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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露并没有乖乖就范,而且是歇斯底里地吼道:“滚!”
黑衣人有些为难,“小姐你这是何苦?”
“你管我!快松开手!”
“老爷说今天必须要带你回去。”
“必须?好啊!你杀了我,带我尸体回去吧!!”钱露咬牙切齿地吼道,努力地挣扎,但无奈自己的双手被死死的扣住,连动弹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其他六个黑衣人看着钱露,没有再说什么。
那几个在做钱家保镖之前也做过其他有钱人家的保镖,对于这种情况,都知道多说无益。
说再多,该反抗的还是要反抗,如果一旦心软空手回去,虽然有了一个好人的名义,但是回去免不了还是要被老板一顿臭骂,倒霉的很有可能会失业。在他们看来所谓的好人名义根本没自己的工作重要。
所以他们只打算完成自己的工作,其他的一切都让他们父女自己解决。
其中黑衣人动作很迅速将事先准备好的乙醚倒入手帕里,将沾着少许乙醚的手帕朝着钱露的嘴捂去。他手里的手帕还没有碰到钱露的唇鼻,整个人被一只莫名的腿踢中,直接朝着马路上飞去。
钱露被人扣住了手腕,根本无法动弹,只能用耳朵听到似乎有个功夫很厉害的人帮了她。接着在她的身后不断有保镖被打倒在地上,很快那个牢牢扣住他手腕的人,再也顾及不上她了,直接松开她的手,和那个半路杀出来的好汉对打。
钱露被人松开双手之后,一个踉跄朝前走了两步,然后转过头,看到一个拥有一头金色长发的男人,正抬起腿朝着最后一个黑衣人踢去。
一个凌空飞腿,一脚踢中那个黑衣人的脑袋,几乎是一记秒杀。下午一点钱露就去公司拍广告宣传照,一直拍到晚上九点,钱露才摇摇晃晃地出来。
她平时虽然经常穿高跟鞋,但是从来都没有一双高跟鞋是超过十厘米的。今天不仅要穿着这双超高的高跟鞋,而且更坑爹的是自己还要穿着它站九个小时。
是整整九个小时啊,等拍完之后,她感觉自己的腿已经快要废掉了。
摄影棚里的那帮穿着平底鞋的家伙,还要去happy一下,庆祝今天的照片顺利地完成。
听到这句话,钱露想杀了他们的心都有。
你他妈穿着平底鞋的人,当然不累喽!站九个小时顶多是腿酸了。但是她这个悲剧的女人,可是穿着一双至少有十二厘米的高跟鞋站了九个小时,明明很痛苦还发疯似的摆出好几个甜美的微笑。
最后在她千推辞万拒绝的情况下,这帮坑爹的家伙这才肯放了她回家。
钱露工作的那个公司离住的地方很近,才只有十五分钟的路程。平时的话上下班都是钱露自己行走的,可是现在她的脚上还起着不少的水泡,别说走回家了,她连去厕所那短短的2分钟路程,想死的心都有了。
出了摄影棚,整条马路上已经没有了什么出租车,空荡荡的只有一盏盏绵延不断看不到尽头的路灯。
霎那间钱露已经不知道该说自己倒霉好,还是幸运好了。
在她最需要出租车的时候,居然没有一辆车。
算了就当省钱,她现在可不是什么大小姐,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穷人。
咬着牙,钱露一步接着一步朝着前走,每走一步,脚底的水泡格外地疼痛,疼得她想直接趴在地上爬行。
穿了那么多年的高跟鞋,也一直认为高跟鞋是女人美丽的象征。
但是经过这一次彻底的折磨之后,钱露再也不认为高跟鞋有多好看了,这简直就是上帝给折磨女人的美丽酷刑。
钱露超艰难地走了13分钟,当快要到她家的时候,突然前方开来2辆黑色的凯迪拉克,那两辆崭新的车在靠近她站着的人行道地快车道上停了下来,接着从车上下来7个身材都在一米八三以上的魁梧大汉,直接跨过花坛朝着钱露大步地走过来。
看着那几个大汉,钱露的第一反应就是钱光真回来了。
她是钱光真唯一的女儿,那个爱钱如命非常骄傲的家伙怎么可能让钱露离家出走,不继承钱氏呢?
一看到那群人,钱露也没南天门的思想管自己的脚疼不疼,立刻拿起包,没命地朝着前面跑去。
钱露虽然跑得速度很快,但是肯定没有那群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跑得快,很快,钱露就被他们追上了。
跑得最快得那个男人,追上钱露,伸手一抓她的肩膀,准备将她拉住,但是被钱露灵敏地躲开,一脚踢向那个男人并且迅速的闪躲到一旁。
这个躲的功夫,另外六个大汉,也跟着围住了钱露。
虽然钱露是个会打的女孩,但并不是7个男人的对手,当七个那么魁梧又有功夫的男人围困她时,还没过几招,钱露就彻底被制服,甚至连反抗的能力也没有。
那一刻,钱露有些痛恨自己是女人。如果她是一个男人,肯定不会被这帮该死的家伙如此制服。
反扣着钱露手臂的那个男人,看着钱露,用冰冷的语气恭敬地说道:“小姐,老爷今天刚回家,发现你没在,立刻刚我们把你带回去,请您乖乖的跟我们上车,不然到时候弄伤了您,我们也抱歉。”
他话语里的意思就是让钱露立刻乖乖的跟他们回家,如果今天钱露再继续反抗的话。那么即使把钱露弄伤,他们也会把她带回去。
钱露并没有乖乖就范,而且是歇斯底里地吼道:“滚!”
黑衣人有些为难,“小姐你这是何苦?”
