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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扫帚不长眼,扫出的风好比晚上的穿堂风,我无意中吸了几口灰,也败坏了不少心情,但也只是面不改色地跟说,如果你不怕得病的话,就去摘吧。
小桃虽然纳闷自己伺候的小姐一下子变了个性子,但小姐虽然不是原那个小姐,她却还是原来那个丫鬟。
这就是本和质的差别。
小桃见我表情高深莫测,语气莫测高深,红润的桃子脸顿时吓得成了个白桃子。
她说为啥会得病。
我冲小桃招招手,像招一只听话的花斑猫。
她又害怕又好奇地凑过来。
那神情,真是和我房间顶梁上常常逗留的那只胖三花没什么区别。
我说,因为。。。。。。。。。。。。
小桃越来越紧张了。
我说,因为枇杷加甜桃,吃多了胃虚。
小桃‘嘿’的一声,提着扫把转身就走了。
小桃不理我了。
哼,看见没,脾气比我还大呢。
我把琥珀坠子仔细地塞回了胸口,双手枕着脑袋思考。
这年头啊,下人和主子,哪个都不好当。
主子不像主子,下人不像下人。
这都什么世道。
不过我刚才没告诉过小桃的是,院里那颗枇杷树结的果子虽然甜,但没事还是别去摘比较好。
毕竟在很早很早之前,那颗枇杷树上吊死过人。
吊死的日期我不太清楚,不过看那双绣花鞋的式样,应该是同治年间宝盛祥出的款式。
也没什么,就是半夜老在那里晃荡,不弄出声也没人发现的了,更何况人一多它就不晃荡了。
我知道,它也是需要私人空间的。
就连我没事儿做,想去和它聊天的时候,它都只顾着把鞋子对转一个角。
不管我跟它怎么聊,怎么唠,它就是铁了心地就是不理我,穿着个绣花鞋,还是一个劲地继续晃,晃得欢实,晃得像它生前那样活泼。
由此可见,它是一个清高的鬼。
而且,枇杷和桃子放在一起吃,的确会虚火旺盛,对胃不好。
可惜小桃不信。
这几天,连小桃也不搭理我了。
没人说话,也没人上赶着给我逗着玩了。
糟糕,我又有些生气了。
小桃可恶,伍韶川也不遑多让。
不对,应该说,伍韶川这人最可恶了。
但是想想,可恶归可恶,那我也不能刚得了饭票就撕票。
于情于理,都不太合适。
所以我闲归闲,但也没找他不痛快。
军阀头子死在了我手上,死相很耐人寻味,来收殓的鞋匠看了眼尸体就吓得倒地抽搐,说从来没见过死人还能死的像根风干的腊条,并且是风干了起码个把月才有的效果。
不过人嘛,都这样,只要一碰上邪门的事情,也就代表除非吃饱了撑的,否则没人敢查。
就像育婴堂每月都固定会失踪十来个弃婴,据说不是死了就是不见了,也没见人咸吃萝卜淡操心,上门去讨个说法。
我猜大概是军阀头子生前也没多少真功夫花在打仗开炮上,最后身边的人人心也散了,底下的兵也没什么硬骨头,所以原先普普通通的伍副官坐上新的参谋长位子时,竟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就这么接受了。
更好玩的是,我从原先的七太太摇身一变,又成了伍家大宅新进门的三太太。
原先做七太太时白捞的宅子给伍韶川卖了,他说那宅子没他家的舒坦,还不如卖了给我买更好的。
我知道他不敢动我发现的前参谋的私房钱,是我的还是我的,于是便很大方地跟他说不用,你只要把我养好了就行。
伍韶川刚刚接手,今天又是在外头忙了一天,终于忙里偷闲地回来了,还抽空替我收拾了房间,又替我铺好了被子,若不是天色太晚,只怕他还准备亲自去烧两桶热水给我送来,让我泡个痛快。
好像自从我进了他的宅子,除了小桃之外,就基本上用不了什么丫头婢女了,什么事都是他亲手包办,恨不得连觉也替我睡了。
就比如,伍韶川现在在替我缝睡衣扣子。
很漂亮很贴身的绸衣,硬是给他缝的稀稀拉拉,抽丝都抽的不成样子。
实在是缝的太丑了。
我实在是忍不住,从他开始拿针线的那一刻就一直在骂他,骂到口干舌燥后还让伍韶川给我倒了杯茶,然后再接着骂。
但无奈几百年来我学会的带恶意的字眼不多,且披着梅小姐的皮,总是自觉文雅,更时刻劝说自己要对得起书香门第的那一套歪道理,还要格外约束自己娇贵的口齿。
于是乎骂来骂去,也不过就是把人从活骂到死,再从死骂到活,没一点新意。
“你的手干什么吃的,缝不来还瞎缝。”
我一句接着一句,毫不停顿:“你说你除了让我骂你还能做什么,死人都比你有用,起码杀了还不占地方。”
我骂他粗手粗脚的一个人,还硬要替我缝扣子,不光难看,还碍眼。
伍韶川的脸很温和,也很严肃,跟刚进门的小媳妇似的,像是为了要完成恶婆婆的指令而奋斗一样,一声不吭,连手上的动作都一丝不苟。
缝扣子缝地跟上战场一样,也是没谁了。
可我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脾气来的快,跑的也快,简直比风还快。
基本上一骂完我就解气了。
见伍韶川还是没什么反应,我于是又换了个姿势,继续看着他缝,实际完全忘了其实是我住在他的宅子里。
