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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于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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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套功夫,刀得用什么样的刀,剑得用什么样的剑,招得用什么样的招,身法得用什么样的身法,脚下,得踩什么步子,得要怎么的分进合击,怎么样的攻守易势。这都是要想的。要参悟的。你可能会说,这挺难,但也不是那么回事,这玩意,其实和一个作曲家,创一首曲子是一样的。

    要写谱子曲,有什么难的,难的,是写好的,写好听的,写动听的。

    刘郁现在创功夫,不难,信手拈来,想要发明创造什么样的功夫,不可以呀!

    但不行,适用一时,不适用长久,你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不同的情景,不同的情况。

    所以这创招,也是一样的,说易而易,说难而难。

    忽然,刘郁迈动一步,双臂一张,大鹏展翅!第一招,创出来了。下一刻,刘郁脚下浮动,先左后右,一闪而至,这不是禹步,而是一种奇异的步法,太极游鱼。

    刘郁脚踏游鱼一般的步子,双手合击。

    这是第二招,大鱼吞舟。

    再后,刘郁身子一转,转转转转转,旋转起来,双手挥拳,连绵打出。

    鱼龙变·凤凰乱舞!!!

    当刘郁平静下来时,他的脸上,闪动了微笑。

    继开门三拳后,刘郁现在又创出了刀剑之术。

    他把这门功夫,起名为鲲鹏诀。

    想到就做到,刘郁飞快的进入书房,把这鲲鹏诀给记录下来,从心法,从步法,从招法,从图画,都一一的书录下来。这是和汪洋学的,他在汪洋这里收获最大的,就是汪洋的练功心得,这里面不仅有汪洋自己的,还有他死鬼老爸的。里面的东西,很多,很好,给了刘郁很大的帮助。原本,以刘郁自己的功夫,自己的水平,想要上进,没个十年,八年,不可能。

    他就是分裂了自己的精神,就是把自己入魔,也休想进步成这样子。

    可有了汪洋的练功笔记等东西,却是可以了。

    刘郁明显的,就感觉到,自己的功夫,又进步了。

    这个进步,不是他的劲力提升多少,而是他的功夫,招术,进步了。

    其实,到了刘郁这个水平,会的功夫太多了,他的功夫进步,就是化繁为简,在最平凡,最简单的招术里,把功夫发挥到至霸最强。他的鲲鹏诀,厉害吧。其实也就是那样。第一招,不过是张扬气势,有些虎王显威的影子,是一手刀,一手剑,双臂扬起。

    所谓大鱼吞舟,也就是刀剑齐挥,利用刀剑的锋利,直接扑杀对方的招而已。

    这招,简单到了极点。

    哪怕是第三招鱼龙变·凤凰乱舞,也没啥的,主要就是刀剑挥起来对敌斩打。

    简单,简单到了极点,根本没有什么出奇的。

    可分跟谁使,这招术,一个小孩子使,招不成招,剑不成剑,那是发神经病,神经风。但刘郁使,就是千人敌,万人挡。一力降龙,独力战百的无上功夫。

    把招式创出了,刘郁又抽出赤血剑,双刃刀,舞了一会,感觉完美。

    当下,他就不把赫连立女贞放在心上了。你赫连立女贞有多厉害?你再厉害,有我的赤血剑?嗯?你有我的双刃刀?你功夫再好,一砖摞倒,本事再到,也怕菜刀。赤手空拳的,你厉害能厉害到哪儿去?

    要一般人,可能会考虑其余的问题,但刘郁根本不去那样的想。

    管你赫连立女贞有没有好兵器呢,管你是不是胜之不武呢,你来惹我,我就打你,我就杀你,你死了,是白给的,白来的。谁让你来惹我的!!!

    这时的赫连立女贞被杨小阳带到了一家白俄罗西酒店,里面有俄罗西民族歌舞,专门向华夏人开放的一个,这么的,小酒店,不错,有时,还有俄罗西国家管弦乐的乐手来露两手呢。那些国家级数的乐手可怜,一身的本事,却只为一点点的美刀,在这里卖艺。

    正当两人看表演的时候,一个漂亮的男人过来了。

    这男人,漂亮,漂亮得让杨小阳直皱眉。他本人长了一张正太容易卖萌的脸,却也最反感和他同样级数的人。这人,太帅,太俊,自然惹他不喜。他心里也在奇怪,这人是谁?正常,在这白俄罗西酒店里,谁人不识他杨小阳?

    这样坐过来,那可得有点胆子。

    青火帮是地道的黑帮,什么杀戮的事,都不忌讳。

    没事找事,杀你也是正常。

    却听那人道:“你就是赫连立女贞?那个……东北真正的,第一高手?”

    赫连立女贞听了,奇怪的一看,道:“你是谁?”

    那人哼哼的笑了一下,道:“我听说你找黑虎帮的麻烦,你知道,黑虎帮的后台,是谁吗?”赫连立女贞道:“怎么?阁下要出头?”

    那人笑了笑,道:“不至于,只是想要说说,汪洋这个人,是我的朋友,我很了解他,他虽死了,但他看重的人,绝对不会简单,你出手,小心三十老娘,倒崩孩儿!”

    赫连立女贞一拍桌子道:“你!”

    那人已经站起来了,他抽身一退,被赫连立女贞拍掌,激起的菜油花儿什么的,一点也没溅到他的身上,他还是那样的干净,帅气,漂亮。漂亮的都过了头。他道:“我想提醒你一下,那个人,不仅是汪洋看重的,也是华顶的弟子!”

    赫连立女贞道:“华顶虽是武林神话,可惜他已经死了!”

    “但他留下了一口剑,一口锋利无上的宝剑,刘郁这个人,功夫不错,但他可以从国内的环境里,逃生到国外,其中,多有借利于这口剑,你的绝掌飞龙掌,恐怕对付不了这把剑!”

