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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瑾仁摇头道:“你觉得错的,其实未必错。我听说萧煜说过这么一句话,报仇,枉为人子,不报仇,亦是枉为人子,你的处境比之萧煜如何?”
蓝玉摇头道:“自是尚好。”
南瑾仁叹了口气,望向年纪轻轻的蓝玉,沉声说道:“当断则断,哪怕是错了,也比犹而不断要强。萧煜在这一点上就做得很好,你说他真的对萧烈恨之入骨?我看未必,不过他很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想要什么,所以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如今再反观萧烈,面对萧煜,他可曾有过半分懊恼?依我看倒是引以为豪多一些。”
蓝玉沉默良久,然后对南瑾仁恭敬作揖,“蓝玉谢先生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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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覆手之间起惊雷()
简文二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又称上元节,与中元节、下元节合称三元。
按照习俗,在每年的第一个月圆之夜,要燃起彩灯万盏,合家团圆,共同赏月。
中都城内,华灯上后,烟火漫天。相较于战火连天的其他地方,中都还算是一方净土,此时举城同乐,城内家家户户门口悬挂大红灯笼,闹市亦是挂起彩灯无数,同时有众多让人眼花缭乱的杂耍,踩高跷,口吐火,舞龙舞狮,更令中都这个久经硝烟战火的肃杀之地变得喧嚣起来。
萧煜、林银屏、萧玥、萧瑾、萧羽衣一行换了便装,来到外城欣赏此景,撇开了煊赫身份,此时的萧煜等人才真正像是一家人,萧玥和萧羽衣跑在最前面,一个彩灯一个彩灯地看过去,萧瑾不紧不慢地跟在她俩身后,当萧玥和萧羽衣两人有猜不出的灯谜时,萧瑾便开口揭晓谜底。而萧煜和林银屏则是走在最后,瞧着三人赏花灯、猜灯谜,享受着在喧嚣下隐藏的那份安宁。
今晚的林银屏气色很好,虽然披着厚重的披风,但是脸色却是在苍白中透出些许红润。萧煜伸手挽住她的柔荑,握在掌心,温热的感觉让林银屏的耳廓上也染了一层淡淡红晕,好在街上行人众多,倒也瞧不出什么端倪来。
萧煜之所以会有闲情逸致出来赏花灯,除了这几天略有闲暇外,更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不日就要启程去湖州,这一走就不只要多久才能回来,在走之前自然要多陪陪妻子家人。
闹市里鱼龙混杂,多的是闲汉无赖之辈,在拥挤人流中,甚至还有登徒子趁机揩油,女子惊叫声连连,林银屏虽然面带病容,但掩不住本身姿容绝代,闹市中大半的登徒子都在向这边涌来,不过有萧煜这位天人大高手亲自为公主殿下护驾,自然不会让人占了便宜,而且在萧煜一行人周围还有三十名乔装暗卫,由曲苍亲自统领,以确保王妃不会被意外扫了兴致。
萧煜对于身外之物并没有太多奢求,便装经常是终年不变的玄黑锦袍,但对林银屏却是大方到了极点,林银屏喜欢苏绣和湖绸,他便令人从江南“请”了四十个裁缝,专门为林银屏一人裁量衣物,如今林银屏的衣物已经有三百余件,甚至其中很大一部分她从未穿过。上行下效,中都的富贵人家女子自然是人人效仿王妃,争奇斗艳,都以江南风姿为美,走在人流中,竟是让人恍然来到了江都。
此时天气尚寒,竟已有女子穿了绣鞋和绸裙,刚刚就有一名身穿五彩褶裙的妙龄女子踩着粉色绣鞋从萧煜面前走过,身段婀娜,袅袅婷婷。萧煜看得瞠目结舌,他有修为傍身不畏寒冷也就罢了,怎的一名修为全无的女子也不怕严寒?
