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世界意志,或者说老天爷答道:“善事?在很久以前,我听到有山民祈祷,想要消灭他们山里的狼,因为山里狼很多,狼吃鹿,整片大山脉里的鹿快要灭绝了,而且也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
“于是我降下神力,将整片山脉的狼全部灭绝,残忍的狼都死了,善良的鹿存活下来,很美好的结局是不是?由于鹿群失去了天敌,八年之后,整片山脉的鹿大量繁殖,增长到了十万头,鹿群太多,吃光了野草林木,自身也开始大批饿死倒毙,迅速回到了八千头的数量。而由于树木野草被吃光,光秃秃的山上无物遮挡,导致山体滑坡,把山民全部压死,这就是我所做的大善事啊!”
卫然听到这段话,马上就想起道德经里的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刍狗,就是用草扎的狗。在老天爷眼里,万物都和早扎的狗一样,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
人类认为狼残忍,鹿善良。在老天爷眼里,都是一样的。
人类自认为是万物灵长,比其他生物要高贵。在老天爷眼里,都是一样的。
你有什么好高贵的?在我眼里,你和其他物种平起平坐。
一头鹿做任何一件事都不会考虑事情的意义,是人类自己给行为赋予“意义”,并自以为很有内涵。所谓“善事”和“恶事”,那是人类自己发明的道德准则,你竟然要求老天爷遵守人类发明的准则?
你是不是疯了?
所以,在老天爷眼里,没有什么善事恶事,你擅自闯入我的地盘,我降下天谴,就是这么简单。
世界意志似乎没有和王衍多说的兴致,直接降下了天谴。
大晴天的,骤然天上雷蛇乱舞,这下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异状,纷纷惊呼起来。
王衍大声道:“都退后!”
众人一边退后一边嚷道:“教主要渡劫成仙了!”
轩辕定海嘟囔道:“教主是沧浪境,还没到渡劫的时候啊”
说话间,风云变色,转眼间天上乌云密布,缓缓旋转着,如同一个恐怖的漩涡,而那漩涡之中正酝酿着一股磅礴到无可匹敌的力量!
诸天教的教众们虽远远退开,但目光都死死锁定那个“劫云漩涡”。
滋滋滋,雷光缠绕的声音,令所有人心里发慌。
终于,“轰”的一声炸响,天谴降临!
卫然眼睁睁的看着,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因为没有雷降下来!
只有声音,没有雷光?
难道老天爷搞错了?
不不不,老天爷永远不会搞错。
王衍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昭示着天谴已经降临。
原来那道看不见的雷劫,不是轰击在王衍的肉体上,而是直接作用于王衍的灵魂。
比天劫更可怕——无论你用了多少防护手段,我直接绕过防护,作用于你的灵魂!
过了一阵子,王衍依旧直直的站立,却不作声了,众人不知结局如何,也不敢轻易靠近,就这么干等着。
半晌,王衍动了一下,似乎在挣扎着什么。众人见王衍没死,便耐心的继续等待。
这个过程不知道持续了多长时间,连最有时间观念的卫然都估算不好,似乎很漫长,似乎又没过多久。
终于,王衍扑倒在地,气绝身亡。
整个诸天教悲声大作
卫然猛的醒转,发现自己已不在虎牢关,而是躺在一张床上。
这是哪里?我睡了多久?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该不是睡过去的吧?那也太奢侈、太缺心眼了
卫然掀开衣襟一看,心口那个黑色的阿拉伯数字“1”已经变得几乎淡不可见,预示着他的生命所剩无几。
他挣扎着坐起来,想看看窗外究竟是什么地方,忽然听到门外有人说话,便赶紧躺下装睡。
“师尊,您回来了,卫然抓着了吧?”
“为师亲自出手,哪有让他跑掉的道理——令狐,你过来尝尝北疆的茶。”
原来说话的,是叶知秋的十弟子令狐郁文。
叶知秋的弟子们,最厉害的当属端木瓢饮,其次是令狐郁文,第三是三弟子澹台思远。
其中端木和澹台都死在卫然剑下,叶知秋的弟子中,比较有能力的只剩令狐一个人了。
只听得令狐道:“北疆那苦寒之地竟然也有茶?哦!我知道了,是公子派人寄来的礼品吧!”
叶知秋笑道:“人都说北疆苦寒,去那儿就是吃苦的,他却非要附庸风雅种茶,甚至为了区区茶叶不惜动用真元,当真可笑!”
令狐郁文道:“那是公子的态度,他这一点可真像师尊您。对了,听说您斩杀了赤色战鬼?那一定是场大战!您身体不要紧吧?”
叶知秋道:“战鬼确实厉害,我受了些伤,但不妨事。”
令狐郁文赞道:“师尊果然神功盖世,斩杀军方第二号人物还能全身而退,这件事很快就要传遍天下,您的声威一定会震慑整个修行界!”
叶知秋道:“我本是将死之人,只是生命中最后几天状态很好,才得以战胜,若是平时,只怕斗不过那战鬼。”
卫然心里咯噔一下——叶知秋也是将死之人?
他曾从澹台那里偷听到叶知秋的秘密,叶知秋当年为皇帝挡住刺杀,中了九黎苗刀的诅咒,生命力衰竭,所以才鼓动蛮祸吸收生命力,后边又有浮屠教之乱,用浮屠念珠吸收生命力。
浮屠教被玄星阁剿灭之后,叶知秋没有吸收生命力的来源,于是寿命将尽。
卫然心中快意——叶知秋啊叶知秋,虽然我命不久矣,但你也一样!
