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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最后两口肉饼,约翰起身离开了。
在集市闲逛的时候,约翰发现自己身后有几个人,远远地在跟踪自己,这便激起了约翰的警觉心。而且在他们的目光中,约翰很敏锐地发觉了他们隐藏着的贪欲。看来是自己某些行为激起了他们的贪欲,有必要好好弄清楚了。约翰心中暗想道。
晚上,看起来与昨天没有什么不同。约翰的房间也和昨天一样很早就熄灯休息了。到距离天亮只有一小时的时候,约翰的房间门被人轻轻的推开了。看得出来是一个老手,不管是开门关门还是走路,不仅能够不发出一丝声响,同时还没有制造出一丝风。那人慢慢的摸到了约翰的床边,看了看约翰神色,所谓的睡死了也不过这样。那人扫了一眼约翰放在床边上的床边上的单手剑和林德盾,心想:“白瞎了这么好的武器,跟着这么样个主人,晚上连点警惕感都没有。”
之后也不管约翰,在约翰放着的衣物堆中摸出了钱袋,揣到自己的怀中准备离开。在转身的一瞬间,那个小偷扫了一眼床边,却把自己的魂都要吓丢了:原来约翰在他没注意的时候,已经坐了起来,正一脸趣味的看着他的动作。
那个小偷全身的汗毛一下子就竖起来了。什么叫睡的和死了一样,什么叫埋没了好装备,这明明既是一个大佬装成萌新欺骗世人啊。二话不说赶紧跑路。不过小偷还没有动作,约翰已经看出了他要逃跑的想法,提前一个箭步冲过来,直接擒拿住压倒在地上。
之后小偷交代了自己为什么来偷窃的原因,原来还是约翰的大手笔惊动了人。知道原因以后约翰也没有为难他,让小偷把钱袋还给自己之后也就放他离开了。不过,这并不是结束。因为看上了约翰的东西的人可不只是一个。约翰保持着警惕,等小偷离开之后打开窗户向周围张望着。果然,在周围一些不容易观察到的角落中,闪过几道影子。
约翰关上窗户,也不想多生事端,整理好装备准备出城去走走。等到了城门口,约翰才发现还没到开城门的时间,转身往集市方向走去。
贝蒂城中集市上的店铺,小摊贩大多都是在城门快开的时候便已经开始经营了,那时候的目标就是为了在城门刚打开就出发的旅人,行商等等,所卖的也尽是些早点。约翰一走到集市便有点走不动了,这家买一点,那家来一个,每一种食物买的不多,都是少少的来一点,也不管是肉食还是素食,约翰都来者不拒。就这么吃吃走走,就在很多食客目瞪口呆的表情中,约翰居然把一条街所有的早餐铺吃了个遍。
感受着增加了的魂量,约翰很满意。不是满意与魂量的增加,而是满意将所有食物转化成了魂,不用占用自己的肚子。也就是说,约翰满意的不是吃东西能够增加魂,而是能够通过转换成魂来无限制的吃东西。所以说原来你是这样的吃货吗!
手中拿着几个面包,约翰已经站在城门口,和旁边的行商一起等着城门开启了。在行商的车队中,约翰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劳伦斯昨天遇见了来到贝蒂城的好友麦克。麦克过去是和劳伦斯一样的小行商,曾经两人还在同一条商道上一起做过买卖,对对方的为人都比较了解。不过不同的是,麦克赚到足够的钱以后便启程去了尼米茨城,后来听说麦克还加入了尼米茨王国的有数的大商会去,而劳伦斯则没有选择这条路,还是愿意当一个自由的小行商。不过两个很久不见的友人能在这里遇见也是一件乐事,在麦克介绍了同商会的伙伴之后,两人交谈了起来。
正在交谈的时候,麦克看见了走过来的约翰,又看见了约翰的装备,问劳伦斯:“嘿,劳伦,那边那个人你认识吗?”
