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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的,没用的,安安已经得手了。咳咳!咳咳!”
罗维捂住自己胸口,鲜血从他的嘴里溢出,养鬼的反噬已经降临到了他身上。他笑的很灿烂,也很痛快,我只觉得心有触动,闪过些许不忍。
他本来就没有过错,被那该死的命运逼成了这幅样子,可怜可悲。
“这这本书我是照着照着这本书练的,所有的法阵,所有的养鬼术现在现在把它给你,希望希望你能把我和安安葬在一起。”
他咳出的血滴落在黄皮古书上,点出多多鲜艳的血花。我伸手接了过来,本以为会有一场很激烈的斗法,没想到会是如此结局。
罗维朝我点头,拖着自己疲倦的身子再次到了床边,看着里面的人儿,再一次笑了,似乎武安安又活了过来
第四十四章同学()
屋里灯火昏暗,白炽灯已经泛黄,罗维趴在武安安的玻璃棺材之上,哭着笑了起来。
伸手贴着玻璃,隔空抚摸武安安的脸颊,咳出的鲜血在玻璃之上留下点点印记,似乎永不磨灭。
一阵阴风吹过,把我从沉默之中拉了出来。
老杨骇然,瞳孔睁大看向罗维的头顶,“她她来了?”
“是的,她来了,来带走罗维。”我轻轻点头。
武安安一袭白衣不断的飘荡,黑色亮丽的发丝披散在后背,双目都是血样的赤红色,面色苍白,双手垂下。
她已经失去了生命,更失去了理智。罗维用养鬼术把她养成了没有智慧,只知道杀戮的厉鬼。
人有三魂七魄,鬼也有三魂七魄,天魂主神智,武安安这样子就是失去了天魂,再无复原的可能。
和之前的韵雅比起来,武安安要更加的凶狠,就算我对上也要废很大一番功夫。不过养鬼术养的鬼物和施法人休戚相关,罗维一死,武安安也会消散。
“安安?安安!你来了,我很快就去陪你。”罗维笑着转过头,嘴角都被血液浸染。
武安安无动于衷,缓慢的伸出纤细的双手,欺身朝下,落在罗维的脖子之上。动作轻柔,拥有不知名的美感。
罗维不曾挣扎,坦然接受着一切,他没有反抗。就像他一刀了结武安安时,武安安不反抗一样。从那天开始,他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刻,罗维心甘情愿。
“安安咳咳安安”
通红的眸子泛起一层涟漪,长长的睫毛轻微颤动。罗维就连死都是面带微笑,将武安安的面容铭记在自己心中。随后,武安安也消失了
老杨手机突然震动,慌忙拿出来接听,正是蔡中治打过来的。
“温温尔林死了一刀一刀将自己凌迟,失血过多而亡”
报应,这就是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我手拿那本书,苦笑着抬头,“这案子算结了吗?”
罗维的尸体就在那玻璃之上,罪魁祸首已经身死道消。但是,就算我们不出手,温尔林死后,罗维还是要死。这个案子,说实在的,我们根本没起到实质性作用。
“结!不结也得结!”
老杨盯着两具尸体,掏出一只还闪着绿光的钢笔,狠狠按了下去。这,是口录,这就是罗维杀人的证据。
哪怕事情已经画下了句号,有了这只录音笔,老杨也能向上头交差,结果不算太差。
老杨和蔡中治等人估计要忙的像个陀螺,这件事涉及不可知的方面,还牵扯到金城两大富少。
特别是温氏,这个金城老牌家族的怒火并不太好平息。不过时间是最好的清洁剂,加上警方的出力,悬案都会被掩埋。金城这座古老的都市,从来不会缺少饭后的谈资
柱子哥和我负责帮那一对情侣安葬,都是苦命人。不说心里的触动,就算是拿人手短我也要为他们的遗体负责。
医务室那边顾不上了,反正有老杨帮我撑着,花两天时间将他们葬在了一处公墓之中,没有太讲究,除了知道他们的名字,其余更是一无所知。
他这一本书,价值无所估计,换的不仅仅是安葬,还有我逢年过节的扫墓。毕竟没有亲友在,他们或许也会寂寥吧!
“柱子哥,还习惯不?”我拖着一把椅子在外面两头走,人都快发霉。
“挺好的,嘿嘿!”
白眼一翻,就没听他说不好过。这人啊!太忠厚也是不行滴。柱子哥就是典型代表。
师兄也走马上任去了,朱颜说要修习术法,老杨也因为他监察的职务,整天不见人影,不知道忙些什么鬼。
也就只有胡一斌有时候过来串串门,总觉得这家伙哪根筋有问题,好好富家少爷不当,偏偏要来上学,家产明明十辈子都花不完。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信仰!有钱大佬的世界,我们这些穷逼搞不懂。懒得想那么多,突然想到一件事。
“走,我们去买衣服。”
本来就没带什么衣服过来,又正好闲的没事,柱子哥更是不堪,全身上下没几件好衣服。粗布麻衫,还是从山里穿出来的,不说嫌弃,只是怕别人说我虐待他。
罗维那件案子过后,老杨给了我一万,说是提成,还说如果能保住温尔林,十万都不在话下。我也不以为意,温尔林那种还是死了比较好,免得继续祸害人,当然这些话只能在心里嘀咕。
金城大学建在离郊区较近的地方,不过这么多大学生,正是商机所在,购物街更是不在少数。
“鑫哥儿,其实不用买衣服,这样挺好的,省得又浪费钱。”
我没有和他多说什么,拽着他就往一家商场走去。开学都大半个月,也没有刚开学时那么拥挤。
“神棍!”