    说到这里,赫连立女贞也明白了,对方,不是找碴儿,而是提点她。真正的提点。

    当下,她客气了几分,道:“刚才得罪了!”

    那人却没有重归于坐的想法,只是道:“如果你想对抗这把剑,我建议你去香江,找南海十六郎,他的手上,有一把玄铁扇,足够坚硬,可以抵御那把剑一二,只是不知,南海十六郎,会不会让出这件神兵。”

    说到这里,他转过身,扬长而去。

    赫连立女贞转头,对杨小阳道:“我们的话你听到了?”

    杨小阳道:“听到了。”

    赫连立女贞道:“那好,你去,想办法,把这位南海十六郎请来。”

    同时,她看向那帅男子消失的地方……那人是谁?他什么意思?为什么这样指点我?感觉……好似把我当成了枪使。

    没错,那人,的确是把赫连立女贞当成了枪使。

    当男子从酒店出来时,一位金发碧眼的姑娘出现在他的身边,道:“师父,要用这个人去试试那个小子?”男子笑笑道:“我当然怕,越是我这样的高手,越是伤不得,华顶死了,汪洋死了,现在,该是我的时代,所以我不想,和他们一样死去!特别是大意死的。”

第三百四十九章 香江血案() 
这个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新生一代的绝世高手,抱丹大师的刘细君。

    此人本是男人,因为武功的影响,使他变得有些不男不女,他强行修炼的阴阳动静十二势,这门功夫,本来很成问题,他学起来,却是得天独厚,因为他就是那天生的……阴阳人。

    阴阳人,是一种生理现象,有的人,生下来,居有男女两者的特征。

    这种人,在古代,有的,更被称为石女。

    在古代传说里,有所谓石女者,看上去是个女的,但脱了衣服,找不到牝。

    其实是古人的无知,那是因为她们是中行人,是阴阳人。

    你说,一个阴阳人,女行的器官在身体里面,得开刀,才得见。

    所以平常人不知道,不得其门以入,视之为奇,以之为怪,闹了不少的笑话。

    在古代里,有华佗就治过这种病,传说就是用开刀的方法。

    当然,这不再说了,是古时的事,而刘细君,却化他的天生之弱,为强,修阴阳动静十二势,修成了一代的抱丹大师。由于他的生理问题,导致他也有问题。说白一点,真正功夫修得高的,好的,修到了那顶点的,人成就功夫,功夫也成就人。也就是说,他们都有点变态,你别管是好是坏,变态就是变态,好的变态,也是变态。

    如华顶那样,也是变态。不是说他多好,多善良,多仁慈,他就不是变态。以平常人而言,他们这种人,都是这么回事。高于普通人,鹤立于鸡群,与平常人,平凡人,不同,不一样,这岂不就是变态么?

    你看那爱因斯坦,不也是变态么。嗯?一天到晚只穿一套的衣服,娶老婆非要自己的小表妹,嗯,你能说这位爷,是正常人?

    再看所谓国父孙大炮,那么大的名声,被推崇的成了圣人,其实还不是一个萝莉控。

    再说开国领袖毛文选,不也是杨素珍、贺立花、张鲜美、江子琴一位位漂亮老婆的换。

    最明显的是人类历史最伟大的科学家尼古拉·特斯拉,这人变态,一天平均只睡两小时,其实时间都用来研究,用来工作,科学成果领先人类现有科学百年,科学理念引导人类科学路线千年,这么一位人物,死时,身边居然没有多少钱,和诺贝尔,爱因斯坦一比……你说这人图什么?这样的纯科学,不也是一种变态么。

    高手是变态,这是通理,共理。高手,总是与众不同的。

    可是刘细君这个高手,有一个特点,怕死,特别的怕死。

    他早早就成了名,也有一定的名气,怕华顶,躲着,不敢露头,有被华顶迫害枉想症。

    华顶死了,他才冒头,面对汪洋,明明他的实力,和郭行烈一样的,却不敢动手。

    你看郭行烈,他动手,自己轻伤,换得汪洋死了。

    但他不敢,他只是强行逼迫,抢了汪洋的两个训练营,也就这么了,给汪洋留了一线,没把他往死里逼,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心细如发,把一切算到位,最怕的,就是自己的生命遇到危险。有一丁点危险的感觉,他都会藏起来,缩起来。

    故此,汪洋把位子传给刘郁,刘郁接手后,他的这方势力,其实就成了肉,可他仍是不敢动手,想要利用赫连立女贞来试试水,看看,那个刘郁,到底是怎样的人物。

    赫连立女贞听了刘细君的话,也是动了心。

    毕竟,刘郁之前,剑压两派,力敌八强,打得少林武当加峨眉都抬不起头,凭的,就是宝刀利剑,特别是赤血剑,赤血剑,华顶遗物,早早华顶持此剑斩田村广平,现在更是在刘郁的手上,大发光彩,一时风头无俩。一些年青的武林高手,更是开始了新的,武林神兵寻求之旅。

    香江……

    大道街旁,一样是有乞丐的。

    香江这个地方,乞丐是一种职业,你别说,这还真是一种职业,因为这里有钱佬多啊,只要每个人掏一点点,一个乞丐的收入,并不算少。这年头,乞丐住酒店,出了酒店去讨钱,你分得清谁谁谁是乞丐呀!

    就和福尔摩斯的小说里一样,在那小说里,有一个男的,装乞丐赚钱。

    他装乞丐,几年下来,居然发家致富,丢的只是面子,但他化妆到位,讨到的钱都是按先令算的。一个个先令积攒下来,转么眼,就成了百万巨富了。

    在众多乞丐中,有一个,戴着一副茶色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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