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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还是个孩子,未来怎样,现在都不好说啊。岫什大人是怎么打算的呢?”
“妖皇是要做两手准备,妖族一旦失去耐心,决定一统千华界,人类会被他们屠杀殆尽,我们三个部族到时的处境会很尴尬。现在他把孩子放出来,可见他自己也不想走到那一步,毕竟妖族人口不如人类多,这是他们最大的弱点,要是人类自己能纠正错误回到正途上是最好的结局。”
“所以想让这孩子登上宝座?她日后将面临很多硬仗要打啊。”
“就算她对皇位没有兴趣,可一旦她存在的消息传扬出去,各种危险依然会如影随形,她若是想彻底摆脱这些麻烦,要么她躲在天空之城闭门不出,要么她登上皇位号令天下,哪怕退一万步说,她也要努力做个无冕之王,让人不敢打她的主意。”
“她若有朝一日真的走在为皇的道路上,那我们三个部族又该如何?”
“这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当年我们逃了,逃到这里是界皇的意思,是我们族里老人的意思,是妖皇的意思,现在证明他们是对的,我们三个部族依旧在,才有复仇的希望,才有机会回到我们的家乡。”
“大人,若真有如此一天,请让属下领兵。”
费帧摆摆手,示意年顺站起来。
“你想得挺美,她要不要你还不知道呢,你给我把眼下的事情办好才是正道。”
“啊?”
“你啊什么啊。教她百丈步。这才是眼下你该做的正事。岫什大人让我们严格保密,我猜他肯定对孩子也没说实话,你可千万别说漏嘴,她要是对历史感兴趣,你就给她简单地讲讲,教教她新的方言腔调为人处事的经验,托了买药的福,我们三个部族你是唯一能和她接触的窗口。”
“大人,你这话题好跳跃啊。”年顺心里轻松,说话也就随意了许多。
“你记得把那孩子调教好,她过了新年就要去皇都参加书院招生考试。”
“书院招生现在是越来越急功近利,以她的境界修为出现在那里,他们会抢她抢得打架。她以什么身份去应考?孤儿?”
“孤儿,隐修者女仆之类的身份,没背景,没靠山,没有身世来历。人类地盘上,妖皇不会予以任何协助,她甚至连生活费都得自己想办法挣,所以我才让你找些由头让她把钱拿走。正好那个陈阿州自寻死路,为了抢地盘,找人暗杀她,不然我们都没机会塞钱给她。”
“妖皇说是不会协助,可那是灵耀城,天下人都知道,那里有谁在坐镇。”
“那是,天下人都知道,妖皇一共有十个分身,其中两人位置固定,一人在天空之城代行妖皇之职,一人在灵耀城守着皇都,不让那九个部族坐拥重城,使得皇都及周边地区是唯一没有被九大部族瓜分的地盘。可是问题来了,除了在天空之城的那个分身大家都知道以外,就连那个在灵耀城的也只是传闻和据说罢了,没人真正见过他。他们是妖皇分身,既可以与妖皇一模一样,也可以与他不一样,身材相貌和身份千变万化都是正常。妖族在灵耀城唯一的生意就是那个千华楼,谁见过这个二号分身公开露面了?”
“大人,我们不需要知道那个分身相貌如何、使用什么名字什么身份、以及他是不是在灵耀城,总之我们只要知道以妖皇的性子,他既然是那孩子现在的家长,他不会看着那孩子被人欺负得太狠。”年顺嘿嘿一笑。
“这倒是,看得出妖皇很疼爱这孩子,岫什大人当时亲口跟我们哥仨个说‘她是我们家的孩子’,顺子,你是没听见啊,那口气就跟我们看自家孩子一模一样。”
“这样很好啊,或许人类世界的未来希望真的就在她身上了。”
“这担子太重了,岫什大人说她性子有些懒散,不见得愿意背这么个重担。”
“是啊,她现在才是聚海初境,百丈步都没学过,现在讲以后的事太遥远了,我们不聊这个了。”
“不聊了,不聊了,知道人类又有希望了就是个好消息。”费帧摸着胡子笑得心满意足。
“时间不早了,大人也请早点休息,属下告退。”年顺拱手一礼,撤去隔音法阵,回自己房间去想调教吴翊的办法去了。
这事要是换别人来做还得担心一下,交给年顺就没问题了,他知道该怎样调教,既能提高吴翊的实力,又不会让她在灵耀城露馅,坏了妖皇的计划,把自己过早地暴露在了危险当中。
第70章 年顺救援()
吴翊在镇上好好地休息了几日,在森林里穿梭的那几日,一路颠簸得骨头发酸,如今总算是又打起精神来了。
不过经过那日客栈伙计的放话,现在吴翊走在街上随时有人向她问好,好像她是镇上的大人物一样,弄得她都不敢上街,除了早上在森林的晨跑以外,她能不出门就不出门,一日三餐都改为让饭馆送餐。
就这样到了出发那天,吴翊背着她的全部家当,搭乘天马飞车去了一荣部族的领都岚关城。
照旧是在飞车驿站外的大街上乘坐人力车去小吃会的地点,在街上边吃边逛,给自己找了个民宿,收拾停当后继续上街溜达。
一荣部族与妖族的边境要塞隔河相望,年会庆典上来自妖族的商品就特别的多,但是吴翊区分不了人类和妖族的商人,因为都长得人类模样,体毛茂盛的不一定是妖族,人类当中也有不少孔武有力的虬髯大汉。
区分不了就不区分了,蓝纹灵狸能做她师父,银翅雷鸟几次救她的命,吴翊对妖族根本没有任何偏见,她就专心地在各个小吃摊前徘徊,走累了,吃撑了,就买杯鲜榨果汁去树荫下坐着。
