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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魅极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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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是苏总理误会了他们,不是他们不够棒,而是他们的对手太厉害,你想想有谁能够对付火凤呢,毕竟火凤才是网络里的真正王牌。

    龙组的指挥官一向也是冷静得强硬派,但是面对孙子的失踪,他也是有些慌了。

    李随风一直不希望他们担心,只是还是低估了自己的魅力。就算有逆龙他们报平安,他们也是同样担心不已。

    七仔他们刚走到门口,就发现那里出现了一场轰动。“逆凤,那里出了什么事?”

    “四小姐和血蛇在那里。”

    四小姐即是媚儿,(一只千年狐妖王)。三小姐是火凤,(具有自主意识的智能电脑,被李随风赐予了美丽动人的身体)。二小姐是护赤,(本是创世神的所创造的东西,被迫来到地球上,遇到李随风之后,已经能够变化成*人,活脱脱一个古典高贵的公主)。大小姐的位置被让给了青蝶,(来自奇幻世界的风雨大陆,是李随风的第一个女人)

    七仔得知那是媚儿和血蛇,忘形的朝聚集处走去。

    跟在他后的尼娅不明白‘四小姐’和‘血蛇’是谁,怎么会让七仔那么激动呢。

    一辆天蓝色轿车,一男一女靠在车前,男的高大威猛,女的性感诱人。那飘逸的长发,一身休闲服,也难以遮住她的魅力,只可惜整张脸被一副大墨镜给遮住了。光看那身材,就可以肯定,她绝对是一个超级大美女。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媚儿还是很快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血蛇此时则是用杀人的眼光阻止任何人的前进。“小狐,你太闲了?”因为媚儿是狐妖王,血蛇就喊她小狐了。

    “大哥啊,你可得好好保护妹妹我。”媚儿冲他甜甜的一笑,纵使以往是敌人,但如今不同,他们都跟随李随风一个人,也就算是同伴了。

    乔斯和自己的跟班挤了进去,发现眼前的女子身材之美妙,处处散发着诱惑,此时乔斯哪还有蓝晴的存在,“请问,这位小姐需要帮忙吗?”

    媚儿透过墨镜看向眼前的敌人,长相还可以,虽然一表人才,但是给人的感觉很不好。况且他敢在血蛇的面前还如此,还真是色胆包天。

    “喂,你是什么态度?我们乔少爷问你话呢?”

    媚儿轻轻的笑了,血蛇肯定火了。就这时,学生会会长郭启飞来到,“我叫郭启飞,本校学生会会长,两位有事吗?”郭启飞不愧是本校的风云人物,待人处事都处理恰当。

    媚儿望向他:“你就是郭启飞?”

    这下轮到郭启飞不解,他从来不认识这两个人。

    媚儿知道他的想法,“湖中学校的头号风云人物,我听说过,我正有几个朋友也榜上有名,你可能认识……”媚儿没有往下讲。

    乔斯插话打断了她,“你是找人吗?他们叫什么?我帮你。”

    “小狐,玩够了?别忘了我们的目的。”

    “我知道,可是她们俩个还没有出来,呀,大哥,你看她的眼睛是冰绿色的。”媚儿突然看见尼娅的眼睛。她之所以惊讶是因为李随风曾打算追求一位冰绿色眼眸的老师,想必就是她了。

    血蛇对此不甚在意:“七仔,你还没有回去?”

    “刚刚准备离开,你们两位一来就轰动了整个学校,媚儿小姐怎么也赶上流行了?这副墨镜很丑啊。”七仔说道。

    媚儿上当受骗的摘下了墨镜,自语道:“不可能啊,不是很多人都戴这副墨镜。”

    “哇,是她,她拍的那则广告,她就是狼心公司的那个女孩,好漂亮,好美……”四周更加热闹。

    媚儿醒觉上了七仔的当,“大哥,你为什么不提醒我?”

