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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掩于齿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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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的喂她吃了『药』,找了浴袍想给她换上。

    她倒好,紧紧的贴在他身上,摄取他身上的冷意。

    周『色』堇因为她无意的动作,心里的一团火快要烧了起来。

    不耐烦的快速用浴袍把她包起来,谁成想她竟然自己伸手去拉扯。

    特别好心的抱她去浴室清洗,换上干净的浴袍,替她盖好被子。

    做完这些,关了灯出了房间。

    看了眼时间,已经凌晨三点多,他却没有睡意。

    倒了杯酒,找在落地窗前俯瞰外面,这座城市也已经悄悄落幕。

    同样没睡的还有顾泽漆,没有安眠『药』他根本就没法入睡。

    他主动接受公司不过是为了联合周『色』堇一起把路航解决掉。

    昨天报纸上的事都是他一手主导,知道这么做一点好处都没有,还是做了。

    不是为了让自己心安,也不是为了恨,只是他心里有无法排解的遗憾。

    那个叫陈苒苒的女孩今晚又在他常去的酒吧,他看着那个有六分像她的女孩,一时之间恍了眼,以为那是藜芦,她在他的梦里出现了。

    不是,藜芦不会小心翼翼的看别人的脸『色』,藜芦不会不高兴了还忍着,她其实脾气特别大。

    就像在耶鲁的时候,她生日那天,他惹她生气,在公寓门口闹了很久。

    路航的事,顾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手让他自己做。

    没有人责备他,也无需要面对报上写得那些事情。

    在酒吧,失神的片刻,一双红唇主动送了过来,只差几厘米就要吻上他的。

    顾泽漆淡淡的推开身边的女孩,脸『色』难看的说了一声“抱歉,”大步流星的往外走。

    他没有看到,陈苒苒眼泪一下落了下来,砸在衣服上。

    她在学校是公认的系花,什么样的男孩子不喜欢她。加上她家家庭情况不错,平时都是她拒绝别人,什么时候有男人拒绝她,更何况还是让她主动了那么多次的男人。

    这些顾泽漆都不知道,可以说是一点都不关心。

    他甚至后悔,早知道会这样,他就不该心软帮她的忙。

    像她也不是她,藜芦向来是独一无二的。

    终于知道,当生命中出现那样一个人,就只能是她,将就不可以,相像不可以。如果不是她,宁愿不要。

    第二天一早,他推了所有事,第一次去墓园看她。

    抱着一大束红艳艳的玫瑰和一脸淡漠,穿黑『色』长款风衣的男人一点都不配。

    尽管这个男人高大,帅气,一脸淡漠也掩饰不了的贵族气质。

    墓园的守山大爷,频频抬头看这个年轻人以及他手里的花。

    突然觉得这样的理解可能有偏差,淡如水的人往往都深情。

    即使他已经快年过半百,已经不畏惧生死,还是替他觉得遗憾。

    喜欢这束花的女孩会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如刺坚强,倔强,还是如花朵一般骄艳,美丽。

    他猜错了,喜欢玫瑰花的女孩坚强,倔强,骄艳,美丽。

    拾级而上,已经是春最浓时,连这荒凉地方也是绿意昂昂,野花繁杂。

第249章 252。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天气不错,微风浮动,有鸟叫声传来,清脆透亮,树间斑驳可见一些影子。

    藜芦的葬礼办的低调,只有熟识的几个人参加。

    在一间小教堂里,为她默默祈祷,送她离开。

    因为找不到尸体,所谓的坟墓不过是一座衣冠冢,一件她爱穿的衣服,简单下葬。

    在最角落的地方找到她的墓碑,隔着其它有些距离。

    这很好,她本就是个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的人,一个人在这孤单了一些,但也清净。

    周围可以看到新土,也没什么杂草,土还是松松软软,一看就是新碑。

    他神情落寞,连气场都是凄凉哀伤的,僵硬的站在原地看着碑上小小照片里淡笑的人,笑容那么浅那么淡。

    山间有风吹动,如同有人在哀伤痛哭一般。

    许久之后,他蹲下高大的身体来,把花放在碑前。

    四周空寂一片,徒留风声响起,上空有成群结队的雁群,从冬天到春天,已经这么快。

    北雁南飞,万物复苏,他的心里却住着一个皑皑白雪,冷风呼啸的冬天,爱人已走,从此冬天,春天无异。

    生前他们隔着世俗,山海,不可靠近,此后他们隔着生死阴阳,是抓不住,握不到的虚无。

    金庸先生在《书剑恩仇录》里那一句,“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或许正是因为情深不寿,这世上能称之为永恒的首当其冲是爱情。

    如同叶芝曾经那么狂热地爱过茅德。冈,可一百年后,人们只记得“多少人曾虚情假意,爱过你的美丽,唯独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心”,只记得叶芝曾为某人写过那么多诗句,谁还会记得茅德。冈?

