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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嫡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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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干脆双臂搁在棱处,继续看着。齐府的马车并不算好,行在水磨石的地面上,微微晃晃,若是她还是老人家,可真是受不住,她现在年纪小,精神头仍是十足。

    齐府位于京都的西南角,京都四个方位之中,皇城位于北端,其他四个方位,离皇城越近,就越贵,齐府位于西南一隅,不好也不坏。不过这个方位最妙就是离西市不大远,西市是京都之中最为热闹的所在。

    东西两市,东市为贵,西市则为平,据说还有远道而来的杂戏班子在西市里表演,可惜她去西市的时候,从未见过。

    简宝华眯了眯眼,她的爹爹在沿海,给海上行商的混乱局面整顿一新,拟定了章程,当地繁华不说,日后更是有少见的海外玩意到京都里买卖。那时候的东西两市,比如今还要热闹一倍有余。

    在简宝华看来,现在的西市的人并不多,但何氏显然并不这样认为,抓着简宝华的手,“这里人多,莫要淘气。”

    简宝华点头应下。

    何氏仍不放心,又和丫鬟们交代了一番,拉着简宝华的手,往里走。

    简宝华原本是有些兴致的,没过多久就懒得张望。毕竟她身量矮小,西市里的人又多,从她的角度,只看得到人的下半身,各式的衣裙间或一两件衣帛飘飘,有什么好看的。

    何氏很快就选了布料,见着一路简宝华都乖巧,特地买了一包山楂球塞到简宝华的手中。

    简宝华看着山楂球,山楂裹着糖霜,白色的霜衣可见红彤彤的山楂,煞是好看,可简宝华已不爱这酸味。想到早晨吃红烧肉的经验,心想许吃了之后便会喜欢,于是就咬了一口。小脸皱成了一团,咕噜噜的,手中的山楂就掉在了地上,当真酸的紧。想到后市的冰糖葫芦,她发愁地看着山楂球。冰糖葫芦串成一串,澄澈的糖浆厚厚一层裹着山楂,薄薄的糖霜实在是掩不住山楂的酸。

    何氏有些诧异,“你往常不是最爱吃山楂球吗?”

    “好酸。”

    “那就不吃了吧。”何氏本就不爱吃酸的,“既然山楂球你不喜欢,还想吃什么?”

    简宝华原本是想说不吃的,忽的想到两个表兄最爱的是西市的一家酱猪手,许多年后卖那酱猪手的摊主不卖了,就再也不曾吃过那味道。

    “酱猪手。”

    何氏一听就知道简宝华念着她的两个兄长,那两个小子是无肉不欢,简宝华虽然吃肉,但是不吃酱猪手的,这显然酱猪手是他们两人喜欢的,心中一暖,手摸着简宝华的头发。孩童的发丝相较于成人的更为柔软,手心里是绒绒的痒意,“不用管那两个臭小子,家里已经给他们备下了。”

    “不是的。”简宝华歪了歪头,说道:“我记得飘香阁不远处,有一家酱猪手,味道很好,府里头的没有那家的好吃。”

    因为一路没有耽搁,飘香阁也不远,何氏便说道:“那就去吧。”

    简宝华没有吃过,原本还担心自己找不到地方,谁知道恰巧有一家卖卤菜的今个儿开张,那卖肉的妇人扬声喊着,“祖传秘方酱猪手,好吃的很哩。”

    简宝华的身子一僵,莫不是今个儿这家酱猪手的铺子才开业,那她从哪儿听得酱猪手做得很好?

