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美人有所思-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朗抬头,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在这个时代,搬家可不是件小事,住的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家?阿朗疑惑地看着甄珠。

    甄珠揉揉太阳穴:“这里很好,但是似乎不太适合住下去了。”

    原本选择这里,一来是觉得这里价格,二来旁边就是繁华的街市,生活方便又热闹,市井风情也是别有趣味。如今住了一年多,原本看中的优点的确有,可缺点同样明显。

    这种小门小户小胡同的地方,一发生什么事就左邻右舍全知道,然后就街知巷闻了。普通人家还没什么,便是有什么丑事也就让人议论一阵子,谁家还没个丑事儿,今天你家明天我家,谁也别笑谁。

    但是,她还是有些不同的。

    她注定不会像其他普通人家那样过日子,样貌又太显眼,才找了一个炮/友就弄得这么风风雨雨的,可就算她安安生生地不惹事儿不找炮/友,难道就能清净了么?当然不可能。

    一个美貌有财,大龄单身独居的女子,本身就足以让人兴趣十足了。

    “以前是没钱,只能住这种小院子,现在我也算小有积蓄了,太好的宅子买不了,普通大点的还是可以的,也不用太大,就三进,最好有很大的园子,弄个花园,有花有树有池塘,咱们住不了那么多房间,也没法全部自己打扫,所以要请些人,打扫的,料理园子的,还有看家护院的,对,这个要紧,也要找几个”

    甄珠掰着手指头一一说着,越说越清晰。

    虽然她不习惯自己家里有外人住进来,也不方便让人服侍,但入乡随俗,在这古代,想活得有保障点不被打扰,还是起高墙住大宅比较好。外面那些人,包括何山,为什么能肆无忌惮地对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因为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孤苦无依的单身弱女子,完全没有足以让他们惧怕的地方。但如果她是一座大宅的主人,有仆佣随从,有家丁保卫,情况就会大大不同。

    这是个男权社会,但这更是个封建社会。

    男人欺压女人,富人欺压穷人,不同等级间,等级的压制是大过男女性别的差异的。

    虽然起高墙住大宅也不是说就高枕无忧了,万一碰上恶奴欺主,结果恐怕会比被人说三道四更糟糕,然而总不能因噎废食,总体而言还是提升下阶层,从普通小市民变成富人阶层的好处多一些。

    甄珠把想法说完,便看向阿朗:“你觉得怎么样?”

    阿朗用力点头,眼睛发亮:“好!”

    甄珠笑了:“那明天咱们就去牙行。”

    ***

    甄珠和阿朗商量着搬家的事,那边,阿圆对此却一无所知。

    他拿着那画回到官署,天还没黑透,他饭也没吃几口,坐在厅里翻来覆去地看那副画,时而脸红时而傻笑,看到那四行诗,又时而脸色严肃,看得一旁的缺七不住用眼神询问少八今儿少爷出门都干啥了,可惜少八没接收到她的脑回路,傻愣愣地没个回应。

    正看着,外面又有小吏来报:知府大人求见。

    阿圆不耐烦地挥挥手:“不见不见。”

    缺七犹豫了下,还是道:“公子,还是见下吧,前两天他便来求见过一次。咱们到底还住在官署。”

    毕竟是一方知府,也不是什么小官小吏的,若非方家本身根深蒂固底蕴深厚,只凭如今方家家主一个户部尚书的名头,其实还不足以让一方知府如此卑躬屈膝,他们如今在人家地盘上,又不是京城,也不好太过拂他面子。

    阿圆一撇嘴:“罢了,让他进来。”

    说罢小心把手里的画卷了,递给缺七:“明天找人裱了,小心些,别弄坏了。”

