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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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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嫩绿色的酒液在半空之中渐渐凝聚成型,虽然只有一只手,但叶承欢的动作却变得越来越快,周围众人能够看到的只有那跳动的调酒壶带起的晶莹绿色,却再看不到男人的手臂。

    突然,叶承欢的眼神一闪,缩成两点寒星,手上的动作也骤然加快了一倍,那晶莹的嫩绿在半空之中竟然凝聚成型,不再是以往的太阳形态,这一次,那晶莹的嫩绿竟然在空中凝聚成了一颗绿色的心,在灯光的照耀下,那点闪绿就在男人头顶上方不断的重复着收缩、扩张的过程,就像是心脏在跳动一般。

    砰砰!砰砰!砰砰!

    人们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仿佛真的听到心跳的声音。

    伴随着光影的每一次闪烁,每一次收缩和扩张,有力的心跳声在空中越发澎湃。

    舞池中正在舞蹈着的人们不禁都将目光落在了头顶。

    丁香蹙紧了眉头,那颗心仿佛就是她的一般。

    伴随着那道心跳,每个人的心脏都和成一个频率,随着一起脉动。

    就在这时,突然间,一道黄色的光芒悄然穿越,就在男人头顶上方的绿芒处刺入,啪的一声脆响,那正在跳动的翠芒碎了,酒液扬洒一片,眼看就要淋到人们身上。

    酒客们下意识的躲闪开来,很快便证明,他们的躲闪是多余的。

    叶承欢扬起酒杯,在虚空中划出一道弧线,那些酒液全都落雨般洒入杯中。

    杯子已然落在吧台上,他伸手在虚空抓了一把,张开手时,手心里多了几只碧油油的冰片,上面还挂着点点晶状的颗粒,被他一片片放进马天尼酒杯里。

    嘶!

    酒杯里陡然腾起一道烟线,好像用火焰点燃了冰块一般,然后一切归于沉寂!

    就这样,一杯翠绿色的鸡尾酒,没有柠檬片,也没有任何装饰物,就那么安静的摆在人们面前。

    酒吧里寂然无声!

    人们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全都被那个神乎其技的场面惊呆了。

    如果鼓掌,如果尖叫,表面此时的人们还有知觉,可事实是,现场静的没有一丝声息。

    所有人的目光都从叶承欢的手落在了那杯酒上,好似在雪底埋藏的翡翠,好似远山上的青竹,翠生生让人看不够,也看不透。

    可是没一个人想伸手触碰,他们生怕破坏了那片美丽的翠色,此生此世再也看不到该怎么办?

    此刻,在他们眼里,凡事想破坏如此美色的人,和屠夫无异!

    丁香的美眸里放着光彩,她伸出素白的小手到了杯旁,隔着那一丝的距离,便感到丝丝温润的气息在和她的手掌对话,她的手僵住了!

    她甚至觉得自己不配去碰那样的一杯酒。

    整个酒吧的人都在为一杯酒几乎如痴如醉,唯有坐在吧台另一端的一个人没有任何响应。

    一头飘逸的秀发遮着她的脸,一身黑色紧身皮衣紧绷着她青春的曲线,她自从坐到那里便一直不言不语,不声不响,仿佛酒吧里的一切都和她无关。

    可就在这时,秀发的一片扬洒下,带起一片茉莉花般的芳香,她的人也不知怎么便穿过了人群,来到吧台前面,二话不说,径直伸手端起了那杯酒。

    在她的手指碰到酒杯的刹那,杯子里的酒液陡然翻滚沸腾起来,同时再次抛起一道诡异的烟线,笔直的冲上天花板。

    看似冰冷的酒杯却猛烈地烫了女人一下,让她的手臂猛地一颤!