此时,令狐郁文说了一句让卫然震惊得久久不能言语的话:
“师尊,您既然活捉了卫然,夺舍之事就十拿九稳,寿命得以延续,可不要说什么将死之人这样的话,您将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什么?原来叶知秋坚持把我带回来,竟是为了夺舍?
(注1,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有好几种解释,本章采取贴合情节的那一种。顺便提一下,另一种解释“刍狗”是祭祀用的,使用之前大家都小心翼翼的供奉,没人敢乱动,用完之后就当成废稻草随意丢弃,所以另一种解释是“用则贵之,不用则弃之”。)
(注2,本章的狼与鹿的事例其实是真正发生的,只不过幸运的没有发生山体滑坡。在美国的亚利桑那州北部凯巴伯森林中生活着约4000头鹿。1906年,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下令,为了保护落基山脉的凯巴伯森林中的4000头野鹿,大规模消灭野生狼。几年后狼消失了,鹿开始大量繁殖,十多年后,增长到10万余头。鹿群太多,吃光了野草林木,自身也开始大批饿死倒毙。到1942年,凯巴伯森林中鹿下降到8000头,整片森林崩溃。)
(注3,老规矩,注的部分不收钱。)
第七百四十四章 某大叔竟要夺走我的身体()
蜀山,玉京剑派。
掌门人姜云问道:“古长老呢?”
旁边的郭长老答道:“不知,我的手下最近全都在搜寻小姐的踪迹。”
“她在哪里?”
郭长老犹豫了一下,还是据实回答:“她最近在荆州,和和卫然在一起。”
“哦。”姜云淡淡的应了一声。
郭长老奇道:“掌门人,你不生气吗?”
姜云反过来问道:“我记得你和卫然那小子有点私交吧?”
郭长老点头:“我们在学术上有些交流,但是掌门人你知道的,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公私分明。”
姜云叹了口气:“如果我们玉京剑派所有长老都像你一样,我该有多轻松啊!”
郭长老替其他长老辩解道:“不怪其他长老不尽心,实在是这修行界里不自量力的家伙太多,天天来挑战您,所以您才这么累的。”
姜云苦笑道:“因为洛停云开了个好头。”
郭长老道:“这个洛停云着实可恶!”
姜云感慨道:“可恶归可恶,他确实很强,剑王的名号也当得。”
郭长老连忙道:“不过是一勇之夫罢了,如何比得上我玉京剑派千年基业?这种人只会打架,不懂怎么当掌门”
姜云摆了摆手:“我不是要跟洛停云比怎么当掌门,算了,不说这个了。”
郭长老转而道:“掌门人,你不担心竹喧小姐跟卫然待在一块儿?”
姜云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怕我轻视卫然对不对?”
郭长老笑道:“他只是个金丹境,上次在丹霞山遇见他,他的修为在金丹境大圆满。所以你轻视他是正常的,就好像他如今也看不起化气境炼精境一样。”
姜云摇头道:“不,我对卫然的重视超乎所有人的想象——四年,仅仅用了四年,他就从没有一丝修为到达金丹境大圆满!这是什么速度?这样的人我为什么不重视?”
郭长老面露诧异:“既然此子日后必成大器,那就是我玉京剑派的敌人,你为何让竹喧小姐和他待在一起?”
“因为,卫然永远在我的掌控之中!”说到这里,姜云忍不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郭长老皱眉道:“这小子特别狡猾,想要掌控他只怕很难”
姜云依然笑道:“我问你,如果要掌控一个很有潜力的人,什么时候下手最合适?”
“当然是在他实力还没成长起来的时候!”
“你还记得三年半之前,我和你去东海龙神宫去找龙王吗?”
“记得,当时您特意在路上停顿,就是为了去找卫然,最后还赐了他红莲之眼。”
姜云点头:“我记得你当初十分不解,虽然当时我们玉京剑派还没跟玄星阁闹掰,但卫然毕竟不是我们自己的人,我为什么要赐他红莲之眼呢?”
“是啊我确实很奇怪,如果说卫然退出玉京剑派,你想要补偿他的话,也没必要亲自出面补偿啊,而且红莲之眼这份礼,对于当时的他来说实在太大了。”
姜云幽幽的说:“你的疑问不止这些——当时你还很诧异的问我,赐卫然红莲之眼应该不至于让我那么劳累,还问我是不是受伤了。”
郭长老略一沉吟,然后惊呼出口:“难道!”
姜云微笑着点头:“你猜对了,三年半之前,我借赐予卫然红莲之眼的便利,悄悄在他体内留下一个暗门,这个暗门相当巧妙,他自己发现不了,而我,只要稍一动念,就能随时引爆暗门弄死卫然!你说,在这样的布置之下,卫然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说到这里,姜云忍不住得意的大笑起来。
郭长老心道:难怪,我说掌门人突然对卫然那么好,这不合常理,原来是别有用心!卫然啊卫然,我虽与你有私交,但在公事上,我们俩可是敌对的,别怪我!
此时的卫然依然处于震惊之中。
事到如今他才知道,原来叶知秋是要夺取他的躯体。
所谓夺舍,就是某个强大的灵魂强行把弱小者的灵魂消灭或者吞噬,然后夺取弱小者的躯体。
“舍”就是屋子,人们常把自家屋子谦称为“寒舍”。
人们通常认为人的灵魂、意识、内心才是人的本体,失去灵魂失去内心的行尸走肉不能称之为人,而躯体不过是是灵魂所寄居的屋子。
夺舍,夺走你躯体这间“屋子”。
难怪叶知秋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