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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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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快就回来了。”丹凤这样说着,头也不回地离开。

    天下会如今势大,一路上打出幌子来,连个小毛贼都遇不到,便是有那不长眼的,也被步惊云给拍飞了,对方出手伤人性命,毫不留情,竟是不负“死神”之称。

    话说,在这样的古代,难道不应该是“阎王”“无常”之类的说法更加广吗?怎么就成了“死神”了?

    霍三少这几年不见已经老了很多,事情渐渐交给了霍丠远去做,人闲了下来就容易犯懒,不过几年而已,肚子出来了,脸上也多了皱纹,显出些老态来。

    见到丹凤,他都不敢认,还是迟疑了一下,听到丹凤先叫了“爹”,这才笑起来叫了“女儿”。

    然后就是紧着问她怎么回来了,出什么事儿了没,在那儿好不好之类的话,随着一同进门的步惊云,气势那么强,硬是被他给视而不见了。

    还是霍丠远迎上来问了一声:“这位是”

    “这位可就厉害了,是天下会的飞云堂堂主步惊云。”

    丹凤知道步惊云没有跟霍家其他人相认的意思,也就没有多说,只介绍了步惊云在天下会的身份性命。

    “啊,你就是那个不哭死神!”霍丠远惊呼。

    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绰号,但是每一次听都想笑的丹凤忍不住露出了促狭的笑容,不哭死神,像是叫某个小学生移动死神一样,听起来怎么那么不成熟呢?

    比起聂风的那个“风中之神”,可简称为“风神”的生动形象,步惊云这个外号简直了。

    死神哪有哭的,这不是废话吗?

    特意强调什么?

    若是一边收割人命一边哭才比较变态好不好?

    类似的话题,两人也曾讨论过,就像当年被揭露“云”像是在叫小姑娘一样,再听到这种叫法,他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愈发显得脸长了,还黑。

    听得丹凤的窃笑声,霍三少在她胳膊上拍了一下,这女儿,都这么大了,发犯傻,能这样笑话人吗?

    这样一想,脸上又露出笑容来,如此也说明天下会对她不错,否则还真的养不出这样开朗的性子来。

    “我是步惊云。”步惊云板着脸,只有丹凤才听得出他的强调之意。

    霍丠远和霍三少只当来客招待,为表热情,留步惊云在客房住一晚。

    这一晚,丹凤照旧修炼,还在可惜客房离内院有点儿远,借不到步惊云聚灵阵的光。

    另一边儿,步惊云却在深夜毫无睡意,夜游的时候碰到了面貌跟霍步天宛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霍烈,对方是霍步天的孪生弟弟,因霍步天要继承家主之位,他便在外游历,只当从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若不是听说了霍家庄被灭门的消息,也不会找来,也是霍三少消息灵通,在对方去天下会寻仇之前找到了他,说服了对方不要与之争锋,静待时机。

    步惊云上门,相当于给了霍烈一个时机,对方便想来看看是不是有机可趁,他没蒙面,两人相逢,步惊云一声“爹”直接把人叫蒙了,彼此一叙话,才知道还有这一段渊源。

    “没想到啊,没想到,你就是当年的霍惊觉。”

    霍三少有些意外,三人半夜再开一席,只有水酒相伴,说起多年前的往事,霍烈再看步惊云,却有几分对他“认贼作父”的埋怨。

    步惊云不爱与人解释,一言不发,倒是霍三少,最是机变不过,忙给出了合理解释。

    “如今天下会势大,若是硬碰上去,你可忘了我跟你说的,那就是鸡蛋碰石头啊!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又能煊赫几时?依我看啊,如今还不是时候,且等等,花无百日红,总有黯淡下来的时候,咱们这些小人物到时候来个落井下石,也是报仇了。”

    霍烈何尝不是认清了现实才能隐忍,闻言也是一叹,算是赞同。

    有了丹凤的横插一脚,霍家庄并不算是全灭,存活下来的都是希望,霍烈就是再想报仇,也不至于想要被天下会再来个斩草除根,这还不是孤注一掷的时候。

    道理明明白白,过程也就不同了。

    步惊云什么都默在心里,雄霸对他留一手,他又何尝不提防雄霸,偷学第十二式,努力壮大自己的力量,只等最关键的一击。

    他对自己很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亲手为继父报仇,不想要旁人插手。

    固执地要把这份仇恨背在身上的步惊云给霍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再有霍三少从旁说服,霍烈便决定把事情交给对方,再没有儿子为父报仇更加名正言顺的了。

    三人喝了一场酒,再回去安睡。

    丹凤并不知道前院儿晚上还加了这一餐,次日一醒来先是跟步惊云话别,看他离开去做任务,然后就在霍丠远的打趣之下跟霍三少说起天下会的大总管可能对她的婚事有些安排。

    见到霍三少目露忧心,忙又劝了些天下会中都是英雄少侠之类的话让他宽心,继而又恭喜霍丠远娶妻生子的大事,至于补上礼钱什么的,那是绝对没有的。

    原看丹凤长得极好,还以为天下会极好的霍三少听到天下会中的一众少女连月钱都没,当下脱口而出:“怎么还不如家中下人了?”

    丹凤黑线,这话传出去,自己的身价跌了好多的感觉啊!

    在霍家住了些时日,没有聚灵阵的日子让丹凤格外怀念天下会中的日子,提前要离开。

    霍三少原还想要让霍丠远带一队人送一送,却被丹凤借口学了武功给阻了,留书离开的丹凤不想被人摸到踪迹,特意在半夜就走了,在附近找了一座山,直接往里面一钻,放下自带的修仙小院,好好休息了一些时日。

    在天下会这几年,日常都是三个聚灵阵起步,日夜修炼不辍,丹凤如今离金丹,也就一颗丹药的距离。

    休息了几天再打开光屏看了看上面的积分,那一夜的大扫荡足够让她大丰收,看着商城之中的种种东西,要买什么她大约有了个数,想想上次的功德值,看看现在的功德值,好像比那时候高一些,也许很容易过关?

