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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煜心中一惊,脸上却是不显,顿了一下后温声说道:“那两位珍重,萧煜一人足矣。”
慕容轻声感叹:“萧煜,今日一别,生死难测,有什么话想要我帮你转达给林银屏的?”
萧煜沉默片刻继而笑道:“有什么好说的,我若是能带着金丹回去,自然由我亲自和她说,若是拿不到金丹,我们两人去黄泉路上说。”
慕容深深看了一眼萧煜,笑了笑:“如此最好。”
两人冒雨而去,朝着草原的方向。
萧煜看了眼不知何时已经出来房门的叶夏,然后两人一起目送另外两人远去。
老板娘袅袅从一旁走来,看着从屋顶缝隙垂落的一帘雨幕,笑道:“萧公子还执意要去东都?那儿可才是真正的虎狼窝。”
萧煜用力握了下腰间剑柄,长出一口气道:“去!当然要去。为什么不去?”
老板娘笑而不语,转身离去。
空荡荡的驿站只剩下萧煜和叶夏两人。
两人对视一眼,叶夏默不作声。
萧煜平静道:“叶夏,还要不要随我去东都?九死一生。”
叶夏看了看窗外,可惜除了白茫茫的雨幕什么也看不到,她抬起头用萧煜的话反问道:“为什么不去?”
本已经走远的老板娘听到这话,轻笑一声,小姑娘初出茅庐不知深浅,这俗世又哪是想象中那般美妙的,若非如此,何必世人皆求出世?
萧煜愣了一下,盯着叶夏经过伪装的秀气小脸,笑道:“好,那你便随我去东都,若是我死了,还能给我收尸。”
叶夏冷哼一声,说道:“鬼才给你收尸。”
萧煜笑了笑,拿起油纸伞说道:“既然都走了,咱们也走吧。”
男子佩剑雨中,女子一旁撑伞。
老板娘看着一男一女一起走出客栈,轻轻叹息。想起那一句我亲自去说,无数旧事涌上心头,尽数化在这一声叹息之中。
老板娘指尖上一朵五色小花缓缓绽放,流光溢彩,将她的脸庞映照的变幻不定,幽幽道:“我等了你十余年,可是你只要你的剑,何曾有过我?怕是我死了,你也不会多看一眼。”
五色花猛然爆开,化成无数五彩碎片,将整个驿站变得如似梦幻之境,老板娘身处一片梦幻之中,五彩烟云环绕。想起多年前咽下的苦果,一滴晶莹从眼角滑落。
一滴。
两滴。
三四滴。
流下的眼泪越来越多,顷刻间她已经是泪流满面。
泪水花了她的妆容,原本的妖艳不再。
甚至相貌都变了,或者说此刻才是她的原来面目。
绝世倾城,虽然年岁稍大,却丝毫不逊于慕容。
一朵硕大牡丹在她脚下悄然绽放。
美人轻叹如天籁,只是带了丝丝哀切,更显凄美。
一朝春尽,红颜已老。剑断花落,不闻不问不知。
东都城中暗卫府。
一名稚童高座,看着半跪在堂下的粉衣女子,有些无趣的笑了笑,“败了?”
粉衣女子低下头,“属下无能。请公子责罚。”
稚童摆了摆手,“意料之中。”
粉衣女子的头垂的更低了。
“萧爷爷的伤势怎么样了?”稚童继续问道。
“只是些皮外伤。没有大碍。”粉衣女子恭谨回答道。
稚童点点头,挥手示意粉衣女子下去。
待到粉衣女子退去后,稚童轻轻摩擦着自己下巴,喃喃自语道:“大哥啊大哥,为了一个女子把自己逼得身陷险境,这可不是智者所为啊。不过我们毕竟是兄弟,我还是会万事留一线,只要你过得去父亲那关,我也绝不拦你。”
“至于父亲会不会顾念父子情分,是不是继续在你身上押注,那就不是我能看得明白的喽。”
ps:昨天一直登不上啊,总是网络超时繁忙,请重试。真的无奈。
第一百一十四章 饮茶()
萧煜自小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即便后来境况日下,困居小筑,那也是相较以前的公子生活才觉得不堪,去草原时走的是宽阔驿道,沿途都是匆匆而过,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他还真没见识过真正的民间,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俗世。
说起来,他的童年还真是晦暗啊,十岁前因为所谓的启蒙,跟着外公读书,后来便被萧烈带到暗卫之中,再后来家中变故连连,像做梦似的,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没娘的孩子。然后就过上了没有后妈胜似后妈的日子。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自西岭口一路行来,萧煜走得不紧不慢,只是维持了正常人的速度,因为连番的恶战让他很疲惫,他需要足够的积蓄来面对东都可能发生的战斗。
所以他必须慢慢走,蓄养自身元气,保证在到达东都前自己精气神能够达到巅峰状态。
西河原足有一州之地,在大郑的官方划分中是将它一分为二,靠近关内的部分为陕州,毗邻中都的则划为中都治下。不过一般百姓更喜欢把它统称为西河州,而出了西岭口,便是出了西河州的地界。
自古道近乡情怯,所以当萧煜看到那块黑色的界碑,看到上面刻着的两个大字直隶时,心中复杂难言。
郑制,以州县划分,其直属京师者称直隶。
直隶州严格说起来尚不及西河州半数之地,却设总督一职。若说入内阁是在朝文臣的极致,入大都督府为武将极致,那么总督便是地方官员的极致,是大郑最高级的封疆大臣。大郑内阁五人,大都督五人,而总督也不过九人,实乃一等一的高位。
直隶总督,不单单总管直隶州内军务,民事,漕运等事务,更兼巡抚事,总管直隶周边各州军民政务,更由于直隶州地处京畿要地,因此直隶总督被称为疆臣之首。非皇帝信任之人不可担任,更被戏言为预备宰相,距离登阁拜相只有一步之遥。
走在还残留着水洼的官道上,萧煜有些自嘲,以前的自己确实是坐井观天。在东都城中想着找什么御剑神仙,殊不知自己的父亲就是逍遥神仙之下第一人,满朝文武仅仅是履霜巅峰就有数人,每次去给母亲上香时遇到老道士曾经也是云端上的神仙,只不过是跌落凡尘。
纵观大郑时下局势,郑帝老迈,太子已经作古,只剩下年幼皇子秦显,本来主少国疑,不过有这满朝文武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偏偏却有一位正当壮年的晋王。
晋王与郑帝一奶同胞,是先帝老来得子,他尚在年幼之时,郑帝便已经登基,所以也未发生所谓的骨肉相残,正相反郑帝与这幼弟感情极好,多次委以重任。
郑帝继位不久后,草原边境多有动荡不安,那时不过十八岁的晋王曾经在中都呆了两年的时间,若有战事,必身先士卒,凡是在其统帅下的兵卒,哪一个不服亲王殿下?