    如同勃拉姆斯爱上自己老师的妻子克拉拉,在舒曼生病住院之后,勃拉姆斯协助克拉拉照顾舒曼和他的孩子。

    舒曼死后,勃拉姆斯克制住自己的感情,离开了克拉拉。他终生未婚,把自己的爱情留给了大他14岁的克拉拉。

    勃拉姆斯创作了多少钢琴协奏曲,谁还会记得克拉拉。

    每一次告别请再用力一些,因为我们不知道是不是这就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见面,最后一次通话,最后一次有一个人生气时,高兴的时候,语气淡淡的叫他顾泽漆。

    他的额头抵在光滑的碑面上,就好像抵在她的额头上,可是,却是再也无法感受她额间的温度。

    “对不起,我始终欠你一句。”顾泽漆的声音低沉暗哑,眼眶微微酸涩,“我爱你。”这句话她终究听不到了,事到如今说出来不知道是想说给谁来听。

    回应他的只有风声和鸟叫声。

    生气时候叫他顾泽漆的人是真的不会再有了。

    微冷的唇吻在照片上女子白皙的脸上,触及的温度更冷,心里一片刺痛。

    碑前放着的玫瑰也失了光泽,想起从前见她时,低头侍弄玫瑰花的模样,明明是个爱热闹的人,偏偏就能安安静静,神情淡漠,波澜不惊,不染半分世俗尘埃。

    她『性』子里的热闹被这些年磨灭了不少,当遇到过多繁杂时候,会自动收敛,隐藏自己。

第250章 353。 她的爱情,至于齿寒,掩于岁月() 
情深,则不寿。

    可明知情深不寿,遇到爱情的那一瞬间,你唯一能做的事,还是陷进去。

    盲目地,笨拙地,真挚地,用力地,不管不顾的陷进去。

    所以啊,不要问开始的不喜欢怎么生出来的喜欢,不要问为什么这么多年念念不忘,当遇上一个带着爱情而来的人,所有理智和感情交杂在一起的时候,你会做的和能做的不多,要么挣扎,要么陷进去。

    她和藜芦不就是这样,一个挣扎,一个陷进去。

    本就是不平衡的,怎么可能不受伤,不等待,不绝望,不怀疑用心。

    感情是个奢侈品,消耗的越多,得到的就越少。

    好运也是,谁也不可能原地等谁,消耗完了,好运用光了,这一辈子要么错过要么蹉跎,更惨烈的不就是他们这样,终究从你的世界下落不明。

    离开墓地,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暗沉的天空,无星无月,整座城市拢罩在黑暗之中。

    顾泽漆驱车回家,他没有回自己的住处,去了顾家别墅。

    刚进门,藜歆正好下楼。

    看到进门的男人,想到今天看的报纸,脸『色』不太好。

    “我们淡淡,”藜歆对面前的男人说。

    他一双黑眸沉『吟』了片刻,点点头。

    别墅后面的白『色』椅子上,坐了两个人,顾泽漆和藜歆。

    “你喜欢她?”她试探『性』的问。

    “不,”他的话还没说完,藜歆脸上微微松了一口气,接着他又开口,“是爱,我爱她。”

    藜歆瞪大眼睛似乎不敢相信。

    顾泽漆没有因为他的反应而不悦,确却的说他根本不在意她做何反应。

    藜歆慢慢平静下来,苦涩的一笑,“也好,至少她这么几年为了你和我反目是值得。”

    顾泽漆没有说话,一双眼睛带有淡淡的哀伤。

    藜歆看着眼前从少年长成男人的男孩,突然惊觉自己这几年来实在小看他了。

    爱一个人能够藏的那样深,即使对方已经很主动,仍然能克制自己。

    “你真的就那么恨我吗?”她说,她没有说我们,不愿意牵连自己的女儿,事实上已经牵连了。

    “是,我恨你。”顾泽漆冷冷的说。

    藜歆轻轻点了点头,答案她早已经知道还是又问了一遍。

    她极力反对不是因为他们是明义上的兄妹,她是怕恨磨灭了爱情,那时候要让她的芦芦怎么办。

    横亘在他们中间的还有一个白帆,即使她愿意,白帆呢,万万不可能。

    她说爱情能毁了一个人,白帆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她的女儿也是这样,为爱情而生的人,遇上了挣脱不了,认定了就是一辈子。

    要是没有发生那一场空难,她仍然不愿,不愿意让她在那么艰难的爱情里生存。

    顾泽漆不会是她的良人,阻碍他们在一起的东西实在太多,每一件都是可以毁灭一段感情的利器。

    爱别离,怨长久。

    总会有一个人让你觉得,生于世上,原来这样好,打从心底发出。

    她的爱情,至于齿寒,掩于岁月。

    藜歆眼睁睁的看着那只飞蛾扑向最后的亮光,翅膀被烧掉,眼睛被灼瞎,然后是生命,一点一点到了尽头。

第251章 354。她们除了陪她一起发疯别无他法() 
林锦时结束了手里的工作,订了周五当天的航班飞波士顿。

    下了飞机,找了酒店住了下来。

    试着打藜芦给她的手机号,响了很久没有人接。

    早早的睡了一觉,等程橙从斯坦福过来。

    第二天一早,她起得有些早。睡不着干脆起床,换了衣服下楼。

    在酒店大厅吃了早餐,一个人出来转转。

    她住的地方离麻省理工不远,离当年她们住的公寓也不要远。

    在周围走了几圈,和从前比还是老样子。

    转了转回到酒店,刚进大厅有人用中文叫她。

    抬头寻找声音的来源,看到了好久没见的程橙还有一个她不太认识却觉得眼熟的男人。

    程橙看着林锦时盯着她旁边的男人看,红着脸开始介绍,“锦时,这是姜樾。”

    “哦,久仰大名。”林锦时笑了笑,意味深长的说。

    程橙又指了指她,“我在麻省理工时候的室友,林锦时。”

    旁边的男人礼貌的伸出一只手来,林锦时笑着点了点头,把自己的手递过去,两只手象征『性』的握了一下就松开。

    林锦时看了一眼站在对面的姜樾,皮肤白皙,长得清清秀秀,并不如她想象中死板无趣,相反很风趣,说话做事很成熟。

    暗自替身边的姑娘感到高兴,能遇到一个好男人。

    程橙害羞的告诉她,姜樾不放心她一个人过来,坚持陪她一起。并且还说,她的朋友就是他的,一定要见一见。

    三个人一起吃了午饭,吃饭期间林锦时把自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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