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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往事:国史经典蚜-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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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了摄政的外戚,因此逐渐建立了他们的权势。

    设在宫廷中的政府削弱了朝廷的权力,使朝廷的官员愤愤不平。而在宦官逐渐清洗外戚并取而代之时,却发现自己遭到朝廷官员越来越激烈的反对。宦官对反对者的放逐召来了更多的愤恨,在随后的冲突中,他们被朝廷官员攻杀殆尽。

    早在战国时期,宦官就开始参与政治。但是直到东汉末,随着宦官对政治的影响越来越大,对宦官的愤恨才突然之间变得不可收拾。遗存下来的史料敌视宦官,但是其中也难以发现对其非常不利的证据。事实上,至少对皇帝而言,宦者即使不是最称职,也是最值得信任的。因为他们除了依靠皇帝的庇护,难以获得宫廷之外的支持。随着东汉宦官政治的消灭,宫廷机构以及王朝都一起毁灭了。

    张让者,颍川人;赵忠者,安平人也。少皆给事省中[给事省中:在皇宫里做事。],桓帝时为小黄门[桓帝:东汉皇帝,公元146—167年在位。小黄门:官名,侍从皇帝左右,收受奏章,传宣帝命。]。忠以与诛梁冀功封都乡侯[梁冀:东汉时著名外戚,两妹分别为顺帝、桓帝皇后。专断朝政,飞扬跋扈。其妹死后,桓帝与宦官合谋将其诛灭。]。延熹八年,黜为关内侯,食本县租千斛。

    灵帝时[灵帝:东汉皇帝,公元167—189年在位。],让、忠并迁中常侍[中常侍:官名,侍从皇帝左右,顾问应对。东汉时成为宦官专职。],封列侯,与曹节、王甫等相为表里。节死后,忠领大长秋[大长秋:官名,掌宣达皇后旨意,领受皇帝诏命,多由高级宦官担任。]。让有监奴典任家事,交通货赂,威形赫。扶风人孟佗,资产饶赡,与奴朋结,倾谒馈问,无所遗爱。奴咸德之,问佗曰:“君何所欲?力能办也。”曰:“吾望汝曹为我一拜耳。”时宾客求谒让者,车恒数百千两,佗时诣让,后至,不得进,监奴乃率诸仓头迎拜于路[仓头:奴仆。],遂共车入门。宾客咸惊,谓佗善于让,皆争以珍玩赂之。佗分以遗让,让大喜,遂以佗为凉州刺史。

    是时让、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宋典十二人,皆为中常侍,封侯贵宠,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贪残,为人蠹害。黄巾既作[黄巾既作:指公元184年张角领导的黄巾军农民起义。],盗贼糜沸,郎中中山张钧上书曰:“窃惟张角所以能兴兵作乱,万人所以乐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无所告诉,故谋议不轨,聚为盗贼。宜斩十常侍,县头南郊,以谢百姓,又遣使者布告天下,可不须师旅,而大寇自消。”天子以钧章示让等,皆免冠徒跣顿首,乞自致洛阳诏狱,并出家财以助军费。有诏皆冠履视事如故。帝怒钧曰:“此真狂子也。十常侍固当有一人善者不[十常侍固当有一人善者不:意谓十常侍就没有一个好人吗?]?”钧复重上,犹如前章,辄寝不报。诏使廷尉、侍御史考为张角道者[考为张角道者:调查谁参加了张角的太平道。张角起义时,以太平道相号召。],御史承让等旨,遂诬奏钧学黄巾道,收掠死狱中。而让等实多与张角交通。后中常侍封谞、徐奉事独发觉坐诛[封谞、徐奉:皆为宦官。黄巾起义时以之为宫中内应,事泄被杀。],帝因怒诘让等曰:“汝曹常言党人欲为不轨,皆令禁锢,或有伏诛。今党人更为国用,汝曹反与张角通,为可斩未?”皆叩头云:“故中常侍王甫、侯览所为。”帝乃止。