“你管我!快松开手!”
“老爷说今天必须要带你回去。”
“必须?好啊!你杀了我,带我尸体回去吧!!”钱露咬牙切齿地吼道,努力地挣扎,但无奈自己的双手被死死的扣住,连动弹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其他六个黑衣人看着钱露,没有再说什么。
那几个在做钱家保镖之前也做过其他有钱人家的保镖,对于这种情况,都知道多说无益。
说再多,该反抗的还是要反抗,如果一旦心软空手回去,虽然有了一个好人的名义,但是回去免不了还是要被老板一顿臭骂,倒霉的很有可能会失业。在他们看来所谓的好人名义根本没自己的工作重要。
所以他们只打算完成自己的工作,其他的一切都让他们父女自己解决。
其中黑衣人动作很迅速将事先准备好的乙醚倒入手帕里,将沾着少许乙醚的手帕朝着钱露的嘴捂去。他手里的手帕还没有碰到钱露的唇鼻,整个人被一只莫名的腿踢中,直接朝着马路上飞去。
钱露被人扣住了手腕,根本无法动弹,只能用耳朵听到似乎有个功夫很厉害的人帮了她。接着在她的身后不断有保镖被打倒在地上,很快那个牢牢扣住他手腕的人,再也顾及不上她了,直接松开她的手,和那个半路杀出来的好汉对打。
钱露被人松开双手之后,一个踉跄朝前走了两步,然后转过头,看到一个拥有一头金色长发的男人,正抬起腿朝着最后一个黑衣人踢去。
一个凌空飞腿,一脚踢中那个黑衣人的脑袋,几乎是一记秒杀。
第300章()
那个刚才还超拽无比的黑衣人就直接倒在了地上,看起来那一脚踢得非常厉害,如此健壮的黑衣人居然陷入了昏迷再也动弹不了。
3分钟不到的时间,那7个拥有功夫的黑衣人,全部躺在地上起不来。而那个金色头发的男人,却一脸淡定地站在那里,甚至连呼吸也没有改变。
“还愣着干嘛?”一把拉住还愣在原地发呆的钱露的手,金发男人迅速地朝着前面跑去。
那个男人真的美。
钱露一边跟着他跑,一边侧头看着他的脸。
金色的发丝在橘黄色的灯光下越发的妖艳,丝丝缕缕缠绕在空中,他精致的侧脸在奔跑得过程中十份的迷人。甚至钱露还觉得刚才那凌空一脚,迷得她想尖叫了。
这种情节在武侠电视里经常可以看到。
那些武林豪杰功夫极强,然后跳起来,给对方一脚。但那是吊挪威的,和真实的感觉不同。
在现实生活中,当你看到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美得不像人的人在你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跳起来。他金色的长发在半空中勾画一条弧线,接着身体柔软的随着跳跃的动作,一脚狠狠地踢中对方的头,稳稳落地,那种感觉想起来就让人振奋,让人想尖叫,想花痴。
南宫博夕拉着钱露一转弯又跑了一段路,一直到他认为已经安全了,并且见身后那群黑衣人没有再追上来,便松了一口气,终于停止了奔跑的动作。
回过头那个金发男人看着钱露,虽然救了她,但对刚才的事还显得有些莫名其妙:“喂,男人婆,你怎么回事?怎么有那么多人抓你?”
回过神,钱露用力甩开南宫博夕的手,略带警戒,“有那么多人抓我,和你有什么关系?”
帅哥,虽然是帅,虽然是好看。
但是对于钱露来说,她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钱露之前的男友也是帅哥,而且是n市医科大学的校草。有身材、有相貌、有学历、有脑子、还有家境,典型高富帅。
但是,有什么用?
照样被她那个朋友吸引得神魂颠倒,分手也就算了,居然还说她这个女人跟男人没什么两样。
看了一眼南宫博夕那沉浸在黑暗中的脸,钱露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南宫博夕看出了钱露瞪他,有些郁闷,“你这个女人怎么那么不识好歹,我好歹救了你!”
他今天救了她呢!这个女人不仅没说感谢反而还瞪他!
这年头雷锋都这个待遇吗?
钱露不以为然,“我今天也救了你,我们扯平了。”
“你是女人吗?”南宫博夕算是服了。
他之前救的那些女人,哪个女人不是立刻跪倒在他的西装裤下。就算是再强悍的女人也是如此,但是眼前这个女人似乎是奇葩了。
“如你所见!”钱露挺起胸脯,指指胸前的柔软,“女人的象征!”
“……”
世界上有哪个女人在被人问起来,你是不是女人的时候,还会指着自己的胸口那么豪爽地说?
没有。
就算有估计也算是稀有物种。
“人妖……有时候也有胸部。”钱露不害羞,但是南宫博夕算是已经有些脸红了。虽然mm是把过不少,但是那么浩豪放的还是第一次遇到。
将手里的包包搭在肩膀上,钱露转过身打算回家,“成,那我就是男人,地地道道的男人,满意了吧!现在本大爷要回家了,seeyou!”
“……”南宫博夕再次无语中。
他还真是遇到奇葩了。
第一次遇到这种女人。
见钱露离开,站在原地南宫博夕也打算离开,但是肚子却不小心地在这个时候开始叫了起来,似乎在抗议着他的忽视。
可是,他并不是故意的。自从他逃婚之后,南宫家已经对他进行了经济制裁,银行卡全部封禁,一分钱都拿不出来。
最倒霉的是整座n市所有的地方都有他妈咪的眼线,哪个公司敢和n市的南宫家族对着干?擅自取钱给他?或者尝试着雇佣南宫博夕?简直是自找灭亡。
南宫家族绝对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把那个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