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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2:龙图世界一千年为一纪。
注解3:左使,即为深渊使者,是能与纳达斯直接接触的人,地位是黑暗军团中除了纳达斯以外最高的职位。
第十三章 白驹过隙()
十五年后。
生机之源大陆,擎云城。
云宫的正殿里传来阵阵瓷器碎裂声与咒骂声,正殿中央一个中年男子正发狂地将眼前能够碰到的东西全部丢到地上。一群满脸惊恐的侍女低着头站在两侧,不敢劝阻,一动也不敢动。
男子满脸通红,明显是大醉过后,虽然胡茬蔓延在他的脸庞,但仍然能看出来他曾有一副俊朗的面孔。这男子正是当今擎云城城主,擎宇。
“废物!一群忘恩负义的废物!”擎宇醉醺醺地指着周围的侍女破口骂道。
侍女们都低着头不敢吱声,她们只期望出去请的“救兵”能够快些赶来。
没过多久,正殿门口一阵匆忙的脚步声让这群提心吊胆的侍女们松了一口气。来的人就是她们通知的老城主夫人牧凝和大学者博多尔。
牧凝看到正在殿内疯狂摔着东西的男子,冷霜着脸问道:“怎么回事?”
离她最近的侍女急忙低声说:“回夫人,城主城主他回来的时候就开始这样了,怕是喝多了。”
“先把他扶到房间里去,给他喝些易于睡眠的药汤,让他休息几日吧。”大学者博多尔一脸忧愁,即使侍女不说他也猜到了。
几个侍女合力将用力挣扎的擎宇扶出了大殿。想起曾经威震四方的擎龙少年,如今连几个侍女都可以把他制服,牧凝无奈地摇了摇头。
十五年的时光,犹如白驹过隙一般匆匆而过。
这些年来,失去父亲和爱人的痛苦令擎宇的脾气越来越暴躁,行事也越来越荒唐。多年之前他将擎云城的事务交给博多尔打理,而自己整天过着以酒度日,醉生梦死的生活。五年前父亲祭礼(注解1)那天,当擎宇发现来参加的宾客如此之少,顿时暴怒不已,竟然要下令攻打那些不来参加祭礼的人族势力。然而在大家看来,擎宇的命令就是个笑话。自甘堕落的他恐怕早已经忘了自己是身为擎龙血脉的人族,也已经忘了自己是一城之主,只记得哪里可以一醉方休。当所有人都认为擎云城正走向衰亡的时候,一个少年的强势崛起却让大家对这个古老的人族世家又重燃希望。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空气中还弥漫着初露的清香,云宫比武场就响起了阵阵兵器相交的声音。
一个身穿盔甲,手拿长剑,全副武装的侍卫正在勉强地抵挡着对手的攻势,而对面他的对手竟是一名十四五岁的少年。少年表情沉稳,目光专注,一身轻便整洁的衣服,手里拿着练习的短剑游刃有余地进攻和躲闪。随着少年出手速度与力道不断增强,侍卫更加吃力,看样子不出十招这个侍卫就会败下阵来。
“咣当。”
果然不出所料,少年连续进攻后,使出一招缴械,侍卫的长剑便被打落在地。
侍卫气喘吁吁地将头盔的面罩掀起,露出古铜色的肤色,表情刚毅冷峻。侍卫微躬,恭敬地说道:“擎天少爷的剑术真是越来越厉害了,属下输得心服口服。”
