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悠闲嫡女-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都不带我。”柒夏的语气很是幽怨。

    简宝华觉得有些好笑,“成了,是办正事的,你这性子”

    “我这性子怎么了?”柒夏的长睫扇动,眼睛眨啊眨。

    简宝华不好说什么,她不带柒夏就是怕她生出了意外事故,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柒夏这样不明不白跟着她,领的是大丫鬟的份额,实际上是同她玩的小丫头,她这样的定性,如何能放心带她出去?

    简宝华没有回答柒夏的问题,汲着木屐从梳妆台拿起了手镜与梳子,走向了西向的那扇窗。推开窗,原本只是从夹缝里偷偷潜入的风便光明正大席卷进来,撩拨推窗人的发,简宝华的长发轻轻扬起,又轻巧地落在背上,乌压压的长发被暖色镀上了金光璀璨。

    简宝华眯起眼,一下又一下梳着长发。心中想着,还是要同舅母说一声,幸而遇上了周若苒,加上今日里的事也是个好由头,柒夏的性子太过于天真烂漫,若是不带她出去,她要生恼,带她出去也是提心吊胆,怕她惹出祸事。

    柒夏本就没有把简宝华刚刚的话放在心中,只是顺口一说,简宝华一打岔,她只看着简宝华,简宝华的动作说不出的优雅,若是身子抽条,是那豆蔻少女在窗边做出这样的动作又会是如何的动人?

    柒夏是个爱美的,便在心中瞧瞧记下简宝华的动作,手抬到这里,如何不疾不徐梳头。

    “染春呢?”

    柒夏见着简宝华提到了染春,才想到了正事,“染春回屋休息,她之前同我说,老太爷回来了。”

    “什么?”简宝华被这个消息一震,手中的梳子几乎要拿不住,匆匆地坐到了梳妆台边,“你怎的不早些同我说?”

    柒夏吐了吐舌头,“我一不小心忘了。”到简宝华的身后,手脚利落地替她梳发。

    “简单些就好。”

    简宝华便往外祖母的院落方向走去,她提着裙摆,行得生风,穿过花园,带动的风让枝叶摇摆。柒夏在后面跟着跑的气喘吁吁。

    “瞧瞧是谁来了,是宝丫头。”外祖听到了步履匆匆,原本是手背身后站在院中,就转过身子,他笑着对简宝华张开手。

    简宝华站在院门口的时候一瞬间竟是有些不敢踏入,外祖父外祖母所住的院子种着最多的是药草,外祖父通晓一些药理,故而就算是炎炎夏日,满府邸的驱蚊草让齐府少有蚊虫。院里有一株久生的香樟树,成人张开臂膀都拢不住那健壮的躯干,常青的香樟树的枝叶生的是郁郁苍苍,秋日里霞光与枝叶的倾盖让外祖父身子半是明媚半是阴影,足下拉长了的剪影,还有黑色的小圆粒是香樟树的果,被人踩破就留下黑色的痕迹。

    一切美好的宛若梦境,简宝华站在院门口,竟是不敢踏足。

    “怎么?我这次是在外耽搁的久了些,宝丫头都不认识我了?”齐琅笑着向着简宝华走来。

    原本半个身子被香樟树影拢着,此时整个人便行走于阳光下。齐琅一席青衫,腰间系着一枚玉佩,面上皱纹因为笑容都舒展开,须发都有了岁月的痕迹,半是雪白。就算是年长,他的脊背却挺得很直,行走不疾不徐,这般岁数的齐琅美须冉冉,简宝华知道早些时候的齐琅更是如芝兰如玉树,风姿卓越。

    “外祖父。”简宝华冲了过去,整个人埋在了外祖父的怀里。

    齐琅的身上是淡淡的皂角的芳香,还夹杂苦涩的药味。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拥抱,让简宝华忍不住把他抱得更紧一些。他的死是她长久的梦魇,他满身是血倒在地上,她永远记得当时的彷徨与无助,外祖父临死之前最挂念的仍然是她,忍着疼,宽慰让她不要怕不要哭。