劳伦斯顺着好友指着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腰上挂着盾牌单手剑,手中拿着面包,一边吃一边走过来的约翰,急忙从马车上下来迎过去:“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您啊,骑士大人。”劳伦斯这一招呼,旁边的一些商人也听见了,顿时掀起了一阵讨论浪潮。
约翰嚼着面包,说:“我在酒馆就说了我不是圣殿骑士,我只是一个余灰罢了。对了,好像还没有自我介绍过,我叫约翰。”“劳伦斯,我的名字是克拉福·劳伦斯。”劳伦斯听见约翰的自我介绍,也不管前面的半句话,连忙也开始自我介绍。
“劳伦斯,你可从没告诉我你一直用的是姓氏啊。这位是谁?”麦克听见劳伦斯的自我介绍之后第一时间关注的却是劳伦斯的名字。在这个世界,平民是没有姓氏的,拥有姓氏的都是贵族,或者说祖上曾是贵族。
在从劳伦斯的自我介绍中回过神了之后,又对约翰产生了兴趣,问道。
劳伦斯转头对好友说道:“这位是一位圣殿骑士,是能够引动圣光的,受到神所关注的骑士大人。”“约翰无奈的绕绕头:“我真不是圣殿骑士。”“原来在灰森林引动了圣光的就是您啊!”麦克一脸的崇拜。约翰叹口气:“算了,你们高兴就好。”
之后在与劳伦斯交谈的时候了解到,这个商队这次是在这里购买了一些贝蒂城的特产,准备运往尼米茨城贩卖,赚取差价。约翰听得一脸的迷茫,完全不懂为什么一个东西在不同的地方会卖不同的价格。不过在听到他们是准备去尼米茨城的时候顺口说了一句自己的目的地也是尼米茨城。这可不得了了,一下子,商队中的众人都在邀请约翰同行。在他们眼中,一个圣殿骑士可是很高贵的,每一个圣殿骑士都要经过各种训练,对神要有最虔诚的信仰,才能得到神的垂青,获得圣力凝成圣力种子。而永恒耀阳教派的教义也是光明坦荡,他的骑士自然也是乐于助人的。
约翰听到邀请,想了一下时间,还是拒绝了。至于原因嘛,约翰还惦记着巴罗的烤肉饼和洋葱浓汤呢。
众人听约翰拒绝的理由也是一阵无语,这才放过了约翰。等城门打开之后,劳伦斯与约翰到了个别,和麦克一起出发,向着尼米茨城的方向前进。
第十二章 出发,尼米茨城()
巴罗并没有让约翰等太久,第二天上午,巴罗便来找约翰,然后和约翰一起将他所需要的烤肉饼和浓汤,搬运到了现在居住的房间中。浓汤好说,四百多份浓汤听起来很多,但是算下来也就是一口大炖锅的分量。重点是那两百多个烤肉饼,因为面向的顾客多是大肚汉,分量特别足,两百多个垒在一起能把一个人遮住。
等巴罗离开之后,约翰直接将烤肉饼和浓汤往自己的空间中放。幸好之前闲逛的时候购买了一些餐具,不然这浓汤还不好处理呢。约翰默默地从空间中拿出一口大锅,将巴罗带来的浓汤一股脑的倒进自己的锅中。
收拾好了后,约翰下楼去,结算了住宿费,将锅送还给巴罗之后,离开贝蒂城,往尼米茨城出发。一路上还算是比较太平,尼米茨王国国力强盛,治安也相对较好,约翰事后路过的帕米洛行省并没有遇见突发事情。约翰看着地图,再过一个行省,就能够到达尼米茨城了。
不过,在这两个行省中间有一片没有领主的丘陵地带,从劳伦斯的话中了解到这里的治安差一些,有在这里拦路剪径的土匪强盗。这也是劳伦斯会与麦克组队前行的原因。这可是要给商会领队付费的,而这一笔费用大部分会用来雇佣冒险者。
