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微微用力,‘咔哒’一声脆响,另个扣子轻轻弹开,木盒的盖子也跟着弹开了一条缝,打开盖子,入眼的就是一根闪耀着幽蓝色光泽的金属管,非常厚重,非常精密。
‘啊呀~’
安妮一眼就认出了这根金属管:“这不是我们秘密武器上用的那根火枪管吗?”
“是,也不是。”
“怎么说?”
罗森解释道:“我将管子稍稍改动了下,缩短了一些,降低了子弹的威力。。。。。。。别急着失望,你再仔细看其他部件。”
安妮依言看过去,就发现木盒子里多了很多零部件,其他都还好,最让安妮想不通的是,盒子里竟然还多了一个长筒望远镜,虽然这望远镜设计的很小巧,外表还多了一些稀奇古怪的部件,但两头的镜片却暴露了它的功用。
“你给火枪配个望远镜干嘛?”安妮将望远镜拿起来看,她发现这个望远镜虽然小巧,但功能却出乎意料的强大,视野非常清晰。更奇特的是,在视野中心,还多了十字标,十字标上下左右还有一条条的线。
罗森也不解释,他意念微动,发动炼金之力,木盒中的各个零部件就全部悬浮起来,然后开始一件一件地在空中装配,大约一分钟后,空中出现了一把长度一米二五,装配有精密瞄准镜的大口径狙击火枪。
“这是。。。。。。。”安妮隐约已经猜到了望远镜的作用。
罗森喝了一口红酒:“这把火枪叫死亡一指,最大射程3千米,最佳精准射程一千米。在800米距离内,风速不超过10米每秒的情况下,只要用法正确,可以保证百发百中,误差不会超过1厘米。如果使用特制的大威力子弹,仍旧能杀死局食尸鬼领主。”
安妮听得眼睛发亮:“这么厉害,那怎么用?”
罗森指了指木盒:“看盒子,我专门给你写了一份使用说明书。你可以回去慢慢研究”
安妮转头看,果然,在木盒右侧有一条小木槽,木槽里就放着一个羊皮卷轴,她看的心痒,伸手就过去拿。
罗森意念一动,木盒盖子却合上了,面对安妮疑惑目光,他看向皮箱:“你不看看里面是什么吗?”
“噢~我差点忘了还有这个好东西。”
安妮走到皮箱前,打开,就发现里面放着一件灰白色衣服,和之前高大上的死亡一指火枪比起来,这件衣服非常不起眼,看着甚至和市面上卖的女子内衣倒有些像。
“一件内衣?你送我内衣干吗?”
安妮脸颊微红,伸手摸了下衣服的下摆,然后就发觉不对劲:“等等,这是什么做的?”
这件衣服看着好像是皮甲,但手摸起来,表面非常光滑,轻轻摸,衣服很柔软,就很绸缎似的,但稍稍用力,衣服也跟着变得柔韧,似乎在反抗手指的力量。
“它好像是活的!”安妮惊道。
罗森微笑不语,他意念一动,衣服飘起来,浮在半空,然后他拿出绞肉器火枪,对着衣服就开了一枪。
“砰~~当当当~”
一阵枪响中,竟然还夹杂着奇异的金属碰撞声。
安妮再看向这件衣服,结果发现衣服毫发无损,连一丝印子都没有留下。
“嘶~~~火枪都打不破的衣服?”
这一下颠覆了安妮对火枪威力的认知。自从她接触火枪以来,这玩意就能摧毁一切目标,对任何怪物都造成重创,哪怕是皮糙肉厚的巨食尸鬼领主,也被大威力火枪打的血肉横飞,潜意识里,她就认为火枪无坚不摧,却没想到,现在竟然出现了这么一件违反常理的奇特衣服。
罗森哈哈一笑:“不止是火枪打不破,刀剑也刺不穿、砍不破,普通怪物的利爪也可以完全无视。”
安妮听得嘴巴微微张开,呆住了。这一回,罗森给她的惊喜实在太大了,这样的甲胄,她以前连想都想不到。
罗森站起身,将衣服递给安妮:“换上吧,这衣服很轻,很透气,很好清洗,用水随便一冲就干净了,完全可以当内衣穿。”
安妮机械地接过衣服,还是没想明白:“世上怎么会有又轻又牢固的护甲呢?这违反常理呀。”
罗森见她这迷糊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安妮的手:“哈哈,还记得我们杀死的巨食尸鬼领主吗?”
安妮回过神来:“你是说,这是食尸鬼领主甲壳做的?可我怎么闻不到食尸鬼的腐烂气味?”
“这是当然的。我花了大工夫对甲壳进行了处理,不仅去除了异味,然后稍稍改变了结构,让它变得更加牢固。即使是用这把死亡一指火枪去打,虽然不能完全防住,但也能将威力至少降低九成。”
“噢~可只有一件啊,要不你穿吧,你比我更需要它。”安妮认真地看着罗森。
罗森眨了眨眼,拉了拉自己衣领:“看,我已经穿上了哦。一样的款式哦。”
安妮放心了:“好吧。那我去换上。”
“不用回房间,就在这里换吧,我不会偷看的。”罗森转过了身。
安妮想了想,拿着衣服走到炼金室角落,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后,她重新走了出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脸颊红红的,就和苹果似的。
“合身吗?”
“很合身。。。。。。穿了就和没穿似的。”安妮微微点头,顿了一会儿,她突然抬头盯着罗森:“你是不是偷看我换衣服了?!”
“咳~~咳~~”罗森正喝酒时,一口气没上来,呛的连连咳嗽,好一会儿,他才道:“当然没有。我是从洗衣娘露西那问来的。”
说话时,罗森眼睛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安妮的胸口,从外面看,最多b+,但从露西告诉他的尺寸看,其实是c+,比罗森想象中的要有料多啦。
“哦~~”安妮脸越发红了,默默吃了块水果蜜饯,说道:“关于德里克伯爵,你想好计划了吗?”