萧煜却是忘了自己身边还站着位被誉为“天下第一妒妇”的公主殿下林银屏,林银屏穿着小牛皮靴子的左脚狠狠踩在萧煜的脚背上,似乎还不解气,又用鞋跟左右碾动,在萧煜的靴子上留下一个深深脚印。萧煜刚回过神来,就瞧见妻子似笑非笑地问道:“夫君,看什么呢?”
萧煜算是已经认命,从不敢在这方面“忤逆”太座大人,而且方才那女子虽说姿容尚可,但较之林银屏和秦穆绵还是差之甚远,还入不得萧煜的眼,故而他赶忙道:“没看什么,只是觉得这女子竟然不畏严寒,有些惊异罢了。”
林银屏看了眼自己身上的厚重披风,虽说披风华贵,但也让自己看起来异常臃肿,心头微微恼怒,轻哼一声:“不许看大冬天穿得这么少,而且穿得这么花哨,一看就是要招蜂引蝶,不是什么好人。”
萧煜听出妻子语气不善,自然是点头称是。
在萧煜夫妇二人的身后不远处,头戴毡帽的曲苍满脸和气,不过眼底却是无比阴沉。
忽然之间,萧煜心生警兆,竟是许久未曾有过异动的秋风未动蝉先觉。
萧煜停下脚步,挽着他的林银屏疑惑道:“怎么不走了?”
萧煜脸上看不出异样,轻声道:“刚刚瞧见一个人,似是故友。”
林银屏没有觉察异样,问道:“我认识吗?”
萧煜摇了摇头道:“不认识。”
萧煜话音刚落,就有一名身着紫袍的年轻人挤过汹涌的人群,大步朝萧煜走来。
萧煜松开林银屏的手,向前迎去,似乎是多年未见的故友重逢。
那名紫袍年轻人脚步不停,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笑意,笑着开口道:“果然是你。”
原本感觉气氛有些不对的林银屏闻言后重新放松下来。
萧煜没有说话,而是抱拳拱手,在这一瞬间,一方佛门手印已经悄然成型,印向紫袍年轻人。
下一刻,紫袍年轻人同样抱拳拱手,将萧煜的一记手印化解于无形,接着小指微不可查地轻轻一颤,一道螺旋状的元气刺向萧煜胸口。
萧煜脸色不变,在周围彩明暗闪烁的映照掩饰下,当这抹阴毒元气即将触及自己时,体表有一抹暗金琉璃色一闪而逝,将其化解于无形。
紫袍年轻人伸手朝萧煜肩上拍来,“咱们有多少年没见了?”
萧煜轻描淡写地伸手握住他的手腕,轻笑道:“倒是记不太清了。”
紫袍年轻人手掌一翻,反手握住萧煜的手腕,有紫色火焰一闪而逝,微笑道:“那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
萧煜握住紫袍年轻人的手腕后,另一只手在阴影中骤然发力,正是佛门九印中的外缚印,笑道:“难道你记得不成?”
紫袍年轻人面上一片温和微笑,但是眼神却是无比深沉,作为距离逍遥境界只差一步之遥的半步逍遥境界,竟然在一个天人境界手上占不到半点便宜,实在让他有些恼火。毕竟在他看来,哪怕这个天人境界号称天人境界无敌手,也只是一个天人境界而已,其中的差距又岂是道理记。
紫袍年轻人掌心处的紫焰骤然熄灭,而他只是微微晃动身形便挣脱了萧煜的外缚印,笑道:“我自然是记得。”
萧煜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掌,一点紫焰竟是如附骨之疽,在自己的手背上开始熊熊燃烧。
萧煜脸色平静,嘴角微微翘起。
紫袍年轻人猛然意识到不妙,低头望去,在自己的掌心竟是有一点电芒涌动,似是一颗“雷珠”,他沉默片刻,深深看了萧煜一眼后,低声道:“告辞。”
萧煜将还燃烧着紫焰的手掌负到身后,伸出另外一只手掌,淡笑道:“不送。”
紫袍年轻人狠狠一握拳,将那颗“雷珠”握在掌心,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
一切只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在外人看来,就是两人互相拱手见礼然后又立刻告辞而已。孰不知萧煜与那紫袍年轻人已是在刹那间交手数个回合,最后还是萧煜略胜一筹。
林银屏好奇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啊?”
