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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美人有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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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蓁抿唇笑,盛伦接了过来,温和说:“谢谢表妹。”

    临走的时候他揉揉她脑袋说:“好好念书,周末回来我要检查功课。”

    她惊讶张唇,苦了脸:“表哥”

    王明兰捏捏女孩娇嫩的脸庞:“不准撒娇,你娘为了你可愁坏了,要是年底你的成绩还没进步,考不上好大学,我可没法和你娘交差的。以后都让你表哥看着你,不准耍赖。”

    盛伦在盛家的威力比盛世华还要大,盛世华宠爱妻儿,王明兰是贤惠才女,盛景调皮,盛惠活泼,这俩就是盛家的小祖宗,盛世华轻易不发火王明兰也是以讲道理为主,只有盛伦,他不怒自威的模样能让调皮捣蛋的盛景和盛惠都老实下来,他们都很听盛伦的话,叶蓁喜欢盛伦也怕盛伦,很听他的话。

    叶蓁认真:“表哥还要学习呢,我不好麻烦表哥。”

    王明兰点了一下少女光洁的额头:“你啊你,让你念书就跟要了你的命一样,和小景一个样儿。难道因为同年出生连不爱学习这一点都彼此彼此?”

    盛伦又说了一句好好念书,就提着小篮子走了,他到了学校,先把东西放到宿舍,然后才去了图书馆,晚上去赴约参加诗会。

    他的作息时间安排得一丝不苟,从早起到睡觉,该何时上课何时看书何时吃饭都安排得清清楚楚,几乎从不会出现任何差错,除非是有临时事件,同寝的几个都知道盛伦,虽然刚开始因为盛伦表现的冷淡彼此有些距离,但时间久了,也知道盛伦只是不喜言词,人挺好。

    所以同寝几人的关系还不错,晚上盛伦拿出小篮子,本就有些饿了的几个学子就围了过来:“我就知道盛兄家里又给带了好吃的,这次是什么?”

    盛伦说:“表妹装的水果糕点。”

    “表妹?盛兄还有表妹?”

    “嗯,表妹过来念书,现住家里。”

    一边说着,盛伦揭开小篮子,果然看见码得整整齐齐的水果,水果旁是铁盒子,里面装了漂亮的小点心。

    盛伦想,果然是小女孩,点心都挑漂亮的,也确实长大不少,会体贴关心人了。

    这边叶蓁也背上新的小书包,要去新学校上课。

    她和盛景盛惠都在同一所中学,上学的第一天,王明兰也跟着早起亲自送她到了教务处,领了书本装进小书包,她站在门口,看着叶蓁做了自我介绍坐到课桌前才悄悄离开,回去就给妹妹打电话说蓁蓁适应得很好,让她不用挂念,就是担心外文课她可能会跟不上,不过没关系,盛景和盛惠和她说话聊天多用英语,多说慢慢会好的。

    王明雪也担心,到底狠了心说:“如果叶蓁有做错的,你们尽管教育,不用顾忌我。”

    王明兰疼还来不及,叶蓁乖巧又听话,只是成绩差了些,还不至于教训人,只能说不是学习的料罢了。

    “明雪,你别担心,叶蓁书念不好,只能说明她不适合念书,世上出路千千万,不要拘泥在念书这一点。”

    王明雪说:“现在这世道对我们女人本就不公平,能出来念书已属不易,如果书都念不好书,我不知道她还能做什么。”

    “你别着急,小伦说了,今后周末回来他都给蓁蓁补课,蓁蓁听小伦的话,这次肯定能好。”

    “那就麻烦小伦了。”

    “什么麻烦,一家人别说两家话。”

    叶蓁的新学校适应得还不错,她所在的班级几乎全是女学生,同桌也是一个看起来十分秀气的女孩子。这个时代对于女性虽然不再像之前那般约束,但是男女之间的交际也并没有那么坦然,像这样的男女同校已是少有,更多的还是女子学校。

    到了课间,盛景带着他那帮兄弟过来,特别的耀武扬威,神奇威风:“叶蓁可是我在罩的,你们谁要是敢欺负她就是和我过不去,小心我的拳头哦。”

