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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时光深处等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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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躺在同一个被窝里,分享着彼此的体温,我和外婆一起回忆着小时候的事情,记忆如同潮水一般翻涌着。说道开心的趣事时,还能听到外婆低哑的笑声。

    不知不觉间,时间过了十二点。外婆的身体不适合熬夜,我们结束了话题。掩好被子准备入睡。

    外婆突然问我说,“瑞雪手上的镯子是阿丰给的吗?”

    “不是,是阿丰的助理送的。我看着挺好看。而且瑞雪也很喜欢,就一直给她带着了。”我回这外婆的话。

    “助理啊……”外婆也见过陆南,老人家回想着陆南的模样,又问道,“我之前听你们叫他……好像是叫……lu……”

    “陆南,他的名字叫做陆南。”我并没有察觉到外婆的异样,照常回道。

    “陆……南……”外婆喃喃着这个名字。

    漆黑的房间里,老人家沉沉的一闭眼,一滴眼泪无声的顺着她眼尾的皱纹滑下,带着不为人知的无尽心酸。

    太好了……太好了……

    老人家闭着眼,在心里激动的颤抖着,她以为自己要愧疚一辈子的事情,没想到在她行将就木之前,终于水落石出了。

    她的家人就在她的身边,以后无论出任何的事情,她都不会是一个人了。

    ******

    从天一亮,我就开始梳妆打扮,待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厉丰年也来了,他还是一样的英气逼人,只不过寻常一直冷若冰霜的俊脸上,一直带着让人不容忽视的笑容。

    明明依旧跟厉丰年住在一起很久了,可是当我穿着喜服,从房间里踏出去的时候,却忍不住掉了泪。

    一转身,又一次抱住了外婆,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忍也忍不住。

    “去吧,你接下来的生活一定是幸福的。”外婆在我耳边说这话,也跟着红了眼睛。

    婚礼,选了一个小礼堂。

    礼堂前面是一片绿色的草地,草地上装饰着洁白的香水百合。

    我看过厉丰年发给婚顾公司的清单,上面特别备注了一句,用于装饰的花朵必须是四株头的香水百合,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同一个绿茎上开了四朵花,就好像我们一家四个人一样。

    这个一直冰冷的男人,在心里藏着不为人知的小浪漫,让我心悸让我感动着。

    手里拿着捧花,我站在红色地毯的这头,厉丰年站在那头,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我竟然红了脸。

    小沫走过来,最后调整着我的头纱。

    她今天的身份是我的伴娘,我也一样给她选了一身白色的礼服,因为我希望小沫可以一直像我记忆中,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在我床头转圈时那样的开心。

    我的身后是穿着小西装的凡凡和穿着粉红色蓬蓬裙的桃桃,他们今天是我的小花童。

    陆南原本是厉丰年的伴郎,如今却站在了我的身边,我挽着他的手臂,等一下他会陪着我走过去,将我的手放进厉丰年的手里,完成交付一生的仪式。

    为什么会是陆南呢?

    我也不知道,因为刚才外婆说她累了,仪式的时间又太长,她走不动,就指名让陆南接替她的位置。

    陆南当下特别激动着,清隽的脸上神色都飞扬,笑着露出一口白牙。

    “你很紧张?”我小声的问着陆南,因为我能感觉到他整个手臂都是僵硬的。

    “啊?”陆南一愣,随后才敛了敛神色说,“有点。”他说着,拉了拉自己的领带。

    看着陆南紧张到发白的脸,我笑了笑,明明我才是新娘子啊。

    “陆南,只不过是陪我走个红毯你都紧张成这样,轮到你自己结婚的时候,岂不是要紧张的晕过去了。”我笑呵呵的取笑着他。

    但是很快的,我的笑容因为陆南望过来的眼神而僵住,那种眼神是我用言语说不清的,带着强烈而浓郁的感情。

    好像是怜惜,好像是不舍,好像是祝福……太复杂,各种情绪交织。

    “临夏,你一定要幸福。”

    在音乐响起之时,陆南在我耳边说着他真挚的祝福。

    我有些不明白陆南突然的情绪,以至于短短十来米的红毯都走的心不在焉的,最后陆南把我的手放进了厉丰年的掌心上,才慢慢的回了神。

    “怎么了?”厉丰年小声问我。

    我浅笑着摇摇头,“没什么。”

    按照流程,我们当着牧师的面,说出了那三个字,“我愿意。”

    然后头纱被厉丰年撩起,他俯身过来,说了另外的三个字,“我爱你。”

    我闭起眼的时候,看到坐在宾客席上的人,莉姐,宽哥,小沫,顾辰风,霍建元,陶欣,孙柏铭,楚明轩,乔宝儿,厉皓月,厉兆年,朝颜……

    那一些曾经痛苦不堪、颠沛流离的往事,在我的一垂眼之间,都显得不重要了。

    我即将开启人生的新篇章。

    「宋临夏篇,完。」

    最重要的仪式之后,小沫陪着我往后面的休息室走,我将换上另一身礼服,参加之后的聚餐。

    在休息室里,我把捧花交给了小沫。

    这是我特别要求的,取消新娘丢捧花的环节,因为我想送给重要的人。

    小沫今天是和顾辰风一起来的,但是他们两人的气氛怪怪的,我的故事已经结束,我希望小沫也跟我一样,可以获得幸福。

    “临夏,谢谢你。”小沫从捧花中抽出一支,将自己伴娘的胸花取下,将这只别了上去。

    她在我面前转了一个圈,白色的裙摆和黑色的长发飞扬,笑着问说,“怎么样,好看吗?”