萧煜笑道:”没什么。”
林银屏看萧煜一眼,不过没看出什么异样,低声嘟囔了一句真是个怪人,就没再往心上去。
除了一直跟在后面的曲苍感到有些不对劲以外,萧瑾是唯一发现异样的人,他看了眼萧煜负在身后微微颤抖的手掌,脸色微变,略微沉思后,在萧煜身旁低声道:“应该是草原巫教的那位老祖出关了,不过按道理来说,他本应是在三年后才会出关的。“
对于萧瑾的“道理”,萧煜没有在意,而是望向远处。
萧煜轻声自语道:“掌中起惊雷。”
片刻后,城外草原方向突然传来一声闷雷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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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上山下山()
亥时时分,萧煜一行人返回王府,林银屏等三女不耐困意,早早回房睡了,夜色下,只剩下萧煜和萧瑾兄弟二人并肩而行,萧煜伸出自己一直藏在衣袖下的手掌,掌心焦黑一片,自嘲道:“他吃了个暗亏,我也没占到便宜,说到底还是两败俱伤,相比上官金虹,此人在修为上并不如何出挑,却颇有游刃有余之感。 ”
萧瑾道:“此人原名已经无从考究,乃是当代巫教传承中最为年长者,当年伤于上官仙尘剑下,境界大跌,其后就一直躲在巫教老巢慢慢恢复,本该是三年后功成圆满,如今却不知何故而提前出关。”
萧煜脸色略显凝重,“怀瑜,你说这件事会不会与草原众台吉有什么联系?”
萧瑾略微沉吟后,道:“十之八九。”
萧煜轻哼了一声,道:“匹夫自恃武力,只要达不到上官仙尘的境界,不足为虑。”
到了如今萧煜的地位,看重的不再是个人武力,除非个人的武力可以达到天下十人的层次,否则都没有太大意义。对于萧煜的观点,萧瑾也是深以为然,点头赞同道:“依我之见,草原的事情不妨先往后放一放,等唐悦榕回来以后再说,现如今的当务之急是要扩大我们现有的文官体系,将蜀州和湖州牢牢握在自己的手中。”
萧煜看了眼不远处的潇湘山,提议道:“去凌风阁说,那里清净。”
萧瑾点点头。兄弟二人绕过明园,沿着青石铺就的山路朝潇湘山走去。潇湘山占地不大,只有四百余亩,但颇为奇险,高六十余丈,乃是当年东主动用数万民夫造就的一座“假山”,其上有飞瀑林荫,亭台楼阁,其中就以风字四阁最为著名。以四阁中的听风阁为界线,山路被分成两段,其下是青石铺就,中段以上则是仿照蜀地栈道样式,悬空于岩壁之外,而临风阁更是与栈道连成一体,以梁柱支撑底座,使整个楼阁都悬空于崖壁之上,远远望去,仿佛整座阁楼都被粘在山崖之上,坐南朝北,以“奇、悬、巧”被誉为中都七景中的第三景。至于凌风阁则是位于山顶,为中都最高所在。若是有天人境界以上的高手望去,就可发现在潇湘四阁的阁顶上各有一颗熠熠生辉的雷珠,将整座潇湘山笼罩其中,又隐隐与其他几处隐秘所在相连,构成一座覆盖整座王府的大阵。
兄弟二人,悠然登山,萧瑾说道:“自从兄长与江南世家达成协定之后,陆续有江南的世家子弟前来中都,虽然他们都代表着各自的家族,但不管怎么说,这些世家子的学识、见识和能力都要强于寒门子弟,尤其是见识一项,更是大多数寒门子弟难以企及的,而且在吃相上要好多。不过寒门子弟中也不乏出彩人物,我都一视同仁,先在王相府做事,然后再按照才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