    血蛇用妖间才懂的眼神回答道:“七仔是故意的,可能是想间接的告诉那位老师,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做人太骄傲不好。”

    的确,越是骄傲的人越容易受伤。

    乔斯此时有些嫉妒七仔,“你就是媚儿小姐?”

    媚儿皱下眉头,她不喜欢这个人,“大家好,我是媚儿,请各位帮我传个口信给蓝晴、紫月,就说我在恶眼公司等她们。”

    媚儿、血蛇、七仔坐上车,血蛇是司机,可是路不通啊,(因为被人堵在中间),尼娅与郭启飞合力开出了一条道,蓝色轿车消失在众人眼中。

    恍然若失的众人抱怨道:“尼娅老师,你怎么就让他们离开了,是不是嫉妒啊。”

    “就是就是,就算心生嫉妒,也不能那么小气吧?”一大群平庸女子横眼骂道,殊不知她们却也正在骂自己。

    作为刑警队长的女儿,尼娅不是那么介意的人,况且她此时心里牵挂的是李随风受伤的事情。

    乔斯好奇七仔与媚儿的关系,更加好奇蓝晴、紫月与媚儿的关系,“尼娅老师,你认识媚儿小姐吗?”

    尼娅知道乔斯为什么要这么问,男人都喜欢最美的,也是最会喜新厌旧的人。“我不认识。”尼娅心情不爽的离开,本以为向媚儿那样的仙女是不存在的,但是这样的仙女怎么可能出现在自己眼前。尼娅是个骄傲的人,此时见到比自己美过几倍的美女,真的受到一点打击。

    王明成四人正站在门前,“咋们要不要去看看?”

    “公司还有事情。”四人虽然认识李随风,但是并不认识七仔他们,不过倒是听说过他们与李随风有些关系。

    恶眼公司楼高三十三层,十层以下是专卖场,从十一层以上开始就只有高级主管才可进入了。

    今天,这里似乎要发生什么事情,因为本地的记者疯狂涌来,堵塞了第十层电梯口,他们都有同一个目的,采访媚儿小姐。

    “请问媚儿小姐,这次来恶眼公司是否是代替狼心公司来商量合作的事情?”

    “媚儿小姐,你身旁的两位难到是你的男朋友?”

    “请问,你是为了哪个人哪个公司工作?”

    别看那些记者拥挤不堪,媚儿三人倒是很轻松,毕竟恶眼公司的保安不是别人,就是恶龙保全公司的成员。

    之后,记者们惊奇的发现媚儿三人走的是0型电梯,代表公司成员使用,而非是客型电梯。记者们想跟上去,但是他们哪有资格。

    “陆奇,护赤她们呢?”媚儿一见到陆奇就开口问道。

    血蛇也急于知道主人的伤势,“风他怎么样?”

    陆奇回答道:“护赤她们还在巨舰,老大还没有醒,不过她们说应该没什么事情了。今晚就可以醒过来。”

    “那就好,可恶得妖魔,没本事竟然还偷袭,真是可恶。”

    “算了,总有一天会让他们好看。” 

第一百零六章 珍贵奇药() 
在巨舰,李随风躺在那个玻璃容器中,里面的液体呈现七彩的颜色,一看便知不是寻常之物。

    “痛死我了,可恶该死的妖魔。”李随风的意识在莫名的空间诅咒,自七天前他在宴会上感到妖魔得气息,之后被妖魔偷袭。本来若是李随风未曾牺牲自己拯救恭承旭炎的话,妖魔又岂是李随风的对手。

    液体被称为复苏液,是以光系魔法混以魔晶石以及灵雪芝、火焰菊、圣樱花、百香荷等多种奇珍合成的液体。复苏液也的确让李随风的身体得到一些好转,甚至李随风更因此,体内真气大幅度增长、壮大。

    火凤忧心道:“蝶姐,为什么还不醒来?”

    “风哥不会有事,只是时间问题。”青蝶冷静地回答她的问题,毕竟她被称为大小姐。

    高贵典雅的护赤握住青蝶的手说道:“这几天你为了取得那些药材已经很辛苦了。主人一定会没事的。”

    媚儿听得青蝶偷来那些药材,非常关心道:“你没有受伤吧?”