    缺七接过画,也没看这让她家公子看了半天的画到底画的什么,只应声答是。

    不一会儿,知府大人便到了。

    知府姓刘,姓氏普普通通,人也普普通通,五十多岁的人,面白微胖,留着小胡须,长相不丑也不俊,若非穿着官服,便是扔人堆里也看不出什么贵人相来。

    也的确不算什么贵人,刘知府出身普通耕读乡绅家庭,又没拜什么名师,无家族可依,无名师可靠,三十来岁考中举人后靠着资历慢慢熬,五十多岁堪堪熬到知府,顶多再过十年便致仕了,运气好再往上升个一两级,运气不好知府就是他的天花板。

    若非这样的关系,知府好歹也是一方大员,对阿圆一个京城来的纨绔也不会这般恭敬到巴结的程度。

    不过阿圆受惯了巴结讨好,也没觉得刘知府这态度有什么不妥的。

    刘知府来也没什么事儿,罗里吧嗦一大堆,不过是问阿圆这些天可曾吃好玩好,问他还想去哪些地方,事先说下他一定奉陪云云。

    阿圆耐心听了半天,见他还是这般废话连篇,便不耐烦了,不吭不气地拐着弯儿地赶客。

    那知府又岂是没眼色的,很快便知道他不耐烦了,于是又笑着说了几句便收了尾,只是最后,又小心问道:

    “公子,您还要在洛城待几日?令悦心堂那事已了,这些天我让人盯着,的确已经不再售卖那‘风月庵主人’的图,坊间私底下也无流传,想来那悦心堂东家也不敢阳奉阴违。”

    阿圆挑眉笑道:“怎么,不耐烦伺候小爷了?”

    刘知府抹了把额头不存在的虚汗,忙道:“哪里哪里,下官怎么敢。只是听闻方大人辛勤国事,几位公子中又只对公子您格外看中,公子这般久居外地,下官唯恐方大人担心您哪。”

    说白了,便是怕阿圆在洛城待久了,他爹思子心切责怪他这个地主。

    这也不是没可能发生的事儿。

    阿圆点点头,没趣儿地道:“知道了知道了,真是,胆子还没耗子大。”

    顿了下又道:“我再留些时日,等走时自会告知你,你且忙你的,没事儿也别来烦我。”

    刘知府笑着应是。

    ***

    刘知府也是住在官署的,与阿圆住的院子不过百米之遥,事实上原本阿圆住的那院子便是刘知府住所的一部分,阿圆来了后,刘知府便赶紧把那院子腾出来给了阿圆住,自己家人倒退后了一步,部分给迁到了偏僻的小院子住。

    回到自己住处,刘知府直接去了书房。

    早有人在书房外等着,见刘知府来了,便双手奉上一封无抬头无署名的书信。

    刘知府进了书房,拆开信看了,有些疑惑地喃喃着:“柳树胡同?怎么又去了那里”

    喃喃罢又摇头,“算了,干我什么事儿。”

    然后便将那信又塞回信封,放在一边,伏案又写起信来。

    这信不长,一会儿便写好了,他把新写的信纸折好,一并放到方才那信封里,又喊来外面方才那奉上信的人,嘱咐道:“还跟往常一般,小心些。”

    那人点点头,一言不发地去了。

    刘知府回到书房,有些疲累地揉了揉脑袋,低声叹道:“唉双面人不好做啊”

    ***

    甄珠不是拖拖拉拉的人,说去牙行,第二天就真去了牙行,先是买个大宅,把自己的要求跟牙人说了,银子给足,没过几天,便找到合适的地方。

    正像她要求的那样,三进的宅院,有大大的花园,有给下人家丁住的地方,一应设施俱全,稍微修整下便能入住,而这么大一个宅子也就九百多两不到一千两,甄珠怀揣着近三千两“巨款”,买下这个宅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爽快地结契过户,然后就是挑选仆从护卫。