    明年,南宫灾[南宫灾:指当时的南宫殿遭受火灾。]。让、忠等说帝令敛天下田亩税十钱,以修宫室。发太原、河东、狄道诸郡材木及文石,每州郡部送至京师,黄门常侍辄令谴呵不中者,因强折贱买,十分雇一[十分雇一:十分的只给一分的价钱。],因复货之于宦官,复不为即受,材木遂至腐积,宫室连年不成。刺史、太守复增私调,百姓呼嗟。凡诏所征求,皆令西园驺密约敕[西园驺密约敕:皇宫里的骑兵持着皇帝的密旨。],号曰“中使”,恐动州郡,多受赇赂。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迁除[迁除:升迁调动。],皆责助军修宫钱,大郡至二三千万,余各有差。当之官者,皆先至西园谐价,然后得去。有钱不毕者,或至自杀。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迫遣之。

    时巨鹿太守河内司马直新除,以有清名,减责三百万。直被诏,怅然曰:“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辞疾,不听。行至孟津,上书极陈当世之失,古今祸败之戒,即吞药自杀。书奏,帝为暂绝修宫钱。

    又造万金堂于西园,引司农金钱缯帛,仞积其中。又还河间买田宅,起第观。帝本侯家,宿贫,每叹桓帝不能作家居[不能作家居:没有积累下家产。],故聚为私臧,复寄小黄门常侍钱各数千万。常云:“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宦者得志,无所惮畏,并起第宅,拟则宫室。帝常登永安候台,宦官恐其望见居处,乃使中大人尚但谏曰[中大人:东汉时对年长、有权威的宫女的称呼。]:“天子不当登高,登高则百姓虚散。”自是不敢复升台榭。

    明年,遂使钩盾令宋典缮修南宫玉堂。又使掖庭令毕岚铸铜人四列于仓龙、玄武阙[仓龙、玄武阙:宫中殿名。]。又铸四钟,皆受二千斛,县于玉堂及云台殿前。又铸天禄虾蟆,吐水于平门外桥东,转水入宫。又作翻车渴乌,旋于桥西,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费。又铸四出文钱[四出文钱:铸币,因钱背面有四道斜纹得名。],钱皆四道。识者窃言侈虐已甚,形象兆见,此钱成,必四道而去。及京师大乱,钱果流布四海。复以忠为车骑将军,百余日罢。

    六年,帝崩。中军校尉袁绍说大将军何进,令诛中官以悦天下。谋泄,让、忠等因进入省,遂共杀进。而绍勒兵斩忠,捕宦官无少长悉斩之。让等数十人劫质天子走河上[河上:黄河边上。]。追急,让等悲哭辞曰:“臣等殄灭,天下乱矣。惟陛下自爱!”皆投河而死。

    延伸阅读

    被追尊为帝的宦官曹腾

    后来被曹魏追尊为高皇帝的宦官曹腾早年任安帝太子的侍从,自来与太子关系亲密。太子登基,是为顺帝,曹腾升任中常侍。外戚梁冀毒死质帝后,曹腾等宦官说服梁冀立桓帝刘志。刘志登基后,曹腾被封为费亭侯,升任宫廷高官大长秋。

    曹腾任宫廷侍从三十余年,其间历经皇帝、外戚、宦官的多次政治拉锯战,但是曹腾在三种政治势力之间维持着平衡。曹腾身为宦官,自然亲近皇室,但是与外戚也有默契。就与朝廷士大夫的交往而言,曹腾也乐意推荐名士入朝。蜀郡太守试图贿赂曹腾,但是书信被益州刺史截获,刺史上奏弹劾蜀郡太守和曹腾。皇帝以为,贿赂一事系蜀郡太守一人所为,与曹腾无关。事后,曹腾并不抱怨益州刺史,还时常称赞其为能吏。曹腾如此谨慎的言行,自然博得时人的称赞。

    至东汉中叶为止,操持朝廷政治的大多还是外戚,舆论对宦官尚无决然的恶感。曹腾的养子曹暠曾经官至东汉太尉。至曹暠之子曹操一辈,发迹于宦官的曹氏,与普通士族已渐渐合流了。