约翰这样只有一个人,还带有武器的,强盗一般不会选择。因为首先,和带有武器的冒险者起冲突,可能会有人员伤亡,如果是冒险者还好说,如果遇见的是佣兵,那些战场鬣狗可不会手下留情的;其次,一个人身上能有多少东西啊,到最后大伙一分,可能一个人就几个铜板。这么一算完全不值当啊。当然,也不排除背后偷袭打阴枪的可能性,如果能够不造成伤亡就弄翻,他们也不介意,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这是约翰在怼翻了三波背后偷袭的强盗后意识到的,那些强盗基本上都是隔得老远的放箭,大多还没个准头,放了箭甚至连结果都不看一眼,提着草叉砍刀嗷嗷的就冲过来,然后看见约翰用盾牌挡下箭之后又嗷嗷的往回跑,一次比一次多,搞的约翰头疼。
除此之外,在约翰的必经之路上还会出现各种陷阱,什么落石陷阱,陷坑陷阱。就像一群围着转嗡嗡直叫的蚊虫,你打吧,它到处飞不好打;不打吧又会吵闹的人心烦。
在第五次遇见他们的时候,约翰忍不住了,提着长枪就冲了上去,直接先捅倒一个,再在他们之中大开大合,没多久这些强盗便扔下自己倒地的同伴逃跑了。
约翰看了一眼他们逃跑的方向,也不急着去追赶,用单手剑将倒地的强盗一个一个补刀干掉后,捡起了这些强盗掉落的一个光点。“盗贼短弓:强盗们使用的短弓,不管是射程还是威力都能证明这只是盗贼们随意制作的短弓,距离稍远就连皮甲都射不透,只能用于欺负毫无装甲防护的普通人。武器(劣质)”
介绍没有说错,这把弓一看就知道,只是将木头削成弓的形状再捆上一根牛筋罢了,拿在手上还能感觉到木头的潮湿。这除了形状已经没有一点能称之为弓了。
约翰拿在手上试了试,又从地上捡起一根箭搭在弓弦上拉满,对着远处逃跑在最后的强盗射了出去。只听见“咻”的一声,那个强盗被射中了大腿,倒在地上抱着腿大叫着。
约翰很不满意的看了下手中的盗贼短弓,在弓身上已经出现了一道不明显的断裂痕迹,按照约翰之前的力度来推测,最多还能再使用两次这把弓就会断掉。而且这把弓射出的箭丝毫没有稳定性,刚才约翰明明瞄准的是那个强盗的后背,却能偏到大腿上
不过现在不是纠结弓的好坏的时候了,约翰收起弓,提着长枪慢慢向倒在地上的强盗走过去。
那个强盗本来还在哀嚎着,看见了约翰向自己走过来,挣扎着站起来,一跛一跛的向着远离约翰的方向逃去,一不注意又被脚下的石块绊倒,手脚并用的在地上爬着,嘴里还大喊着:“别!别!求求你放过我吧!”
约翰饶有兴趣的看着。这里的人真奇怪,居然还会逃跑。在过去约翰面对的敌人不是失去了理智,只会疯狂地向自己发动攻击的活尸,就是拥有着坚定意志的战士,或者就是各种怪物。这些敌人都有一个特点,一与自己交战就是不死不休,就算自身已经不适合战斗了也会用牙咬,或者趴在地上向自己攻击,这才养成了约翰击倒后补刀的习惯。
不过这个世界的总体环境更加和平,不是过去自己所处的即将毁灭的世界,这里的人更多的思考的是对于自身的生存和生活质量,而不是为了世界的存亡。这样造就出来的生物战斗意志自然不如自己过去的世界,在明知道自己打不过的时候求饶也是很常见的。
约翰快步的走向强盗,然后拿起长枪,快速的刺出,擦着强盗的头皮刺在地上。“咿呀!”强盗吓得尖叫了一声,直接吓得失禁了,下身的裤子打湿了一片。
约翰皱了皱眉头:这个世界的人,真是软弱啊。“好了别叫了。”约翰说了一声,那个强盗仍然处于惊恐之中,没有听见约翰的声音,依旧抱着脑袋吼叫着。约翰见了,也不理他,转身走了,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