    她蹙了蹙眉,并没犹豫,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人们都瞠目结舌的望着她,希望能从她的脸上读到这杯酒的状态,可是令人失望的是,他们什么都没看到。

    叶承欢看到清楚,那个女人正是多日不见的聂小青。

    自从上次他救了她,把她安顿在市郊的一处小旅馆里,并且用自己的体温给她退了烧,这段时间种种琐事缠身,一直没来得及去看她,没想到她居然跑到烟雨堂的总舵来了。

    聂小青和丁香过去是不共戴天的仇敌,虽然后来两人都知道是受人挑拨,可毕竟有那些过节,这妞单枪匹马跑到仇人的酒吧喝酒,她是不是疯了!

    不过看样子聂小青不是来寻仇的,她只是喝了那杯酒,连看都没看别人一眼,更别说叶承欢和丁香。

    聂小青喝干了酒液,一甩秀发转身刚要走,忽然脚步一顿,好像被谁在背后扯了一把,停了一秒钟,她才艰难的提起两条腿,一步步迈出酒吧。

    张满眼尖看得清楚,眼看着女人转身时洒下的几滴晶莹,他用手指蘸了点儿抿了抿,是泪水!

    什么样的酒能让聂小青那种铁石心肠的女人流泪?

    那杯酒就好像用沙子搓成绳,用空气铸成剑,用烈火点燃冰!

    就算铁石心肠的人喝了它都能融化。

    丁香见叶承欢怔怔的望着门口,抿嘴一笑道:“很奇怪是吧,刚开始我也很奇怪。这段时间她每天都会来酒吧,每次来时一句话也不说,而且只喝一杯酒,喝完就走。”

    “她到底想干什么?”叶承欢茫然道。

    “女人的心思本来就猜不透的。不过,我看出她喝了你的酒哭了,能让聂小青那样的女人流泪,你简直就是个异类。”

    叶承欢扁了扁嘴,没说什么。

    “叶先生,你调的这杯酒叫什么名字?”张满迫不及待的问道。

    叶承欢回过神邪魅的一笑:“想知道么?”

    “当然想,太想了。”

    叶承欢指了指酒架上的一瓶杰克丹尼,“把那瓶酒喝光我就告诉你。”

    张满虽是调酒师,可酒量并不大,他最拿手的是鼻子和味蕾,而不是牛饮。

    丁香扯了扯男人的胳膊,半嗔半怨道:“老公,你又要欺负人了,他可是我的首席调酒师,要是真喝出个三长两短,你接替他么?”

    “丁小姐,没关系,为了跟叶先生学习,就算喝死我也认了。”张满很利落的打开那瓶酒,以往的绅士风度没了,嘴对嘴的吹了起来。

    “你看你……”丁香埋怨道。

    叶承欢点上一支烟:“想要学东西总要付出代价的。”

    周围的人都傻了眼,平时就算花钱请这位首席调酒师喝一杯都不成,不知道他今天抽什么风,不喝是不喝,喝起来居然对瓶吹!

    一瓶酒喝个一滴不剩,张满打了个酒嗝,还特意把酒瓶倒过来给叶承欢看。

    “叶先生,现在能告诉我这杯酒的秘诀了吧?”张满大着舌头喷着酒气道。

    叶承欢点了点头,“这杯酒是我在别人的基础上临时发挥的,名字就叫意乱情迷!”

第344章 革命火种() 
“好名字,恰如其分!”张满喝彩道。

    “1949年,美国举行全国鸡尾酒大赛。一位洛杉矶的酒吧调酒师jeandurasa参赛。这款鸡尾酒正是他的冠军之作,名叫玛格丽特。之所以命名为玛格丽特,是想纪念他的已故恋人玛格丽特。1926年,jeandurasa去墨西哥,与margarita相恋,墨西哥成了他们的浪漫之地。然而,有一次当两人去野外打猎时,玛格丽特中了流弹,最后倒在恋人jeandurasa的怀中,永远离开了。于是,jeandurasa就用墨西哥的国酒龙舌兰为鸡尾酒的基酒,用柠檬汁的酸味代表心中的酸楚,用盐霜意喻怀念的泪水。一般调酒师喜欢用金酒、伏特加,很少有人喜欢用龙舌兰,因为那种酒比较烈,口味也很怪。可是如今,玛格丽特在世界酒吧流行的同时,也成为龙舌兰的代表鸡尾酒。这杯酒叫意乱情迷,我没有用盐霜,但用了柠檬,因为一杯好的鸡尾酒应该是浑然一体的,而不是靠配料取胜,一个好的调酒师应该会给鸡尾酒注入生命。调酒就像调情一样,要耐得住性子,要付得出感情,要玩得出技巧。听明白了么?”

