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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有人就把她叫做九子鬼母,而那九个小孩,却被称之为九鬼子,分别是剑鬼子、刀鬼子、枪鬼子、斧鬼子、叉鬼子、钩鬼子、鞭鬼子、锤鬼子,以及老幺——鬼流星。
鬼流星年纪最小,但本事最大,据说已得到了无相鬼母的五分真传。
楼外那人就是这个家伙。
一百五十多年前,无相鬼母遇到虬髯仙,被虬髯仙打了一掌,一直耿耿于怀,发誓要报仇。
她收了九个儿子后,当然也把自己被虬髯仙打了一掌的事说给他们听,要他们记住这个人,将来为鬼母报仇。
鬼流星深得无相鬼母喜爱,加上天资惊人,从无相鬼母手中学了不少看家本领。
他今晚路过琅琊城,听到虬髯仙,认为自己成大名的机会到了。
要是杀了虬髯仙,他不但可以得到鬼母的称赞,还能名动天下,成为绝顶人物。
另一边,方笑武虽然什么都不知道,但他已经听出鬼流星这个家伙说话阴阳怪气的,应该不是寻常之辈,为免平白无故引火上身,再次申明道:“我不是虬髯仙,我叫……”
砰!
方笑武突然从椅子上滚了下去,动也不动,像是死了。
“咦,你当真不是虬髯仙?”
鬼流星的声音传来道。
“******,你全家都是虬髯仙。”
看上去已经死了的方笑武一跃而起,除了面色有些不好看之外,倒是没有什么外伤。
其实,他刚才已经中了鬼流星的“鬼神指”。
“鬼神指”乃无相鬼母自创的一大指法,威力相当大,以鬼流星的修为,就算只用了一成的功力,也足以击杀武神。
方笑武中了“鬼神指”以后,觉得五脏六腑都要碎了。
但也就在同时,紫府里的八十一亿元力突然涌动起来,对他的身体形成了一种独有的保护。
所以,他只是被打得眼冒金花,此外就没有任何伤害,既无外伤,也无内伤。
“中了我鬼流星这一指的人,岂有不死的道理?你果然是虬髯仙。”鬼流星阴恻恻的道,语气开始显得有些凝重起来。
蓦地,一人缓缓站起,说道:“哪里来的小鬼子?真是讨厌,滚!”
说完,将桌上的酒杯拿起,随手扔出了窗外,闪电般不见。
忽听一声鬼叫,像是鬼流星被酒杯击中,受了伤。
电光石火间,一股阴风从窗外吹进来,却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小矮子,全身不但散发出鬼气森森的阴气,而且还隐藏着一股强大的武仙之力,修为之高,已经达到了归真镜后期。
“你是……”鬼流星怒容满面。
那人往桌上丢了一块碎银,一步步的往鬼流星走去。
他身上并没有发出多大的气势,但竟是瞬间盖过了鬼流星的阴气,将鬼流星逼得向后飞出,最后飞出窗外。
咻一声,那人屈指一弹,一道指光打中鬼流星。
这次不是鬼叫,而是惨叫,转眼之间,鬼流星化作一道鬼火,横飞整个琅琊城,消失在夜空下。
那人并没有追上去,而是将身一跳,直接从窗户跳了出去。
几弹指过后,处于一片发呆中的方笑武突然大叫一声,往桌上扔了一张银票,急匆匆的飞身穿窗而出。
然而,外面哪里还能找得到那人的踪影,人家早已鸿飞渺渺。
他不死心,认定一个方向展开身法,宛如穿云赶月,很快便离开了琅琊城,在城外疾奔起来。
三百里后,眼见四野一片漆黑,别说人影,连一只鸟影都看不到,只能停了下来。
“不会的,不会的……”他喃喃自语,一脸的不相信,“那个人怎么会是废柴舅舅的林姐夫?一定是我认错人了。如果他真是林姐夫,他那么高的修为,怎么会抛下婉儿不管呢?对,一定是我看错了。人有相似,花有类同,这个世上长得相像的人太多了,况且我只见过林姐夫一次,时间短暂,对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十年了,我记错了也是合情合理的。”
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几次想不回头,免得招惹麻烦,但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往回走。
他打算偷偷的溜回琅琊城。
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明天可以在大街上,在酒楼里,遇到那个与林姐夫长得相似的大叔。
如果对方不是林姐夫,他也没什么好说的。
如果对方就是,自己倒要问问这个林姐夫当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可怜林婉儿那么小就无父无母。
当然,他溜回城中之前,已经把胡子用玄影剑剃了,不再是混世小魔王的样子,而是恢复了原来的相貌。
“******,大胡子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有与没有,完全不一样,老子现在又变成少年了,谁还敢叫我大叔?谁还敢叫我虬髯仙?”
进城的时候,他用九转天龙镜照了照现在的样子,端详了一会,认为没人可以认出他之前的虬髯模样,心里想道。
第199章 阴魂不散()
“你说什么?”
