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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穿新世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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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能拿下的就打,每年因为他们的原因而失事的船只都有二三十艘,其中不少连人带船都没了。

    所以对于那些货船船长们来说,能够有高手要上船,他们欢迎还来不及呢。

    熊猫抵达莫来港的时候,春天已经到了尾声,诺玛山区那边的战役也差不多到了尾声。

    尽管诺玛公爵想法设法调兵遣将,但银币防线终究还是被攻破了。现在莫来军队只能依托着铜币防线作最后的抵抗,而诺玛公爵则已经开始安排诺玛地区的贵族以及商人、工匠之类有价值平民撤离。

    铜币防线远不如金币、银币两条防线稳固,但它也有自己的优势,从天上看下去,这条防线就像是蜂巢一样,一个个山头、一座座营盘互为犄角,随时都能互相策应。而且和大多选择孤峰绝壁的银币防线不同,铜币防线的山体都相当的雄壮,想把这样的山峰给攻塌了,那可着实需要一些时间——多的不敢说,年总是要的。

    要是铜币防线真能支撑个三年五载,那莫来人可真是睡觉都要笑醒了。

    甚至都不用那么久,只要它能坚持个一年半载的,色雷斯人的压力就会非常大——银币防线可不是金币防线,这里地势崎岖,根本没有地方适合建立军营,色雷斯人又不敢把军营建立到铜币防线能够攻击到的区域,所以每次进攻都要从金币防线区域出发,后勤压力和非战斗减员的问题都困扰着他们。这样拖上一年半载,怕是光这两项,就足以让色雷斯人撤军。

    然而,铜币防线能够守一年半载吗?

    呵呵。

    要说牢固,金币防线的城墙都是特别加固过的,投石车扔出来的巨石砸在上面,都别想轻易砸破;要说险峻,银币防线建立在崎岖的山区,还能通过索道滑车系统随时调集兵力。

    可它们守了一年半载吗?

    没有。

    那铜币防线又怎么可能守那么久?

    更不要说现在莫来军的士气已经十分低落,谁都知道这场战役必败无疑,现在大家的战斗,无非是让领主们多一点时间转移资源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要求士兵们鼓舞士气奋勇作战?

    那恐怕是需要一只光头尤里才行。

    于是仅仅四五天时间,铜币防线的第一座营盘就被给攻破了。

    这种速度让诺玛公爵十分不满,可他也没办法——除非他不计代价,将诺玛家族亲卫队派到前线上去,否则无论他怎么许诺、怎么封赏,也没办法把军队的士气提升起来。

    莫来军的战斗力本来就不如色雷斯军,士气再怎么低落,守得住才有鬼!

    熊猫来到莫来港的当天,正好听到了铜币防线被首下一城的消息。

    他叹了口气,倒也没觉得意外或者失望,而是用私聊联系了柳道青。

    “莫来人这么靠不住,你们的计划来得及准备吗?”他问。

    柳道青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们也不知道,莫来人的废柴程度超乎想象,现在大家都有些抓瞎——要是按照这个速度的话,我们原定的十几座山峰连着崩塌的计划就不可能实现了,最多塌掉一两座就是极限。”

    “一两座山峰?那才多大威力啊……人家行军的时候肯定拉着长队,除非你们在山上安排一支部队,趁着敌人被山崩吓得一片混乱的时候杀出来,否则我看不出来区区塌一两座山峰有什么用处。”

    “我们也这么认为,现在又有人在讨论,是不是设法在山上蓄水,到时候弄个洪水冲一下……”

    “崩塌山峰还算靠谱,在山上蓄水?谁特么想出这种智障主意的!能够冲垮大军的蓄水池,那要多大啊!有这功夫建这么大的蓄水池,多炸两座山不是更好?”

    “我也这么觉得。”

    “还有,在山顶上蓄水,水从哪里来?”

    “他们说,让我去行云布雨——我好歹也是个龙嘛,这是我的本行。”

    “这莫非当色雷斯大军里面那些魔法师是死的喽?下两场小雨根本没什么用处,蓄不了多少水。想要下大雨,人家难道不会举行魔法仪式驱散雨云?想要一个人对付整个色雷斯随军法师团,别说你一条鱼龙,就算把东海龙王找来,他也要累吐血了——多半还没用。”

    看到这话,柳道青忍不住笑了。

    他当然知道熊猫说得没错,东土的四海龙王不过是70级档次的boss,其中东海龙王敖广是四海龙王之首,79级。这个级别牛逼不牛逼?当然牛逼!但要让一个79级的法师去跟一票至少二三百个少则三十级多则五十级的法师团刚正面,以一己之力对抗人家的联合魔法仪式?

    朋友,看到旁边那块冻豆腐了吗?想死的话拿那个砸脑袋,至少舒服一些。

    想要做这种事情,70级层次的龙王们是不够格的,80级层次的风雨雷电或者水德星君可能也差一点,总要有请90级层次的大佬共工出场,才能有十成十的把握。

    柳道青的本事,比共工如何?

    实话实说,他要能升到110级,没准能够跟共工试着较量一下——然而他现在只有43级。

    所以看到熊猫的话,他忍不住就想笑。

    了笑过之后,接下来就只有叹气了。

    无论山崩也好,洪水也罢,时间不足、能力不够,始终是一个大问题。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感叹:“要是这一仗能够迟两年打,那该多好啊!”