    张满茫然的摇摇头。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多找几个妞泡泡就明白了。”

    说着,便被丁香小鸟依人的偎着走向酒吧深处……

    叶承欢推开没有上锁的房门,把大衣扔在了客厅的沙发上,走进卧室里。

    丁香已经把长裙脱了,只剩下一件贴身衣服,上身美妙的曲线毕露,她坐在梳妆台前那张没有靠背的椅子上,对着一面硕大的梳妆镜梳理着乌黑的秀发。

    叶承欢走到女人的身后,把她向前挤了一点,也跨坐在那把椅子上,从后面抱住她的腰身,脸颊埋进她雪白的脖颈间,陶醉的闻着,看着镜子里的美颜:“宝贝儿,你好美。”

    “老公……”丁香放下梳子,右手伸到后面抓着男人的头发,闭着眼睛,将脸蛋在他的头上磨擦,“我好想你。”

    “不管将来你遇到什么,我会用生命保护你的。”

    “我知道,老公。”

    叶承欢盯着镜子里的丁香。

    丁香睁开了朦胧的美眸,镜子里不光有自己,还有男人那双充满了贪婪的眼睛,虽然是镜子里的倒影,但还是能把人烧化,“老公……老公……”

    “你看多美啊。”叶承欢笑道,手不安分着。

    “坏老公,不许欺负我。”丁香稍稍把上身向后扭,右胳膊从后面搂住了男人的脖子。

    “喜欢吗?”

    “嗯,喜欢。”女人略带娇羞的道。

    他抬起头,看着面前举世无双的美色,咽了咽火烧般的喉咙,温柔的吻上了女人的唇……

    女人的美丽的脸庞上出现了满足的微笑,这一笑,连窗台上的昙花都失去了颜色。

    “老公。”丁香嘟着幸福的小嘴,手指在他脸上抚摸着。

    “喜欢吗?”

    “喜欢。”

    “怪不你说调酒就像调情,怪不得你的酒调的那么好。”丁香把一支烟塞进他嘴里,用打火机给他点上,自己也点了一支。

    “你觉得我的酒调的好,还是情调的好呢?”

    “都好。”

    “现在的局势怎么样了?”

    听了这话,丁香蹙起了秀眉,露出几分忧虑的样子。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么?”

    “沈家垮了,青红帮也倒了,江湖要重新洗牌,虽然目前烟雨堂势力最强,但这把牌并不好洗。”

    “为什么?”

    “因为我手里没有龙头杖。”

    叶承欢不明白:“龙头杖是什么东西?”

    “黑道的权力象征,有了它才是名正言顺的大佬。”

    “听着怎么像拍电影似的。”

    丁香一笑:“事实上电影里的很多东西都是真的,几百年过去了,龙头杖的来历已经没人知道了,可它的作用从来就没消失过,龙头杖就是办事人的信物,没有它谁也别想统治龙都黑道。”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们混黑的还信这套?”叶承欢表示不解。

    “混黑的都信关二哥,不也是流传到现在了么。”

    “龙头杖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我已经派人秘密去找了,但一直没有下落,我猜一定是事先被沈天成藏起来了。各个帮派或许还不知道龙头杖不在我手里,如果他们让我出示信物,我就没法做公司坐馆。”

    “那有什么,反正你现在势力最大,谁不服就杀谁!”

    “要是真有那么简单就好了,杀一个可以,杀两个也可以,可要是成百上千的人都不服,总不可能把他们都杀了。黑道的规矩流传了几百年,要是被我破了,我就成了众矢之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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