我靠,谁特么叫我。因为在大学,我总是捣鼓那些鬼玩意儿,所以同学们都异常亲切的称呼我为“神棍”。
有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当初因为这个外号没少被笑话。在二十一世纪,这称号可不那么好
转过身四处张望,咦!对面一个智障怎么看起来好眼熟?还穿着一身医用白大褂,深怕谁不知道他是医生似的。
“曹尼玛,睡神!”我眼睛瞪圆,大叫一声。
化成灰我都认识,大学时的宿舍老大。这厮打游戏成迷,天天撸啊撸,技能就是睡觉,封号睡神。
外乡见故人,这种喜悦我是真切的体会到了,嘴里叫骂着,脸上笑容不止。上去就是一个熊抱,当年岁月虽然已经逝去,但这份情没拿容易淡忘。
不过,两个大男人抱一起成何体统,意思意思就够了。不然人家还以为我两搞基,我可忍受不了那如针芒般的异样眼光。
“你小子怎么在这?不是回家了吗?”我问道。
睡神原名邓志建,很容易叫成至贱,不过他是真的贱。不仅长得贱兮兮,还经常贱笑。都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他是妥妥的贱到没朋友。
曾经还约劳资去女厕所偷窥,我应该庆幸没去,那天他是被哥几个抬回来的,听说被女生围殴,缩在墙角瑟瑟发抖,还一个劲说他自己路过。
抛开这些不谈,邓同志闪光点也不少。比如说热心助人,为人豪爽,总是抢着买单。
“我家就在金城,这不是回家是咋?你呢?你咋在金城?”
睡神还是和以前一样,话多,大嗓门。而且没有因为步入社会和我产生生疏感,这是最暖心的。
学医一般都是本硕连读,四个也一起待了五年,笑过哭过吵过闹过,感情更是深厚。不过,那天挥泪道别之后就再没了联系。每天能看到他们企鹅在线,但宿舍群一片惨淡,保持着一样的默契。
搞得我觉得像家里丢了猪一样,心里空荡荡的,还好,一头猪是暂时找回来了。
“我刚想吃个饭,就看到你在商场门口,我还纳闷你怎么在这。索性就来看看,没想到真的是你!”邓志建像个傻子一样笑,大喊道,“走,今天我请客,咱今天下馆子。”
“要得,要得,我特么今天不把你吃穷,这我哥。”我回头,“柱子哥,今天吃大户。”
“你小子不够意思啊!来金城都不说一声。”
我没有和他鬼扯,反而是他自言自语说个不停。睡神家算是比较有钱,在学校就没看他缺钱过,不过为人很低调,够仗义。
虽然不着调,但是能考入江城大学,甚至拿到硕士学位,那也是娇子一般的人物。
“看到没?看到没,俺现在也是医生了。”瞧给他嘚瑟的,搞得像谁不是个医生似的,虽然我那医务室医师拿不上台面,但好歹也是个正儿八经的医生
没想到的是,这家伙居然是金城大学附属医院的实习医生,总之混的还可以。
“哎哎,去哪吃?”
买衣服的事先抛到脑后,柱子哥也没什么意见。
“当然去义贤阁,妈的!劳资今天高兴,翘班。”说着就把衣服脱了拿在手上。
我,“”
还真是随意,不愧是睡神,就是这么任性。
“要不是为了拯救广大女性,我才不上班受那鸟气。”睡神大义凛然道,只是这话不是那么一回事,拯救女性
我脸一黑,想起了当初睡神要当妇科主任的誓言。原来他没有放弃,还在朝自己终极理想而奋斗,我很欣慰
义贤阁是金城大学这块最高档的餐厅,听说以中餐为主。随便吃一顿都要花上千,一般学生可吃不起,是很多富家子弟装逼的好地方。
没和睡神客套,说多了那是生分。
正是中午时分,客人看上去不在少数。多是年轻的学生,要么成双成对,要么三五成群。
“是不是这小子?”
突然窜出一个人,打扮的花里胡哨,头发染的五彩缤纷。什么年代了,还兴杀马特?
瞅着眼前这矮小的伙计,邓志建一脸懵逼,可这杀马特分明指的就是他。
我深吸一口气,“你个狗日的不会又去女厕所偷窥被抓包了吧?”
“”
第四十五章一口水喷死你()
邓志建生无可恋的看着我,“这种事从那次以后我就没干过了,你丫能不能别老记着。”
“刻骨铭心”我摊手道,“你认识?”
“哥是正经人,怎么可能认识这种额社会大佬”邓志建打量矮个子杀马特,利索的摇头道,“不认识,找错人了吧!”
杀马特嘴撇了撇,右手抬起做了个招手的动作,只见几个马仔往这边走。这最矮的杀马特居然还是头,有点儿滑稽了。
“邓志建?你是邓志建吗?”杀马特轻蔑的笑道,“有人花钱让你在床上躺一阵子,你看,中不中?”
邓志建脸色陡然变了,转瞬恢复正常,翻手拿出一盒烟,“兄弟们,认错人了,我不是邓志建,误会!误会!”
我一阵无语,还要不要脸了
“放你妈的屁,你就是邓志建,真当劳资瞎?”杀马特手一挥,那盒烟落在地上,明显是有备而来。
我们几个就在义贤阁的拐角,来往人也不太多。特别是看到杀马特这些,更没人往这边走了。
“你妈贵姓?”
杀马特张了张嘴,呆住了,“姓张,别特么跟我攀关系。”
“看!你妈叫你回去吃饭!”睡神大喊一声,趁着杀马特下意识的往后看,拉住我就跑,“神棍,跑啊!”
“曹尼玛,敢耍我!”杀马特陡然回过神,恼羞成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