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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的未央剑意直刺萧烈。
在同境界修行者中,还未曾有人在神魂方面战胜过萧煜。
萧煜的眼睛这一刻如两个深不见底的漩涡,仿佛可以把人的灵魂吸入其中。
识海星空中十几颗星辰光芒大放。
神魂亦为剑,剑名是未央。
这是圣人的剑。一剑斩银河。
可萧煜终究不是圣人,甚至天人也不是,此时用出的未央剑虽然凌厉,但是想要对付萧烈还是相差太远。
萧烈低头看了眼萧煜如黑洞漩涡般的双眸,根本没有受到半点影响,反而是萧煜嘴角开始流出鲜血。
萧烈漠然道:“看来你已经想好了。”
说完之后,萧烈朝着萧煜一掌按下。
原本跌坐于地的萧煜如同被一只无形巨手按住,整个人被迫仰躺于地。
萧煜挣扎了几下,别说站起身,就是坐起都是奢望。
“执行家法。”
萧烈漠然一笑,仰头望天,一脚踩下。
随着一道骨裂声音响起,萧煜发出一道夹杂着不甘和痛苦的厉啸。
萧烈接着一脚踢在他的侧腰。
他化作一个滚地葫芦滚了出去,一直朝山崖处滚去。
第一脚,他的左腿断了。
第二脚,他从山上落下去了。
萧煜在半空中努力伸展四肢,混元伞噗的张开,如同一片大号黄叶出现在他背后。
萧烈站在山坪上,漠然望着那个飘落山涧的身影。背影在残阳下拉的极长,一直落到那座凄清的孤坟上。
孤坟寂寂,看着父子之间的惨剧,无处话凄凉。
萧煜和萧烈的第一次交手。
萧煜断一腿,被打落山崖。
奇迹没有发生,萧烈仍旧是俗世第一人。
第一百三十一章 父子兄弟()
萧烈不会取萧煜性命,但是他也有他的无奈。
人生本苦,众生皆苦。
年轻时英武且潇洒,壮年后威严日盛的萧烈转过身来。
斜阳落在他的身后。崖坪山道处多了一名老道人。
须发如雪,一身白色道袍随风自然飘摇,说不尽的仙风道骨。
萧烈语气平淡道:“真人,可是有话要说?”
无尘洒然笑道:“贫道只想问萧居士一句话。”
萧烈一脸平静道:“请讲。”
无尘不紧不慢的说道:“不管是出世还是入世,不管是修行界,还是俗世,这道理都是一般的,此理同,此心同。贫道想问萧居士,可曾有过悔意?”
萧烈脸色平淡如水,轻声道:“本就是欠他们母子的,我现在能承安国公爵,执掌暗卫,也是绕不开方璇的。他来讨债是他的本分,日后还债也是我的本分。”
无尘挥了挥衣袖,将这一片崖坪抚平,“贫道这一生未曾娶妻,也未曾沾染过男女之事,唯一痴迷的丹道,却让贫道境界一坠再坠,可贫道从未后悔过,即便重来一次,贫道仍是要随师尊学习丹道,萧居士可也是此意?”