    叶蓁:“”

    班里的同学看看盛景又看看叶蓁:“”

    叶蓁想翻白眼,正巧有人过来说老师来了,盛景又带着他的兄弟急慌慌的跑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没忘了挥挥小拳头,瞪着眼睛故作凶狠。

    盛景和盛伦不同,他调皮捣蛋得很,还喜欢拉帮结派,是宛城中学一霸。当然他也不会随便欺负同学,大概就是喜欢做老大的快感?这个时候各种帮派都特别厉害,他听说了不少,就励志要做老大,当然也就说说私下里闹腾,真敢欺负同学,只怕也不能好好站在这儿了。

    叶蓁的学校生活适应得很好,就是对她来说很是熟练的英语要暂且装作生疏又不会,宿主的成绩和语言能力有多差没人不知道,她如果一下就会了,不说别的,王明雪都能惊讶得赶来宛城看她女儿是不是被掉包了。

    到了周五放学,叶蓁提着小书包走出校门,一边挥手和同学老师道别,找到盛家的别克轿车,她开门上车,意外看见坐在车里的盛伦。

    俊逸的大男孩穿了件格子衬衣羊毛衫黑长裤,清隽高冷的模样带出一丝温和气息,他膝上放了本书,听到声音侧眸看来,淡淡的说:“上车。”

    叶蓁爬上车,惊喜的喊:“表哥,你特意来接我们放学吗?”

    盛伦:“我来提前检查你的课业。”

    叶蓁:“”

    他说到做到,手里砖头大的英文原著合上放到一边,亲自看着叶蓁打开小书包拿出作业本,他看着本子上娟秀的字迹,“表妹的字好看。”

    王明雪对宿主的培养很用心,宿主书虽然念得不好,但她写得一手好字,无论是毛笔字还是钢笔字,一手小楷写得十分漂亮而且很有神韵,更别提宿主琴棋书画都通一些,在邺城,也是小有名气的才女。

    不过也就如此而已,王明雪和她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在这里了不起,殊不知去了外面还不能让人多看一眼,不要沾沾自喜,自以为是,那是蠢人才做的事。”

    然后宿主就来了宛城。

    盛伦在看作业,叶蓁绞着手指坐在一旁,不时偷看一眼,却也没有影响他分毫。很快的盛景从学校出来,他身后还跟了几个男孩子,几人在校门口挥手道别,他单肩背着书包吊儿郎当的走过来,拉开副驾驶的车门跳上车,喜气的模样在看见盛伦的时候规规矩矩的喊了声:“大哥。”

    盛伦抬眸看了他一眼,淡淡的嗯了声。

    盛景这才注意到他大哥手里还捧着一个小本子,本子下面压了几张试卷,他惊讶的疑了声,在看一旁乖巧坐着的表姐,瞬间幸灾乐祸的笑了出来,好啊好啊,表姐来得可真好,最好能吸引他大哥的所有炮火,那他就轻松了。/

    叶蓁一眼就看出盛景在想什么,她拉了拉盛伦的衣袖:“表哥,我们这周考试了,试卷好难的,你给表弟也看看吧。”

    盛景气呼呼,呵呵笑着说:“表姐,我成绩可比你好,大哥帮你就好了,我就不浪费这个时间了。”

    盛伦瞥了眼身旁娇俏的少女,她编了两条麻花辫,蓝衣黑裙,青春靓丽,此刻在和盛景大眼瞪小眼,他轻咳了声,俩小孩立刻怯怯的看向他,“表哥,我很努力了,考不好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盛景说:“嗯,智商在那儿没办法了。”

    叶蓁:“”

    盛伦道:“无碍,我先看看,回去你再把你不懂的告诉我,我一一和你说。”

    “谢谢表哥。”

    “嗯。”

    正说着,盛惠也爬上车,她坐的后座,叶蓁往中间挪了挪,挨着盛伦,盛惠人小鬼大,上了车就靠在叶蓁身上唉声叹气:“真好,这糟糕的一天可算要结束了。”