有了前两次被暗杀的经验,吴翊背靠树干而坐,用她范围不大的神识监视着大树周边的动静,哪怕有人从她视线死角走过,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吴翊在街上呆了一整天,熟悉了一下民宿附近的环境,本来打算吃了晚饭就回去休息,结果听到别人说今晚有烟花会,她就跟着人流出城往河边走去。
隔着这条河,对岸就是那巍峨屹立的妖族边境要塞,如今已经是一座重要的边境城市。
释放烟花的人就在河中的数条大船上,河两岸的人都能看到。
虽然这是每年都会有的固定节目,但人们参与的热情依旧不减,拖家带口地来看热闹,长长的河堤上站满了人,幸好河堤上有护栏,不然站在最前排的人肯定得被后面的人挤下河去。
天色完全黑下来以后,烟花会就开始了,第一发烟花弹拖着长长的尾巴绽放在夜空,排成长列的大船上,数炮齐发,造型各异的漂亮烟花在天上拼成一幅幅画卷,地上的观众拍掌欢呼,热闹非凡。
烟花会隔几天就有一次,所以每一次的持续时间不长,两刻钟的时间内一定结束,让人看得意犹未尽,同时又期待着下一次的烟花大赏。
吴翊揉揉因为仰头看烟花而有些发酸的脖子,跟着人流缓慢回城。
照亮夜路的是隔一段距离放一个的大篝火,但路面有没有石头就让人看不清了。
吴翊现在五感很好,自然是看得清脚下的路,但她仍然不顾疲惫,用神识监视着身边环境,观察行人的神态步调,学着区分普通人和意图不轨者,结果还真让她从人群中抓出了两个小偷,得到了失主的感谢。
在快到城门的时候,因为走在前面的人排队进城,后面的人流又拥堵了起来,吴翊突然感到身后有人不怀好意地靠近,对方手上似乎还有一把出鞘的匕首。
吴翊想都没想,突然跳了起来,一下子就蹿到了旁边的大树上,避开了来自身后的袭击。
她这一跳,就引起了附近人群的哗然,吴翊也顾不上保持低调了,像猴子一样,在树与树之间跳跃,很快就到了城门口,她才落地,重新混入队伍中进了城。
出城的时候天色还是亮的,吴翊一边回忆着自己当时走过的路线,一边慢慢走着,想看看能不能自己走回民宿去,不然现在大街上连个人力车都没看到,她要是迷路了就搞笑了。
越是想着不要迷路,吴翊却是越走越糊涂,街边的景色好像都很陌生,没有见过的样子,而且身边的人流也不见了,只剩她一个人走在黑漆漆的街道上。
察觉到恐怕真的不妙,吴翊停下脚步,走向一棵大树,想爬到树上看看情况。
就在这时,吴翊突然听到脑后有什么东西急速破空而来的轻啸声,她赶紧一低头,侧身闪过,转过身来发现眼前站着一个蒙面男人,怀里抱着一把长剑,剑身跟他衣服一样,不反光。
“聚海初境,警惕性不错。”戴着口罩说话,声音发闷,但好歹是能听懂的官话。
“赏金猎人?”吴翊立刻摸出匕首。
“灵耀城北口音?没想到还是个世家小姐。”
“关你屁事。”
“说得对。”那人说完这三个字,长剑一抖,如灵蛇一样又刺向了吴翊。
吴翊架起匕首硬挡了这一击,迅速走避。
对方见她用匕首,知道她擅长近身攻击,小心谨慎地保持着两人距离。
吴翊想以快打快,但对方比她更快,身法异常的飘忽,根本无法判断他下一步的移动位置,反倒是她每次都出击落空,只能被动地承受着对方的攻势,时间拖久了肯定是她先累死。
就在两人僵持的时候,救兵到了,街道的一侧突然亮起了火把的光芒,队伍整齐划一的跑步声清晰地传来,一听就是巡逻队赶到了。
赏金猎人立刻收手撤退,吴翊只看清他往街对面的一栋房顶蹿去,可下一刹那,就听他一声惨叫,重新摔落了下来,巡逻队正好跑到跟前,将他活捉。
有了光吴翊终于能看清周边环境了,这条街只有半边盖了高大的房子,另一边是自然生长的大树,树后头还有什么就看不清了。
吴翊收起匕首,刚向巡逻士兵们道完谢,屋顶上又跳下个人来。
“顺叔!”吴翊欢喜不已,“原来是你赶来了,多谢你把他抓住了。”
年顺揉揉吴翊的脑袋,“你进城后就失去行踪,幸好及时找到了你。没受伤吧?”
“没有,你们来得好及时,不然我怕是要被他累死了。他身法好快。”
“哼,聚海境大圆满而已,什么身法快,只是百丈步练得纯熟。”年顺从士兵手上拿了一支火把,然后让他们把人押走,照规矩处置。
“百丈步是什么?”吴翊想自己拿火把,但年顺没给她,于是她就挽上他的胳臂,两人边走边聊。
“就是达到聚海境后,人人都要学的一种基础步法,最远一步迈百丈,所以命名百丈步。”
“我不会。”吴翊有些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才发现在刚才的打斗中,发髻有些松动,又停下来重新把头发梳好。
“你师父呢?没教你?”年顺神态自然地假意问道。
“我没有师父啊,我只是个隐修者的女仆,他教我百炼经脉也只是不想我平日里给他拖后腿。”吴翊觉得这个身份和借口还真是好用。
“好吧,那你的主人呢?”年顺翻个白眼,反正夜色下没人看见。
“他不要我了。”吴翊回答得好果断,“他把我扔在小镇外面,自己走了。”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