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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听路边一个流浪汉说过,在这个世道,没钱没权,没个傍身的家伙,死了也是种解脱。
伍韶川说,这个女人死前和他只见过三面,话一句也没说过,他就充了军。
这或许是这个女人生前唯一的遗憾吧。
如今这个隐藏在后院的二太太终于上门了,看这捶门的架势,恐怕也不是个善茬。
不过不要紧,我这个三太太可是她丈夫的祖宗,比伍韶川都大呢。
瞧伍韶川这一个一个娶回来的,一个个都出了事儿,还都不是什么好事。
我想想就觉得好笑,笑的我在枕头里都闷出了声。
做凡人的姨太太,可真有意思,比做一个妖怪有意思多了。
看在伍韶川已经给我当了三个月饭票的面子上,我忍着强烈的睡意和脖子上的灼痛,几乎是闭着眼给这位二太太开了门。
二太太自称蓉秀,明显是民国太太的装扮,只是上半身新潮,下半身还是免不了按旧俗裹了小脚。
她走路一步三扭,长得也还标致,进屋就一屁股坐下,嘴巴一开一合,一口一个三妹妹,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这个女人的话从我的左耳进去,足足打了三个弯才出来,叨叨叨叨个没完,堪称魔音穿耳,绕梁十日,跟老姑子念经似的。
我生怕坐着一个瞌睡打过去,睡相不礼貌,就亲自给她倒了杯茶,让她润润嗓子接着说。
这待遇,连伍韶川都没有。
结果她一见我这么客气,她也跟我客气,喝茶足足喝了半壶才走人。
走的时候在房里兜了一圈,还趁我打哈欠时摸走了我一把梳子。
我的生物钟一向是固定的,没睡醒就被捶起来,实在是困的不行,于是也懒得再和她说话,翻个身就当没看见。
晚上伍韶川照例来我房间,陪我吃锅子,陪我聊天。
房里挂了新作的熏球,熏的满屋子飘飘荡荡的百花香,格外的好闻。
我记得三年前梅小姐就不怎么用香薰球了,因为梅老爷嫌贵,制作起来又格外靡费精细,加之外头又连年战火不断,县里的物价不知道涨了有多少,家里要省着用钱,就算能买也不给买了。
好东西难得,倒难为伍韶川样样都给我最好的。
我吃了两片雕花莲藕就不吃了,伸手摸了摸已经褪去圆润的小下巴,觉得还是应该提醒他一下。
伍韶川的筷子就没停过,见我不肯吃,便捡了新鲜的时蔬夹进我碗里,说不会长肉。
我看也不看碗里一眼,只顾拿脚踹他,说:“你那个姨太太不大对劲。”
他被我踢了一下,也不生气,只是顺势将我的脚放到膝盖上,替我穿上羊绒的袜子,才试探着问我道:“是不是太多话,吵着你了?”
我的确是嫌她吵,却不是因为这个。
一想到蓉秀那个腔调,我就恶心,恶心地像喝了三斤泡过死人的沉塘水一样。
于是我皱着眉又踹了他一脚,脚趾头正好踢到他的衣领边,又被他给握住。
挺括的衣领边上有铜口子,触脚冰凉凉的。
我想起了清早蓉秀那张惨淡和浓妆混杂的脸,不由得接着一阵恶寒,等恶寒过去后才继续说道:“她身上一股子尸臭味,脏死了。”
伍韶川这才抬眼看我,眼中有好奇,有担心,就是没有害怕。
连第一次见我时的那种害怕也没有。
他的眼底黑漆漆地,只有我的样子。
跟他这么一对视,我竟然觉得,我有些得意了。
也是。
有我在,他怕什么。
我见他是真的没太放在心上,便好心提示他道:“你去她房里找找,有养花就找那盆开的最艳的,拿出来烧了,看好别让她再进我的房间。”
说完我就嫌闷地慌,又把刚穿好的袜子给踢了,道:“妖怪才吃人,她一个活人瞎鼓捣什么劲。”
伍韶川不厌其烦地捡袜子,穿袜子,一套动作像是练过三百遍一样。
他好像是在脑中想了一会儿措辞,想完后才有些好笑地说:“蓉秀进门五六年的光景,我连她的脸都得想半天才能想起来,她还是我二十二岁那年死了大老婆后我妈我给讨回来的,你看我这杭县的这个宅子也不过是最近才住的久些,算起来,也有好几年没见过她了,你现在问我,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捣腾。”
我听罢,又想到那把梳了才三天的梳子,心里更生气:“她不是什么好人!连婴孩都吃!”