    简宝华忍不住红了眼圈,外祖父如今还活着,这是她最大的幸。

    齐琅把简宝华正过身子的时候,就见到了她发红的眼圈,心中有些愧疚,原本在半个月前他就应该到了,只是因为生了一场路,所以耽搁了返程。“是我回来的晚了,还错过了宝丫头的生辰。我给你的生辰礼物早就备下了,若是不喜欢,想要什么,明日里一早我就陪你出去买好不好?”齐琅耐心地哄着简宝华。

    简宝华的心中一惊,“不要。”脱口而出,尖锐的声音几乎穿了人的耳膜。

    猛然的尖叫骇了齐琅一条,见着小姑娘的面容惶恐,“怎么了?”

    简宝华知道自己失态,揪住他的衣襟,摇摇头,收敛了惊恐之色,“你的身子还没有好全,我都闻到你身上的药味了,身子好了,再带我出去。”

    “我身上不碍事的。”齐琅说完,就低低咳嗽了起来。

    “你看,你还病着,身子还没有好全。我不要你带我出门。”简宝华飞快地摇头,今日里才和仝宸舟提了找吴生的事,赵淮之答应她,不用等到休沐日,这几日就会想法子替她去寻吴生,但是也需要一定的时候,吴生没有找到前,简宝华不敢让外祖父冒险。

    拉着他的手,简宝华带着外祖父往屋内走,一边说道:“染了风寒,怎么还在风口里站着,前几日下了雨,天气有些凉,在屋内待着。”

    “我们的宝丫头,也大了。”齐琅感慨道,笑眯眯任由着小姑娘拉着他的手,把他往屋里带。

    肖喻丽与父亲至始至终都是相敬如宾的,父亲从来喜欢的都不是肖喻丽那般的女子,攀附他人而生的菟丝子,蔓生缠绕着一人,就算是那人不堪也断断不可能离开,若是离开她便会死。肤如堆雪,长眉若柳,瞳眸含情,她待自己总是有几分的讨好,有几分的惧怕。肖氏的好容貌因为她的性情大打折扣。

    虽然是一个如同菟丝子一般的女子,简宝华却生不起厌恶之心,只觉得她有些可怜。肖氏觉得自己嫁过人,还带着一个与简家没有血缘的孩子,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每一个人,简母不喜欢她,她也是日复一日礼不曾少,作为一个继室,从来没有穿过正红色。

    另外则是简宝珍了,想到了妹妹,简宝华露出一个笑容,简宝珍从肖氏那里得了好容貌,聪敏而好学。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怯懦,毕竟只是孩童,她一点点的绽开属于自己的光华。

    简宝华坐在马车里的长椅上,背靠着软枕,悬着空的一双腿悠悠又晃晃,父亲自从母亲去后,只是孤身一人,祖母年轻的时候太过于操劳,亏空了身子,许多事情无法照顾到父亲,父亲不爱用婢女。家无主母,到底有时候缺了些什么。

    有了主母,父亲居住的宅子不再是空落落,像是随时要搬走似的,有了各式的花草,肖氏的手巧,经过她的手种出的花,总是能灼灼怒放。一点点的生命力注入,父亲的衣裳也总是合身而有精致的暗纹,得体而不浮夸。就连清隽的父亲,面颊也多了些肉与血色。

    最重要的是,除了自己之外,肖氏与父亲生下了一个男婴。她有了嫡亲的弟弟。

    想到了弟弟,她面上的笑容越盛,她与简宝珍是半路出家的姐妹,到底差了一些,这个亲弟弟,从始至终与她关系很好。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姐姐,他总是用信任的目光看着她。从牙牙学语的孩童到风姿卓秀的少年,他在见到她的时候,眼睛总是亮起,与她相似的眸弯起,亲昵地叫她。