说起正事,罗森心神一凛:“具体计划还没想明白。趁现在,我们仔细商量下吧。”
第一百三十二章 北国佳人()
蓝月公馆。
作为德里克伯爵在尼洛嘉德城中的住所,这间公馆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非常的大,占地超过50亩。
公馆占地超过5亩,有三层,各种各样功能的房间超过50间,大舞厅、棋牌室、宴会餐厅、家宴餐厅等等,一应俱全,能轻松容纳下三百人同时居住。
公园外的院子也非常大,小型跑马场、士兵训练校场、豪华的喷泉花园等等,只要是这个时代有的东西,这里全都有。
整个蓝月公馆,俨然就是一个城中之城,而德里克伯爵,就是这个微型城市高高在上的城主,主宰着公馆中每一个人的命运。
这一天白天,在院子后方的玻璃花园中,一个花白头发,穿着仆从马甲的老头指着一个小伙子喊道:“喂,新来的,你今天的任务就是除杂草。伯爵说了,今天有贵客要来参观花园,所以花房里一根杂草都不能有,明白了吗?”
“明白了,约翰大爷。”年轻人顺从地应了一声。
他蹲在花丛旁,低着头,细心地将一根根生命力顽强的不知名野草连根拔起。
之前指示罗森干活的老头却搬了一张小凳子坐在一边看着,时不时,他会对花丛指指点点。
“小子,那边,那有根杂草,别漏了。”
“小子,那棵花歪了,快把它扶正。”
“哎~你怎么笨手笨脚的,速度快点,说不定什么时候,贵客就过来了!”
年轻人自然就是罗森,他连名字都没改,直接就来蓝月公馆当了一个园丁。至于这个叫约翰的老头,也是这个温室花园的园丁,其实是和罗森一样的地位,但他仗着自己资格老,对罗森颐指气使。
罗森懒得和他计较,他说什么,他就做什么,顺他心意就是了,反正以他不死族的体质,怎么折腾都不会累,纯当锻炼身体了。
就这么干了一会儿,罗森没累,老约翰倒是折腾累了,他坐在小凳子上,脑袋一点一点的,竟然泛起困来。
罗森可不能让他睡觉,他还有事要打听呢。
“约翰大爷?”
“啊?怎么啦?干完啦?”老约翰惊醒过来,眼神迷茫。
“没呢,但也快好了。”罗森‘憨憨’一笑,随意地问道:“约翰大爷,我听人说,伯爵大人不是高烧不退,整晚整晚说胡话吗?怎么今天就好啦?”
“嘘~轻点!”老约翰转头看了看,确定周围没人后,他瞪了罗森一眼:“主人的事,你瞎议论什么?小心被听到,惹主人不高兴,赏你一顿鞭子!”
罗森便压低声音:“约翰大爷,我就是好奇嘛。你看着光拔草的,也怪无聊的。你老在公馆呆了这么多年了,耳目灵通,什么事能瞒过您啊,您肯定知道的一清二楚,对吧?”
一通马屁拍过去,老约翰就迷了。
他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大黄牙:“你这小子,眼光不错,嘴巴也甜。看在你这么听话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
说着,他又转头朝周围看了几眼,确定没有旁人后,他才低声道:“你听说的也不错,本来,主人的确病的厉害,不吃不喝,发高烧,说胡话,眼看就要不行了。但两天前,来了个魔法师,带来了药,一下就治好了主人的病。。。。。。啧啧,要说魔法师就是厉害,照我看,天神的手段也不过就是这样了。”
罗森听得连连点头:“那肯定的。要不然每年怎么有那么多贵族,抢破脑袋都要把自己子女送进学院学习魔法呢。”
约翰被罗森撩起了谈兴,他眯着眼,一脸回味:“你不知道,这次来的魔法师是个女人,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呦。我老约翰活了快50年了,在公馆也呆了快30年,见过的漂亮女人数都数不过来,但和这位魔法师一比,啧啧,那些姑娘全成了农家泥腿子的女人,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啊!”
老约翰越说越兴奋,眼睛发亮,嘴角淌出了口水,在下巴上低落下来,拉成丝了,他自己都没发觉。
罗森实在看不下去,接了一句:“约翰大爷,您倒是说说,到底有多漂亮啊?”
老约翰一双浑浊的眼中显出迷蒙的光,他抬头看着玻璃花房的天花板,用做梦一般的语气说道:“说不出来,说不出来啊~我这辈子,要是能和这样的女人过上一。。。。。。啊不~只要能拉下她的手,我就心满意足啦。”
“那伯爵大人还不疯了啊?”罗森没想到学院会派出这么一个美女魔法师,这不是把羊送进狼窝嘛?
老约翰猥琐地笑起来:“伯爵早疯了,他一醒过来,眼睛就长在了那个魔法师身上。他不敢正面看,他偷偷跟在后面看。他看她和蛇一样的细腰,看她的翘翘的屁股蛋子,看她的长长的腿。那眼神那,就跟发情的公狗似的,啧啧啧~照我看,这魔法师迟早得倒大霉。”
罗森又发现了一棵杂草,他伸手拔起来:“约翰大爷,您知道那魔法师的名字吗?”
学院中有点名气的魔法师,他都听见习魔法师介绍过,这个女魔法师长的这么漂亮,不应该籍籍无名才对。而知道对方的身份,也就知道了对方的力量,到时候如果真有怪物来刺杀,他也好采取对应的措施。
“他们都叫她林德小姐。。。。。。。。”
老约翰的话还没说完,罗森耳朵微微一动,听到玻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