站在琅琊城某家客栈的院子里,方笑武满脸吃惊的对一个伙计吼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公……公子……小……小的……”那个伙计被方笑武的样子吓住了,还以为方笑武要打人,语不成声。
眼见伙计被自己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清楚,双腿打颤,方笑武才知道自己失态了,急忙端正自己的态度,不让自己看上去那么凶狠。
这也难怪。
他刚才从客房里起来之后,打算到城中寻找那个人的下落。
路过院中的时候,看到伙计,就随口问了一下伙计今天是什么日子。
不料,伙计说出了一个让他无法接受,也不敢相信的日子,所以他才会显得那么激动。
“抱歉,抱歉,吓着你了,伙计,你不要骗我,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方笑武和颜悦色的道。
伙计定了定神,说出了今天的日子。
方笑武听了,确定自己没有听错,这才把伙计放走。
“******,原来我在那片山林里睡了七天七夜,温百川那老家伙到底是怎么把我弄去哪里的?他死了吗?如果没死的话,他去了哪里,怎么也不等我醒来之后再走?”
直到现在,他还以为自己之所以会从华阳城来到琅琊城附近,是温百川把他带过来的。
可事实上,他是被温百川用古阵法传送过来的。
就连临死前的温百川,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把方笑武传送到了什么地方。
反正对于温百川来说,为了防止鬼面人发现、杀掉方笑武,以至于《混世魔功》失传,他能把方笑武送多远就送多远,免得被鬼面人找到。
沉思了小会,方笑武便接受了这个事实。
苦笑一声,他低声道:“都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天,宝儿他们找不到我,不着急肯定是假的。算了,他们也都已经着急了,也不在乎多等几天,我就在琅琊城找三天,三天之后,要是还找不到那个人,我就赶紧返回华阳城,免得宝儿他们为我担心。”
随后,他离开了客栈,在城里一边溜达,一边寻找那个与林姐夫长得颇为相似的高手。
午膳时分,他逛到了一处人山人海的地方。
但见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却是一年一度的琅琊大会在此举行,且已进行了六天。
今天乃最后一天,除了第一天之外,比前面五天都要热闹。
琅琊大会是琅琊城的庙会,传说数万年前,琅琊还是一个小村庄。
有一年的秋天,一个恶鬼出现在村里,残害无辜,就在这个时候,一位神将出现,将恶鬼打死。
于是,村民们就把这位神将称为琅琊神,建了琅琊庙,供奉至今。
传说是传说,现实是,几万年前,琅琊城周围千里之内,到处是大山,根本就没有人,琅琊城的历史也就六千多年而已。
当然,传说是美好的,若是没有传说,城市也就失去了神话色彩,少了几分灵气。
庙会的地点就在琅琊庙一带,人数之多,少说也有十万。
方笑武在人群里转了一会,并没有发现自己要找的人,反倒看到了几个小偷,并仗义出手,赏了那几个小偷一脚,让他们不敢再行窃。
这时候,他觉得肚子有些饿了。
正在想该吃些什么可以不闹肚子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卖梨子的叫卖声。
他循声而去,很快来到了一个货摊前。
见那梨子个个饱满,馋人欲滴,略一打听,知道这种梨是琅琊的特产,就叫琅琊梨,别处地方是买不到的。
他试吃了一个,感觉还不错,居然没有反胃。
于是,他买了三十多个,打算慢慢吃。
一边走一边吃,转眼吃了六个,越吃越觉得甜美。
正在吃第七个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尊驾请留步。”
他以为叫的不是自己,就当作没有听见,继续走自己的路。
“尊驾……”那人挤开身边的人群,很快追到了方笑武身后。
这一次,方笑武终于知道这家伙是在喊自己,于是回头望了一眼,见是一个身材略胖的老者,便面露诧异之色。
那老者见了他,脸上也是一怔,旋即摇摇头,说道:“小兄弟,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方笑武转身要走,那老者突然叫道:“小兄弟且慢。”
“你不是认错人了吗?”方笑武道。
“对,我是认错人了,不过我看小兄弟你英气勃勃,绝非寻常之人,若不嫌弃的话,请到敝庄小坐,攀谈攀谈。”
“这……”
“小兄弟有急事吗?”
“急事倒没有,只是我与你素不相认,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
“哈哈,你看我都忘了自我介绍,在下是水云庄的庄主,名叫詹森。不知小兄弟高姓大名。”
“我叫武笑方。”
他把自己的名字倒过来念,方笑武,武笑方,反正都是同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
“原来是武公子。武公子,你是外地人吧?”
“是啊。”
“难怪我说武公子这么面生,詹某世代居住琅琊,至今已有数百年,武公子要游玩琅琊城的话,詹某倒是可以做做向导,就怕武公子不乐意。”
“哪里,哪里……”方笑武暗暗盘算,笑道:“既然詹前辈如此深情厚谊,晚辈倒想去贵庄叨扰一下,喝杯琅琊的美酒。”
“武公子,你太客气了,叫我詹庄主就行,不必前辈称呼,修炼之人,只论本事大小,不论年纪多寡。”
当下,方笑武就跟着詹森去了。
水云庄是琅琊城的一个小势力,坐落在一片有山有水的地方,风景秀丽,不愧水云二字。
詹森是一个初级武神,喜欢结交朋友。
论本领,他远不如城里的许多人,但凭着他的义气,他的豪气,在城里的知名度也比较高。
将方笑武请进庄内,并用最上等的香茗招待之后,詹森出去了一会,随后回转,与方笑武有说有笑的在大厅里交谈起来。
不一刻,外面传来了脚步声,听上去是五个人。
方笑武也没在意,只当是詹森的朋友,或者是山庄较有地位的人。
忽见五人走了进来,方笑武一见之下,先是一愣,继而暗暗叫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