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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熊猫来了之后,这位弩骑士对于猎杀小兵之类的工作已经没多大兴趣了,转而将目标放在了那些带领军队的军官们身上。他跟熊猫分工合作,熊猫带着部队去刚正面,他则潜伏在暗处,找到对方的军官之后再射击和冲锋,前后六次战斗里面出击五回,成功杀死了四个军官,战果的“质量”之高,位居穿越者们的魁首。
相比之下,已经杀了二十四个色雷斯精兵的熊猫,在战绩方面都被他给比了下去。
因为战斗烈度不同的缘故,其余穿越者的战绩大多不如他们。但总和计算起来,就能发现,莫来军获得的那五六百战果之后,竟然有超过一半来自于穿越者们的贡献。
这要放在游戏里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句,他们全都是人头狗,都是抢人头的专业户。
第三十一章、消耗战()
色雷斯和莫来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快三个月。
双方的战斗始终围绕着诺玛防线展开,色雷斯人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进攻,努力蚕食这条防线,终于在前不久成功地攻下了“二金币”要塞。
诺玛防线上的一座座城池和山寨,前后组成了三条防线,第一条防线被命名为“金币”,第二条是“银币”,第三条自然就是“铜币”。在此基础上,按照要塞的凸前顺序,则依次叫做“一金币、二金币、三金币”、“一银币、二银币……”以此类推。
之前穿越者们还没赶到诺玛防线的时候,色雷斯人就靠着带有突袭性质的猛攻,在第一次进攻中攻破了“一金币”要塞。从此之后,“二金币”要塞是整个诺玛防线的最前线——当然,色雷斯军并非只进攻这一点,而是全面开花,别的要塞也在一样承受进攻,只是这里的压力最大而已。
但是,这座“二金币”要塞,渐渐成为了色雷斯人的噩梦。
在两个多月的战争中,他们前后发动了十几次进攻,却总是损兵折将,除了慢慢地夺取了一段又一段城墙之外,并没有真正威胁到要塞的主体。
据说色雷斯军队负责这一部分作战的将军因此很发愁,掉了许多头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类似“章光101”之类的魔法药剂?还是准备就此顶着大光头过日子?
不过,色雷斯军毕竟比莫来军精锐多了,就算有熊猫和奈克哈特这两个高手坐镇,“二金币”要塞最终还是陷落了。
当色雷斯军在距离要塞不足一百米的那段城墙上架起临时的投石车时,大家就知道,这座要塞的陷落已经只是时间问题。
一架投石车能够造成的伤害并不多,但面对随时有石头从天而降的困境,想要再安心守城,已经不大现实了。
所以莫来军方从那时候就开始布置撤退工作,在再次打退了色雷斯军的一次进攻之后,他们就退出了这座要塞,撤退到了“五金币”要塞。
“三个月攻下一座要塞……呵呵,让他们打去吧。”莫来军诺玛防线最高指挥官之一,达达尼尔侯爵亲自带兵接应了退回来的熊猫他们。他并没有半点丢失要塞的沮丧,反而笑得信心十足,“按照这个速度,他们光是攻下金币防线,就要花上差不多两年。我倒要看看,他们究竟能够维持一直进攻的士气多久!”
他当然信心十足,因为任谁都明白,色雷斯军不可能在几年的战争之中,一直维持现在这样的士气。
前后打了三个月,除了一开始突袭之外,总共只打下一座要塞,自己倒是已经折损了上千人。这样的战争,是很难持续下去的。
达达尼尔侯爵是个老将军了,当年他第一次走上战场,就是在诺玛防线抵挡色雷斯的进攻——那还是前代色雷斯国王刚刚即位不久的事情。
当时色雷斯人前后攻打了诺玛防线大概两年,夺下了六座要塞,但最终还是因为士气低落,被莫来军抓住机会打了个包抄,不得不狼狈后退,把吃下去的——似乎不能算是肉——给吐了出来。
诺玛防线的设计十分的精巧,从色雷斯方向进攻的话,每一座要塞都是雄关天险,易守难攻;但从莫来方向进攻的话,那就容易多了,差不多每一座要塞,都在后方要塞的大型投石车攻击范围里面。
其中,一金币要塞的情况相对较差,这座最凸前的要塞差不多建立在“山口”的地方,来自后方的支援对它效果有限,才会被色雷斯人一鼓作气拿下。但从二金币要塞开始,色雷斯人将要面临的,是投石车昼夜不停的攻击。他们必须顶着头上频繁落下的石头,鼓起勇气,继续作战。
达达尼尔侯爵很不屑地说:“这世界上,有为了守护巢穴和孩子死战到底的野兽,可没听说过为了捕猎拿命去拼的野兽。就算色雷斯人想要跟我们拼命,他们又能维持这样的决心多久?无非跟上次一样,磨磨蹭蹭打个两三年,最后士气低落,被我们再赶回去罢了。”
对于他的说法,穿越者们也纷纷表示赞同。
经历了三个月的战争之后,参加战争的穿越者们都有了很大的成长,这成长一方面体现在等级上——几乎每人都提升了四五级的样子,另一方面体现在心态上。
现在他们对于“战争”终于有了较为清晰的印象,它既不壮烈也不美丽,相反,丑陋、野蛮、粗俗不堪。参战双方的军队没有那种高手交锋的优雅气质,而只是如同两个在烂泥塘里面撕打的壮汉一般,狼狈不堪,用尽各种手段,也难以取得很显著的战果。
