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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菲红着脸过来飘飘万福,然后低着头不敢看沈毅。
沈毅点点头,“谢老伯,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现如今的扬州,就算真是龙潭虎穴,我也得去闯一闯,因为那里有对我很重要的人。”
这话说罢,谢阿六知道自己多劝无益。
而谢菲则浑身一震,她知道沈毅说的人是谁。
因为她比在场所有人都要了解沈毅。
谢菲的家在遭灾之前条件还算可以,她又是独女,因此很受谢阿六的宠爱,甚至可以入学念书。
这个女子虽然出身不算高贵,但心性很高,尤其念过书后,更是如此。
这个年纪的少女,开始对爱情等有了各种浪漫的幻想,尤其因为爷爷不识字,她可以堂而皇之的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书籍。
这让她的心开始飞入了更远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她从别人手中借到一本红楼梦。
这本书简直满足了她所有的幻想,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在这本书面前全都黯然失色。
她会为了书中的人哭,为了书中的人笑。
总之那段时间,她只要有一点闲暇就会拿起红楼梦,一遍一遍的看着。
谢阿六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的孙女整天对着一本书又哭又笑的,还以为她在用功呢。
自从这本书开始,谢菲知道了沈毅的存在。
从此之后,谢菲开始疯狂的搜集所有有关沈毅的一切。
毫不夸张的说,沈毅所有的诗词文章,谢菲都看过了。
尤其是沈毅的诗词,更是将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女彻底击倒。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世上还有谁能写出这般精美的诗词来。
相比之下,之前总是有意无意的在自己面前显摆自己写的那几首打油诗的所谓“才子”们,全都成了笑话。
谢菲彻底沦陷了。
尽管她从来没见过沈毅一面,可这毫不妨碍这个少女将沈毅视为自己的偶像乃至情人。
为了这个,她不止一次的偷偷去往扬州,然后在同福客栈外徘徊,却从来没敢进去。
因为她看到了同福客栈中的唐萱儿。
唐萱儿的惊世容颜轻易击败了这个少女的自尊,她自惭形秽,根本不敢上前。
可等回到了家中,她开始茶饭不思,那段时间谢阿六还以为自己的宝贝孙女生病了,请来了很多郎中给她看病,甚至还请了个神婆给她叫魂。
对此谢菲是又气又笑,可到了后面,这个少女居然想到了一个荒诞的法子。
那就是自己幻想着跟沈毅已经结为夫妻,然后过着平淡的日子。
这样一来,她迅速摆脱了之前的颓废,每天都乐呵呵的过着日子。
后面她年岁渐长,因为能写会算,长得又好,所以给她保媒的人踏破了门槛。
可谢菲的态度却是一概不见,对此谢阿六气的跳脚。
但只有谢菲自己明白,她是绝不会去见那些人的。
因为她的心早已属于了那位高高在上的才子。
第一百二十六章 少女的幻想()
这些事沈毅当然不会知道,甚至连谢阿六都不知道。
只有这个少女自己心里明白。
等遭了水灾之后,家里的境况一下子陷入了窘迫之中,书当然是不能念了,到了后面,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这还是其次,关键是那位金逸少爷回家后,开始鱼肉乡里,被他糟蹋过的女子多不胜数。
谢阿六担心自己的孙女也落入魔掌,因此严禁她出去。
后来家中实在揭不开锅了,谢阿六便领着乡里开始在周围挖野菜剥树皮,总之一切能吃的东西都不能放过。
谢菲也暂时抛开了那些幻想,脱去女子裙衫,开始为了生计而每日奔波。
但每到了晚上,谢菲总会躺在床上,痴痴的想着和沈毅在一起会发生的一切。
想到高兴处,会不由自主的笑出声来,难过处则会不知不觉的泪流满面。
乃至在谢菲的幻想中,她已经和沈毅有了一个可爱的宝宝,至于怎么生的。
谢菲觉得宝宝应该都是从肚脐眼中蹦出来的吧,为此谢菲还整天观察自己的肚脐眼,觉得这么小的地方,怎么生出宝宝来呢?
这些都是源自于一个少女的无知妄想。
可今天。
她却见到了幻想中的那个人。
在开始救下自己的时候,谢菲就被沈毅的清秀容貌所震慑,并且这个少年出手狠辣,将那些欺负自己的人都给杀了。
这让谢菲那颗少女心为之悸动不已,并不无遗憾的想着,这名少年要是沈毅该有多好啊!
但随即她又自嘲的一笑,沈毅是个书生,怎么可能在这里?又怎么可能有这么厉害的身手?
可现在沈毅一报名,谢菲才心神巨震。
原来这个人真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那位大才子沈毅啊。
他原来不但诗词写的好,人也长得这么好看啊?
并且他还能为了自己而出手杀人。
这些想法让谢菲都醉了,浑身都有些发软。
而等沈毅说自己不得不回去后,谢菲心里微微一痛。
她知道沈毅是为了裴瑛和唐萱儿等人而回去。
她心里有些难过。
可难过之后,却是满满的自豪。
自己看中的人果然是最好的。
试问天下还有哪个男子能为了自己的红颜知己,而甘冒这般大的风险也要回去呢?
这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魄,就足以胜过世间九成九的男子了。
这些想法在这个少女心中来回翻滚,外人都不知道,除了她爷爷谢阿六有些疑惑的看看自己的孙女。
这丫头这是怎么了?怎么脸这么红呢?她平日不是最爱和这些有学问的人说话吗?