侍卫的话没有丝毫奉承之词,语气诚服。他身为擎云城的佩剑侍卫队队长,剑术在整个人族里也能排上名号,但是跟擎天比试他却过不了百招。更恐怖的是,每次和擎天比试,他都会发现擎天的进步神速。也许别人会说是因为擎天拥有擎龙血脉,但只有他们这些天天陪擎天练习的侍卫队长们才知道,天赋固然重要,但后天的努力更加重要,不然另一个同样拥有擎龙血脉的人怎么跟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
侍卫心悦诚服的余音还在回绕,任何人听到这样的褒奖都会高兴,但擎天冷峻的脸上面无表情,说道:“巴末叔叔,您过奖了。我的剑术之所以进步的这么快,还多亏了您每天这么早陪我练习。”
虽然擎天称侍卫队长为叔叔,但只是年纪上的尊称,并无血缘关系。
巴末听到少年这么称呼他,更高兴地合不拢嘴,眼睛一转,突然改口叫道:“能陪少城主练剑,是属下莫大的荣幸。”
擎天听到巴末对他的称呼,突然间脸上微微起色,眉头微皱。
“巴末叔叔,您叫我擎天就行,但请不要称呼我为少城主。”擎天若有所思地看向不远的云宫,目光停留在云宫顶部的一个房间,看见窗户紧闭,这才安下心来。
巴末队长顺着擎天的目光看去,那里住着是谁他心里清楚,他知道擎天担心什么。于是转过头坚定地说道:“擎天少爷,不单单是我这么想,长枪侍卫队和弓箭侍卫队的队长们可都是这么认为的。那小子凭什么和您争少城主?是您的存在,让本要没落的擎云城又重新回到正轨。虽然还远远不及牧之都,但我相信在您的统领下,我们擎云城总有一天会重新成为人族豪强之首!再说再说那个人的样子明显也不是我们人族的”
“别说了,谁告诉你我要和他争少城主?如果那小子喜欢当就让他当吧,关键是他喜欢吗?”擎天望着那扇紧闭的窗户静静地说道。
正说着,那扇紧闭的窗户突然被推开。一个头发蓬乱如草,满脸睡意的少年靠在窗口伸着懒腰打着哈欠。
少年打完哈欠,一双与众不同的碧眼正四处打量。
“哟,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啊。”少年突然发现站在比武场上的擎天,于是饶有兴趣地说道。
擎天看到探出身子的少年,脸上罕见地露出一抹笑容。
“小空,不好意思,打扰你休息了。”
原来那个房间的主人是擎天的弟弟,擎云城的二少爷,擎空。
擎空大大咧咧地挥了挥手说:“没事没事,我还以为到午时了呢?”
“啊哈,那不是是巴未队长嘛?”擎空好像一开始根本没有看见站在擎天旁边的巴末,夸张地叫道。
“二少爷,属下叫巴末不是巴未。”巴末微躬身子,脸色难堪地纠正道。
“哦,哦哎呀,管他呢,下次管你叫巴末未或者巴未末,这样就不会叫错了,哈哈,我真是天才。”
擎空嬉笑间,突然发现两个人手里拿着武器,叫道:“练剑?我说擎天的剑术怎么比我好那么多,原来都是你们偷偷练习啊。也罢,谁让我天赋异禀呢?某人天赋不行,那就靠后天努力喽。好了,不打扰你们刻苦练习了,我约了朋友去东城,听说新来一批新鲜货”
擎空根本没有给下面的两个人说话的机会,话音儿未落,窗口早已不见人影。
擎天看着人影消失不见的窗口摇头苦笑。而一旁的巴末却气的身体微颤,怎么说他也是个有地位的侍卫队长,虽然有君臣之间的关系,但被人随意改名这种事谁都难以接受。为什么同样城主的孩子,只是前后脚出来的顺序不同,差别竟如此之大?
