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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如此的巅峰碰撞,却因为双方都是机敏狡诈之辈,变的险象迭出、惊险异常。
兰斯手腕一抖,剑花陡然绽放,幻化成万千剑影,重重叠叠、影影绰绰。如同一条伺机待发的毒蛇,一出口,就将黑狼鸟王头部所有要害笼罩进去。
鸟王十分默契地昂起头颅,似乎早就知道兰斯的动作。
可下一秒,一道尖锐刺耳的啼叫声从鸟嘴中发出,强烈的音波在周遭空气中掀起淡淡的涟漪。假如只有音波,普通猎人尚且可以应对一二,但鸟王的攻击岂会如此简单。
只见鸟王双腿回旋,宛如仙鹤起舞,一对翼刃伙同狰狞的鞭尾,一并扫向兰斯。速度之快、威力之猛,连空间都被气劲搅碎,发出阵阵哀鸣。
就知道你要耍诈!心中冷哼,兰斯眉眼如电,一声轻啸,浑身真气鼓动,汹涌澎湃,汇入手中长剑之上。万千剑影凝而为实,化作璀璨剑气攒射。
一瞬间使出上百道剑气,饶是兰斯修为高深,也累得气喘如牛。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步法悄然一变,前进变后退,左闪变右避,恰是兰斯练至圆满的凌波微步。
方寸之间,闪转腾挪,无出其右。
咻咻咻
剑气攒射,噼里啪啦的落在鸟王身上。起先几道剑气被翼刃和鞭尾抽碎,可后面依然还有九十多道剑气在等候,毒液护体很腻害没错,可积少成多,一百多道剑气轰击完,黑狼鸟王那身甲壳也变得坑坑洼洼,破烂不堪。右翼翼膜彻底沦为破布,摇摇晃晃地挂在翅膀上。
“瓜娃!!!”
偷袭不成反被草,鸟王红眼了!
它们被驱离家乡,这也就算了,谁叫它技不如兽。可什么时候,连一个小不点也能骑到它的头上屙屎拉尿,简直是哔了狗的。
力量!
鸟王迫切的需要力量!
眼前离它最近,唾手可及的力量便有一样。原本它还打算得到小不点手中的麒麟角,然后在去融合,可事实告诉它,如果再不行动,死的一定会是它自己。
鸟死了,还谈什么报仇。
黑狼鸟王双翼展开,挺胸翘首,胸腔巨幅收缩,噼啪声不绝于耳。
兰斯误以为鸟王要开大,连忙后退数米,准备血雷过去的那一刹那,就冲过去将其乱刀砍死。
然而,半响过去了,雷声越来越大,却任然不见鸟王有何动作,莫非,对方在诱使我过去进攻,待我靠近时再暴起发难?兰斯疑惑的想到。
答案无从得知!
假如兰斯有透视眼,他一定就能看到,鸟王胸腔内,一枚黯淡的金珠,正被旁边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紫黑色圆珠吞噬。金珠黯淡无光,却还有一丝灵性尚存,仿佛知道要被吞噬,金珠的表面涌出无数金色雷霆。
每一丝金色电弧落在紫黑色圆珠上,都会令其削弱一圈,而每放出一道电弧,金珠的表面就多出一丝裂纹。可事情到了这一步,谁也无法退缩,双方进入最惨烈的拉锯战。
金珠客场作战,如同无根之水,紫黑圆珠虽然占据主场优势,可与金珠的等级相差太大,此消彼长间,谁也无法完全吞噬对方,最后只能同归于尽。
鸟王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出现了,它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金珠内蕴含的力量。不过,金珠始终是无主之物,无法做出决断,可鸟王不同。
面对对面蠢蠢欲动的小不点,鸟王一狠心,调动体内之气,骤然轰向遍布裂纹的金珠。
咔!
金珠碎裂,几乎是顷刻间,半截碎片化作狂暴凶猛的雷霆,涌入黑狼鸟的全身。不管它尝试了多少次,始终无法适应金色雷霆,不过比起一开始,好歹能保持清醒,控制金色雷霆的流向。
滋啦!