第七十四章 、金色的都市() 
莫来商业联邦的首都,莫来港。【。aiyoushenm】

    这座城市有很多别称,其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是“金色的都市”。

    金色,黄金的颜色,财富的颜色。

    这座都市是整个西陆最重要的商业中心,是最大也最繁华的商业都市。其地位大概相当于地球上“日不落帝国”时代的伦敦或者是二战之后不久的纽约。

    从天空俯视的话,可以看到这座城市大致上呈现出一个南北方向延伸的宽阔长方形。长方形的南部,一字排开三个港口,而且第四个港口也正在建设。数以百计的船只不断在各个码头进出,海面上繁荣得好像是马路一般。

    超过十条宽阔的马路横竖穿过这座城市,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马路上永远都有许多车队川流不息。

    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在这里汇集和交易,海量的金钱和货物在此变换主人,无数人在这里获得或者失去财富,每年都有新的富翁出现,也都有旧的富翁破产。

    金钱,是这座巨大都市的永恒主题。

    熊猫走在一天宽阔的主干道边缘,看到一个年轻的商人正在和胖胖的老板讨价还价,就一批铁矿石的价格展开激烈的交锋。双方吐沫横飞,不断就各种他想得到或者想不到的问题纠缠,锱铢必较。

    这不是因为他们小气,而是因为他们的生意规模太大,就算百分之一的价格,也是普通人一年甚至几年的收入。他们是商会的管事,哪怕多赚一点,对于他们也是有好处的。

    对商人来说,能赚钱就是最重要的本事。一个商人越能赚钱,就会被人看得起。在莫来,“赚钱最光荣”的思想几乎深入每一个人的心中,就算是路边小孩,问他将来想干什么,多半也是“想赚大钱”。

    在这种环境里面,卖家竭尽所能地抬价,买家想方设法地压价,互不相让,简直犹如战场厮杀一般。

    熊猫没有停下脚步,走着看着,感觉真是大开眼界。

    在莫来港,除了商业特别发达之外,另有一个独特的印象,就是“胖”。

    这里的人们以胖为美,以胖为荣。因为他们觉得衣服可以作假、谈吐可以作假、装饰也可以作假,唯独胖做不了假。没有优裕的生活条件,没有充足的收入作为支持,想要把自己吃胖了,谈何容易?把自己吃胖了,是“有钱人”的基本特权,穷人是想也不要想的。

    地球上常常有人感叹“喝水也胖”,其实不然。世界上没有不吃就能胖的人,真正喝水也胖的,那是病,叫水肿。只是很多人的思维存在误区,以为吃肉尤其吃肥肉才会长肥肉,所以才会有种种误解。

    熊猫的大师兄曾经代表他们这一派,去好几个有练武传统的寺庙交流武术。他就很惊讶地发现,那些吃肉练武的武僧往往并不胖,反而是守戒吃素的大和尚们,一个个长得肥头大耳,俨然一副弥勒佛相貌。为此他特地找学医的朋友问了,才知道原来人肥胖的最主要原因是碳水化合物,吃素的人因为缺乏脂肪带来的饱足感,往往会吃比较多的米饭,碳水化合物摄入太多,加上大和尚们天天念经打坐,缺乏足够的体力劳动,所以才一个个长成了笑弥勒的模样。

    走着走着,时间差不多到了中午。熊猫随便选了个饭店,让伙计上几道能体现莫来风格的菜色,结果菜上桌之后,他每种尝了一口,忍不住就笑了。

    甜的,全是甜的!

    按说莫来作为港口城市,食谱理应偏咸才对。但奇妙的是,这里的特色菜竟然都是甜的,罕有例外。

    他拖住伙计专门问了一下,才知道莫来著名的三十二道菜色里面,不甜的只有四道,比例不足百分之十五。

    “为什么你们莫来人喜欢吃甜?”他好奇地问。

    伙计摇头:“不是我们莫来人喜欢吃甜,而是甜食才能体现莫来的风格。”

    “这两者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伙计叹了口气,说,“比方说我,我就算是想要吃得这么甜,也吃不起啊!”

    熊猫忍不住笑了:“你这人倒也实在。”

    “穷人没本事,也就只能剩下实在了。”伙计说,“想要嘴花花,也要有这份底气才行。我要跟客官您一样,开口就是吃莫来的特色菜,我肯定也满嘴花言巧语。”

    熊猫又笑了:“你要是有空的话,不妨坐下一起吃。”

    “贵贱有别,或许您不在乎,但我在乎。”伙计叹了口气,“我必须在乎,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熊猫点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杰克,我叫杰克。”

    随着这句话,他的头顶顿时浮现出了象征角色模板的蓝色。

    熊猫微微一愣,问:“你练武吗?”

    “略微练过一点,不算高明。”

    “对手是寻常壮汉的话,你能打几个?”

    杰克笑了:“不要说‘几个’了,一个就能打得我满地找牙。”

    熊猫更加纳闷,问:“你学过经商?”

    “学过一点。”

    “什么程度?”

    “一般的加减法,还有简单的记账。”杰克回答,“至于各地方言、乘除法、预算之类,学那些需要花很多钱,我学不起。”

    熊猫想了好一会儿,问:“如果你发财了的话,想要干什么?”

    “我想要当个船长,开一艘世界上最快的船,在大海上冒险!”

    “冒险?不是经商?”

    “经商有什么意思!冒险才有趣啊!”杰克的眼睛闪闪发光,“我想要穿过被风暴笼罩的大海,去世界的东方,看看传说中的东土大陆。我想要穿过传说中贯通各个世界的天河,去天使和恶魔们居住的地方参观……我想要寻找那些海盗们留下的宝藏,我想要找到前人没发现过的大岛屿,用我的名字命名它们!最好能够让后世学者批评我‘混账杰克,给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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