如今郑帝老迈,皇子不过一六岁稚童,可曾出过皇宫?可曾出过东都?可曾来过这巍巍中都?
如今大都督府中,除了大都督张清和被指为皇子老师的萧烈以外,其余三位大都督皆是亲王党之人。反观内阁,却是主张兄终弟及,既然兄有后,那便没有弟之事。却多是坚定的皇子党。
皇子党与亲王党之争,也就是文武之争。
若天下太平,则文强武弱。若天下大乱,则文弱武强。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修行界再一次乱起来了,那世俗又岂能置身事外?
走了一段,有一在路边搭起的小茶亭。多是一些来往客商在此歇脚。
萧煜看了眼日头,已经快要午时,便带着叶夏走进茶亭。
落座后,萧煜要了两碗热茶,叶夏家传本事学了多少萧煜不清楚,不过这大小姐的娇纵脾气却是养了个十成十,她挑剔看了一眼黑黢黢的茶碗,满脸嫌恶。
一旁的伙计是个伶俐的,兴许是客人见得多了,也不恼,反而是赔笑的说道:“姑娘,小店虽小,但这茶具却都是干净的,放心饮用便是。”
叶夏眼中闪过一丝不好意思,面色稍霁,不过仍旧没有去喝那碗还冒着热气的清茶。
萧煜却是不在意一笑,端起茶碗一饮而尽,也没端什么架子,与伙计客气了几句。
伙计仍旧是一张笑脸的,这市井小人物虽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却没有谁是傻的,看这姑娘和公子的做派,保不齐就是哪家的公子小姐,再不济也是行走江湖的侠客女侠之流,这等人物平日里都不肯正眼瞧他们,又哪里比得上眼前的公子来得平易近人?
伙计拿着长长壶嘴的茶壶给别的桌续上水,接着转过身来笑问道:“听公子口音,可是东都人士?”
萧煜点头道:“是啊。在东都活了十几年,这段时间去外面闯荡了些时日,不过近日听闻家中内人病重,这才赶忙往家里赶那。”
伙计闻言,立刻收敛了笑意,道:“恕小的眼拙,原本还以为两位是一对呢,不过我瞧着公子面相,必定是多福之人,这次保准是有惊无险,说不得还能因祸得福呢!”
萧煜露出一个笑容说道:“那可就承小哥吉言了。”
接着他一指叶夏继续说道:“这位姑娘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子,早就想来东都看看,不过我那朋友一直腾不出身来,只好借着这个机会同我一道去东都看看。”
伙计也是个热心肠的,立刻介绍道:“说起来咱们东都,能看得地方当真不少,秋台,七星塔,流泉楼这都一等一的好去处,不过您可得小心,这东都城里贵人满地走,那老话怎么说得,一帮打架的里面就有一个小王爷,两个小公爷,三个小侯爷。一定要看仔细了,到时可千万别招惹了贵人。”
萧煜笑道:“小哥一看就是个热心肠,别的不多说,好意心领,再来三碗热茶。”
伙计一拍脑门,惭愧笑道:“瞧我这记性,公子本就是东都人士,哪里又用我在这多嘴。”
不过脚下不停,已经转身去给萧煜端茶。
萧煜微笑不语,只是抬起头朝外看去,看着这一片即熟悉又很陌生的土地。
说起来好笑,都是大郑人士,东都的看不起地方的,而内城的看不起外城。都觉得自己高了旁人一等,而在修行者眼中,又都成了俗世人,不值一提。
这人呐,就是不能把自己看得太高,不把自己当回事不行,太把自己当回事同样不行。
圣人说得好,中庸之道。
平凡点好啊。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没有平天下的志向,只看得见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萧煜摇头失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一会儿功夫,伙计已经端着茶水反身回来,把茶水放到萧煜面前说道:“公子这话说的实诚,比起那些整天满口大道理,暗地里男盗女娼的读书人好太多了。”
萧煜端起一杯茶慢慢抿着,“失言,失言。”
第一百一十五章 秦政()
直隶州首府应天府城外,这儿比起西岭口自然要繁华十倍,即便是清晨,宽阔的官道上也已经走满了前往州城的百姓。
应天府,原名宋州,因东主未登帝位时发迹于此,任此地节度使,故于高宗皇帝景德三年升宋州为应天府,为直隶首府。
应天府未设大都督,所以军权亦是被总督抓在手中,只是直隶总督不常设,经常有缺,当下直隶总督是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