    仆从倒是好挑,牙行里人牙子手里各种各样的都有,有卖身契在手里也比较安心,甄珠便挑了两个做饭洗衣的妇人,两个干粗活的男人,这四人中一男一女恰是夫妻,还带了个十岁的小丫头,也就一并买过来了,充作甄珠的丫鬟。对一个三进的大宅子而言这些人还有些少,不过甄珠也不急,反正还没搬进去,就先寻摸这些人,以后不够了就再添吧。

    仆人从牙行里找,护卫却是要有些功夫的,起码能上马能挥刀的,于是便没从牙行里买人,而是经过镇远镖局的关系,雇了几个有些功夫,但功夫又不太拔尖的壮年男人,虽然酬劳比仆人高许多,但起码若遇事儿了能真顶些用,以后甄珠外出写生也不用太过束手束脚了。

第31章 保护你() 
有钱好办事;不过几天后,甄珠和阿朗就搬进了新居。

    新居位于铜驼坊西北边的清化坊;清化坊靠近旧皇城;往年洛城做都城时,这里住的都是大官豪富;如今虽然比不得当年,却也少有平民。占地广阔的宅院比比皆是;便是左邻右舍,因为宅院太大,大门都隔了几百米,因此若非特意来往,也谈不上什么邻里情谊;比柳树胡同的环境要安宁清净许多。

    却正符合甄珠的心意。

    三进的院子,甄珠和阿朗住了中间的二进,仆人们住在前院,三进就暂且空着。

    院子太大,甄珠和阿朗两人独占一个二进;两人分别占了一个院子;中间隔了一个花园;虽然还一起吃饭,却再也不像以往那样抬头不见低头见了;而且甄珠身边还多了个小丫头;才十岁的萍儿;阿朗去见甄珠;这小丫头还煞有介事地要先通传一番。

    阿朗很不适应。

    甄珠倒是适应良好。

    她早就习惯一个人,倒是之前在柳树胡同,虽然跟阿朗不在一个房间,但门对门窗对窗,想做点什么私密的事儿都还得偷偷摸摸,让她很不适应,如今倒正称了她的意。

    只是让那小丫头萍儿不要再亦步亦趋,平时没事儿就自己玩儿,其他的,倒跟穿越前的日子很是相像。

    是以她很快便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而且有了护卫,她便不再像以前那样顾忌外出,每次出行起码带着四个衣衫整齐的带刀护卫,这样即便是去人潮涌涌的洛水河边,也没无赖再敢来招惹了。头两次阿朗还陪着,第三次甄珠便不让他陪了。

    “有护卫就够了。”她笑道,“你不是还要跟秦师傅学功夫?趁着秦师傅在,多往镖局跑跑,现在有护卫,也不用拘着你了。”

    “你也该多认识些朋友,整天跟着我,见的人就太少了。小孩子还是要活泼点,朋友多点嘛。”

    阿朗没说话,只是没有再执意跟着。

    之后,他便再没跟着。

    而没有他跟随的甄珠,也的确像她说的那样,有护卫保护就够了。

    等闲无赖看到佩刀的护卫便吓破了胆子,哪里还敢招惹。而何山,也不知道是上次被阿圆打怕了不敢出门,还是也顾忌护卫们,甄珠几次出去游逛,都没碰到过他,估计以后不特意去找的话,也不会再见面了吧。

    毕竟是这个世界第一个亲密接触的人,甄珠有些唏嘘,却也转眼便抛过了。

    聚散离合,本是常事。

    唯一要顾忌的,便是怕那有权有势的看上了甄珠,好在甄珠依旧遮掩着,哪怕出去也尽量低调不惹事儿,虽然遇到过几次纨绔,却好在都无事。

    况且,就算有事,阿朗去了也帮不上忙。

    他的作用,与护卫们没什么不同,哪怕他功夫比护卫们好,哪怕他对甄珠的保护是出于真心而不是报酬。

    但若碰上有权有势不讲理的,他的功夫,他的真心,都一文不值。

    所以,他似乎也的确没什么跟着的必要。

    甄珠让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