事实上,熊猫就不止一次跟敌人扭打倒地,在有可靠战友的情况下,这种打法出乎意料地效果好。无论色雷斯军人的等级是高是低,只要被他扭倒制住,战友们就能过来轻轻松松地一刀捅进那家伙的脖子,比杀鸡也费不了多大的事。
“难怪在现实中,‘披甲武术’里面多的是摔和擒,拳打脚踢的动作很少……”在战斗之余,熊猫也将自己的武术和战争实践对照起来,感觉收获很多。
彼此都穿着铠甲的情况下,纵然他戴了专门为他打造的铁拳套,面对身披铠甲的对手,效果也很有限——其实就算是刀剑枪戟,面对铠甲的时候效果同样大打折扣。但只要将对手摔倒制住,那就可以从容地选择铠甲的薄弱位置下手,轻轻松松杀死对手。
他杀掉的那几十个色雷斯士兵,绝大多数都是这么杀的。
想要打穿铠甲,当然也不是不行,但在狭窄的阵地上,既没办法冲锋,也不方便施展大开大合的招数,难以充分发力,这就很难了。
倒是扛着重弩的奈克哈特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他那架重弩威力惊人,只要挨了一箭,不死也伤。结合他出色的射术,差不多两三箭就是一个人头——尽管他往往在一次战斗里面,总共也就射个两三箭。
现在,奈克哈特的铠甲上已经有了一大排的金星,甚至于在色雷斯人之中,他也有了自己的外号。
“重弩死神”。
和熊猫的“钢铁战熊”相比,的确是他的外号更威武霸气,让人一听就心生畏惧。
尽管这个“重弩死神”只是个人头狗而已。
“每一次你都抢军官的人头,好歹也让我铠甲上多几颗金星吧。”休息的时候,熊猫也曾这么抱怨过。
这种时候,奈克哈特就会拿出他一如既往的装傻绝招,摆出一张桌子,给士兵们讲评书,假装没听到熊猫的话……
第三十二章、狂战士()
从“二金币”要塞退守“五金币”要塞,熊猫他们就算是退下了战斗最为激烈的最前线。现在色雷斯人的主要攻势已经转到了“三金币”要塞所在的地区,他们的战术一如既往,利用现有的城墙,以小队为单位,陆续不断地冲击“三金币”要塞。
诺玛防线的城墙并不很宽,顶部大概可以容纳四到五个人并排走,对于十几人为单位的小队来说,差不多正好是一个适合展开的宽度。在这个数量级的战斗中,色雷斯军的等级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莫来军只能以冒险者义勇军为核心,由正规军作为辅助,才能勉强抵挡。
穿越者中,负责驻守“三金币”要塞的是嘴贱的洛马·铜须(荷鲁斯),这个一张嘴就喜欢讽刺挖苦的家伙人缘却很意外的不错,因为他热衷于战斗,只要是打架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随叫随到——用他自己的话说,“既能战斗,又能获得经验,简直完美”。
在所有的穿越者里面,洛马·铜须也是最适应穿越的人之一。他对于地球的生活似乎没有任何的留恋,经过了穿越早期不适应的阶段之后,就开始到处溜达着寻找战斗。
但是,他并不喜欢参加那些需要交涉之类的活动,而只喜欢单纯的战斗。他有一句口头禅,可以相当贴切地描述他的态度。
去哪里?杀什么?杀多少?
是的,对于洛马·铜须来说,这世界就是一个“去哪里、杀什么、杀多少”的世界。
在三金币要塞的战斗中,他也充分展现了这样的风格,一手阔剑一手圆盾,总是在第一时间就冲进大群敌人之中,后来他干脆连圆盾都不用了,找了把差不多有他半个躯干那么大的巨型战斧。
此后,三金币要塞的战场上,经常可以看到金色胡须的矮人将巨斧挥舞得像刮风一样,在敌人的队伍里面卷起腥风血雨。
与之对应的,是他自己也不断地受伤,身上那套全身重甲几乎每次都被打成废品,差不多每出战一次,就要去找普雷特重新领一套铠甲。
在诺玛防线,他也有自己的绰号,叫做“狂战士”。
狂战士是一个职业,一般在蛮人和兽人里面出现得比较多,他们不喜欢穿着铠甲,凭借强大的体魄承受伤害,并且能够将自己受到的伤害转化为更强的攻击力。一个狂战士最可怕的时候,就是他快要死去的时候。
狂战士和狂暴战士是不同的,诸如尤涅若那样的狂暴战士,能够用意志约束自己的狂暴力量,在适当的时候使用。而狂战士不能,也不需要。只要周围环境里面的敌意达到某个程度,他们就会自动发狂,除非死亡或者敌意削弱,否则他们不会停下来。
这个职业威力很大,也死得很快,至可以说,他们算不上一个职业——兽人和蛮族的萨满们,研究出了秘密的药酒,决心牺牲的勇士在战斗之前喝下药酒,然后在战斗里面就能进入狂战士的状态,为了部落的未来奋战到死。
很少有人真正见过狂战士,以敌人身份见到他们的差不多都死了,而以战友身份见到他们,也未必能够活得下来——要使用狂战士战术,意味着部落到了生死关头,经历那样的战斗,想要活下,可不容易。
但狂战士的威名却尽人皆知,尽管大家其实压根没见过这种奇异的职业,但不妨碍大家对它充满好奇和幻想。洛马·铜须的战斗风格,正和传说中的狂战士相似,而他的种族又是矮人,怎么看也好像是可以孕育这种奇妙职业的种族……当然,事实上不能,矮人的施法者体系很完善,根本没有萨满。
“你房间里面的东西真特别!”偶尔来拜访洛马的熊猫,看见他房间里面干干净净,却摆着许多箭镞、断刀和枪尖,觉得有些惊讶。
洛马笑了笑,说:“这些都是我战斗之后,军医从我身上取出来的。”
熊猫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