安这儿竟然还有糜子米,那便是上上之选。

    炒米乃是蒙古人的主食,本就是将糜子米炒熟后碾去外壳而得的米粒,将纯净的麻糜子,用水浸泡后,上锅闷蒸,然后在炒锅上炒熟,冷却,去掉外壳。加工好的炒米,色黄而不焦,米坚而不硬,晶莹明亮,泡在奶茶中色味香美,酥香可口。由于经过水浸,使糜子皮表层中的水溶性维生素渗透到米粒中,增加了炒米中维生素的含量。又由于蒸炒后迅速冷却干燥,使糊化后的淀粉固定在原有状态,食用时只需以茶水浸泡即可。炒米食水量低,耐贮存。便携带,不易霉坏变质,适应牧区生活的需要。(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二章 炒米() 
炒米是蒙古族人的主食,在蒙古语中,炒米被称作“胡列补达”,用糜子经过蒸、炒、碾等工序加工而成。。

    在日常生活中,牧民们不可一日无茶,也不可一日无米。因为炒米是他们的传统食品,在蒙古族家庭中,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吃炒米。吃时将米置于碗中,用奶茶泡至柔软时,拌着奶食品吃,或者用白奶油加糖拌着吃,或者用鲜奶煮炒米奶粥吃,也可以煮炒米肉粥吃。也可以干嚼着吃。

    炒米味美耐饥,吃法简便,蒙古族同胞有“暖穿皮子,饱吃糜子”之说。日常生活中,牧民们出牧、行猎,炒米是必备的食品,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今。不过现在人们做这道工序就先进多了,有专门的碾米机,倒进去几分钟就可以完事,完全不必费劲地一下下去糠皮,选炒米了。由此可见社会的进步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优越与欢乐。

    不过到了现在,在内蒙古自治区有很多生产炒米的厂家,但他们所生产的炒米大多是比较软的,还带着淡淡的炒香味,尤其被老人和小孩们喜欢。如果你来,不必亲自去草原,只要在当地的一些超市或是民族食品专卖店逛逛就可以买到香喷喷的炒米。

    好在巴蒂斯安家的这些糜子米都是已经加工完毕的了,脱壳后可以直接使用,倒是省去了司空瑶研磨之苦,不过也仍然还需要历经煮、炒、碾三道工序才能做成炒米;

    首先是煮,锅里头先是盛上水,烧到八分开时将糜子米倒入锅内。网 w s盖上锅盖继续加热。烧开后,揭开锅盖,上下翻动均匀,盖好锅盖,轻火焖,六、七分钟后,再上下翻动。这样连续翻动三至四次后。即可出锅。

    糜子米在煮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不停的翻动,但每一次翻动的时候又要控制好火候,才能够保证出锅的糜子米粒鼓胀发圆。有透明感,但不能张嘴,否则影响炒米质量。

    司空瑶还将青团隔成一层架子,通糜子米一块置于锅中蒸,让糜子米本身的稻香味渗透到青团之内。。 让巴蒂斯安和塔茉莉都是看得目瞪口呆,恐怕只世上唯有中国的点心才吃,才能做得这般精致,别于西点的蒸煮工艺,确实叫人吃惊。

    第二道工序则是炒,糜子米取出来晾干之后,将一口铁锅烧干,将盐倒入,同时倒入已经沥干的糜子米,千万注意要在盐冷的时候放糜子米。徐徐翻炒之,注意要使糜子米受热均匀,否则生熟会不一致,有些糜子米还会焦。

    过了几分钟后,你可以看见糜子米慢慢涨开来,于是司空瑶便加快了翻炒的频率,使先前粘在栗子壳上的盐粒慢慢脱离,同时盐色渐渐转深。

    这个时候,就加一勺白糖下去,注意要慢慢加入。要撒得均匀些。糖加进入以后,盐粒开始发粘,渐渐变成黑色,同时糖分焦化。焦香四溢,倒是颇有几分糖炒栗子般的感觉,而这个时候,需要不断快速翻炒,并使铲子从锅底插入泛起,以保证焦糖不粘锅底。

    待炒到盐粒不再发粘。即关火,盖上盖子闷一会,以保证糜子米熟透并使焦糖香气渗入糜子米里,然后用漏勺将糜子米沥出即可。

    此后便只差一步碾即可大功告成,所谓的碾便是碾压,将已经炒熟的糜子米简单用刀背碾压成碎末之后,连同一些干果一块混合,然后洒在青团的表面之上,便混成了司空瑶想要做的艾草青团。

    做好的艾草青团酷似糯米丸子,让巴蒂斯安忍不住笑着说“这个我见过,好像你们中国人的汤圆。”

    司空瑶也笑了笑,说“确实很像,但还是有些不同的,试试看吧;”

    塔茉莉好似对那炒米更有兴趣,虽然那艾草青团一样令她垂涎,不过她还是先抓了一把炒米细细品味,酥香可口之余,又有些许淡淡的稻米香味,实在是十分有趣,这恐怕是不以大米为主食的外国人永远也想不出来的食材加工之法。

    司空瑶见塔茉莉如此钟情这些炒米,也抓了一口品味,同时细加讲解“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不过我曾经在江南一带旅行的时候见过,这算是家常预备的食物,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我们中国有个名人唤作郑板桥,他便说过着炒米是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南方人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的也有。”

    炒米虽是讨人喜欢,不过那油绿如玉的青团,到底还是糯韧绵软、清香扑鼻,肥而不腴,凉置了小许之后,反道愈加生出香气,惹人心急,蒸熟以后绿绿的松软的皮儿,豆沙馅心甜而不腻,带有清淡艾草香气,香糯可口,馋上一个,便忍不住要去拿第二枚。