萧烈默然不语。
无尘点点头,叹息一声:“贫道懂了。”
萧烈突然笑道:“记得我年少时,本意是要做一名当世大儒,亦或者是纵马驰骋的将军,哪里会想到走到今天这一步。”
无尘叹息不语。
谈不上多么意外,甚至这个结局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好,也就不能说多么咬牙切齿。萧煜还是来时的打扮,背上除了破阵子与混元伞又多了一柄天澜,只是走路时左腿不能吃力,跛了。
行出梅山,路过东都城门口时,见到十多名暗卫护着一名稚童朝梅山方向走去,稚童一袭黑袍,不过七八岁的年纪。民间有句俗话叫做七岁八岁狗也嫌,说明这个年龄的孩子是坐不住的,上窜下跳,一刻也不安稳。破坏力甚至已经超出了人的范畴。
不过这名稚童却是没有一丝同龄人的不安分,若是只看眼睛,给人感觉这是一名已经及冠的青年公子。
萧煜停下脚步,也不说话,冷漠的看着这名被萧烈寄予厚望的小儿子。
兄弟二人的第二次见面。萧煜也不得不承认第一次是自己走了眼,竟然被萧瑾演戏骗了过去。
萧瑾脸色平静,抬手示意身后暗卫停下,淡淡开口道:“真巧。”
萧煜扯了扯嘴角,“是很巧。”
萧瑾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小茶亭。
萧煜点头。
萧瑾带来的暗卫全部留在亭外,来往客人和伙计同样被暗卫们“请”到了亭外,只剩下兄弟两人对坐亭中。
萧瑾亲自为了萧煜斟了一碗茶,同时瞥了一眼萧煜的左腿,“父亲的家法?”
萧煜不轻不重的嗯了一声,算是答复。
萧瑾笑了笑,接着把自己面前的茶碗倒满,“父亲心中有愧,时间长了就成了心结,都说解铃还需系铃人,但是系铃人已经不在人世,这心结也就成了死结。”
萧煜搁在膝上的左手轻轻颤了一下。
萧瑾放下手中茶壶,坐在萧煜对面,语气波澜不惊,“你出草原,我便已经知晓,而拦你或者杀你的那些人中也有我的一份,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不想让你们两人这么快见面。”
萧煜笑了笑,不置可否。
萧瑾端起茶碗,茶汤里不断飘起的热气很快在他脸上覆上了一层淡淡水气,他一边小口啜茶,一边继续说道:“但你们最终还是见面了,所以你断了一条腿,留下了一条命。东都城里很多人都想杀你,但唯独父亲不会杀你。前段时间,父亲同我说过,能撑起萧家的就剩下我们三个,若是我和父亲在东都消失了,那么你就是萧家的家主。在俗世,就要按俗世的规矩来,父亲说可以不守规矩的人,不是杀人的人,就是已经死了的人。后来父亲曾经隐晦提起过,俗世并不是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常人所见的不过冰山一角,他可以自保,却不能杀人。”
萧煜默然沉思。
天色暗下来,有暗卫随从端进一个烛台放于桌上。
鲜红色蜡烛上不断跳跃的火苗将两人的面容映衬的晦暗不定。
在一般百姓看来,这么一对关系淡漠的人,实在跟兄弟联系不起来,就是世家的子弟,面子上也得来一番虚情假意吧。
可此时两人只是默默喝着自己跟前的粗劣茶水,各自思量着心事。
萧煜端起身前茶碗,一饮而尽。第一次问了一个关于萧瑾的问题,“我记得你应该是五岁?”
萧瑾本来思量父亲这时候的态度是否还有其他深意,猛然间听到萧煜的问题也没有多思量,随便点头道:“过了年,已经六岁。”
萧煜伸出手比量了一下,“怎么看起来差不多要九岁的样子?”
回过神来的萧瑾扯了扯嘴角,“长得早些吧。”
萧煜轻轻一笑:“若是我有孩子,你也比他大不了几岁。”
萧瑾看了眼萧煜腰间的红皮葫芦,促狭道:“倒是忘了这个,拿它做聘礼,够足!大哥倒是马上要抱得美人归了。”
萧煜无奈一笑。
两兄弟之间的气氛稍稍缓和。
茶壶里的茶水早已经喝尽,烛台上也已经堆积了一层厚厚的烛泪。
萧煜看了眼天色,站起身道:“该走了。”
萧瑾随着起身,一直把萧煜送出茶亭,驻足而立,望着萧煜拖着一条跛足慢慢消失在夜色中,轻轻自语:“一个葫芦的聘礼,一片草原的嫁妆。够足,够足!”