    整个大梁,最好的书院是在京都的,但其他各地也都分立了官学与私学,最终得了头名的,自然也有外地的学子,那得了头筹的,只消有一两个住在浩然寺,便会对浩然寺报之以善意,更何况进京赶考的学子众多,不说是头筹,也总有在红榜上得了名的。如此以来,浩然寺在学子当中,也有了鼎盛的名声。

    简宝华从大雄宝殿的侧方信步往后行着,原处可见着隐约可见的厢房众多。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因为浩然寺广纳学子,这淫僧案的犯事人也曾是个学子了。

    除了香客之外,简宝华便也见到了些许步履或是匆匆或是从容的青衫学子,简宝华不远处恰巧有一位男子打扮的女香客,明眸皓齿,生得貌美。她虽然扮作的是男子打扮,只是容颜带着雌雄莫辩的艳丽,一席男装让她与时下女子多了英气勃勃的美,惹得一位青衫学子频频看来。浩然寺里的小沙弥兀自拿着扫帚扫地,只把那貌美的女香客当做寻常香客。

    淫僧案的由头就是如此,浩然寺对院内的和尚约束众多,往来的学子只是宾客,诸多的学子来去匆匆,若是在这佛门圣地生了是非。

    简宝华心中还在感慨,就见着她往后排的厢房去了。

第130章 喂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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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宝华点点头。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简琦说道,牵着小姑娘的手,她说话带着江南女子的婉约,带着吴语的媚好。

    与简琦的声音相比;她的容貌就算不得起眼了;她有些消瘦,容色略显得寡淡。没见过简琦的,总以为宋文清的妻子定然是才貌双全;若是见了简琦,恐怕会大所失望。

    这般容貌寡淡的女子;如何能配得上宋文清?简宝华是知道答案的。

    姑母与宋文清在一场诗会上相识;初次相识;彼此只留下淡淡的痕迹;一次上香的意外事故,让两人有了交集。宋文清并不是在意颜色之人,简琦吸引他的;是她的才情;是她身上的韧性,两人相知相恋;加上宋家并不大看重所谓的高门大宅,简琦的兄长也就是简宝华的父亲简延恩在京都里也是初露锋芒;只等着春闱大放异彩。宋文清的父亲见过简延恩;对他的品性赞叹;宋母心中有一小点儿的不愿;但最终宋家定了简琦。简延恩高中之后,宋文清也娶了简琦。

    这一婚事,为京都之人赞叹。

    “姑母亲自来接我,真是受不住。”简宝华说道,“外祖父说昨个儿见到你了,说想要知道我的身子状况,那我也应当去拜访,而不是让姑母亲自过来接我。”

    简琦听到了简宝华的话,便笑了,“宝丫头也长大了,不过与你姑母,哪里有这么多的讲究?”

    简琦拉着简宝华上了马车,两人便往东市行去。“听说琉璃巷里又有新的好玩意,我们去瞧瞧,若是你瞧着累了,就到茶楼里坐着等我。”

    东市的东南方向又一株巨大的榆树,绕过枝叶繁茂的榆树,就是一条极其热闹的巷子,叫做琉璃巷。最早的时候,这里的商户都是买卖琉璃饰品,等到后来多了玉石与珠宝,再然后又有了笔墨纸砚古玩之物。

    读过书有些文化,又不至于囊中羞涩之人,才常去这里。简琦便十分喜欢这条巷子,简宝华小时候是不爱这里的,刚开始的时候有些新鲜,孩童时候少了些耐性,总是沉不住,等到大了,后来又入了宫,更是不曾踏足这里。

    “许久没有见到柒夏那丫头了。”

    “她耐不住性子。”柒夏耐不住性子,一听要去拜会宋府,就推脱了。

    简琦觉得好笑,简宝华也是坐不住的,不过到底要比柒夏强一点。笑着摇摇头,也随着简宝华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今个儿在黄历上是宜娶嫁的好日子,敲锣打鼓,有穿着红衣的新郎骑着高头大马,神气活现要娶妻。

    简宝华的目光有些失神,上辈子最大的憾事莫过于未曾光风霁月嫁人,简家虽然家底不丰,她到底是嫡女,父亲将她视若掌上明珠,她却只是一顶青衣小轿抬入了九皇子的府邸,做了九皇子的妾。