他被我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很久没发这么大的脾气了,一发脾气就控制不住地又开始刻薄别人,尤其是这人还是伍韶川的二太太。
我这个三太太还没吃人呢,她居然就敢抢我的先了。
想及此处,我哼笑了一声,对着伍韶川嘲讽道:“这么重的阴气,你居然都没被她克死。”
伍韶川捡起袜子,继续好声好气道:“谁叫我命大,心思都在你这。”
第10章 烧梁()
我告诉他,二太太蓉秀吃的都是些不足五月大的婴儿,五脏六腑都长齐了的那种,基本上可以当人看了。
吃人比吃肉补,尤其是她还不知从哪习得了炼婴尸这种邪门的秘术,不光可以延长寿命,反正人肉吃得多了,说不定永驻青春也不是什么事儿。
育婴堂也不是每个月都有弃婴送来,照她那个吃法根本就不够吃的,长此以往,她便与人私通,私通的人数和职业不限,也没什么门槛,这样待孕期到了五月后,自给自足,倒也省事了。
很恶心,也很实际。
看那日她脸上的黑气,估计吃了也有三四年。
三四年,那会儿我还在梅府的树上蹲着呢
伍韶川问我,这还算不算人,我想了想,回答他道:“半个吧,她的心太黑,比鬼都黑。”
他‘哦’了一声,继续替我铺床,只是被子不像从前叠的那样,整整齐齐的四个角。
我见状,又有些看不起他了。
嘁,总归是个凡人,哪怕装的再怎么像,心里总是有些发慌的。
不过自打养了我这么个活祖宗,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可见已经强了不少,起码听到自己的二太太也成了个半人不鬼的妖怪时,也只是被子没铺好,外加皱眉皱的时间长一点而已。
皱完眉,就该烦心怎么处置这个二太太了。
谁知他在我这儿想了半天,又回自己房间想了三天,还是没想出个办法。
最后他改成在庭院里来回踱步,披风宽宽大大来回摆动,动的我的眼睛也跟着动。
他动不要紧,只是他不冷,我看着也冷。
冬天,除了冷,就是冷。
他要吹风,随便他吧。
我吹不了,我太精贵。
人间有四季,四季各有山珍海味,应季果实,只是唯独少了冬天,毕竟冬天除了西北风和冻疮,什么好玩意儿都没有。
真的,我发现自从披了一张娇贵的皮后,我一介老妖怪也变娇贵了。
谁让杭县的冬天这样刺骨,随便吹来一阵风就能把我吹的毫无人性,更毫无做妖的自觉,整天除了和猪一样吃了睡,就是睡了吃。
唯一能让我操点心的,大概就是我那个金主,伍饭票伍先生。
我裹着被子看前些天让小桃给我买的话本,一边吃着柿子糕一边等着伍韶川开口来求我。
蓉秀算是我在杭县遇到的第一个比较厉害的主,我压根不信伍韶川能收服的了她。
虽然她对外说的挺悲情,说她这样做都是为了挽回伍韶川的心。
不过事实证明,我确实低估了伍韶川的凉薄,还有他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和执着。
我甚至大大低估了他的本事。
话本子上的故事很无趣,基本上是照搬着聊斋给抄了一遍。
狐狸精和书生,老妖怪和道士,荤素搭配,干活不累。
很传统,也很明了。
就在我把故事全部看完的时候,伍韶川已经叫人暗搓搓地往后院泼油了。
他想不出办法,就干脆一把火把后院给烧了。
简单、粗暴,很有我当年的风范。
原本他不来烦我,我也犯不着上赶着去管他后院的破事儿。
只是那火真是烧的太大,烧的让我连觉都睡不好。
这就是伍韶川的不对了。
我是半夜硬生生被熏醒的。
虽然宅子大经烧,但真烧起来,就不是人为能控制的了。
那火一路蹿,往上往下的蹿,哪人多往哪蹿,不出半个小时就把屋檐房梁蹿遍了,跟邪火似的就知道瞎乱蹿。
偏偏再怎么蹿再怎么烧,蓉秀也铁定是烧不死的。
我闭着眼睛也知道伍韶川现在大概急的跟个傻子一样,说不定已经叫人拿水去泼了。
泼吧泼吧,最好把他脑子也泼一泼,把智商给洗一洗。
那火熏出的烟飘到了前院,看似没有目的地飘,实际却是一直在找我的房间,飘也不是什么正形地飘,那烟不是黑色的烟,也不是白色的雾,而是种诡异的暗红。
仔细看,团团红雾里,还隐隐是个婴儿的形状。
我躺在床上,心里又忍不住开始骂伍韶川。
反正这一夜,我这觉是注定睡不好了。
直到第二天上午,那火才小了下来,只是狼藉遍地,烧过的地方全黑了,屋顶的墙,四周的梁都颤悠悠地像悬在半空,只差一根毛的重量,就能把房子给直接压塌下来。
小桃一晚上没合眼,光忙着给后院搬水,忙的忘了她的本职工作。
她应该一早就来替我梳头的。
等到小桃端着热水和毛巾进来伺候我的时候,一直在安居后院的二太太蓉秀也顺利被众人从火中‘救’了出来,踩着个小脚,扭一扭停一停,还有空冲几个男仆飞眼风,除了衣服破了一个角,其他的地方毫发无损。
当然,平日里服侍她的丫鬟们基本上全都死光了,一个不剩。
那场景,连素来神经大条的下人们都害怕了。
伍韶川大概是觉得丢人,后面连着几天都没来我跟前刷存在感,每日派人送一盒糕点过来后,他就继续在庭院里踱步想办法,边想边皱,皱的眉头都能夹死一串苍蝇。
都到这时候了,他还是不好意思麻烦我。
那副小心翼翼,还带着讨好的样子,实在是招人嫌。
我真的是快嫌死他了。
第11章 枇杷()
蓉秀目前还算是个人,但是她干的都不是什么人事,所以只要她在后院待一天,伍韶川就一天不踏实。
他不踏实了没关系,可我的待遇也跟着降档次了。
这算什么道理。
我砸了好多东西,难得在小桃面前也发了一通脾气。
最后我把这都归咎于蓉秀那天的唐突登门。
恭喜这位二太太,成功地惹我不高兴了。
很不高兴。
我连吃了十天的糕点,想和伍韶川说太腻,却又见不着他人。
伍韶川他嫌丢人,还不想听我骂他丢人。
看看吧,真是个小鸡肚肠的男人。
晚上我躺在床上咂嘴,怎么想怎么觉得亏。
亏来亏去,总不能让自己更亏吧。
最后我一个轱辘翻起身,小脸依旧气鼓鼓的。
算了,就当替伍韶川做件善事了。
谁让我是他祖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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