    媚儿为何有此一问,其实,灵雪芝是修真界中灵山上的圣品果物。一般由龙门主看守,整个修真界也只有七位龙门主各有一支,用来作为继承之物。火焰菊,只存在于地下火山口,只有常年由岩浆孕育才可以长出,它的功效虽然不如灵雪芝那样增长二十年修为,但也可以促升五年。圣樱花,位于日本,樱花处处可见,不过圣樱花却只有一棵,而且生长的条件也是极其苛刻的,具体是什么条件连火凤她们也查不出来。整个地球上只有日本的井田家族拥有圣樱花,井田家族曾经培养了众多年轻一辈的高手,要取得圣樱花的百片花瓣,这谈何容易。但青蝶却是做到了。圣樱花可以养颜、疗伤,更能提升八十年功力,不过前提是每日都用百片花瓣来泡澡。但是圣樱花每年却只能有千多片花瓣而已。每一片都是被视为珍宝的。百香荷,一种奇特荷花,在阳光照射下,泛出百种颜色且芳香迷人,夜晚却奇臭无比,不过它的药效奇佳,至今还没有救不活的例外,当然死人不算,其珍贵程度不下于圣樱花。

    青蝶摇摇头,功劳并不是自己的。火凤也曾出谋划策,探查消息,护赤更是亲身到火山口采摘火焰菊。“虽然我带回了百来片圣樱花,但是并不够,而且井田家肯定戒备深严,百香荷也有人看管,江南一个叫做亮星的组织守护百香荷,只有两棵,被我偷来了一棵。可是……”

    “不用可是了,风哥已经脱离危险,马上就要醒了。我们可以慢慢行动。”

    火凤插嘴道:“那个司马公子似乎还不肯离开,他坚持要等少主醒来。我们要不要提醒他。”

    “不用”另几女异口同声,四个没想到大家都想到了一处,相视笑了笑,也缓解了刚才的忧郁气氛,女孩子最是爱吃醋的。

    李随风昏迷的这些天,他的灵魂就已经疼晕了五、六次,好不容易才稍稍好一些,七天的不吃不喝并没让他有任何不妥,毕竟被泡在几种圣品中是很难得的际遇。李随风更是因祸得福,不仅恢复了功力,而且更上一层。只不过……

    只不过李随风还需要一些适应期,而且李随风虽然功力提升,但是妖魔在他体内里留下了一些不定因素。青蝶的想法是要让李随风回风之国去,那边毕竟有一个国家的人可以帮助李随风。

    李随风因为泡药的关系,皮肤更加白嫩,很难想象,一个弹指可破的肌肤会是一个男人拥有。李随风醒来之后,也同意了青蝶的想法。“我也该回去看看了,不过我要先跟司马耀告别。”

    一个高星级饭店的院子内,一位懒散模样的少年独自享受日光的普照,只见他端起一杯咖啡,轻轻的摇晃一下杯中的液体,那专注的神情让人有些好奇他的满足,喝杯咖啡而已,他却能如此享受。

    可能在当今世界,恐怕再也难找出第二这么吸引人的人了吧?一举一动都让人心动不已。令庆华想道。令庆华的目光始终离不开他,见到一向嚣张的马家三公子朝他走了过去,令庆华不自主地跟了过去。

    马家三公子马桦,二十五岁,家里富裕,是一个纯粹的不学无术的公子。搂着新换的女朋友朝李随风走了过去,他看不惯别人的悠闲自在与快乐表情。他只喜欢别人痛苦,就像他的女人每天换一个一样。抢夺再舍弃,看到别人痛苦是他最喜欢的事。

    李随风注意到来人,不理会的继续做自己的事。

    一定奇怪他为何一个人出现在这里,本来他是约司马耀出去吃顿饭的,不过因为李随风突然想吃糖葫芦,然后就让司马耀出去为他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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