第32章 党锢之祸() 
(南朝宋)范晔

    导读

    本文选自后汉书卷六七李膺传。

    自东汉中期以后,宦官多次协助皇帝清洗威胁皇权的外戚,从而在内廷占有越来越大的优势。外戚在内廷受到冷遇,逐渐与外廷的大臣、士人接近。汉桓帝去世后没有后嗣,桓帝的皇后让一位未成年的皇室成员继承皇位,这就是后来的灵帝。根据先例,桓帝皇后的父亲窦武被拜为大将军,以外戚身份参政。

    不久,窦武与宦官发生冲突。在太傅陈蕃的鼓励下,窦武决定诛杀全部宦官。但是计划不慎泄露,宦官发动袭击,窦武、陈蕃被杀。太傅陈蕃在士人中颇有影响,而窦武本人生前也曾与士人交好。在窦武事件的刺激下,内廷与外廷之间爆发冲突。一些外廷的官员被捕杀,亲属受到株连。其门生故吏被放逐,被免官禁锢,史称“党锢之祸”。

    史书大多同情被迫害的官员与士人,指责宦官是致使东汉王朝衰颓的祸首。但是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对东汉士人风习的评价,对后来的作者启发颇深。在今天看来,窦武事件本身只是东汉宫廷政治中平淡无奇的一幕,但在东汉末年的政治气氛中,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外戚与宦官之间的传统冲突波及外廷的官员,使内廷与外廷之间积蓄的怨恨情绪不断激化。

    东汉选拔官员的察举、征辟制度使外廷官员在士人中影响至深。宦官清洗外廷后,士人的反抗风潮不断,对外廷官员的清洗因此扩大为对士人的禁锢。士人又大多来自地方世家大族,后者因此对宦官心怀怨恨。窦武事件由一次传统的宫廷政治斗争,以政治动员的形式扩大。外戚、宦官、官员、士人、地方世家都相继加入,东汉王朝陷入不可收拾的冲突之中。

    “党锢之祸”也许是汉代儒学复兴最后的余音。随着汉末内战爆发,游牧民族入袭,儒学凋零不堪,一如帝国政治的破败。直到大约一千年后,在新的政治土壤上,儒学的复兴才会再次降临。

    李膺字元礼,颍川襄城人也。祖父修,安帝时为太尉。父益,赵国相。膺性简亢[亢:高亢,不与常人为伍。简亢:简略,不善应酬。],无所交接,唯以同郡荀淑、陈寔为师友[荀淑:当时学者。陈寔:党锢之祸起,曾自请入狱。]。

    初举孝廉,为司徒胡广所辟[司徒:官名。胡广:人名。作三公多年。多任用名士。],举高第,再迁青州刺史。守令畏威明,多望风弃官。复征,再迁渔阳太守。寻转蜀郡太守,以母老乞不之官。转护乌桓校尉[护乌桓校尉:官名。]。鲜卑数犯塞,膺常蒙矢石,每破走之,虏甚惮慑。以公事免官,还居纶氏[纶氏:县名,治所在今河南登封县。],教授常千人。南阳樊陵求为门徒,膺谢不受。陵后以阿附宦官,致位太尉,为节[志]者所羞。荀爽尝就谒膺,因为其御[荀爽:荀淑之子。因为其御:因此为李膺驾车。],既还,喜曰:“今日乃得御李君矣。”其见慕如此。

    再迁,复拜司隶校尉[司隶校尉:官名,负责纠察京师百官及附近各郡。]。时张让弟朔为野王令[野王令:野王县的县令。],贪残无道,至乃杀孕妇,闻膺厉威严,惧罪逃还京师,因匿兄让弟舍,藏于合柱中[合柱:即夹墙。]。膺知其状,率将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受辞:审讯口供。],即杀之。让诉冤于帝,诏膺入殿,御亲临轩,诘以不先请便加诛辟之意。膺对曰:“昔晋文公执卫成公归于京师,春秋是焉。礼云公族有罪,虽曰宥之,有司执宪不从[“公族有罪”至此:贵族犯罪,按礼的规定可以饶恕,但主管的官吏可以不这样做。]。昔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积一旬,私惧以稽留为愆[愆:罪,过失。],不意获速疾之罪。诚自知衅责,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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