金色雷霆从黑狼鸟体内疯狂涌出,竟然比第一次更加庞大迅速,兰斯急忙收回脚步,闪身后撤,那闪电几乎是贴着他的鼻子。
大约五十米后,金色电网才完全消散。兰斯心有余悸的望去,方圆百米内,一片焦土,如同犁过一遍。但兰斯关注的地方却落在了别处,比如,他如果没有猜错,血雷中的破邪之力,正是源自这种金色的雷霆。
同是金色雷霆,金狮子的那种只能算作普通货,本质依旧还是电光。
可破邪金雷不同,雷霆中拥有了超出本质的性能,如同长老级猎人赋予战气独特的属性,这是属于远古级怪物的领域。
综合所有推论,兰斯脑海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答案。
三圣鸟!
第四百一十二章 丰收祭:黑狼鸟超进化()
世间万物,皆具有两面性,猎人世界中的怪物亦是如此!有毁城灭国的极恶古龙,自然也有庇护一方的祥瑞之兽。人们冠以圣之一字,表达对其的感激之情。
三圣鸟,便是如此。
三圣鸟的传说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初代猎神身上,距今至少也有上千年的历史。由三只近古级10005000年?鸟类组成,它们分别是:
永恒圣鸟极冻鸟、净化圣鸟烈焰鸟、破邪圣鸟闪电鸟!
听上去一嘴子神奇宝贝的味道……可兰斯敢保证,这三个货肯定和神奇宝贝没有半毛钱关系。
好了,题外话少说,从三圣鸟名字前的封号就可以看出,它们各自所代表的能力:永恒冰晶、净化烈焰、破邪金雷,全是中正守序的力量,可以说全猎人大陆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所以,当黑狼鸟王用出破邪金雷时,兰斯为何会如此惊讶了。
稍稍插一句,实力越高,怪物繁殖方式会越来越接近单性繁殖,一般寿终正寝的怪物会在临死前,诞下一枚卵,和比克大魔王一样一样的。
于是,黑狼鸟王是私生子的可能性被优先排除。
那么剩下了的选项中,兰斯更倾向于黑狼鸟王找到了一处闪电鸟的埋骨地,并获得了闪电鸟的遗泽。这才是真正令兰斯感慨的地方,单凭一个不知存在了几千年的遗物,就差一点要了他的小命,那活着的闪电鸟又该有多么厉害。
其实兰斯有所不知,黑狼鸟在找到金珠时,里面的能量早已流失了九成半,剩下的半成有一半被黑狼鸟当成进化的基石,翼展十几米的巨大体型由此而来。
而刚才发动的攻击,只是半成中一半的一半。
金色雷光逐渐淡去,袅袅白烟自大地飘起,满是红色毒雾的空间,也重归清净。
“不愧是传说中的破邪金雷,连空气净化效果都这么棒!”鼻翼嗅动,一股清爽舒适的感觉油然而生,全身三千六百万个毛孔统统张开,贪婪的吸收着周围的空气。
不过兰斯好歹还记得在干什么,定睛看向中央的黑狼鸟王。
“这是……不好!!!”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黑狼鸟王外形惨烈至极,甲壳破碎、鳞羽脱落,紫黑色血液潺潺流淌,在鸟王爪下汇聚成溪流。如此严重的伤势,哪怕不死,也应该奄奄一息,气息衰弱才对。
可事实并非如此,鸟王一身气势不降反增,如同坐了火箭节节攀升,不一会就远超大部分钻石级怪物,向着更高的巅峰发起冲击。
进化!
脑海内很突兀得跳出一个词语。
怪物与人类不同,它们天生强大,却无法自主修炼,而且一般的捕食无法获得进化所需的能量,只有依靠天地奇珍或是强悍怪物的遗泽,才能打破生命的限制,向着更高的层次发展。
别以为打破界限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进化一路,犹如逆水行舟,如果不能继续进化,不成为太古级生物,最终也只能化作一捧尘土。
此刻,黑狼鸟正向着第一道关卡发起冲击。
兰斯对此并不陌生,他所见过的钢龙、冰火黑穿龙、亥猪真身,都是这个等级的怪物。
远古级!