    丹药买了,拿出来又收进去,拿出来又收进去,丹凤踟蹰不定,本来这次出来就是为了这件事,她之前只怕夜长梦多,要先把这件事搞定,而现在却又反复不定,分明是心魔已生。

    筑基期的雷劫尚且是那般,金丹期除了雷劫之外还有一层心魔劫,她只怕自己过了雷劫又栽在心魔上,何况,这些积分若是拼消耗,以上次的雷劫强度论,恐怕捉襟见肘,而金丹期雷劫本就更强,那么

    作者有话要说:颜值必须啊!

    猜猜丹凤会嗑药升级吗?

第229章 第229章() 
“不行了;不然;还是先等等吧。”

    犹豫许久;丹凤最终还是收起了那枚丹药;下了这个决定之后,心里竟然觉得轻松许多,也是郁闷了,竟然连本心都不认可渡劫成功的可能。

    离开练功房,丹凤随意往外面走了走;这里离霍家并不远;她也不敢往山下走;索性就在山中逛逛;这山虽不大;却足够清幽,闲逛之时绿荫处处;也颇有几分可爱之处。

    山中的清风之中传递了很多信息,丹凤也不是第一次在山林中了;闲游漫步颇有几分旧地重游的意境;直到与猛虎狭路相逢;稍稍受惊;这才收起了些许闲心。

    四目相对,猛虎意态懒散;丹凤手中空无一物,看似和谐的状态,却是彼此都紧盯着对方的眼睛。

    好一会儿;都没有谁妄动一步,又静了静,丹凤观察细微,发现那猛虎有离去之意,紧张的神色稍有松弛。

    “畜生,休得伤人!”

    一个青年怒喝一声,猛然跳出来,也不见他怎样动作,那猛虎竟是立时倒地,死了。

    丹凤瞠目结舌,这是怎么做到的?

    转头去看那青年,对方手中空无一物,难道是暗器,不,不对,不可能有什么暗器能够躲过自己的眼,哪怕是牛毛细针,她也能注意到,刚才她可是一直看着那猛虎的。

    “姑娘,你没事吧?”青年面目普通,走近了带来一股冷风,笑起来略显温和。

    “没,没事。”丹凤说着退了半步,避过了对方伸出来的手,行礼道谢,“多谢公子相助!”

    心里想着,若是没有这位出手,那猛虎也要走了好吧,筑基期修士,对普通人来说感觉不到什么,但对这些动物来说,恐怕也不是它们能够轻易下手的存在。

    若非这个世界等级更高,恐怕这家伙早就望风而逃,根本不会跟自己对峙那么一会儿,妄图寻求可趁之机。

    不见以前她还没筑基的时候,在山林中行走,除了遇到人,连头野猪都碰不到吗?

    动物有的时候可比人精多了。

    不过,为何这青年靠近的时候,灵气也会略显浓郁,以这聚灵阵的强度来说,只怕要弱于孔慈一些,聊有胜于无,这人也是个剧情人物?

    丹凤看了他一眼,还是没觉得有什么熟悉的,原谅她看风云都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剧情什么的忘得都比记的多,而且她还没看完,好像就知道一个无双城还有个什么绝什么宫的,那个第一美人颜盈,这名字听起来就美,可惜还没见过。

    “没什么,举手之劳,姑娘不必客气。”青年温和地说着,他虽长得称不上出众,但气质亦有不凡之处,看起来也算得上可亲。

    “不知姑娘芳名,可是附近人士?我送你归家如何?”

    青年说着又近前一步,笑容之中分明有些隐隐渴望。

    丹凤如今样貌,已经是一流的美女了,不敢说天下第一,但在这乡野之中,也可说是仙女下凡一般了。

    对她这样的美女,能够见而不迷,才是少有,如青年这般,反倒是所见颇多,毫不稀罕了。

    “多谢公子好心,我自己回去就好了。”

    思绪回到眼前,丹凤悄然后退小半步,这人身上功德值之低,简直为负了吧,只看那色彩就怕倒霉传染到自己身上,这让丹凤不愿与之多说,为了那么点儿聚灵效果,不值得。

    何况,她现在并不急需灵气,反而想要一些功德值,让渡雷劫更有把握一些。

    “我名徐福,姑娘可否告知芳名?”

    “徐福?”丹凤本来要走的,听到这个名字,回头又看了一眼青年,这个耳熟能详的名字让她想到了秦始皇,谁不知道“徐福东渡”啊!跟风云有什么关系吗?小炮灰?

    只看对方那张脸,也不是能够当主角或者反派的角色啊!反派不绝色/邪魅/狷狂,都不好意思说是反派。主角更是一定要英俊潇洒人所不能的俊美风流才行。

    剩下一种配角,也莫不要个好容貌,如对方这般容貌,只怕炮灰都是一集就挂的那种。

    “倒是个好名字,一听就很有福气。”

    丹凤没再多想,如今秦始皇早就没了,皇帝都不知道在哪里,这样一个名字,果然是因为“福气”吧。

    “我叫霍晴。”

    想了想,对方其实没做什么,于旁人看来,也是救命之恩,不好太冷淡了,丹凤便说了如今的化名。

    “新晴锦绣,晚晴明霄。”徐福轻语,赞道,“晴字,与姑娘相得益彰,见之云消,烦忧皆忘。”

    丹凤看他,浅浅而笑,什么“新晴”“晚晴”的,于她而言,除非写下来让她看明白是哪些字,否则要知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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