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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别说这沈家还出了一位至今盛宠不衰的沈贵妃呢。
其显赫家世,这世间,又有几家能及。
能够进了沈家,便是被纳了当做一名妾氏,亦是无尚的尊贵。
且老夫人的言下之意已经非常明显,她老人家是非常喜欢春生的,便是仅凭着这一点,春生若是留了下来,这往后自是少不了她的好日子。
能够得到老夫人宠爱的人,便相当于在沈家府中站稳了头角,太太的位份许是得不到,可是便是得了个贵妾,那也是莫大的福气啊。
且不说,现如今春生还有着这样一层身世。
这样的身家,在外头寻个富贵人家当个正经太太定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若是留在了沈家这样的人家,便是抬做姨娘,聘做贵妾,亦不算是委屈了她。
江夫人闻言,与一旁的林氏对视了一眼。
关于这件事,林氏之前已经与江夫人提过了,江夫人其实当时多少有些为难的,一边是林氏母女,一边则是那沈毅堂。
沈毅堂满嘴甜言蜜语,很是讨人欢心,江夫人对那沈毅堂历来喜欢,只当做半个儿子来特爱来着,却不想,如今不巧,事情竟然皆撞到了一块儿去了。
怎么偏偏是那个小丫头呢?
江夫人侧眼瞧着春生,当真是个好颜色的,只见身子窈窕纤悉,清秀多姿,面白如上好的瓷器,眉翠唇红,美目流转,当真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尤其是那一双双眼,生得可真是好看,只见那双目犹如一泓清泉,盈盈如水,一眼瞧过去,只让人住不住想要好生怜惜。
只是,还生得这样小,才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那毅儿确实是猴急了些,怪道人家一心想离去,这才多大,竟生生的就给收用了。
思及至此,江夫人只叹了一口气,随即笑着道着:“小丫头年纪还着实太小了些,这样的年纪,合该得待在家中享受些小女儿的乐趣才是,且人家舅姥爷,老祖宗这才将寻到了人,怕是得当做宝贝般疼爱着吧,一时半会儿怕是舍得不将人这么早便给嫁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耗时太久,码得有些费力!
第175章 |()
老夫人闻言; 复又将视线投放到了春生的身上。
那小丫头,生得如何绝美,老夫人早早的便看在了眼里。
许是因着生了病的缘故; 只觉得衬托得整个身子愈加羸弱不堪; 身上,脸上,泛着一股子虚弱的病态美; 衬托得整张脸更加的小了。
“罢了···罢了···”
老夫人不由喃喃的道着。
一名丫鬟; 便是寻常的自家人要过来赎身,便也是没有道理扣着人不放的。
更何况,还有着官宦之后与江夫人这层关系在。
老夫人也并未曾言明什么,不过是想到了自个的儿子; 那么顺带的提点了一句罢了。
春生是被江夫人亲自牵着从老夫人的屋子里出来的,林氏跟在一侧,身后还随着三四名丫鬟贴身伺候着。
浩浩荡荡的一群人从里头出来了。
原本焦急候在院外的蝶依与小蛮远远地瞧着; 瞧见打头的那个竟然是春生; 被一名贵夫人牵着不断嘘寒问暖。
两人不由对视了一眼; 心中一片震惊,脚下却是赶紧迎了上去。
要知道,早起春生才刚醒来; 便被稀里糊涂的请到老夫人院子里去了; 两人一是担忧着春生的身子,二是担忧着不知此番是福是祸。
而此情此景,仿佛觉得进去的春生是这斗春院里的一名通房丫鬟; 可是,出来的春生,恍然间只觉得变了一个人似的。
当日,春生便被江夫人与蒋太守给接走了。
沈家给庄子上的家奴陈家一家子皆脱了奴籍,陈家大房,二房暂时仍留在了庄子上。
而陈家三房一家四口,却是一夕之间,由山鸡变成了金凤凰,原来那老陈家的三媳妇,竟是流露在外的千金小姐,此番,已被接到那扬州城的官老爷家中享清福,过金贵日子去了。
春生一家人在江夫人府中修养了三五日,待病好了以后,一行人由江夫人随行,被那蒋太守亲自接到了扬州城。
在这元陵城中生活了十数载的春生,第一次离开元陵,至此,开启了新的生活。
而那沈毅堂是在两月后,才得知此事的。
沈毅堂到了京城,一月之内曾两次派人修书送回元陵,虽是家书,可私下却也给斗春院送去了信件,询问春生的病情,心心念念的想要将人接往京城,想要温香暖玉在怀,想要**美景在侧。
可是,京城前往元陵,此去甚远,一来二去过后,又是一个月了。
沈毅堂在得知春生离府的消息后,尤不可相信,当场便呆滞了片刻。
随即,待反应过来时,只忽然间阴冷了一张脸,只见原本风流倜傥的那双眉眼瞬间阴冷了下来,只觉得一股郁结之气堵在了嗓子眼里,抬起脚就是将通报的侍卫一脚用力的踹到了地上。
当即吩咐备马连夜往元陵方向赶去。
沈毅堂是气得暴跳如雷,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回了元陵,原本心心念念的等着,盼着,还以为这日人就给接回来了,喜不自胜,却不想千盼万盼,却是盼来了这样一个消息。
别说仅仅只是个太守大人的侄孙女,便是皇帝老儿的女儿,倘若是被他瞧上了,有的是法子将人给弄来。
甭以为他不知道,沈毅堂不傻,哪里就那样凑巧,分明就是等着他去京城的时机,寻着机会开溜了罢了。
那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沈毅堂简直气得要命,甭管她是个小丫头,还是哪家大户人家的小姐,沈毅堂瞧上的不过单单是那个人罢了。
身份高自然是好事,便可以名正言顺的抬高了她的身份,让她可以理直气壮,顺理成章的与他比肩。
可是身份低却也无碍,凭着他的宠爱,照样可以挺直了腰杆子,堂而皇之的享受着一切荣华富贵。
他气的并非她身份的转变,气的并非她被家人赎了身,气的也并非随着被接到了那千里之外的扬州城,他气的不过是她有意的擅自离开,气的不过是她早早的便知道了一切,不过是寻了个契机,想要趁机摆脱他罢了。
他一直都知晓,跟着他,不过是因他所迫而已,她一直是不情不愿的,他是主子,而她只是名奴才,她能奈他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皆是郁结于心。
可是,他那样欢喜,便是只要待在了他的身边,便是她整日郁郁寡欢,便是整日对他冷眼相待,他仍是觉得欢喜。
想着,只要待她好,她自然便会懂得了他的心思,自然便会接受了他的心意。
尤其是这段时日以为,两人朝夕相处,日日夜夜同床在卧,浓情蜜意,耳鬓厮磨,他瞧得分明,她眼中的情意,做不得假。
他打从心底里觉得快活。
可是,一切,原来不过是一场笑话,原来不过是他自作多情罢了。
原来,只要逮着了机会,她便随时随地的想要离他而去。
想要摆脱他罢了。
只是,沈毅堂因着愤怒而猩红了眼,脸上的表情都将要扭曲了,哪里有那么简单的事,被他沈毅堂瞧上的人,就是他的所有物。
想逃?