“擎天少爷,您看这样只会逞口舌之快的人,能撑起这么大的家族吗?如果擎云城交到他手里那岂不是”巴末忧愁地说。
“好了,今天的剑术练习结束了,您回去吧。”擎天打断了他的话,便转身离开了。
巴末尴尬地站在那里,他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在与他要好的几个长官和队长心中擎天早已经是他们未来的城主了。他年纪青青便已经名誉人族,当之无愧成为人族青年一辈的第一人,而且很有可能在成人礼之前晋升为擎者,这可是他们擎云城第二位擎者,而这第一位擎者早已经成为人人皆知的酒鬼了。虽然在博多尔大学者执掌城里事务期间,擎云城的运作日见起色,但一个家族如果没有一个擎者坐镇,那么这个家族就无法在人族立足。而擎龙血脉历来代代相传,如今擎云城内拥有擎龙血脉的只剩下擎天和擎空两兄弟,但任谁都不会把希望寄托在整天游手好闲的擎空身上。
注解1:祭礼,指龙图世界中有权势的人死后每十年举办一次的祭祀礼仪。
第十四章 东城偶遇()
阳光普照,鸟儿啼叫,此时一天的大好时光才刚刚开始。
擎云城的东城人头攒动,虽然十五年前的一场浩劫让擎云城的实力已经不能跻身人族豪强之列,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东城的发展。反而在博多尔大学者执掌城内事务期间,为了促进城内经济,开放了各族交易往来,更多的商人和游人可以更容易地进出擎云城,而东城则是他们落脚的首选之地。时间长了,原来被誉为“烟柳城”的东城则成了生机之源大陆闻名的交易大城,越来越繁华。
越是繁华的地方越会吸引有钱人,而东城就是有钱人的天堂。在这里只要你有钱,可以买到各种奇珍异宝,可以吃到各种山珍海味,还有个重要原因让贵族老爷和富商们经常关顾这里,那就是这里可以买到不同种族的奴隶。
几十年以前如果出现这种有辱信仰的种族奴隶交易势必会引发战争,但如今的龙图世界完全是各家称大。每个种族都有几个大家族掌控着大部分土地和财富,奴隶交易在他们看来,只要不是他们家族的人就可以进行。
所以那些不属于这些大家族的普通族民不但吃穿堪忧,而且还要时刻提防着被奴隶主抓走的厄运。如果不幸被抓走,就会被卖到遥远的异族,混得好的成为买主的奴仆能有口饭吃,但如果遇到恶毒变态的买主那就会惨死在他乡,而大多数奴隶都是后者。
奴隶交易最多的是半兽人和幻族,因为他们大多生活在没有人管束的森林和荒野,在其他种族看来他们和那些牲畜没有什么两样。
而交易最贵的当属精灵族奴隶,一是他们高贵,优雅,聪明,美丽,而且擅长艺术,二是他们出没鬼魅特别难以抓捕,而且交易精灵族奴隶也要承担着风险,精灵族虽然爱好和平,不闻世事,但他们绝不容忍族人成为奴隶。
几年前一个人族的富商花重金买来的一个女精灵,然后每天对她进行非人性的折磨,最后女精灵被凌辱而死,几天后这位富商突然暴死在家中,死相非常恐怖。据民间相传那富商是被龙图守护惩罚而死,但知情的人都知道他是死于精灵族的报复。
即使是这样,还是有人甘愿冒着生命的危险花重金寻觅精灵族奴隶,只因为那是权利和富贵的象征。当人富有的把金钱不再当作金钱的时候,什么能让他可以炫耀,那他会不惜一切代价把那件东西弄到手。
“金球,你快点一会如果好玩的奴隶都被挑走了的话,你就当我的奴隶。”擎空瞪着身后拖着肥肥的身躯正努力追赶他的胖子。
这个胖子名字叫金铭,是擎空的跟班。
金铭打扮的粉面油头,富家少爷的形态一览无余,这也难怪,他爹可是城里有点名气的珠宝金饰富商,外号“金大牙”。再看看他的体型,擎空说他是球一点也不为过。肥沃的身躯,横向的宽度已经快赶上他的身高,走路摇摇摆摆的样子活像个圆圆滚滚的球。
“唉哟,我的擎空少爷呐”金铭气喘吁吁地叫道。
“早就跟你说过了,让你注意一下你的体型。你不在乎,我还在乎呢,别人还以为我带了个球。”擎空挑了挑好看的眉毛说道。
金铭好不容易赶到了擎空身前,弓着腰大口喘着粗气。他现在开始埋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