    然后才有气无力的喊了大哥表姐,二哥被她习惯性忽视了。

    一行四人回到盛公馆,王明兰和盛世华不在家,盛伦道:“爹娘有个酒会,不在家吃晚饭。”

    盛景哦了声,没太在意,扔了书包就跑出去找小伙伴玩了,盛惠也回了房间做作业,叶蓁看向盛伦,盛伦:“走吧,去我的书房。”

    叶蓁耷拉着脑袋过去。

    在宿主的记忆里,盛伦确实给她辅导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课业,有些成效,英语也会说了,不过后来盛伦过于忙碌,补课只能放下,宿主很是高兴,盛伦平时的时候很好,可当他认真起来,就忍不住叫人害怕。

    叶蓁想着,这补课也补不了多久,过段时间就好。她也不是不会,又不能真的会,所以盛伦给她补课的话,她决定他讲两遍就一定要会,这样省事又省力。

    不过盛伦果然是不一般的,给她讲起课来条理分明有条不紊,他的学识和能力都非常厉害,如果不是后来出了事,他绝对会成为十分厉害的学者,会有着灿烂又辉煌的人生旅途。

    只可惜,英年早逝。

    盛伦看了眼身旁脑袋都快埋在桌子上的少女,她侧脸白皙清秀,垂着眼帘,小扇子似的睫毛眨啊眨,“表妹?”

    她抬头看来,雾蒙蒙的眼睛茫然的看着他,他抬了抬眼镜,无奈道:“休息一会儿,我让人给你送些点心来。”

    她果然笑起来,松了口气:“不用啦,我自己去拿。”

    一溜烟的跑出了书房,没一会儿又回来,趴在门檐伸出一只小脑袋:“表哥想喝什么吗?”

    盛伦道:“我不用。”

    叶蓁想了想:“那我给表哥拿杯白开水吧,讲了这么久,肯定渴了。”

    盛伦这才说好。

    叶蓁下楼,盛景也回来了,躺在沙发手里拿着最新款的游戏机玩叠方块,这游戏机是盛世华的弟弟盛世龙从国外寄来,一到家盛景就抱着不撒手,是他的最爱。

    此刻盛景玩着他的最爱还有心思和叶蓁打招呼:“表姐,念书好玩么?”

    叶蓁理都没理她,去厨房断了糕点和白水就上楼了,盛景还在后面说:“唉,谁叫我太聪明,享受不了大哥补课的乐趣。”

    叶蓁想说,都等着,等她期末考肯定惊倒一大片!

    到时就有人替她享受大哥补课的乐趣了。:

    至于她为什么能考好,那肯定是大哥教得好呀。

    次日一早,叶蓁起床下楼,盛世华和王明兰昨夜很晚才回,此刻正在房间补觉,盛景和盛惠也没起,就盛伦坐在餐桌前,干干净净的衬衣西裤,清雅冷淡,吩咐说:“去叫盛景盛惠起床。”

    叶蓁坐过去,说:“表哥早。”

    他嗯了声,说:“今天可能没办法帮你补课,今天要去给陈昱父亲祝寿,你可以好好玩耍一天。”

    叶蓁喝了口牛奶,笑着嗯了声。

    心思微动,陈昱,叶蓁知道他,在宿主的记忆里是个占据不少位置的男人。

    之前就说过,王明兰王明雪俩姐妹关系很好,虽然不同城,但一年也会聚一次,所以俩家的小孩关系也不错,王明兰也经常接宿主过来玩,所以宿主在宛城这边并不能说是完全的一片空白。

    她见过不少人,也认识不少人,只是因为相处的时间很短暂,并没有什么知心的小姐妹。

    这个陈昱,应该算是宿主的初恋情人。

    就是在去给陈家祝寿的这天,温文尔雅举止风流的陈昱一下就跳进了宿主的心,她喜欢上了他。

    十五岁的少女情窦初开,以为喜欢就是一辈子。

    陈昱长她四岁,和盛伦一样是大学生,俩人还是同学,同校不同系。

    宿主到底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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