现在天底下顶顶有学问的人来了,怎么却不吭声了呢?
沈毅这时候一抱拳。
“多谢老伯挚诚以告,可我必须得回去,告辞。”说罢便要走。
谢菲正在迷迷糊糊,可一听这告辞二字突然就清醒过来。
“夫君别走。”
这话说的自然至极,就像整日厮守的夫妻之间自然流露的一般。
实际上,在谢菲的幻想中,她和沈毅早就在一起生活多年了,私底下的夫君更是叫了不下万遍。
但这么当众喊出来,还是第一次。
沈毅先是一愣,然后一脸疑惑的看着这名少女。
这是在喊谁?
喊我吗?
可自己不认识这个少女啊。
莫非他们这边的风俗就是对陌生男子喊夫君?
还真是个奇葩的风俗呢。
沈毅心里琢磨的时候,谢菲早就满脸通红。
至于谢阿六,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先生,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现在走的比较好。”
“哦?为什么?”
“因为现在的扬州城肯定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着你回去呢。”
“多谢姑娘之言,可即便前面是刀山火海,我也要闯一闯。”
这种少年豪气让谢菲的心如小鹿乱撞,最后咬了咬牙说道:“若是公子执意要去,我可以跟你一起去。”
什么?
这下连谢阿六都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姑娘,你的美意我心领了,可。”
沈毅还没说完,谢菲已经摆摆手,“先生不必说了,我跟你去,是因为我知道一条密道,可以直通扬州城内,您总不可能大摇大摆的从城门进去吧。”
这话直击要害,沈毅也是一愣,然后苦笑了下。
“姑娘可以告诉我密道所在,我必定重金酬谢,因为这一去,极为危险。”
“我不怕,而且那密道之所以是密道,能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吗?”
谢菲鼓起勇气说完,然后盯着沈毅,心里忐忑不安。
她不怕危险,实际上能陪在沈毅身边,那么就是现在跳了崖她都愿意。
可她怕沈毅不同意。
过了会,沈毅点了点头。
“谢菲姑娘,我在此多谢你了,只要您领我找到密道,我便可以重金酬谢您。”
谢菲心里一喜,点了点头道:“我不要重金酬谢,到时候只要先生答应我一个请求便行。”
沈毅也没多想便点头答应了,在他看来,这小姑娘无非就是要几首诗词罢了。
就在他们说好,然后要动身的时候,远处飞奔而来了一群人。
离着老远就能看到,跑在前面的人正是金逸手下的那些恶奴。
所有人就是一惊。
这么快,金家就派人出来了吗?
沈毅先是一愣,然后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
好啊!
来的挺快啊!
不过正好,我在离去之前可以先收拾了你们这群鱼肉乡里的土豪劣绅。
沈毅心里想着,便提刀在手,昂首向前。
谢菲看的眼中异彩连连,毫不犹豫的跟在沈毅身后。
这时候来人已经到了跟前。
因为道路泥泞,根本就不能骑马,所以这些人居然都是骑牛来的。
沈毅站在原地,抱着肩膀冷冷的看着。
领头的那个恶奴本来一脸骄横,可等看到沈毅后,浑身一哆嗦,赶紧下牛躲到后面去了。
“老爷,就是这个少年,杀了咱们少爷。”
有人对一匹大青牛上的人说道。
大青牛上坐着一个胖子,穿着华贵庸俗,本来一脸的怒气和悲伤。
可等看到沈毅后,浑身一个激灵,然后咕噜一下,从大青牛上滚落下来,趴在泥水之中瑟瑟发抖道。
“原本是沈沈公子小的我有礼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赶路和荒庙()
这一幕让很多人目瞪口呆。
尤其是跟着这位金老太爷来的那几位恶奴,更是嘴都合不拢了。
“老爷,这人可是杀了咱们少爷的凶手啊。”
“滚!”
这位胖嘟嘟的金老太爷闻言吓得一个激灵,然后从泥水中蹦起来就是一耳光。
打的这位恶奴满嘴流血。
“金逸那个混账,仗势欺人鱼肉乡里死有余辜,沈公子这是为民除害,你们谁要再敢提凶手什么的,仔细你们身上的皮。”
说罢,这位金老太爷卑躬屈膝的走到沈毅跟前,谄媚的笑道:“小沈公子,您可能不认识我,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金诚,乃是这附近金家的当家人,在扬州城的时候,我曾经有幸见过公子一面,所以认得您。”
沈毅点了点头,这个金诚倒是个会见风使舵的,不过他为什么这么惧怕自己?
单凭自己以前的名望,也不可能让这位土财主这么害怕。
不过沈毅略一思索,就知道缘由所在了。
“我杀了你儿子,你可服气?”
“服气服气,实不相瞒,我那儿子什么货色,我清楚,早晚是得出事的,他能死在公子您手下,也算他的福分。”金诚脸色苍白的说道。
沈毅暗叹一声,这个家伙果然是个会来事的。
就这么几句话,便让沈毅无话可说,毕竟你都杀了人家儿子了,人家也没半句怨言,你还能怎样?
“那好,这些人都是你的佃户。”
“小公子放心,今年的租子全免,不但全免,我还可以周济他们混碗饭吃。”金诚咬了咬牙说道。
沈毅这才正色起来,“好,若是金员外真能做到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