“不能让它进化成功,否则所有人都要遭殃!”
联想到鸟王的毒、火、雷三修,若是让它进化成功,兰斯身后的羊羊村都会毁于一旦,血色毒雾的威力,他可是亲身体验过的。一咬牙,箭步上前,挺剑直取鸟王首级。
铛!
翼骨横亘在风剑前,剑刃削入骨内一指多深。鸟王吃痛怪叫一声,却也依靠坚硬的骨头拦下致命一击。
或许死亡的危机激发鸟王的潜能,只见鸟王浑身冒着猩红色电光,双翼、鞭尾笼上一层血焰,一股专属于远古级怪物的威压,降临于世!
瓜娃
近在咫尺的兰斯看了一个满眼。
背甲、腹甲、鳞片在血色雷霆的淬炼下,融合成一块狰狞可怖、荆棘丛生的铠甲,黑底赤纹、紫色为记,荆棘铁刺泛着森然寒光,显得异常邪魅。
而一对翅膀跟在铠甲之上!
血焰灼烧,血肉一片片消融,不一会就只剩下一对光溜溜的骨翼与骨尾,一圈圈繁复的血色火花纹浮现在翼骨、尾骨上,随着鸟王一声啼鸣,腾地一下,骨翼与骨尾上窜起血焰,远远望去,就如同燃烧着火焰的翅膀和尾巴。
全新形象登场的鸟王,可不会忘记眼前的这位促使它仓促进化的恩人,拜他所赐,鸟王失去了翅膀和尾巴!满心的愤怒,都化成攻势,张嘴便是一口毒雷炎喷出。
三种力量初步融合在一起,威力非同凡响!
黑岩剑不在身边,强悍的无敌血晶护体使用不出,兰斯只能收剑退避。
不是向后,也不是向左向右,而是欺身上前,从鸟王身下钻过。
呼唔
迎接兰斯的,是一条血焰骨尾,根根弯钩倒刺,每一个都能把人捅一个对穿。
“该死!”
后有毒雷焰堵路,左右骨翼封锁,而前面是一条异常灵活的骨尾,真不知道没有了血肉,那条尾巴为什么还可以这么灵活。
“那么,就试试我的风剑利,还是你的铠甲硬!”险之又险的躲过两波攻击,兰斯把心一横,双足猛然蹬地,挥剑向上刺去。
腹甲、背甲、头甲,都是一个怪物最坚硬的部位,等闲伤害无法破防。而风剑双刃分别由钢龙角与麒麟角制成,龙角自然是古龙一身精华所在。
矛、盾对决,针尖对麦芒!
滋啦!
风雷呼啸,异色双刃只是微微一顿,就没入鸟王腹部,万千剑气如同脱缰野马,携带着狂暴的雷霆与锐利的暴风,骤然在鸟王体内爆炸。
瓜娃!!!!
鸟王痛地跳脚,骨尾毫不留情的抓住兰斯的停顿,狠狠地扫在兰斯的背部。
碰!!!!
金光一闪,兰斯整个人如离弦之箭般飞出,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兰斯飞行的方向正是比赛看台。
轰的一声,看台瞬间爆炸,破碎木片四散炸裂,激起烟尘数丈。
下次,一定带上我的黑又粗,捅不死你了还!兰斯昏迷前,恨恨的想到。
第四百一十三章 丰收祭:然并卵()
噗纽噗纽
什么东西软绵绵?
噗纽噗纽
什么东西热乎乎?
噗纽噗纽
什么东西香喷喷?
“呜呼吸……好困难……要……要窒息了!”兰斯胡乱摆手,想要将面上的两做大山移走,可他不是愚公,两座大山也不是王屋与太行,移是移不走滴。
窒息感越来越强,手上的劲道也越来越强,至于手感么……问手感的都是笨蛋!
“呜呜呜不要乱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