    简琦回过神的时候,便见着简宝华笑得甜滋滋的。有福气的面相因为这一泓微笑,笑得吹皱了春水,吹软了人的心。

    简琦见着简宝华心情好些,也打算暂且放一放信中的事,缓缓再说吧。

    简宝华不知道,她只是情绪的变化,就让简琦改变了主意。她们的马车轻快地始动,最终到了目的地。

    秋日的晴天碧蓝如洗,万里无云,绕过那郁郁苍苍的榆树,往来人很明显不是富家子弟,便是儒生和闺阁之中的小姐。

    简宝华拉着简琦的手,随着她走走停停。

    这巷子最前面的是各式的琉璃制品,在阳光底下灿灿然,五彩的光芒折射到青石墙上,煞是好看。

    前世的简宝华也只爱这一小段路,后面的笔墨纸砚或者是破旧的铜钱与瓷瓶,便不是她的喜好了。

第42章 诸多变化() 
购买比例不够50%的;订阅后满50%即可见

    姑母的这一生在京都里是颇为传奇;上一次简宝华同周若苒说起简琦的事情,也引得对方是唏嘘赞叹。小户之女嫁入到了高门大宅;夫家是京都之中赫赫有名的宋家;宋家出了三朝阁老;可谓是书香门第;而简琦的夫婿宋文清;也是为人称赞的才子。宋文清是翰林院的编修,此子才华横溢;他的诗作所呈现的场面,宏伟瑰丽。他能写的了大江东去的豪迈;也可以写的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婉约。他的诗作不仅仅是在大梁传颂;就连那附属的高丽也流传他的诗作。

    “身子全好了?”

    简宝华点点头。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简琦说道,牵着小姑娘的手,她说话带着江南女子的婉约,带着吴语的媚好。

    与简琦的声音相比;她的容貌就算不得起眼了;她有些消瘦;容色略显得寡淡。没见过简琦的,总以为宋文清的妻子定然是才貌双全,若是见了简琦,恐怕会大所失望。

    这般容貌寡淡的女子;如何能配得上宋文清?简宝华是知道答案的。

    姑母与宋文清在一场诗会上相识;初次相识;彼此只留下淡淡的痕迹,一次上香的意外事故,让两人有了交集。宋文清并不是在意颜色之人,简琦吸引他的,是她的才情,是她身上的韧性,两人相知相恋,加上宋家并不大看重所谓的高门大宅,简琦的兄长也就是简宝华的父亲简延恩在京都里也是初露锋芒,只等着春闱大放异彩。宋文清的父亲见过简延恩,对他的品性赞叹,宋母心中有一小点儿的不愿,但最终宋家定了简琦。简延恩高中之后,宋文清也娶了简琦。

    这一婚事,为京都之人赞叹。

    “姑母亲自来接我,真是受不住。”简宝华说道,“外祖父说昨个儿见到你了,说想要知道我的身子状况,那我也应当去拜访,而不是让姑母亲自过来接我。”

    简琦听到了简宝华的话,便笑了,“宝丫头也长大了,不过与你姑母,哪里有这么多的讲究?”

    简琦拉着简宝华上了马车,两人便往东市行去。“听说琉璃巷里又有新的好玩意,我们去瞧瞧,若是你瞧着累了,就到茶楼里坐着等我。”

    东市的东南方向又一株巨大的榆树,绕过枝叶繁茂的榆树,就是一条极其热闹的巷子,叫做琉璃巷。最早的时候,这里的商户都是买卖琉璃饰品,等到后来多了玉石与珠宝,再然后又有了笔墨纸砚古玩之物。

    读过书有些文化,又不至于囊中羞涩之人,才常去这里。简琦便十分喜欢这条巷子,简宝华小时候是不爱这里的,刚开始的时候有些新鲜,孩童时候少了些耐性,总是沉不住,等到大了,后来又入了宫,更是不曾踏足这里。

    “许久没有见到柒夏那丫头了。”

    “她耐不住性子。”柒夏耐不住性子,一听要去拜会宋府,就推脱了。

    简琦觉得好笑,简宝华也是坐不住的,不过到底要比柒夏强一点。笑着摇摇头,也随着简宝华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今个儿在黄历上是宜娶嫁的好日子,敲锣打鼓,有穿着红衣的新郎骑着高头大马,神气活现要娶妻。

    简宝华的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