是我占他的地方。
伍韶川被我好好地骂了一顿,也没生气。最后他使劲扯了扯线头,才看向我道:“别看不好看,你穿着睡,但凡睡个个七八百回也掉不下来,我小时候看我妈纳鞋底,她就是这么说的。”
你妈不是早死了,我怎么知道她说没说过。
我白他一眼,注意力从扣子转到了他的脸,又从他的脸转到了他的手。
捏得了针线,又拿得了枪。
粗人一个,手却好看。
看手背是粗粗荔荔,没一块儿好看的地方,整只手的皮肤糙的简直苦大仇深。
可他的骨相确实是实打实地好。
我都看得奇怪了。
看外头一层皮面,这就是个普通贫民的手,可他的掌心不经意间翻出来时,却是个贪狼的手相,是那种只有浸染在血与腥红中,才能大富大贵的纹理。
我撇开眼睛,决心过一阵子再看看。
伍韶川的命,究竟是他自己的,还是偷来的。
总不能是和我一样,拿了别人的东西当自己的吧。
但听他口齿,也不像个没念过书的乡下人啊。。。。。。。。。。
我想了一小会儿,就不打算想了。
伍韶川要是真有本事,那也是我饭票。
做牛做马,当狗当人,都得听我的。
就该是这么个道理。
伍韶川替我关了灯,又静悄悄地点了蜡烛。
他说,灯太刺眼,还是蜡烛实惠,吹一口气就没了,不像关个灯还要起身。
我一贯的还是没理他,只是细细地想他的名字。
总觉得我好像在哪本书上读到过的样子。
也对,有个能取得出韶川这个名字的妈,那么伍韶川也不算是个粗人。
哦,我是在春秋繁露里头读到过一句。
韶卿在雅堂,川玉不复生。
可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
我琢磨着他的字,虽然依旧不知道这两句的深切涵义,但总感觉韶川这两个字要比梅小姐的小字念出来还好听。
人不咋地,名字倒是个好名字呢。
只是伍韶川的手长得是真不错,我在没事干,又找不着事情做时,一边不想看他的脸,也不想听他像个老婆子似地送来问候和关怀,就会把注意力放到他的手上。
真是越看越发现,他的十个手指头又长又细,老茧起的恰到好处,比从前我见过的那些富贵公子的手都要来的匀称。
起码比他的脸好看。
我看着他继续忙东忙西,心中若有所思。
原来饭票就是这么个用场。
伍韶川见我盯着他木愣愣发呆,以为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又理了理身上的军服,唯恐让我看得不舒服。
“住的可还习惯?回头我让人再给你添置些东西,想要什么,列张单子,我去帮你办。”
他说这话时眼里透出的东西,我不懂。
但其实我也不想懂。
他的职责就是供着我,我的职责就是负责享受。
其他的,关我屁事。
我想了一会儿,说:“有没有皮影戏?我想看皮影。”
伍韶川回头看了眼,窗外月色朦胧,连星星也没有。
“太晚了,你好好睡一觉,明儿一早,我带你去看皮影。”
我嘴一撇,立马就不高兴了:“要等明天?”
他见我不高兴,声音放得更低了些,沉沉地,哄小孩似地:“你看你这两日气色不好,休息够了,多少皮影我都陪你看。”
天。
这声音太温柔了。
温柔地让我语塞。
我收回他不称职这句话。
伍韶川这饭票一职做得是越来越好了。
我感叹道。
这人啊,尤其是男人。
是不是只要对着个漂亮女人,这话怎么说都能说得人舒坦,草稿不打,张嘴就来,让人高兴是一句话,让人安心也是一句话。
都这么多天了,嘴皮子上的便宜,我这老妖怪怎么就占不过他呢?
“行吧,那你可以滚了。”我想不出该回他什么,便转身对着梳妆台的圆镜,兴起地一会梳头一会描眉打鬓。
伍韶川盯着我的背看了一会儿,出去了。
我顶着张美人脸,灯也不点,光化妆就化了一晚上。
这梅小姐真是好看得紧,怎么画怎么漂亮,不枉我费了那么多心思。
绝对是我这几十年来最喜欢的一张人皮。
第5章 皮影()
天蒙蒙亮,我化了个大红妆,小巧的嘴唇抹了茉莉花香的胭脂,红的滴血。
伍韶川在杭县的宅子很大,也很漂亮,就是大的有些过分,三进院要过三道门,找个人都要找半天。
但我除了记性好之外,耐性更是第一流,想着一扇扇门推过去,总归有一扇门通的是伍韶川的房间。
结果推了半宿,才发现他把房间搬到了我隔壁。
真贴心,贴心的连后院还有别的女人也不管了。
我直接推开伍韶川的房间,飞似地蹭到他床边,就这么干等着。
一边等还一边想,天都快亮了,他怎么还在睡。
伍韶川睡着的时候,脸反倒是绷着的,没有对着我时成天一副受气包小媳妇的样儿,眉目不如画,如山倒是有几分,从侧面看整张脸起伏高低一览无余,又周整又英挺。
英挺的连眉毛蹙在一起,都不是个难看的样子。
好面相,真是个好面相。
哪怕这面相原本也不是他的。
我拧他的眉毛,想把他的脸拧的柔和些,却发现他蹙的更厉害。
怎么我一来,他倒做噩梦了?
我拧的气急,气得重重的打了他一下。
有本事就别醒,醒了我让他恨自己为什么醒的这么早。
我等啊等,等了饭票先生快两个时辰,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