萧烈披着一层静谧月色,缓步从梅山上走下。
山脚下站着一名同样身着黑袍的男子,平静的站在路旁,月光落在脸上,带出一抹温和的笑。
萧烈看了他一眼,径直前行,说道:“我欠他的,你欠我的。”
秦政淡淡一笑:“我欠他的,不欠你的。”
萧烈冷笑道:“他还没自立门户,还是我的儿子。。”
早已行了及冠礼的萧煜跛着一条腿,已经出了梅山,过了东都,前往草原,准备真正自立门户。
第一百三十二章 送别()
梅山上的事情算不得什么秘密,虽然当时除了萧烈萧煜父子两人以外,只有无尘老道一个外人在场,但是萧煜与萧瑾的那场对话却瞒不住有心人的眼睛,在东都最不缺的就是聪明人,只要稍稍推量,就可以清楚萧烈的态度。
更何况萧烈与秦政的交手也没有刻意避讳他人,既然同为大都督的秦政也是铩羽而归,其他一些想要浑水摸鱼的自然要好好掂量一下自己分量,最起码还没有人敢于真正无视萧煜的态度。
萧烈已经不是五年前的那位暗卫都督,他现在是实实在在的暗卫大都督。一字之差,天差地别。
都督在大郑虽然不能说泛滥,但上百人总是有的,而大都督则只有五位。
萧煜在路上找人做了个大号的剑匣,姑且叫做剑匣吧,把天澜等太过招摇的物件全部放到里面,就这般背着一个硕大剑匣,拖着一条瘸腿,踏上了漫漫归途。
走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虽然这年头奇人异士从来不少,但萧煜还是吸引了不少目光。破阵子收剑鞘中,又被萧煜在外面缠了一层棉布,用细绳系好,当作拐杖。斜背着的长条木盒宽一尺有余,长约五尺。若是再厚实一点,都差不多有半人大了。
腰间挂着一个红皮葫芦的萧煜面无表情,丝毫没有把周围人审视的目光放在心中,他这趟回东都的目的已经达到,虽然断了一条腿,但终究不是少了一条腿,还算在萧煜的接受范围之内。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这个红皮葫芦安全带回草原,说到底,他这一路还是为了林银屏来得,总不是为了萧烈那两脚家法来的。至于天澜?这个甜枣太小了,几乎就是枣皮包着枣核,萧煜连回味的心情都相当欠缺。
再向前行一十几里就出了东都的地界,也就不再是天子脚下,而是直隶州的地面。
从萧煜身后驶来一辆黑色马车。驶过萧煜身边时,车帘撩起,一双秋水似的眸子从里面向外看来。
目光落在萧煜身上,再也没有移开。
萧煜转头望去,初时微微错愕,继而表情柔和起来。
马车周围跟着的两骑目不斜视。若是旁人看来这倒是像富家千金和穷小子的戏码,只不过当一个想要看热闹的家伙凑近了,不小心看到那两骑护卫外袍下露出的黑色袍角时,顿时脸色大变。
“暗卫!”
暗卫大名或者说恶名可止小儿夜啼,就是官老爷见了也要赔笑三分的恶煞,又岂是平民百姓可以招惹的。一声惊呼过后,本来驻足想要瞧热闹的人群顿做鸟兽散。
片刻间,只剩下萧煜一人还在原地。
女子从马车上走下,萧煜用破阵子支撑着身体,问道:“你怎么也来了?和萧烈求的?”
女子看了看萧煜的左腿,眼圈有点红,轻声道:“萧瑾都来得,我怎么来不得?”
萧煜轻轻拍拍她的肩膀,“放心吧,这点小伤不碍事。”
她勉强笑了笑,转开了话题:“那位公主嫂子好吧?”
萧煜哑然失笑,“什么就嫂子,还没成亲呢。”
萧煜有一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
细细想来,她女扮男装与他去秋台仿佛还是昨日。只是从秋台归来后,便再也没见过她,萧煜看着这个打小便与自己亲近的妹妹,又有点恍若隔世的感觉。
少女萧玥瞥了眼萧煜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