    就算是最后登上了高位又如何?她还记得父亲后来见到她,他心疼与懊恼的眼。一生之中,她只见过父亲落过一次泪,便是见到她以九皇子的侧妃回去时候的那一次。

    原本被秋风吹着,见着热闹的街景,简宝华的心中是快活的,想到了父亲的眼,便低沉了起来。

    “怎么了?”简琦的性子最是敏感,温柔地同简宝华说话。

    “我想爹爹了。”简宝华说道,她原本就很是思念简延恩,说出这句话之后,郁结于心的思念之情喷薄而出,让她克制不住,红了眼圈。从理智上,她当然知道,不需要一个月的世间,她就会见到父亲,从情感上,从前世到今生,她与父亲已经隔了一世。

    这些日子,她一直克制自己不去想父亲,却偶然从路上见着的迎亲的队伍,想到了父亲来。

    简琦见着简宝华的模样,只等她安安静静地冷静下来,小姑娘红了眼圈,却抿着唇不肯让眼泪落下,那模样懂事的让人心疼。前些日子生了一场病,病中身子不舒服,父亲不在身边,心里头恐怕更是难受,身心的两重疼,简琦自然怜惜简宝华。

    兄长虽说过些日子就要回京,简琦想到他兄长这次会带那个叫做刘珍珠的小姑娘来,便有些头疼,原本是想今日里告诉简宝华刘珍珠的事情,如此只好缓缓了。

    简延恩在前些日子救了一人,便是肖氏。肖氏是许过刘姓的人家,她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但父亲却性情古板,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让肖氏识字,将她养的性子怯懦。家道中落后,肖氏匆忙嫁了人,她的丈夫还算是怜惜她,但娘老子实在是个不好想予的人家。一条街的人大半都见过肖氏的夫家打骂肖氏,若是旁人劝说几句,刘母就骂肖氏与那人勾搭,怀疑她的妇道。如此以来,谁敢相帮?简延恩忙着政事,也曾见过一两次肖氏,她身上大半是带着伤的,见着男子便低垂着头,如临大敌一般,怀中抱着木盆匆匆走过。

    肖氏的身子不大好,只有一女,唤作刘珍珠,前些日子丈夫去了后,肖氏的婆婆就要卖了肖氏。肖氏知道这个消息,如同五雷轰顶,哭得跟泪人似的表示要守节。

    肖氏的婆婆是个性子武断的,不喜欢肖氏,刘珍珠也是个小丫头,可以舍了。便要把刘珍珠交给人牙子,另外也让人牙子做线,寻个人把肖氏卖了,做个富贵人家的妾室,或是娶不上媳妇的老实汉子都可。只要钱给的足,就把肖氏这般“嫁”出去。

    肖氏无家可归,决绝之下,竟是要自尽,刘珍珠央着娘亲,要一块儿死。两人抱着投了湖。

    简延恩正与人在湖中小舟商议海运之事,因为朝廷是禁海运,船上只有简延恩与那商人,并两个仆人。肖氏与刘珍珠投湖的地方是桥的正中,阴天下雨没有旁人,恰巧船上只有简延恩会水,他便毫不犹豫跳入湖中救了母女两人。

    简琦看到这里,已经猜到了大概,兄长大约是要娶肖氏为继室了。当时一叹,继续往下看,果然应了她的猜测,兄长在心中表示,他要娶肖氏为妻。这桩事的始末也已经修书一封告知了齐府,这一次上京是述职,也要同齐家请罪。

    刘珍珠虽然不是他的血脉,他也会当做亲生的一般对待,名字已经改做了简宝珍。这次上京特地带上简宝珍,想让简宝华先见见简宝珍,信中称赞简宝珍的才学品性都是上佳,让简琦把这桩事缓缓告诉简宝华,让她不要对简宝珍有了偏见。信中最后写到,让简琦莫怪他的决定,他实在不忍见着两人在他面前自戮,若是齐氏在天有灵,也当会理解他的行为。

    简琦看着简宝华,她面上消瘦了一些,就与嫂嫂越靠近一分。简琦在遇上齐氏之前,平生最佩服只有娘亲一人,再遇上了齐氏之后,就又多了嫂嫂一人。

    面容清丽,性情温婉,骨子里却是有着傲骨的,若不然也不会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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