    我点了点头,哽咽的说,“很好看。”

    她的笑脸跟记忆中重叠着。

    然而幸福却是这么的短暂,我们换好了衣服正走出休息室,一开门,却看到一个长发散乱的女人冲了过来。

    “临夏!”小沫一面大声的喊着我的名字,一面用力的推了我一把。

    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身体已经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挣扎的起身,抬起头来——

    “小沫——”走廊里,回想着我凄惨的喊声。

    是温亚茹!竟然是温亚茹那个疯女人!

    她的手里拿着一把泛着寒光的刀,长达十几厘米的刀锋已经完全捅进了小沫的肚子里。

    猩红的血液顺着小沫白色裙摆往下流。

    又是一次记忆的重叠,我看着小沫的裙摆不停的被染红着……

    “杀死你,杀死你,我要杀死你。只要你死了,辰风就是我一个人的了。”温亚茹痴狂的喃喃自语着,她眼神狠辣,哗的一下就把插进小沫肚子里的刀又抽了出来。

    “我要杀死你!我要杀死你!”

    温亚茹嘶吼着,高高抬起手臂,刀锋往小沫的胸口逼近。

    我用力的想站起来,向拦住她,却被繁杂的裙摆给束缚住了脚步,刚起来又跌了回去。

    “不要——”

    就在我惨绝人寰的第二声吼声中,我终于看到一个高大人影从后面跑了过来,在刀锋戳进小沫胸口一段距离之后,他终于抓住了温亚茹的手腕。

    “谁敢拦我!我可是温家的女儿!我要杀了这个贱人!”温亚茹轻柔的五官都狰狞了,狂妄的叫喊着。

    刀锋再一次挥动。

    男人抓着温亚茹的手臂不放,从身后紧紧禁锢着她,然后手一折,刀锋往下刺去——

    “阿磊,不要……”

    我听到小沫虚弱的呻…吟,这才看清楚突然出现的男人不是厉丰年也不是顾辰风,而是阿磊(阿彦)。

    “不要……”

    在小沫的哭声中,那把沾着小沫鲜血的刀直直的戳进了温亚茹的左胸上……

    ******

    婚礼之后的某天。

    陆南刚挂下电话,就神色焦急的走进了厉丰年的办公室,甚至连敲门也忘记了。

    厉丰年抬头看向他,也没有不悦,他已经许久不见陆南如此失色了,肯定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怎么了?”他沉声问道。

    “医院刚刚给我打了电话,跟厉皓月骨髓配对成功的人找到了。”陆南语速飞快的说道。

    厉皓月的病一直都是笼罩在厉家的一个阴影,厉家早早的登记了世界骨髓库,也利用各种途径寻求可以配对成功的人,然而十几年来一直都没消息。

    如今终于有了结论,这明明是一件好事,然而陆南的脸上不见丝毫的惊喜,他看向厉丰年的目光里,甚至透着一股不安。

    “嗯。”厉丰年也察觉到陆南的这种情绪,他依旧镇定着,说,“然后呢,那个人是谁?”

    陆南深吸了一口气,说出了三个字,“是凡凡。”

    竟然会是凡凡,就算是沉稳如厉丰年,也在这时怔愣住了。

    以为远在天边,最后却发现近在咫尺。

    而且厉皓月和凡凡骨髓配对成功,也就是意味着另一件事情。

    凡凡是他亲生的,是他和江清妍的孩子。

    江清妍真的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吗?

    或许不一定吧。

    或许这才是,她一定要凡凡回到厉丰年身边的真正原因。

    (谢谢“小舍1470511930”“rainy146丨9068334”“施1471917746”小主们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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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大山的女人() 
江城看守所。

    我隔着一层透明玻璃望着坐在里面的男人,他低着头。黑色短发乱乱的没有打理。下巴上还带着青黑的胡渣。

    我泪眼朦胧的问他,“阿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你不需要杀了她的。”

    阿磊这才抬起头来,好看的双眼里红色的血丝密布,明明那么痛苦,他去而对我笑着,他说。“小沫,只有她死了。你才能真的得到属于你的幸福。”

    闻言,我一直强忍着的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流。

    门外。顾辰风无声的看着我哭泣的背影……

    ***

    我叫林沫然,不过这是我后来的名字,是一个历史学的老教授给我取的。我一开始的名字叫做林沫,出生在一个不知道是哪儿的山区里。

    那个山区叫做大凉山。贫瘠,落后,肮脏。充斥着各种现代社会无法想象的黑暗,是我这一生都不愿意再回想起来的。

    而就是这个地方。造成了我母亲一生的悲剧和噩梦。

    我的母亲叫做林萍,出生在东部靠海的一个小镇上里,母亲是家里的老大。底下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家里的环境并不好,而且孩子多,就更穷了。。

    母亲说她初中毕业之后就开始帮忙添补家计,但是随着弟弟妹妹都要开始上学,母亲在手工厂里那些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够用。

    就在母亲十七岁那年,镇上有去广州一带打工的人回来,她们说那边的服装厂里缺女工,给的工资可高了,是这里的三倍。

    三倍!这是一个具有绝对吸引力的数字。

    为了能供弟弟妹妹继续上学,母亲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家,背井离乡,下海打工。

    那一年,母亲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十八小时是在车间里做工。虽然很辛苦,但是等每个月拿到了工资,将钱寄回家里的时候,母亲是开心的。

    这样昏天暗地的工作,母亲做了整整两年。

    在母亲十八岁那年的春节,她终于决定回家一趟,然而母亲的噩梦也开始于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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