也不瞧瞧他同不同意?
有本事就逃,便是逃到了天边,他也有的是法子将人给逮回来。
沈毅堂忽然间回了元陵,整个沈家都惊呆了。
只见他一身肃穆之气,双眼阴冷,全身散发着一股冷岑之势,一回府,便直奔着老夫人的世安苑。
隔日,一大早便又快马加鞭的离去了。
沈毅堂目的异常明确,便是要过去逮人的,是被他收用过的人,他是有那个理由去要人的。
可是,却不想,沈毅堂到达了扬州太守府后,这才得知,原来春生一家人在扬州住了两月,于不久前便已出发前往了京城,去拜祭春生的外祖父,外祖母。
后沈毅堂回京城寻人,却又得知林氏一家人祭祖拜祭完亲人后,却又离开了京城。
京城的亲戚已无了来往,后扬州的太守府亦是无甚动静,便是连元陵的庄子上,也未曾回来过。
兜兜转转间,陈家四口人,仿佛人间蒸发了似的,竟一时不知了去向。
沈毅堂派了数批人,几乎动用了所有的权利与关系,只差没将京城,元陵,甚至是扬州城都悉数翻了过来,可是那几人,仿佛从这个世道消失了似的,从此了无音讯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字数稍微有些短哦!
之前断更的那几章,尽量在后几天给补回来(周日以后)!
第176章 |()
两年后。
人间四月天。
暮春初夏; 一年中最好的时节。
这一日艳阳高照,明明才刚到初夏的时节,天气便已热得吓人。
自半月前的一场春雨淅淅沥沥的坠落后; 天气便渐渐地晴朗了; 且一日好过一日,俨然有种五六月盛夏的感觉。
热热闹闹的京城,过往的行人络绎不绝。
到底是都城; 只见街道上人头攒动; 行人如织。
街道两旁是整齐而华丽的建筑,大部分建筑都建有好几层高,气派十足,主街磅礴大气; 街道两旁甚至都被清空了,不许摆放各式各样的小摊位。
待绕到了街角,进入了副街; 则瞧见人越来越多了起来; 人群熙来攘往; 两侧摆满了小摊位。
有摆摊算命的,有买各式各样小饰品的,有早点包子面粉铺子; 有卖茶水买糖葫芦的。
成群结队的小孩子在人群缝隙中你追我赶; 好不热闹。
偶尔有乘坐马车的,有坐轿的,所幸街道时分宽敞; 勉勉强强亦是能够通行。
而其中一辆十分普通低调的马车里,只见坐着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只见他面白唇红,唇若涂脂,俊眼秀鼻。
一眼望过去,脑海中不由浮现了一古人描绘,“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
明明是名男子打扮,但那绝色容颜,便是将许多绝色的女子都给生生的比了下去。
旁边还坐着一位看似相邻相仿的小厮,比之前者倒是要逊色不少,首先单单只是这肌肤偏黄一点,便已无了可比性。
其实五官还算清秀,比之这北方男子的粗狂,那眉那眼,那鼻那嘴,便算作精致了许多,若是单看,便还觉得清秀舒适,可若是站在了主子跟前,便已无了任何光环。
相貌且只能算作其一,这其二便是身上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了。
若非这马车过于普通朴素,单看那相貌,那气度,定以为会是哪家大户人家的贵公子呢。
只见执扇轻轻往马车上那帘子一挑,马车的帘子便露出了微微一角。
那少年郎津津有味的瞧着外头的热热闹闹的景象,只微微勾唇,浅笑着道:“素安,瞧瞧到底是京城,这景象可是要比你们扬州热闹得多吧···”
话音刚一出口,倒是叫人一愣。
只见娇中带了那么一丝柔,柔中却又带着一份清脆,清脆嘹亮,却又婉转柔和,竟一时让人不辨雌雄。
名唤素安的小厮似乎有些许疲惫,只有气无力的靠在了马车上,闻言,抬起了眼皮顺着往外头瞧了一眼。
有气无力的道着:“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