    加之小巧玲珑,一口一个,不顾那糯米不易消化,不多会儿一整盘的青团便被吃了个干干净净,由此可见,司空瑶和塔茉莉之间,到底谁的点心更加讨人喜欢,也是一目了然。

    塔茉莉倒是输得干脆,不加推脱,便想司空瑶致敬道“果然很好吃,我认输了,心服口服,那参赛的名额被你夺取也是情理之中。”

    司空瑶见塔茉莉这般坦率,心里头也是十分讨喜,也是说“你的馅饼也很好吃,但是你的年纪还小,可能还需要一点时间继续磨练,等你明白了甜点对你的意义是什么的时候,或许就不一样了。”

    塔茉莉怕是一时半会儿也不懂司空瑶这话的意思,只是默默地记在了心中,又道“嗯,等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再来挑战你的!”

    司空瑶见塔茉莉如此认真的模样,也是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些天来,但是很少见过塔茉莉这般输的坦率又虚心的对手了,心里头便是说不上来的舒坦。

    塔茉莉又从随身的行囊里头取出一方形盒子,精钢铸造的盒子,怕是里头装的东西不凡,她将方盒往桌上一放,又挪将给了司空瑶,笑笑道“算是我延误了你的行程,非要与你对决的谢礼,这是我们家乡铸造的刀,还希望你能够希望;”

    如果说瑞士军刀以小巧精致,功能齐全、方便实用誉满全球的话,那么芬兰刀则以造型流畅,用材讲究,工艺精湛,富有浓郁的民族风格而驰名世界。

    在欧洲,但凡是有身份和地位的男子在腰间红色佩带上挂一把芬兰刀,更显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芬兰刀成为服饰上最醒目的饰物。

    芬兰的刀具,从锻造刀身开始的整个刀具加工过程都是手工的,他们设计发明的桦树皮刀柄独具特色。制作桦树皮柄的工艺很特殊,先将1毫米厚的桦树皮冲压成大小不同的、中间带孔的椭圆形垫圈,然后按照由小到大又逐渐变小的顺序一个个套在刀把上,形成线条流畅的刀柄。桦树皮柄不规则的斑纹产生一种特殊的韵味,能使人感受到森林里的气息。

    塔茉莉打开盒子,现出一套精致耀眼的刀具,每一把都如同精心打磨过的璀璨珠宝一般,令人难以转移视线,塔茉莉自豪地说“在我们欧洲,能与多功能的瑞士军刀相媲美的就是芬兰刀。过去,在简陋铁匠铺中锤打出的芬兰人生活中必备的工具,狩猎、捕鱼、宿营、防身……芬兰刀都随身不离,这一套便送给你吧。”

    巴蒂斯安一眼就看出了这套刀具价值非凡,她取出其中一把,指着刀柄的位置说“我听说芬兰的刀也分好几个等级,最名贵的最名贵的刀柄还有一道特殊工序,会用黄铜丝在桦树皮柄上镶嵌出各种造型精美的图案,有的刀柄上还镶有马头等装饰物。上等牛皮制成的刀鞘也用黄铜或镍锌合金作装饰,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如今的芬兰刀已成为精美的工艺品,更具观赏和收藏价值。这一套刀具,估计不便宜吧?不对,恐怕是具有典藏意义的珍品,有价无市!”

    司空瑶听巴蒂斯安如此评价这副刀具,心里头登时有些慌了,她怎么能够无缘无故收下塔茉莉这样的赠礼,不过只是一场友谊赛性质的切磋,这样的礼物未免太过贵重了。

    于是她连忙推脱道“不行不行,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的礼物。”

    塔茉莉耸耸肩道“没关系,你就收下吧,把这套刀具给我的人,也就是我师傅他说,如果遇到一个能够令我心服口服的对手,就将这套刀给你,我想我找到了那个令我心服口服的人,就是你。”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三章 转场法国() 
司空瑶几次三番推脱,可到底还是架不住塔茉莉的盛情,最后只得无奈地收下了这副刀具。。不过看着那每一把都是精心雕刻过的刀,她的心里头也是有着说不上来的触动,美的如同工艺品般的厨具,好像有生命一样跳动着光芒,令人爱不释手,怪不得有人说刀是厨师的灵魂,一点也不假,望着这副刀,司空瑶终于意识到这个说法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塔茉莉笑笑道“好啦,那么我也该走了。”

    司空瑶有些意外地说“诶?这么快,这才刚刚比完啊,不留下来多坐一会儿么?”

    塔茉莉摇摇头,很洒脱地说“不了,还有人在等我回去呢。”

    司空瑶有些惋惜地说“这样啊,好吧,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们再一起切磋厨艺好了。”

    塔茉莉开怀地说“哈哈,会有机会的。”

    司空瑶也点点头,她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种东西,可以将身处与千里之外的人的心联系起来,那就是美食。

    因为美食的魅力,她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也历经着不一样的生**验,虽然也有的经历不尽如人意,但却丝毫动摇不了她对于美食的热爱。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司空瑶总觉得塔茉莉说的这话格外的自信,对于他们之间的再一次相遇,似乎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必然之感。

    或许是自己疑神疑鬼,但司空瑶总觉得塔茉莉的身上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神秘气质,但也不令人觉得讨厌,倒是奥妙的很。

    司空瑶耸耸肩,将这玄之又玄的想法抛诸脑后,遂又向巴蒂斯安辞行“巴蒂斯安姐姐,我想我也是时候该走了。”

    巴蒂斯安睁大了双眼,这怎么所有人都跟风一样,说来就走,说走就走的。把自个儿家当做演武场,斗完了就走人,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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